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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定长得很漂亮吧?”陶思华没话找话说,她一方面想会会那个女的,看对方是何方神圣,居然能让夏晟这般倾心。另一方面,却颇有点灰心丧意,想立刻转身离开,眼不见为净。
夏晟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很认真地想了想,才道:“是漂亮,但没有很漂亮,看起来让人觉得舒服而已。不过,在我眼里,谁都比不上她。”
陶思华觉得自己一定是在找虐,不然她现在就该立刻找个借口离开。
夏晟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通了,柔声笑问:“猪,怎么还没过来?”
陶思华被那个“猪”的昵称和他温柔的语气伤透了心,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遗传了女人的心脏病,不然为何胸口那么疼痛。
“已经下车了?在野兽花园门口?”夏晟抬头看向了马路对面的露天茶座,“你啊,不用往前走也不用往后走,转过身来看看对面。”
陶思华听到了他的话,下意识地朝对面看去。
花桃因为有点忌惮夏夫人,所以不敢到夏家做客,但实在太喜欢憨头憨脑的狗狗了,于是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让夏晟把狗狗带出来溜达。
她拿着手机,满心欢喜地转过身,不料视线却对上了一双乌漆冰冷的眼眸。
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怎么是你?
陶思华和花桃同时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夏晟心里有数,却装作毫不知情,转头对陶思华笑道:“那个就是我的女朋友。”
陶思华想起了医院里的两次奇妙相遇。
花桃当时的确说过,她到那里探望住院的男朋友。
于是连带着,把她当时的那句玩笑话也回忆起来了:怎么这么巧啊,我都怀疑我们探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了。
原来真的这么巧。
真的就是同一个人。
第71章 为什么偏偏是她()
没有比这更尬尴的场面了。
花桃感到双腿仿佛灌了铅,有点迈不开步。
她一直想避免最糟糕的情况出现,偏偏就真的出现了。
让人措手不及。
喜之郎也注意到有个陌生人正往这边走来,目光在花桃的脸上转了一圈,是个美女,确认完毕,于是迈开小短腿“咻”一下扑了过去,哼哧哼哧围着她的双腿转圈。
第一次见面就被喜之郎狂吠的夏晟:“”
花桃俯身摸了摸狗头,却没有更多的心思去逗它,直起腰,踟躇地走向树荫下的两人。
夏晟把她的窘迫都看在眼里,于是率先打破沉默,微笑道:“我来介绍一下”
陶思华却突然开口打断了他的话,淡淡地道:“不用介绍了,我们认识。”然后她看向花桃,扬起一抹惯有的云淡风轻的笑容,缓缓说道,“没想到世界这么小,相公。”
花桃也笑了一下,笑容有点干巴巴的,不太自然:“娘子,我也没想到”
她走到夏晟身边,习惯性地挽住了夏晟的胳膊,但随即便后悔了,这动作仿佛在宣示所有权,但她终究都没有松开手,这是她的男朋友,再亲密的举动也合情合理。
陶思华看了一眼亲密相依的两人,喉咙有点发涩,便转过头捂着嘴巴轻咳了一声。
“我们认识那么久,好像都还没有互通真实姓名。”陶思华咳嗽过后,开始做起自我介绍来,“我叫陶思华。”边说边向花桃主动伸出右手。
花桃也伸出右手跟她握了一下,大热天的,对方的指尖却是冷冰冰的,仿佛在冰箱里雪藏过一样。
花桃不自在地从心底打了个寒颤。
“华是花的意思,真巧,我就姓花,我叫花桃。”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花桃故意用了活泼轻快的语调。
陶思华细细斟酌,继而垂下眼帘,神色变得有点复杂。
思华思华,华有花之意,陶盛磊替她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原来用意如此深远。
“你是随母姓吧?”陶思华问。
花桃疑惑地看向她,微微皱起眉头:“你是怎么知道的?”
“掐指一算算到的。”陶思华信口胡诌,并没有给出真正的原因。
就算说给她听,她也不会相信。
花桃当然不可能相信她的鬼话,但却看得出对方不愿意透露半分,唯有暂时压下满腹疑问。
夏晟被晾在一旁,有点不甘寂寞,于是插嘴问道:“你们渴不渴?我去帮你们买点饮料回来?”
陶思华抬手顺了顺黑直的长发,淡淡地道:“不用了,我还有事,要走了,不做你们的电灯泡。”
花桃看着她,心里有点着急,想要挽留,却又觉得没有意义,有些事情,需得两个人坐下来单独聊,现在显然不是好时机。于是只能试探着道:“那改天再约出来吃烧烤?”
“好啊。”陶思华答应倒得非常爽快。
临走时,陶思华俯身摸了摸喜之郎的脑袋,喜之郎热情至极,立刻仰起头主动去蹭她的掌心。
“走啦。”她冲他们挥了挥手。
裙摆高高地被风扬起,她步履潇洒,姿态婀娜,阳光透过树梢洒落身后,仿若整个人都缀着灿灿金光。
花桃目送她远去后,才转过头嗔怒地瞪了夏晟一眼。
“你怎么不提前发信息告诉我一声?”
夏晟无辜得很,绿眼睛满是委屈:“我又不能提前知道会在这里遇见她。”
花桃眯起双眸,下巴高高地扬起,盯着他问:“她是专程来这里找你的?”
“这话你不应该问我。”夏晟也学她眯起眼睛,但脸上挂着暖暖的笑,像一只晒太阳晒得很舒服的猫,“她是你娘子,你怎么不问问她?”
