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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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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片朦胧的月华一般的光芒,笼罩在小猫崽子身上,空气里渐渐浮现出一股似兰非兰的香气。

    王大娘小心翼翼地将小猫崽子放在早就准备好的褥子上,母子三人围着那褥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

    渐渐地,那月华变得如白雾般浓厚,一层又一层,将里面的小猫崽子包裹住,逐渐变成了一个扁担长短的白色茧子,屋子里的香气也愈发浓郁。

    院外的黑衣人自然也闻到了这股不同寻常的香味。

    “列统领,你该庆幸你方才没有冲进去我赢了!”商秋芦摸了摸脖子上的伤口,轻笑一声,看着靠在墙角的黑衣人。

    “如此便好!你当我乐意造杀孽?”那男子冷哼一声,却没有立刻就走,而是继续在原地等待。

    香味可以伪造,只有看到真正化形的三公子,他们才能回去向王妃复命。

    屋内,那巨大的白色的茧子,正在慢慢地消散,随着浓雾的散去,一个浑身赤裸的小男孩出现在褥子上,依然维持着睡着时那蜷缩的姿势,浓密的黑发中,两只虎斑纹的猫耳朵无力地耷拉着,看着可怜又好笑。

    “太好了!”王大娘喜极而泣,丝毫都没有被那两只突兀的猫耳朵打击到。

    这样化形不够完全的半妖,王府是不会认回去的。

    也只有这样化形不够完全的半妖,才能继续留下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娘,你给三弟换身衣裳,我出去一下。”王大郎满意地扯出一抹笑容,给三郎盖上了早就预备好的薄毯,转身打开门出去了。

    “进来吧,擦亮你们的狗眼,早点看了,便滚吧!”小院的门从里面打开,王大郎冷然地看了看商秋芦。

    “恭喜大公子!”商秋芦假装无意地摸了摸伤口,王大郎瞥了他一眼。

    谁说这小探子好对付的?

    “还是宅着爽!结婚有什么意思?”白春笙翻了个身,噗通一声,掉水里去了。

    “不好了!小白掉水里去了!”

    “快!去个人给他捞上来!别混在一堆河蚌里,到时候被人下锅给煮了。”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残留的酒劲儿彻底醒了,然而,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黑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好像被人托举了起来,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捞出来了!这小子蚌壳上有道石榴红的纹路,再不会错了!肯定是小白!”

    “谁是小白了?劳资明明是老白!”白春笙勃然大怒,小白什么的,一听就是小白脸,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过了。

    只可惜,这会儿他喊得再大声,也没人听得到。

    “算了算了,给他丢角落里,这会儿正忙呢,别管他了。”另一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顿时急了,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怎么挣扎的,突然眼前一片亮光,刺眼的光线中,一片沾满了水渍和鱼腥味的甲板出现在眼前

    以上,就是拆二代白春笙同学悲惨的穿越记录。

    “坑爹啊不对!坑娃啊!劳资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一想到自己那张存着家里房租的卡,白春笙心疼的呼吸都快停滞了,万幸的是就算他不在了,家里其他人还能用这张卡里的钱,总算没有便宜了银行!

第53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白春笙看到少年白皙的手指都被烫红了;立刻从门边的架子上扯过来一条干净的抹布;垫在手上将那一大碗小米粥接过来,脸上却满含笑意地招呼少年进屋。

    “我叫白春笙,前几天刚从水里上来;什么都不懂,也没见过世面,让你见笑了。”白春笙也不知道这水妖原先叫什么名字;不过,既然外面的人都不认识从前那个水妖,他索性把自己上辈子的名字挪用了过来。

    老实说他对自己的名字还挺满意的,据说是他奶奶在他出生的时候特意请算命的算过的;春生万物;生机勃勃;不过他爸嫌弃春生这个名字太土了;给他最后一个名字改成了“笙”;据说是种古老的乐器来着;听着就是个耕读传家的有文化的人家!(虽然他们全家就他文凭最高)

