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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饭的时间,王德就看着,三位主子表面上其乐融融,和睦团结,暗地里勾心斗角,两位女主人抢夺着唯一一位男主人的注意力,他站在旁边,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说,这么多年的经验告诉他,少说多做不听,才是最安全保全自己的方法。
饭毕,太祖皇帝很自然地,让皇后娘娘派人送贵妃回去,自己则带着王德大摇大摆的回去接着办公。
这是最好的方法,不是吗?当只有一个男人,而有两个女人的时候,要么只留下一个女人,要么一个女人都不能留,否则,女人的嫉妒之火,可以让他的大明宫熊熊燃烧起来。
只留下一个女人很麻烦,若是跟皇后娘娘一起,送贵妃回宫,那他这几天就别想得到安生。
贵妃娘娘一定会无时无刻出现在,他回宫的路旁,就寝的床前,办公的桌前,像鬼魂一样阴魂不散。
要说他现在这把年纪,很反感小女孩的纠缠,可是外戚的力量不容忽视,宇文贵妃身后站着宇文世家。
若是把皇后丢下,和贵妃一同出门的话,只怕皇后娘娘,面上不说,心里一定会打翻醋瓶子,这么几十年的夫妻了,皇后娘娘的醋劲有多大?他是深有体会的。
还是孤身一人出来的好,两边都不得罪。
太宗皇帝从在自己天天坐着的书桌前,突然有些烦躁,无论是家里还是家外,没有一刻是平静的,处处需要他操心,处处需要他管理,处处需要他关注。
他把手上的笔一掷,“王德,给朕倒杯葡萄酒来。”
那葡萄酒还是王德的兄弟送给王德的,王德喝着感觉极好,便献宝一样的献给太宗皇帝。
太宗皇帝因为一天到晚久坐,活动少,就是现代所说的亚健康,喝了酒后,效果比王的还要明显,喝完便觉得心情宁静,精神好了许多,每逢心情特别烦躁或精神不济的时候来上一杯,已成为他的常态。
葡萄酒再好也不能多喝,那毕竟是酒,不是养生羹汤。王德堆上满脸笑容:“皇上,我那老兄弟,给我捎了几个新品种的甜瓜,您要不要尝个鲜。”
这是刘大牛新近送的瓜果,知道这个老哥哥爱吃瓜果,刘家就经常送来,你别说,刘家的瓜果就是比别的地方口感好,甜度上佳,火热的夏天吃上一口,透心凉,特别爽。
别说王德爱吃,就是太宗皇帝吃过一次,也爱上了刘家瓜果。
两个人背着人,门窗紧闭,切了一个大甜瓜,不在意形象的大快朵颐,汁水顺着胡子流了下来,太宗皇帝也不介意,反正就他和王德两个人,谁没见过谁呀,先吃过瘾再说。
太宗皇帝靠军功起家,天策军就是他带领起来的,在军中时,经常毫无形象的与士兵们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当了皇上之后,就要讲究宫廷礼仪,有时也觉得很束缚。
王德蹲在地上,抱着块瓜用力地啃,据说是小时候家里人都蹲着吃饭,习惯了,一放松就喜欢蹲着吃。
刚才皇后娘娘的请客好折磨,现在两人都觉得轻松自在。
第143章 杀神大婚()
繁华的不夜城长安城里,最热闹的朱雀大街上,最灯火通明是平时不起眼的云家,云家上上下下的人都忙着装点宅院,披红挂彩,明天就是云十三娘的六小姐成亲的好日子。
云家好久没有这样大操大办过,借着这次边疆大胜的喜信,姑爷又升了官儿,好容易得了一个假期,赶回来成亲。
两个亲家临时急着定了成亲的日子,吕亲家是武将出身,守土有责,吕家的人自十三岁就要送到边关锤炼打磨。
既然当了兵,许多事情身不由己,云家是商家,天生低人一头,士农工商,商人永远在最底层的,更是没有那些条条规规框框,怎么得利怎么来,怎么方便怎么办。
云亦丝,这位以前云家不想认的六小姐,现在终于可以风光出嫁了,她嫁妆中凡现银、珠宝、庄子、宅子能现准备的已备好,只有些家具来不及做好。
京城里的大户人家女儿,自出生就开始准备嫁妆,成套的家具是女子出嫁必不可少的项目,好木料是可遇不可求的,云亦丝没这个幸运。
吕家不介意,云家就更不介意了,又不是自家正牌小姐,另外给六小姐添了些金银珠宝做补偿。做为主角的六小姐没有权利表达意见。
天还黑沉沉的,云家人都起床了。今天可有好多事要做呢!
