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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目光可以杀人,那公孙凤的眼睛一定能把他千刀万剐。
无力,挣扎,失败……又把这个少年,带到那个被人踩在脚下,头破血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夜晚。也就是那个夜晚,他遇到了她。她没有像别人一样嘲笑他是个“小叫花子”,她没有像别人一样避之不及,更没有冲他丢石头,像砸一条狗一样把自己当做又脏又臭的畜生。反而像一个疼爱孩子的母亲,给他最温暖的温度。
那光很弱,却永远不会消失。
他决定守护她,他发誓守护她,而他现在却只能再次像只狗一样,一只没人要的狗,被踩在脚底下……
正是:
长河落日黄昏早,
幸得明月能照人
第三十回
独唱空城,残兵一孤注
不奏悲歌,命途却何处
夜。
夜色很好,无风无雨,还有月亮。黄玉玲珑,虽然是透过层层浓云,却更为这个寒宫的主人添了几分神秘,饶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
人。
没有路人,只是几个被上苍眷顾的孩子,做弄着被命运捉弄的小丑。对了,还有一条狗,还没长牙的狗,乞丐的狗。它的主人被踩在脚下的时候,它还是守在一旁。
笑。
很爽朗的笑,笑他们终于把一个饿了好几天的小乞丐踩在脚底下,直到那一双可以打出拳头的手满是鲜血,无力的挥着,像是在挠痒痒。
玉。
很古朴的玉,用高超的技法雕刻着一个没落家族的辉煌。可玉佩的主人,唯一可以保护小乞丐的人,已经再无法保护他——她死了。
现在玉佩在他们的手里,他追不回,抢不到,更没有人帮他。不过有条狗,狗在帮他。刚睁眼的奶狗,乖乖的躲在角落里,没有去拼命。没错,这已经是在帮他了。
至少,他还能感受到,有一个生命,一颗心跳,为他而跳,因他而活……
直到那一方手帕,带来一个家的温度……
没错,他发誓,发誓穷尽一切一定会保护好这个“家”。可他的一切,很可笑,他的一切都是那个女孩儿带来的。现在他要用她的东西去保护她,能不可笑吗?更可笑的是,他甚至什么都没做,已经变成了一个废人。
但至少,废人也还是人,还有一条命。
少年强忍疼痛的牙齿就要被咬断,很好,至少他证明了一件事——他还活着。
活着就有命,就有可能,就有希望。
豆大的汗珠滋润着以血为饮,以肉为食的土地。掌心的流沙,随着握起的弧度拒绝着死亡的气息。
马上眯着眼睛的人,笑的更开心了。手中的长戟,闪耀起寒星的璀璨。下一刻,便如流星,砸了下来,势不可挡。
谁都看得出,这一刺,虽然不是朝着要害,却必然不会落空。
可现在必然以外的事情出现了,少年躲开了。一个残了腿的少年躲开了。但一个喘息还没有的时间,第二刺又来了。
飘飞的血液,宛如盛放的花火,绽放出诡异的美丽。
马背上的人还握着兵器,少年呢,还是趴在地上,不过是位置变了,血似乎也流的更多了一些,而口中咀嚼,满是殷红,最后把什么东西咽了下去。似是大雨滂沱的脸上,仰起骄傲的笑意。
“谢谢你给我上了一课,现在,我要交些学费,以作答谢了。”那人笑着到。
没有一个士兵看清了这一刺从何而来,饶是在赵可眼中,也不过一点寒芒。可现在少年的另一条腿也废了,冰冷的温度,还在搅拌着血肉的驱壳。
很痛,就算是在一边看着也感觉要痛彻心扉。可偏偏公孙凤的嘴里一个字也不曾传到军阵之中,任生命如同这边塞黄沙的流逝。
公孙华耷拉着眼皮,轻轻吩咐着指令,似乎这也是不让眼泪落下来的一个办法。可无论作为主帅,或是作为父亲,他不能闭着眼睛,他必须见证这场他的兵,他的儿,打的这一场仗!
