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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低头,揉着被捏痛的下颌,闷闷道,“好,我去。”
不是她没骨气没原则,而是现实太残酷了,她真的惹不起这位大爷啊!
她的识相和配合,取悦了这位大爷,他起抬手,抚了抚刚才被他捏红了的小下颌,弯腰,倾在她耳边,幽幽吐气:“别怕,好好的做,爷不但不会伤你,还会派人在暗中保护你的。”
沈若兰被他的贴心和周到骇得打了个哆嗦,她可不认为他会这么好心,哼!分明为了留着她把陈婆子她们引出来才,不让自己出事儿的,她要是出事儿了,谁还来给他做珥啊!
他急着让自己提高知名度和曝光率,不就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她引出陈婆子,他好守株待兔,达成所愿吗?
然,却不知,他这么做是另有原因的。
再过几天就是小年了,平阳府府尹每年小年儿这天,都会宴请平阳城的豪商巨贾,说是官民同乐,一来是为了向百姓显示他的平易近人,二来也是为了让那些豪商巨贾们为平阳城的建设多出些银子。
确切的说,是为了让那些豪商巨贾们多孝顺他些银子。
淳于珟已经打通了杜管家那道人脉,七天后也会去宴会。
但他终归是以客人身份,又是个男人,想进入后院找一个妾室,是很困难的,万一打草惊蛇了,便是功亏一篑。
但是这个小村姑就不一样了,她是个女人,若能以歌女的身份混进府里去,就不会让人有戒备心,到时候再找机会溜进后院儿,只要见到姒玉,便可大功告成了。
这小村姑虽然怂点儿,但人是还蛮机灵的,从她能从那伙儿人贩子手中逃出来便可窥见一斑,这件事儿交给她去做,应该不会出错儿!
这边,他这般打算,那边沈若兰也下定决心了,就如同被qiangjian一样,既然反抗不了,不如躺下来享受呢。
既然违背不了他的命令,那还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大干一番,说不定能发大财呢!
她很有阿Q精神,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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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让自己在七天内红起来的要求,沈若兰觉得并不难。
她会很多脍炙人口的经典曲子,随便拿一首出来都能唬住这些没多少见识的古人,想红起来,对于她而言简直易如反掌。
第二天早上,沈若兰睡够了,吃饱了,直接去了温柔乡,找到那里的掌事后,向他提出要登台唱曲儿。
掌事的见她一副面黄肌瘦,尚未长开的模样,怕她这副尊容会扰了客人的雅兴,于是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她。
沈若兰也不着急,掌事的态度原在她意料之中,被拒绝后,她顿了一下,随即亮开嗓子,唱了一曲苏学士的《明月几时有》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沈若兰的声线很特别,既有少女的轻柔婉转,珠圆玉润,又要历尽世事的女子的轻柔悠扬,荡气回肠,两种不同的唱腔和在一处,静如天籁般动听,优美的曲调,让人意荡神迷,如置云中,特别是那华美脱俗的辞藻,竟有让人为之震撼,想要拍案叫绝的冲动!
一曲毕,掌事的瞠目结舌,不用沈若兰多说,当即拍板儿,请沈若兰晚上来登台唱歌儿!
有这样悦耳的仙乐,唱曲儿的颜值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沈若兰却觉得,她的曲子虽好,但要是她的扮相也好的话,可以红得更快些,前世那些歌星们哪个张的不好?可他们每次上台前还是会绞尽脑汁的打扮一番,力求在台上展示出最好的自己,给观众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她现在亦是如此。
于是,从温柔乡出来后,她去了几家成衣铺子,为自己采买登台用的行头,她选了一件浅黄色的棉布短襦,短襦的领口和袖子镶着红色的绸边儿,又买了一条蜜色的绸缎绣碎花长裙,藕荷色的腰带,这一身搭配起来,素雅清新,娇俏可人。
发型上,考虑到自己头发黄,数量还少,要是盘起来的话也就是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小髻,很难看,索性不盘头了,就散着,在后脑勺松松散散的编几条装饰的小辫子,再簪上一朵粉嫩嫩的绢花衬托,这样就能将她的相貌提升五六分。
要是再擦点官粉,让自己暗黄的皮肤白皙起来,画点儿唇彩,让自己的嘴唇也红润起来,她的相貌就可以提升到七八分了,如此,便不敢说自己是绝色之姿,但至少也算得上是个清秀佳人!
买绢花的时候,她意外看到了一副南红珠子的耳坠儿,跟她这身打扮很配,便顺便儿买了下来,加上之前买衣裳买胭脂的,总共花了三两银子!
她现在有钱了,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的,但是,前提得是在自己自愿消费的情况下,现在她买这些东西,完全是为了达到齐大爷给她设定的目标才破费了,也不知那位齐大爷能不能给报了?
