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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心翼翼的切下一块,切成薄薄的片,码在盘子里,又准备了蒜泥和酱油做调料,等掌柜的来了,就端出来请掌柜的品尝。
掌柜的一看这清是清白是白的东西时,就被这东西奇怪的品相给吸引了,拿筷子夹了一片,放嘴里尝了尝,不禁拍案叫好。
“嗯,好吃!太好吃了!小兰啊,想不到你还有这手艺,呆在我这小店儿里做个小二,真是委屈你了!”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掌柜的太抬举我了,一点儿小手艺,让您见笑了!”
掌柜的又吃了几片,才意犹未尽的撂下筷子,“小兰啊,你这东西叫什么名字啊?”
“叫水晶冻,你看着清的一半儿,晶莹剔透的,像水晶一般,所以就叫它水晶冻。”
“哦,那你这水晶冻打算卖多少钱呢?我有个朋友是开大酒楼的,要是价格合适,我可以帮你引荐一下。”
沈若兰想了想,说:“我花了四十文钱做了一大盆子,这一大盆子少说也能卖一百盘儿,一盘儿按五文钱算的话,那就是五百文,也就是说,利润一下子翻了十倍还多,可谓是一本万利了;最主要的是,这水晶冻整个乌孙国也就只有我一个人会,绝无二家,所以,哪家若是有了这道菜,便是不赚钱只赚一个噱头,也是极好的。”
掌柜的捋了捋稀疏的山羊胡须,点头道,“言之有理,只是,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你要卖多少钱呢。”
沈若兰笑道,“掌柜的觉得我卖多少钱合适呢?”
掌柜的沉吟了一会,在沈若兰的眼前比了个剪刀手,“二十两!”
二十两!
沈若兰眸光微闪,这个价格跟她理想中的价格相差甚远,她的心里价位至少是五十两,着水晶冻的利润这么大,要是碰到识货的,就是六十两八十两的,也不是不可能。
掌柜的给她这个建议,她可不能接受。
她摇了摇头:“不行,这个价钱我不卖,要买我的水晶冻,至少五十两。”
掌柜的笑道:“五十两,都能在这平安成买一座房子了,哪个会拿那么多的银子去买一盘菜呢?”
沈若兰也笑了:“有货不愁客,您就放心吧,我肯定能卖到。”
说完,笑嘻嘻的站起身,说:“掌柜的,我也来了四五天了,这几天来多谢您老人家的关照,今儿我就要走了,在此拜别您老人家!”
掌柜的在吃到她的水晶冻后,就知道这小丫头不可能在留在他的小店儿里做小二了,所以听她这么说,也没觉得惊讶,倒是很温和的说:“先别急着走,老实说,我对你的水晶冻也很感兴趣,只是你这孩子要的价格太高了,我出不起,要不这样,你再便宜点儿,差上差下的,我就买了得了。”
掌柜的自有他的一本儿帐,他开面食馆多年了,卖面食的价格太透明,根本卖不上价,忙乎了一年也赚不到几个钱,搭着身子还累得臭死,这水晶冻好吃本钱又低,卖的话也肯定能好卖,要是他能拿到做水晶冻的独家秘方,将来专门儿做水晶冻卖给那些大酒楼,还不把银子赚海了去了!
所以,他很想把小兰的水晶冻方子拿下来,狠狠的赚上一笔。
前几天,沈若兰丢在街上做珥时,为生计曾找了很多工作,但因她长得又瘦又小,那些雇主们都怕她干不动活儿,不愿意雇她,她从晌午找到天黑,又累又饿又冷又渴的,差点昏厥过去,还是这位好心的掌柜看她可怜,收留她的,所以,就冲这份情,她也得把价格让一让。
沈若兰想了想,说:“那我再便宜您十两吧,一口价,四十两银子,再要是便宜的话就真不行了。”
可就算是压低了十两,掌柜的依然买不起,他摇头,叹气:“哎,好东西确是是好东西,只是这价格……我还是出不起啊!”