    “无妨!码头经常有刚上岸的水妖;你算好的。”少年想到自己还看到过什么都不穿就跑上岸的水妖,顿时觉得白春笙这样的水妖真的已经算很好了。浑身上下就披着两条水草什么的;真的很辣眼睛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那少年顿了顿,微微抬起头看了看白春笙;有些别扭地张口道:“我是商秋芦。”

    “商秋芦这个名字真好听!”白春笙真诚地夸赞道;虽然他古文阅读经常不及格;但是听名字还是能听得出好坏的,秋芦胜雪,一听就是个很有诗意的名字。

    “你若有什么不知道的,尽管过去问我就是了,我在码头公房做小工,有事可以去那边找我。”说完这句话,商秋芦便离开了。

    真是一个害羞的少年。

    白春笙就着那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唏哩呼噜地吃掉了半张大饼,剩下的一半实在是吃不下了,倒不是他不饿,只是那大饼做的简直能噎死人,和后世那种绵软的馒头包子简直没法比,虽然这种大饼可能用料更加的敦实厚道,但!资深吃货白春笙表示,有时候,美食之所以称之为美食,可不仅仅是用料敦实就称得上美味的。

    稍稍填饱肚子后,白春笙抱着买来的新被褥,在摇摇欲坠的床板上勉强铺了一张床出来,心惊胆战地躺在分分钟就打算散架罢工的木板床上,白春笙发誓,明天就去码头那边的水底下“摸金”去,但凡赚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换一遍!

    闻着空气里淡淡的霉味,白春笙度过了上岸后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点想家了。

    新买的枕头大概是没晒过,有点湿湿的,粘在脸上一阵阵的难受。

    他才不承认自己哭了呢。

    不敢翻身,因为每次翻身,单薄的床板都会发出抗议的咯吱声,伴随着榫卯松动的声音,听着简直让人无法入睡,深怕睡着睡着床就突然塌了。

    就这样煎熬到天麻麻亮,白春笙觉得身上有点痒,想了想,反正睡不着,干脆爬起来,穿上衣服,把自己剩下的所有“财产”牢牢栓在裤腰带上,打开门,院子里静悄悄的,夜空中几点星子闪啊闪的,渐渐消失在朝霞的光芒中。

    空气里湿润润的,白春笙顿时觉得浑身一松,果然水妖还是得住在水里才行,等他再多攒点钱,对这个世界再熟悉一点之后,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去找个无人的小岛隐居算了,不然每天光是打水洗澡就是个麻烦!那个水井里的水忒难打!

    天还没亮,鱼街已经有好几户人家都起来忙活了,有的是卖早点的,有的是做豆腐的,还有的是家里有人在船上打渔的,都点起了门前的灯笼。

    空气里飘来豆腐花的香味。

    白春笙顺着香味找到一家豆腐作坊,没想到那主人家竟然只卖豆腐不卖豆花,听到他说什么豆花更是一脸茫然。

    白春笙无奈,只能向店家打听了卖早点的所在,那早点铺子卖的也不是什么美味的地方特色小吃什么的,却是十分管饱的杂粮馒头和大饼,多花一个铜板可以得到一碗杂鱼熬的汤,称不上多美味,只能说不难吃。

    毕竟,白春笙现在这个身体可是水妖,在水底下不知道吃生鱼活虾吃了多少年,对于这具身体而言,煮熟的食物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白春笙留意观察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出来吃早饭的,大多是码头上干活的,急匆匆填饱肚子之后就跑去干活了。对于这些人来说,早餐的意义不在于多美味,能补充体力才是最要紧的。

    吃完早饭,白春笙悄悄走到码头下游一处荒僻处,将外衣脱下来,卷吧卷吧藏在石头缝里,搬了一块大石头遮住,这才摸下水,逆流而上,顺着河滩的方向往上游摸去。

    在河里搜寻东西,比在镇上的小河要困难得多,因为码头来往船只的缘故,这里的水质比小河那边浑浊得多,水底几乎看不到东西。白春笙在水底摸了许久,除了淤泥之外一无所获,只能沮丧起从水底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岸边蹲着一个人。

