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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ol-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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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挣扎了几下,发现自己怎么也起不了身,那白色的泥浆就像浆糊一样粘着他的身体。而他发现那泥浆似乎正透过皮肤,往他的骨骼里面渗入。似乎要和他的骨骼融在一起,本来碎裂的骨骼变得滚烫,似乎要融化掉。
难道师父又拿他来做试验?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用他的身体和伤口来检验他的药方是否有效了。
“你小子愁眉苦脸个啥?这池里是古墓里千年积聚的地底熔浆,老子把珍藏的金刚丹都放进去了,靠着这热力催发药力。你小子命大福大。如果不是你要玩完,老子才舍不得把你扔进来呢。你还苦个脸,早知道老子让你去见阎王算了。”老头子边骂边用手敲打着秦风的头。
当时老头子把秦风救回来的时候,曾经细细检查过秦风的伤势,秦风全身骨骼都已经断裂大半。若非他住的地方有这样的熔岩,他又珍藏了一颗金刚丹,只怕秦风就算救活也成了废人一个。
“我知道了,师父。”秦风猛地抽搐起来,他全身的骨骼筋络忽然像被千万根针同时刺入,汗珠从他额头上滚落下来,秦风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随即昏了过去。
老头子喃喃地说道:“孩子,只有这样才能救你。你忍忍吧。”说完,老头子似乎也不忍心再待在旁边,他转身走出石室,关上了石门,走到另外一间石室里,这里只有一张石床,上面铺着些草垫,极为简陋。老头子绕到石床后面,在一个凹进去的拳头大小的石洞里面掏摸了一会,取出一个包裹,他打开包裹,里面赫然叠着一件婴儿穿的小袄,墨绿色的衣襟上用金线绣着“长风万里,无忧天涯”八个字。老头子怔怔看了会衣服,随即又用包裹裹好,用手搔搔头,嘴里喃喃说道:“这下怎么办?”
三天后,秦风从池子里面出来,神清气爽,身手竟然比没有受伤前更加矫捷一些。这里原来就是他老头子师父住的古秦墓,也是当年老头子发现秦风的地方。此后老头子就在这古秦墓里待下来,一待就是十五年。
古秦墓外,起伏的山丘上白雪依然覆盖大地,只是风中已经带着春的气息,碧蓝的天空,阳光普照,树枝的枝头探出的新绿,在阳光中生机盎然。彷佛连冰雪都变得不那么寒冷了。
老头子带着秦风来到平时教他练功的小树林里,这里离他和狼群住的地方不过十几里路而已,小的时候,秦风就经常早晨奔跑到这树林里,待到暮色降临的时候才又回到自己狼群中。只是随着他年龄大起来,他学得的功夫已经可以打遍狼群无敌手后,他就偷懒不经常到这里来,每次都是老头子把他揪过来,逼着他学新功夫。
此时站在树林里,秦风忽然很后悔当年没有多学点功夫,不然,也不至于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老头子的酒葫芦依然不离手,另外的一只手也没空着,拿着个鸡腿。他几口把鸡腿啃了个精光,然后对秦风说:“小子,看着。”说完,他竟然拿鸡腿做武器,点、戳、挑、刺、削、劈,竟然使出一套象刀法又似剑法,可是又带有判官笔点穴的招数来。
“诺,小子,那个番僧大手印上有几十年的修为,你小子那点内功修为,给人家一个近身就当蚂蚁一样拍死了。嘿嘿,偏偏老头子这一套落花流水十三疯就能破了他那个大手印。小子,别看这套招数只有十三招,嘿嘿,这可是老头子的心血。这里面的东西,够你用一辈子的了。你要是能把这十三招琢磨透了,身边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你的武器,都可以破解对方的任何兵器。”
秦风似懂非懂的听着,不禁问道:“师父,那如果我身边什么东西都没有呢?那我就赤手空拳的打嘛?”