这一夜云亦丝好像睡了,又好像没睡。阿娘拉着她说了半晚上的话,有些内容听得她耳红心跳,有的内容听得她心惊肉跳,对嫁到那样人员复杂的大家族更怯了。
只有她自己知道表面的雍容华贵、端庄大方、气势凌人都是装出来的,在她的心底里面,自己仍然是那个刘家庄被人打被人骂被人瞧不起的小女孩。
要到人员更多、形式更复杂的大家庭里去生活,她本能的畏缩了。
只是长久以来信念支撑着她,她必须要给养母争气,给大嫂长脸。
若不是大嫂和养母关系好,她得不到这个收养的机会,也离不开那个穷山沟,更离不开那个不把女儿当人看的刘白氏,她很珍惜现在的一切,就更不能往后退,只能挺起胸膛往前走。
手巧的妆娘在梳理云亦丝的长发,她要梳个百合髻,把头髻挑得高高的,为人妇了要有厚重平实的成熟美,取“百年好合”的彩头。
云亦丝顺从地听着嬷嬷的话,梳妆打扮,不进食水,丫鬟们在外面看着热闹,不停的跑进来汇报,“送嫁妆了,好长好长的队伍,旁边的人都看呆了。”
一会又有小丫头进来喊:“新郎倌来了,接亲的队伍好厉害。”
抹着泪的云十三娘进来了,说:“女儿,要去辞别家长了。”她是真舍不得这个女儿,原本想要坐产招婿的,现在不成了。
吕家高门大户,这本来就已经是高嫁了,以前的想法,只能埋在心底了。
想着以后,自己就要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这里生活,虽然有祖母和父母的照顾,可是到老年的时候,终归孤苦。
新嫁娘云亦丝没有体会到母亲的心声,她恭恭敬敬的跪在老祖宗跟前,认真的磕了三个头,真心的感谢老祖宗这两年处处的维护,不仅维护了她的生活平安,而且还维护了她可怜仅剩的自尊。
对其他人的跪拜就随意了,当然其他人也不全是真心对待她,云家人都是算账的好手。云亦丝虽然入门晚,可也不例外,她心里门儿清。
嫁妆里只有老祖宗和阿娘准备的部分,是最货真价实的,其他各房的添妆水分或多或少。最水的是拿了十年前的布料来打发她。
因为她从来都一声不吭,无论怎么对待她,都极少发表自己的意见,所以周围的人把她当傻子,其实她心里明白的很,在云家没有她说话的份。
但是到了吕家就不一样了,虽然她嫁的是吕家的老二,可是长子阵亡在边疆。圣上亲赐“一门忠烈”的铁券,这是吕家的荣耀也是吕家的悲伤。她进门就是吕家的掌家媳妇。
可叹云家现在还有人认不清形势,以为她是个肉头,可以捏软捏硬。
云家这一辈的长子站在新嫁娘前,要背她出去送入轿中。云十三娘哽咽着说,“别摔着你妹妹。”那明明并不强壮的大侄子回答:“姑姑,你放心,我都背过好几个妹妹了。”
这话倒引得云家大人们都伤心了一下。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云亦丝手里紧紧地捏着帕子,旁边的声音有些诡异,为何没听到周围人的笑闹声,连大哥哥送自己上轿后就没了动静,什么声音都有,就是没人声,好诡异。
轿子很稳,一点都不晃,轿夫们下盘功夫好。
轿子停下了,忽地听到外面说声、笑声、小儿抢赏钱的声音,好象忽然回到了正常的轨道。
拜完天地,送入洞房。在喜娘的连绵不绝的喜庆话中,新郎挑开了新娘的红盖头。
云亦丝抬眼打量自己的终身良人,就明白为何周围的气氛那么诡异了,小丫头们都大气不敢出。