这一次,所有人也看见了,挛鞮维昌的右手已经是血肉模糊,透着森森白骨。而手上的肉,已经被公孙凤咬碎了嚼烂了咽在了肚子里。
当少年腿上几乎被戳出来一个透明的窟窿,那冰冷的铁块终于舍得离开了他的身体。谁也都知道,它的离开,只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谁也不知道结果如何的重逢,但不论是什么结果。可以确定的是,一定不是好的。
当公孙凤的眼前再亮起青色的光芒,他笑了。
“够了,这样就够了吧,威风过了,保护过了,现在可以放弃了。放弃吧,这样就不会再痛了……”
永恒的夜色在少年的眼前,缓缓,拉上了帷幕,然后,等待他的,将会是永恒的寂寞,孤独……
“小哥哥。”
“凤哥。”
“凤儿。”
“公子。”
……
“儿子……”
切,谁他妈稀罕当你儿子!我可以死,没错。但至少,现在还不是死的时候,我也……还不想死啊!
白鬼当空,快如电闪,眼看着就要把这个废人钉在地上!说时迟那时快,就看公孙凤猛地击面而起,直入云霄,当真是动若雷霆,一时间掌风翻滚,带起黄沙茫茫十步之内是不见天日。
挛鞮维昌一惊,急忙闭上了眼睛,单掌撕开一片晴空。周身沙尘还未散去,蔚蔚天蓝之下便出现一个黑点,再一眨眼,便如同在那晴空之上开出了一个夜的窟窿,有趣的是,窟窿之中,还有几点星芒闪耀。
但是下一刻,你就不觉得有趣了。那不是星,是针,梅花针。
公孙凤从天而降,十指之间已经多出□□十根梅花针!一生二,二生三,三生百万。立时三刻,那几根一掰就弯的牛毛细针俨然化作天河之星,璀璨夺目。
饶是乍看之下暴雨梨花,每一根却都是认准了周身三十六大穴七十二□□,一百零八个穴位竟是尽在这五指之间,招式变幻又透着蓬莱《星芒决》的影子。
太子爷一笑,道了声“好!”手中一把方天画戟刺劈砍勾,便是寒光冲天“炎龙无双”。
“班门弄斧!”少年一喝,便搭上了那一杆长戟。只听一阵“叮叮当当”,少年便如同断了线的风筝,直坠而下,在那沙地之上滚出几丈开外。
赵可一旁而观,不由得道:“够了……够了。”。
“哈哈哈哈!”就在赵可悲痛之时,便听公孙凤大笑四声!太子爷的坐骑也是应声而呼,马嘶之声更是响彻六军!
再一看,那阔头矮马双蹄一扬是狠狠把挛鞮维昌甩了出去。太子爷呢,一个简简单单的“鹞子翻身”便已经站立。
“功夫不错,若是再练个几年,挛鞮维昌自认不是你的对手。只可惜啊……”太子爷道
“可惜?有什么好可惜的。”少年笑着说,即使鲜血不断从口中涌出,他还是笑着。
“可惜你活不到那个时候了。”挛鞮维昌道。
“那你为什么不试试现在就杀了我呢?”公孙凤笑道。话音刚落,那马似是商量好的,猛然噙出满嘴白沫,踢踏了两下,再不能动弹。
“你针上有毒。”挛鞮维昌道。
“哈哈,你运功试试不就知道了?”
挛鞮维昌笑道:“不管有没有毒,你今天都是要死的。”
“那就来吧。”少年笑着,忍痛一翻,选了个最舒服的姿势不再动弹,可嘴里还是不停笑着。
太子爷一笑,脚下不做动作,正想要提起兵刃乾坤一掷,便觉五内翻腾,眼前一黑是四肢乏力。转而喝道:“哎……公孙将军,你手下的兵不行了啊,这么有能耐的兵,杀了可真可惜。”
“人还我,这场算你赢!”公孙华喊道。
“爽快!”说罢,挛鞮维昌脚下一滑,眨眼的功夫便退入兵中,藏匿在那人山人海。
公孙华一个眼神,左右亲兵便迫不及待得奔了出去,迎接他们眼前这个最硬的汉子!欢喜之中,谁也没听到那风中的几声险些催命铜铃!