沈若兰无奈的笑了笑,她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他买不起,那就是他的问题了。
她把自己的水晶冻切下一半,送给了他,算是稍微弥补一下他心中的遗憾吧。
就在她要走出门的时候,掌柜的忽然咬咬牙,说:“好,四十两就依你四十两,你先等着我,我出去颠倒颠倒,三个时辰内,肯定把这四十两凑齐了。”
掌柜的带着沈若兰给他的那半儿水晶冻出去了,下午时才回来,回来时脸上带着一脸的喜色,一进屋就叫过沈若兰,把一个包裹放在她面前,笑呵呵的说:“跑了一小天儿,总算是凑够了!”
沈若兰打开包裹,看见里面包着大大小小的散碎银子,大的约莫有四五两重,小的也就几钱几分重,零零散散的,包了一大包儿。
这么多碎银子,可以想象得出他凑的有多艰难了!
掌柜的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茶,道:“要不要咱们去倾银铺量量去?”
“不用,掌柜的为人,我信的着。”
沈若兰把银子包起来,藏在了身上,说:“您去买肉皮吧,我这就教您做。”
第111章 花钱()
平阳城一座私宅内,英战快步走在甬路上,从前宅直抵后园。
后园中,一片梅花开的正好,红梅白梅竞相在枝头绽放,北风袭来,花香阵阵,本是静好明媚的景致,此刻花海中,却有一道黑色的身影,若蛟龙出海般,飞腾旋转,剑光点点、寒风闪闪,忽卷起层层巨浪,打的那花树上娇嫩的花朵漫天飞舞。
花在空中被剑气毫不怜惜的切成碎末,落地上后被一双腾挪踢转的石青色绣祥云锦缎宫靴踏起,又被黑色的衣摆卷高,飞飞扬扬如狂风卷雪,那一抹黑色身影,衣袍翻滚,劲气鼓荡,恰如冰天雪地中一个煞气十足的修罗。
英战匆匆走过来时,一眼便瞧见主子舞剑的身影,每一个旋转的动作,他手中寒剑无论钩刺挑卷,都能削落一树寒梅,招招狠辣,渐渐变寒,每一招每一式都能彰显着主子的坏心情。
这么久了,密道的下落还没有探出来,也难怪主子会气恼,前儿他已探明,那个秃头已经不在府衙了,可见那伙人必是受了府尹庇护的,罗同他们也是,追了这么多天,却还没有半点儿音信,那伙人如鸟如山林,石沉大海般,无影无踪,根本无从查起。
那个做珥村姑也是,别说是引蛇出洞,就是个耗子她都没引来,看来那伙儿人压根就没打算再找她,一个不起眼儿的毛丫头,人家根本没放在眼里,如此,她就是在平阳城晃荡一辈子也没用。
因为这些,主子这两天的火气格外大,他们这些伺候在身边儿的人也分外小心,免得一个不慎成了主子的出气筒。
好在,他今儿带来个好消息,若是主子运筹的当,这次便可大功告成。
“主子,属下有要事奏报!”
话音落,淳于珟收了招式,随手一挥,手中寒剑刷的一下落入了挂在树丫见的剑鞘中。
“何事?”
声线森冷,彰显主子的坏心情。
英战道:“姒玉那边已经探出密道的下落了,只是她人被困在府衙中,出不来。”
姒玉是主子安插在平阳城府尹身边的一个眼线,身份是侍妾,因为人长的美,能歌善舞又年轻,所以在府尹面前颇为得宠,只是徐奕君管理后宅甚严,后院儿的女人轻易不能出来走动,故而,就算她探出来了,也传不出来。
淳于珟闻言,顿了一下,片刻后开口,“那个沈姑娘如何了?”
英战道:“属下刚刚接到消息,沈姑娘卖了一个菜方,得了四十两银子,已经不在那家面馆儿做事了。”
“一个菜方……卖四十两银子?”
淳于珟重复着,眼底划过一抹惊诧,想不到那个干巴巴的小东西,还挺有两下的子的,总能干出些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来,这……很好!