    “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做什么?”王大郎冷然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额我是水妖,每天都得在水里泡几次,不然浑身都不舒服。”白春笙努力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来,脚底板踩在淤泥里,大脚趾的缝隙里卡了块小石头,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这个该死的王大郎又是码头上“混社会”的,他要想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好是不要得罪王大郎这种地头蛇,因此不得不忍耐着敷衍他。

    好在白春笙找的理由十分正当。王大郎的顶头上司,那只黑鱼精恰好也有这个习惯,不过人家是有钱妖,是不会屈尊到这种脏兮兮的河里洗澡的,人家洗澡都有专门伺候的人给放好热水,想泡多久泡多久。

    王大郎看了他一眼,和巡逻的人一起离开了。

    白春笙急忙钻到水底,将脚趾缝里的小石头给抠了出来,这一抠,白春笙差点激动得大叫一声!

    这、这哪是什么小石头啊?

    这分明是一个约莫一两重的银锭子!

    王大郎那个凶神真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将银锭子洗干净塞到随身的钱袋子里,受到这次的启发,他也不费力潜入水底去寻摸了,直接上脚丫子!先用脚掌把陷入淤泥里的“小石头”之类的踩出来,然后再潜入水底去捞出来看,只恨自己没有带什么容器,只能一点点抓上来看,弄的满身都是泥浆子,终于又从水里摸出了两块散碎银子和十几个铜板,外加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好像玉石一样的石头。

    眼看着快要中午了,白春笙对今天的收获也挺满意的,想到那个什么都缺的“家”,也不敢再耽搁下去了,急忙顺着河流游回去,在水里洗干净身子,找到藏起来的衣服穿上,用包着衣服的布毛巾擦了擦头发,也来不及等头发全干了,随意用布条系在脑后,便急匆匆地揣着钱袋子往街上走去。

    昨晚从中人那里拿铜板回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可能被人小小坑了一把,就像后世的外汇兑换一样,运气不好就有可能被不正规的兑换点坑一脸血,所以,今天上岸之后,他并没有急着去买东西,而是先打听到了兑换银子铜板的地方,拿出了昨天捞上来的那块大一点的没有印记的银子,让老板帮忙兑换成铜板。

    今天摸上来的那块银锭子底下是有印记的,白春笙不太敢贸然拿出来,决定回去用石头给砸扁了,把印记砸得看不见了再拿出来兑换,作为一个酷爱看罪案推理剧的宅男,不得不说,白春笙在某些时候警惕性还是蛮高的。

    从银铺子出来之后,扛着一大袋铜板,白春笙开始了他在异时空的大采购——

    先是去木匠店买了一张结实的木床,原来那个是房东的,不好直接丢掉,干脆拿到外间去拿来堆放些杂物什么的。又买了一张最便宜的餐桌、四个条凳,两个小板凳,让木匠过一个时辰帮忙用店里的驴车送到家里。

    然后去了杂货铺,按照那少年的指点,买了一口储水的水缸,两个木桶和一圈麻绳,想到家里没有做饭的地方,顺便就找老板打听了一下。

    “这还不简单?我们这里就有现成的铁锅和木制的锅盖,你买回去,再去河边挖些结实的黄泥巴回来,自己垒一个锅灶就行了。对了,再买个水罐子装上去,就着烧饭的柴禾,顺带着还能烧些热水。”那老板热心建议顺便推销道。

    白春笙满脸黑线,心想我要是挖点泥巴就能自己垒锅灶,还用得着在这里请你支招?玩泥巴什么的,他五岁开始就戒掉了!