腿还是不能动,血还是在流,少年呢,还在笑,笑得越来越大声,笑得越来越开心,原本清秀俊朗的脸,也笑出了不少皱纹。
“好,好啊。”赵可也笑了,自打匈奴来袭,他便再没有笑过,可现在他笑了,手上的一杆枪也攥得更紧,仿佛霸王举鼎一般,缓缓举过头顶,大喝道:“鸣鼓!”
一声令下,城防四周的百扇鼓锣零零散散得开始响了起来,每个人手中的鼓锤慢慢情不自禁得更加有力。
鼓点就像是雨,夏天的雨,陡然之间震耳欲聋,仿佛千军万马,铁蹄激荡,剑之所指,亦无往不胜。
士兵耳中,少年的笑声也渐渐变得激昂。左右亲兵小心翼翼得把他抬了回来,他一直在笑。
笑总是会让人变得振奋,变得有力量。他一直在笑,其他人看到那样胜利的喜悦,也跟着笑了起来。仿佛为了胜利,付出多大的牺牲都值得。
如果说悲伤会传染,那么快乐也会传染,一个人笑,然后有十个人笑,最后有一百个人笑。
现在六军将士,无一不笑,无一不想笑。匈奴人怕了,他们怕了,我们为什么不能赢!既然能赢,我们为什么不笑?赢了之后,就能扬名立万,就能光耀门楣,就能加官进爵!
数十万兵马的笑,在雁门关下回荡,在这个马革裹尸,有来鲜回的地方回荡。军心振奋,笑谈生死,那“百万大军”的匈奴,便如同芸芸众生,窥探着天神的威武。
软的怕硬的,但软的如果不要命了,硬的也会怕软的。匈奴人很硬,但面对这些不要命的家伙,也不由得犯了嘀咕。
少顷,彼方踏出一骑,高声道:“传挛鞮太子话:公孙将军帐下武威我们见识了,今日不分上下,咱们择日再战!”
公孙华静静喊道:“跟你们太子爷带话,承蒙赐教,择日定当重谢!”
一骑而返,匈奴的锣鼓便响了起来,大军也慢慢往后挪了开去。
公孙华和赵可对了个眼神,老将军便笑道:“鸣锣,响鼓!兄弟们,咱们送送他们!”
“好!”千千万万个好字,千千万万张嘴,千千万万颗心。
沮丧的旅人挺起了脊梁,哭丧的面庞扬起了笑容。
待匈奴人慢慢变小,公孙华也起了手势,锣鼓一改,收了六军。
也就在雁门关上众营雀跃之时,有一个营帐却是出奇的安静,不,寂静。
谁的营帐——公孙凤的营帐。
他还在笑着,可自打这个帐子落下,便再也没有他笑出的声音。
比拇指还粗的眉毛拧成了成两块方糖,不惑之年的军医抱怨道:“真是的,一个个都不拿自己的命当命。”转而又道:“不过也算是条汉子了。”说罢,五指一拂,便除了一身战甲,又比划了三两下,已经封了周身穴道。一包药粉灌下,郎中手里便已经多了把镊子,添了口剪刀。满是青筋的手轻轻把剪刀贴在衣料边缘,眨眼的功夫便除去了伤口的障碍。随后,镊子轻取,一举一动,便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再也快上不得!
眼瞅着日头快升到头顶,这个帐子,还是没有一点动静,饶是今天犒赏三军,饭菜飘香,可就连门上守兵也是一动不动。
不同的是现在又多了一个帐子,也是一模一样——“中军帐”
三军巡后,两位大将便关在帐里。公孙华披风一解,便挂在一旁。
赵可道:“那边还没消息,看来伤的不轻啊。”
“他能活着就不错了。”公孙华道。
“不过……挛鞮维昌应该并没有中毒。”赵可道。
“怎么说?”公孙华道。
“那小子招数虽然略有狠辣,可一招一式皆是中正非常,不像是会使毒的。那匹马方才我也找人验了,没毒。”赵可又道:“况且若是真中了那种验了验不出来的奇毒,现在我们也不会在这儿喝茶了吧。”
“这么说他胆子可真够大的啊。”公孙华笑了笑道。
赵可笑道:“谁说不是呢,就这么个二十出头的毛小子,能吓退挛鞮维昌那只老狐狸。不过也真是他运气了。”
“是啊,可在战场上,运气可是很重要的。它往往比一个苦心布局的计划,还要重要。这点,想必赵老将军要比在□□会更深啊。”公孙华道。
“谁说不是呢,要是运气不好,我这把老骨头都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呢。”说罢,赵可的眉毛已经落了下来,“不去看看他吗?”