新郎站在那里象一柄剑,气势凛然,似乎随时准备冲锋杀敌,那股杀气让平头百姓不敢正眼看他,要是刘三牛在场,一定会开心见到他的偶像:杀神。
云家六小姐云亦丝也不太敢看自己的丈夫,好在她自幼在村里看村民每年为了抢水头破血流的不计其数,比其他人稍好些。
她听到清冷的男声:“你且休息会,我去敬完酒就回来。”
杀神对自己的小妻子还是满意的,起码不会象有的人一样吓哭,他的妻子就算不能上战场,也不能太窝囊胆小。
吕家大厅里觥筹交错,宾客满席,杀神一进厅里,厅里瞬时安静了一下,大家缓过神来,继续大声说笑,仿佛刚才被吓愣神的人不是自己。
对于杀神来说,人生处处皆战场,在战场上把敌人打得丢盔卸甲,和在床上把夫人杀得丢盔卸甲,是一样一样的。
可是他忘了,他的小夫人从来没有上过战场,也不是他手下的士兵,因此这场战争,一方不断的进攻,一方不断的退却。
云亦丝想不明白,阿娘说的有点痛,但是很快乐的圆房,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变成了如此惨烈的一场战争?
她明明都已经举白旗投降了,对方还不肯放过她。
杀神认为圆房的胜利和战场的胜利的曲工异同之妙。都让人觉得身心激荡,神魂颠倒,乐此不疲,战场上的胜利,他享受的多了,床上的胜利,这还是第一,刚尝到滋味的杀神哪肯善罢甘休,当然要多享受几次,于是他的小夫人就悲催了。
第144章 新婚()
新婚的第二日,云亦丝强撑着发抖酸软的双腿,拜见公婆亲眷,只想回房闷头大睡一场,偏偏,那个冷酷煞人的丈夫,提出了要带她去见他的同袍兄弟。
云亦丝打小就是个坚韧的人,就算身体再不适,也强忍着在脸上做出轻松愉快的表情,尽到自己当家主母的职责。
贴身的大丫鬟提前给她通个气儿,姑爷的亲兵就是接亲的队伍,那一队人个个杀气冲天,就算没有穿上盔甲,挎着腰刀,也跟要屠人的表情一样。
哪里是迎亲,土匪抢亲也不过如此,把整个朱雀大街上看热闹的人群都吓住了,尤其那迎亲的队伍,排着阵列,连脚步声都是一模一样的,没有一点杂音,没有一点表情,几十个人象一个人一样,皇家卤簿仪仗队也不过如此。
说实话,云亦丝心里已经揪成一团,紧张又恐惧。
这些兵痞杀人不眨眼,刚从战场上下来,谁不知道他们一战灭了土谷浑人一万多人,摞起来的人头,能封住玉门关。
做为掌家媳妇的云亦丝,端着自己认为最端庄得体的笑容,接受丈夫亲兵们的拜见,至于丈夫的介绍,她根本记不住,这好几十号人呢,不管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他们真的有再见的机会吗?她很怀疑。
咦,咦,咦,刘三牛,她突然反应过来,急切的在那穿的一模一样的人群中寻找熟悉的脸庞。
被孤身一人送到京城,受到欺凌辱骂;一日日勾心斗角败下阵来,被人冷嘲热讽;好容易嫁人,却经过了昨晚那一夜漫长的痛楚煎熬,不知该如何度过以后的日子的惶恐,全部涌上心来。
明明知道养母帮她掩盖了身份,不让她和刘家人相见,是为了她好,这个新身份让她能名正言顺的嫁到吕家来,可是乍见亲人的喜悦和这一段时间的委屈,击垮了她,还未说话,泪水已经迷蒙了双眼。
刘三牛看着这个满头珠翠,身上穿着他从未见过的精致衣裳的副将夫人,满脸泪水对着自己哭,啥情况啊?