逛完街,已经是晌午,心情不大好的沈若兰在酒楼里大吃了一顿,顺便儿喝了点儿小酒儿消愁,结果没喝多少,就把自己给喝得昏乎乎的,回客栈后,一头扎在炕上睡着了。
这一觉,差点儿睡到天黑才醒过来,醒来时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他几忙起身,连晚饭都没顾得上吃,赶紧把今天新买的衣裳裙子都拿出来,穿戴打扮起来。
第114章 北国有佳人()
没有镜子,就打一盆儿水,对着水盆子梳妆。
先把官粉擦匀了,黄黄的小脸擦得白白嫩嫩的,跟剥了皮儿的煮鸡蛋似的,口彩也点了,漂亮的小嘴儿变得红润润的,看起来像一颗成熟的果子,让人很有咬一口的冲动;头发也按自己设计的编起来了,几条松松散散的小辫攒到脑后,盘城一朵小小的玫瑰,那朵粉红色的绢花也簪在了鬓边,如画龙点睛一般,衬得她水嫩青涩,人比花娇,端的是个清秀可人的小美人儿。
沈若兰也被自己打扮好的样子给惊呆了,她知道自己打扮起来会好看些,只是再想不到会这么好看!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只是个姿色中等偏上的小丫头片子呢,没想到稍一打扮就如此惹眼,这要是在长几年,等身子长开了,再打扮打扮,岂不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绝色妖姬吗?
她对着水盆,着实为自己惊艳了一番,才喜滋滋的披上斗篷,去温柔乡了。
温柔乡的掌事的乍见到她时,也惊讶不已,早上来时还是个干干巴巴的黄毛丫头呢,一小天儿的功夫,就变成个娇娇软软的小美人儿了,还真让人惊喜啊!
沈若兰跟他聊了一会儿,主要是说明一下,她只是来唱曲儿的,不陪酒,更不私见男人,只唱完曲儿就离开,希望一会儿掌事的能给说明一下。
掌事的也跟她说了温柔乡的规矩,一直以来,温柔乡都是自己家的姑娘上台表演,偶尔有请别处的姑娘来,温柔乡也不会支付工钱,不仅不付钱,那姑娘表演完收到的打赏,还得跟温柔乡五五分成。
沈若兰原不是为了钱来的,自然不会在意那些,别说还给她五成,就是一文不给,她不也得照样登台吗?
两厢谈好了,天也黑了,温柔乡挑起了红纱灯,追欢买笑的男人们纷纷登场,灯火阑珊中,珠环翠绕,红肥绿瘦,调笑声,戏虐声,劝酒声,在大厅中起伏盈动,不绝于耳。
台上,风情万种的舞姬翩翩起舞,百媚千娇,台下,碧玉年华的女侍在各个酒桌旁斟酒侍奉,曲意逢迎,整座温柔乡,完全沉浸在一片紫醉金迷、声色犬马中。
不久
台上的舞姬跳完了,大厅也坐满了。
温柔乡的掌事又跟沈若兰嘱咐了两句,才提步走到台上,大声向客人们介绍了沈若兰。
介绍的过程,并无人留意,对于新人登台,这帮旧客早就司空见惯了,只要不是出名的花魁,他们是不屑于关注的。
台下依旧是闹哄哄的,喝酒的,打趣的,调笑的,浅吟的,这时。一道婉转清丽的歌声忽然响起——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歌声自台上飘飘渺渺地传来,以舞台为中心,一种玄妙的歌声正在扩散,不管是沉迷色欲的嫖客,还是媚笑讨好的妓女,亦或是躬身陪笑的龟公,此时都滞住了,忍不住向着歌声的源头看去——
舞台上,一个青涩稚嫩的少女,扶着舞台上饰以鲜花轻纱的雕花柱,缓缓的走出来。
她妆容淡雅,姿态随意,没有寻常歌姬唱歌时的娇羞造作,亦没有她们顾盼流转的媚态,甚至没有任何表情——她只是虚虚凝望着前方的空气,仿佛只是在睁着眼睛冥想……
在逐渐寂静的大堂中,她的声音越发显得空灵澄澈,该怎么形容呢?像是古屋檐下的风铃微动,像是冬日初雪的轻吻梅花,又或者像是柳岸长堤的微雨初晴,像是净月清波的静影沉璧。
全世界仿佛都静了下来,只能听见她一个人的声音,寥落清晰的仿佛能听见回音——她在唱,他们顺着她的歌声,她的目光看去,恍惚间看到那位绝代佳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有些人甚至还下意识的放浅了呼吸——仿佛害怕自己粗重的喘息会惊醒这个甜蜜空灵又有些诡异玄妙的梦境。
雨落寂地,风过花隙。
雪吹窗棂,月撒河池。
沈若兰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最后一句,轻的像是一声叹息——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曲毕,台下一片静寂,仿佛只剩下浅浅的呼吸声了似的。
沈若兰一看众人如醉如梦的样子,就知道自己成功了,她双手交叠在腰际,向台下道了个万福,款款的下台去了。
还未走到台下,忽然在二楼天字号的雅厢里,响起了击掌的声音。
“啪——啪——啪——”
开始时只有那一人在鼓掌,而后,众人像如梦初醒似的,疯狂的拍起巴掌来,掌声如潮水,伴着阵阵的喝彩声:
“好——”
“绝了!”
“这曲子绝对是老子听过的最好听的曲儿了!”