“是,听说是做出了一道名叫水晶冻的菜肴,主子是否尝尝?”
丫头捧着茶盏帕子过来了,淳于珟拿起帕子优雅的擦了擦手,又端起那盏茶,拿茶盖拨了拨里面的茶叶,才缓缓道:“不急,她现在在哪?”
英战回:“主子,沈姑娘去逛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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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神若兰确实是去逛街了。
乌孙天气苦寒,她这一身棉袄棉裤根本抵御不住零下三四十度的低温,每天穿着这身儿进进出出的,都快把她冻成狗了,她早就发过誓,将来有钱了,一定要买一个最暖和的裘皮大氅,还得是戴帽子的那种,一定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在不受这冻成狗的滋味儿。
揣着大包的银子,沈若兰底气格外足,走了几家皮货铺,最后在一家规模较大的皮货铺子里选了一件儿紫貂皮的斗篷,当然,是戴帽子的,斗篷挂着水蓝色的绸缎面子,边缘的地方露出紫貂的毛,跟她小时候看过的《红楼梦》里那些姑娘们雪天披的斗篷十分相像。
紫貂皮贵,这件斗篷又属于上品,足足花了她二十两银子。
不过,沈若兰一点儿都没心疼。
她现在是诱饵的身份,说不定啥时候小命儿就玩完了,有钱不花留着干啥?难不成还像上辈子似的,攒了一辈子到最后全都作废了?
所以,趁着自己还活着,想买啥买啥,想吃啥吃啥,万一真有个三长两短的也不遗憾了。
当然,要是能平安度过这个月就更好了,钱就算都花没也没啥可惜的,只要她能活着,赚钱的机会多着呢。
这样想的,她花起钱来完全没压力,买完斗篷,又到附近的一家胭脂铺子里,买了一盒价值一两银子的高档润肤膏。
这边天冷又有风,这才几天的功夫,就把她的脸吹粗了,再不擦点润肤的保养保养,她的脸都要变高原红了。
买完收好,披着昂贵的貂皮斗篷,底气十足的进了一家大酒楼。
在面食馆打工的几天,虽然供吃供喝的没饿到她,但吃的实在是太差了,每天窝窝头大饼子的,四五天的时间,愣是一点儿油水没吃到,把她肚子里原来的那点油水都给耗没了,现在有钱了,自然得好好补补。
大酒楼就这样好,不管什么山珍海味、猴头燕窝的,只要你有银子,就都能吃到。
第112章 教你点规矩()
沈若兰进去后,小二看见她的穿着,不用她说话,就殷勤备至的把她带到了楼上的雅间儿。
沈若兰也没让他掉失望,坐下后拿着菜谱看了几眼,随即豪气的点了一道蒸鹿尾、一道红烧鱼,还有一道鲍鱼汤,都是价格不菲的菜式。
菜上来后,她捞起筷子大吃大喝起来,边吃边使劲儿的吧嗒嘴儿,馋死那个躲在暗处监视她的家伙,哼!
最后,吃得满嘴流油的,把两菜一汤都消灭光了,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吃饱喝足后,她去了一趟当铺,把自己之前当的被褥赎了回来,抱着被褥入住了一家气派豪华的客栈。
往后的二十几天,她就打算在这里生活了,每天吃吃喝喝,过猪一样的生活,睁开眼睛就想今天吃啥,想到后就潇潇洒洒的去吃,吃完就去逛街,喜欢啥买啥,逛够了,就回客栈练练瑜伽,睡睡觉。
如此,这段时间的日子也不会难过。
然而
想法是好的,可她这种舒心的日子一天还没过完呢,麻烦就来了。
当晚,她洗过澡,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美美的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到窗子处有轻微的响动声,她吓了一跳,睁眼看时,见一道黑色的身影闪进屋,他逆着月光而来,屋里又没有点灯,一时间看不清他的面容。
只看见一身黑色的长袍,窄腰舒袖,被窗外的夜风吹得微微鼓胀起来,衬得身形高彻尊贵。墨玉束发随夜风轻荡,墨鬓边的乌黑发丝拂过英逸的脸颊。
黑影直走到她的炕边,拿出火折子点了灯,沈若兰惊呼出声:“齐爷……”
竟然是这个浑蛋!虽然吃惊,也有点害怕,但总好过是陈婆子的人,起码他不会对自己的性命构成威胁。
淳于珟瞥了一眼满脸警惕的沈若兰,不咸不淡的出声:“不用怕,爷还不至于饥不择食。”
换句话说,他来是找她有事,不是为了劫色而来的,因为她的姿色他根本不稀罕。
沈若兰被人扰了清梦,还被出言讥讽,自然心中不爽,遂冷冷出声:“这么晚了,齐爷不会是专门儿过来讽刺我的吧?”