“蠢材!你手指不是兵器?你的拳头不是兵器?你的脚不是兵器?”老头子手里的鸡骨头往秦风脸上戳来,就像延长了的手指一般。
秦风脑子里面电光一闪,彷佛突然通窍了一样,不禁笑道:“我果然是蠢材,师父你以前说飞花摘叶,伤人立死,这些花花草草都可以作为厉害的暗器,那么我这大的一个人,也可以当做暗器啦。”
“哈哈,你小子这句话说的很对,很对。不过飞花摘叶伤人于无形,那是需要极高的内力的。你小子整天在狼窝里厮混,不耐烦吐纳调息、修炼内功。我看你飞花摘叶就别想了,老老实实把这十三招学完,能欺负你的人就不多了。”
“不过十三招啊,我学会了就能打败那个番僧?”秦风又惊又喜。
“嗯,我们先用一年时间,看看你能不能学会第一招,第一招是最难的,如果学会了第一招,那么第二招用个半年时间就差不多了,只是到了第十招以后,又得用个一年才行。”
“什么?一招就要学一年,师父,我有这么傻吗?”秦风嘟哝了一句。
“老子当年学这一招,用了整整十个月,怎么,难道你比师父我还聪明不成?奶奶的,你想想看,为什么叫十三疯?那就是说每学一招,这招数难的能让人发疯,如果第一只招学完没有疯掉,那么就能学第二招了,第二招学完人还没发疯,才能学第三招,以此顺序下去。可知道每一招的艰难了。”
“难怪师父有时疯疯癫癫的,原来是学了这什么落花流水十三疯,糟糕,我要是学完之后,也像师父这样疯疯癫癫,那岂非不妙?不知道阿影喜欢不喜欢。”秦风心里暗暗想到。
“来吧,小子,我看你天资不错,咱们今天就开始学第一招。这一招有365个变化……”老头子刚说到这里,秦风不禁低叫了一声:“什么,第一招就有365个变化?那么第二招有多少个变化?”
“第二招有289个变化,第三招有169个变化,越到后面,变化越少,哈,最后一招只有三个变化,不过却是天地人三才归位,破天、破地、破人,哎,师父我也还没练成,你小子就不用想了,先把第一招给我练着吧。”老头子在秦风头上敲了个爆栗,“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别人向你攻来,不管是用刀、用剑、用鞭,你怎么办?”
“我自然用兵器或者拳头挡住他的攻势,破解他的招数。”秦风想起自己学武以来的经验。
“哈哈,你记住,风儿,不管是比武,还是打仗,甚至是两国邦交,制胜之道的第一要诀是‘料敌制先’。任何人在出招之前,都会有一定的征兆,你知道了这些征兆,就能在对方还没出招前,知道他出招攻击的部位,那么你自然会先他一步封住他的来路,或者先攻击他出招时的破绽。即使对方武功比你高出许多,你若是能看出对方的心意,自然能够克制他,最不济,也能攻敌之所必救。所以呢,我们这第一招,异常繁杂,就是因为如何料敌制先,需要你对天下各家各派的武学原理有所了解。所谓万法归宗,武学技击一道,不过攻、守两字而已。”
接下来,老头子详细将武学中有各种攻势、各种守势的种种变化,一项项详加剖析。秦风只听得心旷神怡,便如一个乡下少年忽地置身在天下最繁华的大都市中,目之所接,耳之所闻,莫不新奇万端。这第一招的总诀变化繁复之极,秦风于一时之间,所能领会的也只十之二三,其余的便都硬记在心。
一个教得起劲,一个学得用心,竟在不知不觉只见,天色已经过午。老头子忽然听到肚子里面传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摸摸自己肚子:“哎呦,肚子老兄,你不耐烦啦,行行行,我老头子先得好好慰劳你这个五脏神。风儿,去弄点吃的来。”
秦风打了两只野兔,生火烤熟,老头子吃的津津有味,大赞道:“你这小子学武不用心,弄些这个烹饪却很让老头子满意。你好好给师父整治点好吃的。师父一高兴,就多教你点功夫。”
“师父,你带我去幽燕龙城好不好?路上你可以教我。我要去救阿影。”
“不成,不成,我老头子不能离开这古秦墓方圆百里的地方。”老头子急忙挥手。