第115章 宁可相信世上有鬼()
二楼,雅厢中
一身纬锦黑袍的淳于珟,负手临窗而立,墨黑的眸子望着楼下那抹嫩黄的身影,似乎还沉醉在她那天犹如籁般的歌声中,竟有一种如在梦中,久久未醒的感觉。
太好听了!
那飘渺空灵的声音,仿佛来自于另一个时空,只抵他心灵的最深处,让他的心莫名的震撼和感动。仿佛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轻轻的触碰了似的,痒痒的,又有点冲动,却又说不出为什么冲动!
“主子,咱们要不要也给沈姑娘打赏?”罗城在一旁出声。
他从未见过主子如此专注的看一个女人,心想既然主子盯着她看了这么久,必定十分赏识她,给她打赏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他却说,“你亲自去挑一棵上等人参,给她送过去。”
她的肤色发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缘故,喝点儿参汤补补,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黄了。
今天晚上,他忽然发现,其实这个小丫头长的还挺好看的,五官精致,眼睛又大又亮不说,还水汪汪的,跟两粒黑葡萄一般;小巧的鼻子也很好看,大小适中,挺翘玲珑;嘴巴也是好看的花瓣形,点上唇彩,跟一颗熟透了的红果子似的,咋看咋让人想咬上一口……
可惜,就是因为长的又黄又瘦,硬是把她的美给遮盖起来,给显丑了。
若她能白些、胖些,肯定是个绝色的美人儿,怕是楚国第一美人儿安安郡主,也要比她略逊一筹呢!
他如是想着。
“是,属下这就给他送过去。”
罗城听到主子的吩咐,诧异了一下,他还以为主子会赏她些银子呢,没想到竟是给人参,真是……有点儿诡异莫名!
不过,虽诧异,却不敢多问,赶紧下去拿东西送礼去了。
罗城离开了,淳于珟还没有离开,那双眸子一直追随着那道娇小的身影,直到那道身影消失在他视线所及的范围中。
“英战,去看看她在做什么?”
他也不知自己为何会下达这样的命令,只是,心里就是想直到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楼下,沈姑娘已经转到后台去歇息,只有一群骚动的男人激动的嚷嚷着。
“掌事的,这小美人儿叫什么名字?老子包了,老子出二十两。”
“本大爷出五十两,这小美人儿今晚归本大爷。”
“这般清秀佳人,人美歌甜,你们几十两几十两的也不嫌丢人?本公子出一百两。”
“就你有钱?爷用钱砸死你,二百两!”
……
掌事的连忙登台,赔笑道:“对不起了诸位爷,咱兰姑娘是良家女子,只卖艺不卖身,就是陪酒敬茶也不肯的,还望诸位爷体谅。”
众人一听不能陪睡,连陪酒喝敬茶都不愿意,原本高涨的热情顿时低落了几分,有人还抱怨说:“害得本公子白高兴了一场,整了半天是个光能看不能吃,真是扫兴!”
有的粗俗的干脆骂起来:“既是清白人家的闺女,跑窑子里唱什么曲儿?分明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贞洁牌坊……”
当然,也有能体谅的,没有出口伤人,还大方的打了赏,只是因为她是良家女子,人家给她打赏了她不能给人敬酒献茶,甚至连面儿都不露一下,所以这钱便是赏了,她也不会知道是谁打赏的,更別指望她感激了。
因此,欣赏她歌声的人虽多,打赏的却并不多,赏的银子也十分有限,扣除掉给温柔乡抽成的,就只剩下六两四钱银子了。
不过,饶是如此,沈若兰还是很高兴,就唱一首曲子而已,赚这么多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收完银子,沈若兰没在温柔乡多逗留,从后门儿悄悄的离开了。
她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在是那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片子,而是这些男人豪掷百金追逐的小美人儿,她不得不多留个心眼儿,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然而
有的时候,麻烦来了,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开的!
就像沈若兰现在,她明明已经走了后门儿,但依旧被人给盯上了。
温柔乡的后面是条人迹罕至的巷子,本来就很少有人走动,加上天太冷,又入了夜,巷子里除了沈若兰再无一人,空荡荡的巷子里,寂寂无声,使沈若兰的脚步声都变得格外清晰起来,平添了几抹阴冷的气氛。
沈若兰正疾步走着,寂静的巷子里突然多出了一道急促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像是在追逐她似的,沈若兰大骇,猛的转头看过去。
月光下,一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大踏步的走来,他布条遮脸,只露着一双色迷迷的眼睛,看见沈若兰时,就跟饿狼见了肉似的,露出了一副垂涎三尺的表情。
沈若兰心肝儿一颤,遭了,这是遇到色狼了!
她迅速的转动着眼珠儿,四下张望,昨晚那个男人说过,会派人保护她,护她周全的。
可是,人呢?人在哪里?
他都被色狼追上了,保护她的人咋还不出现?
她叫苦不迭,难怪有人说‘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不能相信男人的一张破嘴,’都怪她太实诚了,要不是以为她身边有人暗中保护,她怎么会走这么僻静的巷子呢?
这下子可被他害惨了!
第116章 英雄救美()
“小美人儿,跑这么快干什么?一个人走路多不安全啊?要不要哥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