    鱼肉片下来后,白春笙运刀如飞,快速将鱼片切成黄豆大小的肉丁,再堆在一起,两把菜刀一起上,一把拦着,一把快速剁馅儿,没一会儿就剁了一大盆鱼绒,看得谢篁眼睛都快直了。

    “乖乖白大哥,就你这刀法,就算到了水底下,寻常的水妖也不敢招惹你啊”谢篁羡慕非常。

    白春笙笑了笑没有说话,开玩笑,让他杀鱼剁馅儿还行,让他拿着菜刀和水妖干架,他可没那个本事。

    鱼绒剁好后,将锅里的厨具和餐具捞出来,放在一个大竹篮里沥水,柴锅洗干净,加水,小火烧到温热后,借着灶膛里的余温,快速下鱼丸,只见白春笙的两只手如蝴蝶般上下翻飞,一只手捏着鱼绒从虎口处挤出来,那鱼丸便落到了温水里,迅速变成白嫩的不规则鱼丸。

    这一手做鱼丸的功夫白春笙是和奶奶学的,他们家做鱼丸从来不做圆形的,除了过年摆供之外,因为圆形的筷子不好夹,反倒是这种不规则带点棱角的,煮熟了之后筷子一夹就夹出来了,卖相不如圆形鱼丸,吃起来方便,懒人专属鱼丸!

    满满一盆鱼绒,做了差不多大半篮子鱼丸,白嫩嫩的特别好看,因为是要给三郎吃的,白春笙没敢加香葱,做的是原味的鱼丸,到时候可以烧两种口味的,给三郎吃的就单独用鱼头汤炖一下,加一点点盐就非常好吃了,三郎不爱吃葱,这是他新近发现的。

    “白大哥,你对三郎可真好”谢篁感叹道。

    “三郎还是个孩子呢他寻常也不吃别的菜,就吃鱼虾,要是不给他单独留点,怕是饭都吃不饱,对了,等下鱼丸我烧一盘让王大哥送去给三郎,不知道店里给不给带饭过去吃?”

    “不必送了,我去叫他回来吃好了。”王鲲风拎着一个竹篮子从门外进来,将竹篮子递给他,“豆腐和豆皮我多买了些,店家说豆腐养在井水里,每日换两次水,可以吃三日。豆皮都是晒干的,吃的时候提前泡发就可以了,篮子下面是一些干菜和蘑菇,别人送的,家里也没人会做,你拿去做了吧。”

    “蘑菇?”白春笙眼前一亮!

    他在鱼街来回找过好几次都没有找到过蘑菇,还以为这里的人不吃蘑菇呢,煲汤的时候,尤其是鸡汤,放点儿蘑菇可是提鲜的好东西!

    王鲲风带回来的蘑菇有点像他前世吃的那种鸡枞菌,不过是淡黄色的,听王鲲风说这种蘑菇是富贵人家采买了炖汤吃的,他上次帮了人家一个小忙,正好方才路上遇到了,便分了他一些尝尝。

    “你若爱吃,改天我让他们再送些来便是。”看到白春笙一脸的惊喜,王鲲风忍不住微微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他从小便生活在那阴暗的地方吧,特别喜欢看到这样天真灿烂的笑容,就好像一朵蘑菇、一条鲜鱼,人生对于他来说就是完美的。

    “这个蘑菇一定很贵吧?”

    “不要钱的。”王鲲风丢下这句话,转身去书铺接弟弟去了。

    白春笙顿了顿,突然想起来王鲲风在码头找他索要好处费的事情,顿时一阵黑线,这蘑菇,还有那些干菜,想必也是另外一种“好处费”吧?

    有了蘑菇,白春笙就想做点儿别的什么了。

    他将另外一条棒槌鱼也宰杀了,两个鱼头拿来炖豆腐汤,剩下的鱼骨头,却和两根猪棒骨一起熬了个高汤的汤底出来。

    蘑菇清水洗干净上面的杂质,先用开水汆一下,挤干净水分,确保蘑菇里面可能残留的寄生虫都被烫死了,这才将蘑菇撕成片,加入汤底内小火炖着,等到汤底彻底变成了奶白色,加入鱼丸和泡发的豆皮,一些菜叶子,白嫩可爱的鱼丸在翠绿色的叶子中翻滚,看着就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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