“我看他作甚?”公孙华道。
“他毕竟是对阵受伤,又是参将功臣……”赵可道。
“我肯同意挛鞮维昌胜,已经是给足了他照顾,况且,即使退一万步,用他的一条命,换三军士气。”这个“老人”很平静,即使所有的猜想线索都印证着他所期望的实事,可现在,他竟像是个事不关己,无血无泪的冰人,对着赵可凝重的眼睛吐出最后一个字。
“值。”
说到底,猜想,终究只是猜想,感情,也终是抵不过岁月么……
铁骨为骨终将断,
真情作情总奈何
第三十一回
黑白无常,观音不念情
万人杀阵,公孙却留命
“叮铃~”……
黑与白的颜色融合在一片混沌,薄烟袅袅之中。空旷的原野便如死亡一般,一望无际。只有几个简单的石头与之相伴,却再少了影子的孤单。
勾魂的银铃渐行渐近,命运的锁链悄悄勒紧,当生死薄上的朱砂落下,似乎千百年来,从未有活到五更天的人物。
“你们来做什么?”
“索命。”
“你们是谁。”
“黑白无常。”
……
黑白无常当然是索命的,可是,似乎这个人还不想死。也是,世间往往很少有想死的人,除非他已经感觉生不如死,但生不如死的人,大多也会有牵挂,也会有执念。
人的执念,往往是最可怕的东西,比死亡,还要可怕。
可是,人终究打不过鬼,但是观音可以。
所以,现在观音来了,还带着金童玉女。只是这位观音似乎早已厌烦了一袭白衣,所以,她换了身衣服,灰色的衣服。但她似乎也不想为人所知,于是,她又戴了顶斗笠。
“阿弥陀佛,上天有好生之德,恳请二位高抬贵手。”这观音话语一出,音声温婉,便叫人想起那诗中江南,红袖翠裳。
白衣道:“小尼姑音声可人,想必也容貌也是极好,这深更半夜莫不是菩提寂寞,且等咱们哥俩杀了这小子,再陪你乐呵乐呵!”说罢,黑白二人已经身法腾挪,箭一般朝那人射去。
可刚一动,便觉身后恶寒。眼角一回,菩萨的玉手马上便要落在两人琵琶骨上,到时就算是有再好的武功,也要付诸东流。
当下两人拧腰错步,不约而同,一个“鹞子翻身”便落在枯树之上。
菩萨呢?还是静静站在那里,仿佛刹那间的杀手,只是两人的错觉。白衣道:“大哥,看来这小尼姑当真寂寞的紧,不然咱们先陪陪她。”
“好。”
“找死。”
说罢,勾魂铃一出,阳命锁一甩。登时,漫天杀机,寒光一片当头就要罩了下来。可就在菩萨命悬一线之时,那铃那锁,便丢了魂儿似得落在了地上。
观音还在那一动不动,不同的是手中已经多了把匕首——为出鞘的匕首。可黑白无常却是已经飞出三丈,口眼歪斜是一命呜呼。
匕首上有没有血不知道,可那双布鞋的鞋底已经多了几点红色的印记。菩萨双手一合,道了声“阿弥陀佛。”
“敢问女侠如何称呼?”那人道。
可菩萨眼中,似乎早已没了他这个人。低头对着两个孩子轻轻道:“坏人被打败了,我们走吧。”
“嗯。”两个孩子异口同声道。
说罢,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