有门儿他不走,非得走窗户,还不许人家露出防备的神色吗?
还有,有什么事儿大白天的不能说,非得晚上鬼鬼祟祟的来呢?他的行为哪样不是值得人戒备的?他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戒备他?
看她这副气呼呼的模样,淳于珟唇角泛出浅淡的弧度,戏虐说:“我要说是呢?”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要真是的话,那您老人家还真是无聊呢,大冷的天不好好在家睡觉,三更半夜的跑来打击人,我都让你给扣在这儿做诱饵了,你还不满意吗?还想我怎样呢?”
淳于珟点点头:“看来,你还知道自己是诱饵,爷还以为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了呢!”
这酸溜溜的话,分明是对她的表现不满意了。
沈若兰呵呵了:“齐爷,我都已经照您老人家的吩咐留在这儿了,他们不出现我也没办法啊?总不能在身上写上‘我是诱饵,你们快来找我’的字样吧?”
自己没本事办事,还要迁怒于别人,这种人就不能惯着!
淳于珟轻哂一声,“好一个牙尖嘴利的,这么说,你觉得自己没错喽?”
沈若兰抿着嘴,没有说话,等于是变相的默认了。
看到她这副不服管教的样子,男人的俊脸僵了一会儿,觉得必要让她明白点儿规矩了。
于是,抬手
“你……放开……呃……”
脸颊一痛,下巴已经被他捏住了,沈若兰痛得说不出话来。
淳于珟低下头,强迫她仰起脸,一字一顿的说:“一个合格的诱饵,不会像你一样整天缩在客栈里,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诱出敌人,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做,爷不介意教教你。”
沈若兰被捏着下巴威胁,又痛又屈辱,气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抬脚向他踹去。
然而,他明明盯着她的脸呢,另一只手却跟长了眼睛似的,一下子精准的抓住了她偷袭过来的脚。
他抓着那条纤细的小腿,轻轻的揉捏着,语气却让人不寒而栗:“看来,是该教你点儿规矩了。”
话音未落,没等他有进一步的动作,沈若兰率先叫起来,“你想要我怎么做?”
好汉不吃眼前亏,她被人家强势的桎梏着,拼武力肯定是拼不过人家了,要是人家让她吃点苦头,或者羞辱她,她也没有反抗人家的能力,最后还得按人家的意愿去做。
第113章 明月几时有()
既然如此,又何必逞那份儿强?让自己吃亏难堪呢?
智者顺时而动,为了置一口闲气,让自己吃亏受辱,是傻子才会做的事儿,她这么聪明,不会做那么蠢的事儿的。
见她识时务,淳于珟很满意,手也将她放开了:“从明天起,你到温柔乡去登台唱曲儿,不管用什么法子,务必要让自己在七天内名声大噪,让平阳城所有混迹于风月场中的人都知道你的存在!”
低沉的嗓音,潺潺的流淌出命令,透着不可辩驳的高高在上,显然发号施令惯了。
沈若兰低头,揉着被捏痛的下颌,闷闷道,“好,我去。”
不是她没骨气没原则,而是现实太残酷了,她真的惹不起这位大爷啊!
她的识相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