秦风心里黯然,思量道:好,我跟师父再学15天功夫,然后不管成不成,也要去龙城救阿影。就算我功夫不济,被那番僧打死,阿影也不会怪我对她置之不理,任她被人抢走。
秦风心里有了打算,后面几天跟师父学起功夫来更是用心,每天只睡一个时辰,剩下时间出了吃饭就是练功。他忽然变得这般勤奋坚毅,顿时让老头子大跌眼球。
十五日转眼已到,秦风这日早上先在自己房间的墙壁上歪歪扭扭地写上“师父,我去救阿影。”随后他借口去猎捕黄羊,出了古秦墓,踏上去龙城的道路。刚行了十几里路,忽然看到西北方面燃起黑烟,秦风的目光凝视着黑烟冒起的地方,那是他的地盘,那里有他的山洞,那里住着群狼,难道那些抢走阿影的人还是找过来了?这些人是要斩草除根,是要夺走他所拥有的一切的吧。
秦风朝着冒黑烟的地方奔去,风掠过他的面容,那曾经满面稚气的脸庞,此时却是一种掩饰不住的野性和冷酷。
遍地都是狼尸,有些狼的头被割去,血迹斑斑的狼身还在蠕动着;有些狼的身体已经被火烧成焦炭。
而那只银毛蓝眸的头狼,被剜去了双眼,四肢都被折断,扔在温泉的水边,只有头露出水面,身体里面的血还在不停的涌出,冒着热气的泉水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
一具母狼以奇怪的姿势趴在雪地上,它的身体的后半截已经被斩断,连着一点皮,肠子都流了出来。秦风忽然发现这母狼的身体下面有什么东西在拱动,他走上去,把母狼的尸身翻过去,两只一个月大的小狼崽子从那下面爬了出来,呜呜叫着,其中一个还含着母狼的奶头。这只母狼拼死用身体藏起了自己的崽子。
狼崽子似乎已经感觉到了母亲的死亡,嗷嗷嚎叫起来,声音虽然稚嫩却在雪原上不停的回响着。
种子已经留下,要不了多久,这里又将是狼的天下……
秦风安顿好两只小狼崽子,头也不回地开始了他的征途,这一路上,他将用鲜血和死亡来告祭往昔的回忆……
第六章 傀儡的反抗
       秦风沿着一条河走了五天,晓行夜宿,这日已经是黄昏时分,他看见河上有人开凿冰窟窿打鱼、有孩童在冰上玩耍。秦风走上前去,正要问此处是何地。没想到那些人看到秦风,忽然惊呼一声,四下逃散。秦风疑惑见忽然低头看见自己在冰面上的倒影。方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上身胡乱裹了件衣服,腰上围着个兽皮,头上围着一圈藤条,长发散乱,那些人咋一看到,还以为是野人来了,吓的一哄而散。
秦风苦笑着摇摇头,他和师父相处的时候,到是从来没注意过自己的装扮,而他师父老头子对这些更是毫不在意。此时初到人烟密集的地方,才醒悟自己装扮不适合在这里行走。秦风此时肚子也饿了,见冰面上扔着一条大鱼,随手拣来,张口边吃。吃完后,天色黑下来,他索性偷进一家院子,拿了挂在院子中的两件衣服,穿在身上,只是依然用藤条扎着头发。只是这样他再出现在人群中,虽然大家觉得他有些怪异,却不曾再被吓得四散奔逃。
秦风打听好去龙城的方向,又去偷了匹马,往龙城赶去。他一路快马加鞭,风餐露宿,心急如焚,只担心去得迟了,阿影被强迫成婚,会出什么意外。
这日算算路程,还有三日行程他就能到龙城。眼见面前山丘起伏,树林密集,秦风跳下马来,放那马自行去吃草,他则一跃上树,准备靠在树上闭眼歇息一会。没想到刚倚在树杈上,就看见一只小松鼠从树枝上飞快的跑过,大尾巴一闪,隐在了树洞里,随即松鼠又从树洞里面探头探脑地往外看。秦风呆呆地看着那树洞,忽然脑海中浮现出阿影曾经的话语
“如果我是一只松鼠该多好啊,每天可以从这只树爬到那只树上,可以晒晒太阳,可以和鸟儿说说话。下雨的时候,我就躲在树洞里,听雨水流在树枝上的声音,我还可以在雨中做一个美梦……”
他觉得自己心口的地方隐隐作痛,那里,本是阿影做梦的地方,可是如今,梦碎了。
咆哮声响起,伴随着人的呼喝声,秦风听出来,这咆哮声是一只受了伤的熊发出的。他往前方看去,透过树枝,看到前方雪地上,一只比人还高的黑熊正和一个人边厮打,边翻翻滚滚地往这边走来。