云亦丝彻底崩溃了,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儿时,这么长时间,一个人面对陌生环境,恶意的亲戚,多少次一个人夜里躲在被子里偷偷地流泪,她真的很想几个哥哥。
同是闺阁女子,有哥哥的受了委屈,有兄长来找场子,而她只能自己忍受,还不能和养母诉说,养母已经够难为了!
无数次她回想起小时候,她也是有哥哥的,还有好几个哥哥,村里小伙伴都不敢欺负她,她只要一哭,就会有一个黑小子冲出来,大喊一声:“谁干的?”
那时候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一个随时会把她卖掉的娘,可是她是有哥哥的。
“三哥,我是小三姐。”云亦丝终于下定决心,说了出来。
刘三牛不敢相信,这么个大家闺秀和三姐那个黑瘦丫头哪有一点相似之处?
除了这哭的模样有点象,曾经村里的小子抢了三姐的一小块锅盔,三姐就是这样拉着他的袖子哭了一天。气得他把那小子打得三天起不来床。
杀神很有耐心地看着自己的小妻子与亲兵互动,兵书有云:敌不动,我不动。
刘三牛毕竟当过侦察兵,比深宅内院的女人更有危险感,杀神的目光让他毛骨悚然。
他迅速立正,敬礼,大声汇报:“报,这是我亲妹妹,自幼过给人家当女儿了。”他可没脸说是卖出去的。
杀神目光中的杀气收敛了些,云六小姐是收养的,这个没瞒着吕家,云十三娘的婆家还在京城呢,一问便知,十三娘没生养过孩子。
人家是亲生兄妹,杀神让出空间给两人叙旧。
晚上,杀神回房时,看着妻子放松散漫地躺在床上,便想继续昨天的战争。
云亦丝赶紧拉住他的手,说:“我受伤了,不能再象昨晚一样,今天要好好休息。”
受伤了,真可惜,杀神收回手。平躺在妻子身旁,问:“和你哥说什么了?”
“他说,有什么事要和你直说,不要拐弯抹角,否则会自己吃苦。”
“他还说,你是一个可以交心的人,只要不背叛你,你就会把心交出来。”
“所以,”云亦丝转身在杀神的嘴角上亲了一口,道:“我打算把心交给你,看你能不能把心交给我。”
杀神感觉这轻轻柔柔的吻,似乎自己也在半空中飘,一颗心扑腾扑腾地没地方安置。
这感觉真不错,他起身去翻自己的行李,因为假期不长,所以他的行李都没打开。
递过来一个小盒子,云亦丝接过来问:“这是什么?”
“这是最好的金创药,你不是受伤了么,用上好得快。”杀神的眼光向下瞄。
云亦丝脸红得快要滴血了,这种伤还抹什么药,真是羞死人了!
战场上啥伤没见过,杀神想法很简单,见妻子不动,就要帮她上药。
这怎么可以,云亦丝拼死反抗,门外的大丫鬟一面听着屋里的动静,一面瑟瑟发抖,姑爷要真的把小姐打伤,该怎么办呢?谁来救救她,她可从来没受过这种训练,到底该怎么办?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儿,在忠心救主和保全自己中两难。最终她决定,要做一个忠心的丫鬟,大喊了一声,冲了进去,由于太害怕姑爷,她是闭着眼睛冲进去的,撞到了桌子角,阵亡了。
里面床上纠缠在一起的夫妻两人,吃惊的看着这个丫鬟,杀神问妻子:“你这个丫头是脑子有病吗?为什么跑进来撞桌子角?”
云亦丝大概、似乎、不能确定发生了什么。
几个训练有素的婆子进来,把丫鬟抬了出去,合上门。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大丫鬟迷糊了一阵之后,清醒过来,想起来小姐还在危难中,再想想自己忠心的使命,还想奋力去解救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