秦风忽然一声暴喝,他从树上跳下来,几个起伏,窜到黑熊的旁边。
那个人看见秦风奔过来,顿时停下手上的动作,他肩膀上被熊抓了一下,鲜血渗出来,只是当秦风看到他的脸的时候,楞了一下,这张脸,简直长的不像是人的脸,晚上看到的时候,一定会吓的连噩梦也不敢做了。
他的脸,一定是极富想象力的妖怪的后代。
这个人看见秦风看着自己惊呆的样子,忽然暴怒起来:“你小子给我滚开,不然我连你和熊一起都剁了。”
“这熊好好的在这里活着,你们还不放过它?它有招惹过你们吗?你们这些人真可恶,为了莫名其妙的原因就杀这杀那!你们比熊还坏一万倍,熊饿了才会吃别的动物,你们呢?你们不过是为了取乐!”
那人楞了一下,忽然哈哈大笑:“感情你是给这头熊打抱不平来着,嘿嘿,那我到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你打赢了我,我就放了你和这头熊。”
这黑熊身上的伤极重,秦风再晚来几分钟,估计就要死在这人的手下了。
“我打赢了你,你的命和黑熊的命都归我。”秦风冷冷地说。
“为什么,你刚才还斥责我,说我杀这黑熊很无耻。哈哈。”那人的表情变得非常狰狞。
“因为我饿了,我需要熊血解渴,需要熊肉填饱肚子。我喝不惯人血,也吃不来人肉。当然,如果实在没得吃了,也能将就一下。”秦风的眼睛里面闪着冷酷的光芒。
“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够直接,够坦白,我喜欢坦白的人,好,这头熊就先给你了。咱们先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打完了,咱们做个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如果等一会,你还活着,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秦风话音刚落,人已经朝他扑过去。
厮打声在密林里显得分外沉闷,夹着那人偶然疯狂的大笑,还有秦风偶然发出的冷哼声。
这个人的招数猛烈,而且招招都是同归于尽的势头,疯狂到了极点。而秦风则胜在身手迅捷,刚学会的落花流水十三疯第一式让他受益不少,他能于瞬间料敌机先,出手时自然会占许多便宜。两个人翻翻滚滚,半个时辰下来斗了个旗鼓相当。
只是那个人肩膀上受了伤,所以到了最后,血流的更加多,体力有些支撑不住。秦风忽然跳到一边,对那个人说:“不打了,你受过伤,我赢了你也不算数。”
那人哈哈大笑:“好小子,这么多年来,这场架打的最舒坦。你小子不错,不乘人之危,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叫辛冥,你呢?”
“我叫秦风。”秦风此时发现那头黑熊居然趁着两个人打斗的时候溜走了。
辛冥和秦风两个人对望一眼,不禁同时大笑起来。这黑熊到是聪明的紧。
“今天算这头熊命大,咱们没得熊肉吃,就到我那去吃鹿肉喝烈酒,嘿嘿,秦风老弟,你怎么一个人到这来了?”
“我要去龙城,经过这里。”
“你去龙城,好啊,我带你去。我明天正要回龙城。走,先去我营地。”辛冥揽着秦风的肩膀,两个人往林中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走着走着,秦风忽然发现这片丛林越走光线越暗,树木变得发青,里面飘着淡黑色的雾气,到处长着奇怪的植物,慢慢的,连路都没有了,他们的每一步都踏在厚厚的腐叶和藤条中。
秦风没发出任何疑问,继续跟着辛冥往前走,丛林中本来就是他最亲切的地方。
辛冥忽然站住了脚步:“你为什么还不问我?这里这么奇怪,我干嘛要把你带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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