“唉,刚才真是尴尬死了。”花桃双手搂着他的胳膊,把脸埋了下去,“怎么办,友尽的节奏。”
“你很在意她?”夏晟有点意外,但更多的是吃味。
一般女孩子看到男朋友身边出现个漂亮的异性不都该有危机感的吗?
花桃有是有危机感,但却不是担心失去他,而是担心失去情敌的友谊,不科学啊喂!
“美女啊,谁不在意?”花桃叹了口气,然后斜眼看了过去,“你不在意?”
夏晟学她叹气:“美女啊,谁不在意?”
花桃:“喂喂!”
“但本少爷就是不在意。”夏晟随即话锋一转,绿眼睛缀满笑意,仿佛浓密的睫毛轻轻往下一压,眼里的流光便要满溢而出,他微微弯腰,凑到花桃耳边笑道,“我只在意我的猪。”
花桃顿时觉得心里甜滋滋的,嘴角都快裂到耳朵上了,却假装生气地掐他的胳膊:“你才是猪,夏小猪不对,你个秃子,夏小秃。”
“喂喂!”夏晟对横空出世的昵称表示抗议,“我又不会一直秃,你没看到我的头发已经长出来了吗?”
他低下头坚持要她看他的脑袋:“来,欣赏一下晟哥哥的新头发。”
花桃乐了,往他脑袋上瞄了一眼,笑道:“晟哥哥的新头发是要用放大镜才能看到吧?”其实夏大少的脑袋上已经长出了一层短短肉眼可见的毛发,但花桃偏要故意逗他。
夏晟哀怨地横了她一眼,眼底水波粼粼,愣是把花桃电得心如鹿撞。
看来无论交往多久,这个男人都有本事把她迷得七荤八素。
“那你摸一下。”他殷切地催促,“来摸来摸。”
花桃:“”
抬手在那圆溜溜的脑袋上摸了摸,新长出来的毛发意外的柔软,不扎手,头皮带着暖暖的温度,闭着眼睛摸的话会以为在摸某种刚出生的小动物。
感觉真是太萌了。
花桃左右看了看,行人稀少,都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树下,于是迅速地在他的脑门上啵了一下。
夏晟顿时心花怒放,偏过头,把脸颊凑过去:“这里也来一下。”
夏大少的皮肤白,经过太阳的烘烤后便成了白里透红,分外活色生香。
花桃又左右看了看,然后迅速地在他俊美的侧脸上啾了一下。
夏晟简直乐坏了。
既然花小猪有求必应,他便得寸进尺起来。
“还有这里,这里。”贵公子崛起水红色的嘴唇,星星眼地看着她。
“”花桃一巴掌盖住了他的脸。
这里是马路,不是夏家的后花园好吗。
“我们现在在你家附近诶,万一被熟人看到了怎么办?”花桃把他的脸推开。
夏晟抬手握住她的手,放到下巴上蹭了蹭,笑出了一排整齐的白牙:“那就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啊。各位乡亲父老、叔伯兄弟,这是我圈养的小猪,已经申请专利,以后只可远观,不可近赏。”
“有病吧,你。”花桃忍不住乐了,笑得停不下来。
喜之郎不知道这两个人类在乐些什么,有点无趣地趴到地上,尾巴一甩一甩地赶蚊子。
“我好像不该这么开心。”花桃笑够之后突然就觉得有点愧疚,“弱水现在说不定正难过呢。”
夏晟一听,又是为了陶思华,心里顿时有点不是滋味。
“你怎么老惦记她?”
“你不懂,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就感觉分外亲切,而且我们还很聊得来,一想到有可能失去这个朋友,我心里就难过。”
“不至于就失去这个朋友吧?”夏晟笑道,“女人间的友谊真脆弱唉,都怪我太出类拔萃,鹤立鸡群,让人念念不忘,爱不释手。”
花桃::“”是的,都怪你。
“咳!”接收到花桃责备的目光,夏晟连忙道,“但为了一个男人,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归根到底还是你们的问题。”
花桃抬起头,笑眯眯地道:“如果我跟你说,夏二少想追我”敢跟她说女人的友谊脆弱,他跟夏二少兄弟阋墙的事她还记忆犹新好吗。
“他想都别想。”夏晟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话,脸容严肃地道,“牺牲我一个就行了,没必要再多一个陪葬。”
花桃:“你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夏晟瞅准机会快速地在花桃唇边啄了一下,唇角往上勾了勾,“你有我就够了,别再祸害其他人了。”
“这话我说才对,你个妖孽,我要收了你为民除害。”花桃捏捏他的胳膊,贵公子四肢修长,健美精悍,但锻炼力度不够,没练出肌肉,皮肤细腻白嫩,感觉稍微用点力都能掐出水来。
花桃就爱掐他,一掐一个浅浅的红印子,很好玩。
夏晟被她没轻没重地掐痛了,缩起胳膊,不满地道:“你怎么不掐你自己的?一样细皮嫩肉。”
花桃理直气壮地道:“痛的啊!”
“”夏晟真恨不得一口把这可恶的小猪吃了,“我就不会痛哦?”
“不要那么小气啦,晟哥哥,打是情掐是爱,我多爱你。”花桃最近学会了软趴趴地向夏晟撒娇,此招一出,所向披靡。
果然,夏晟当即眉开眼笑,笑逐颜开,开口大笑,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胳膊送了过去:“来来来,给你爱。”
花桃:“”
花桃刚才只顾着尬尴,都没有好好地跟初次见面的喜之郎打招呼,一低头,就看见它趴在两人脚边,伸出大红舌头,呼哧呼哧地喘气。
“天气太热了,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喝点冷饮吧,也给喜之郎喝一点。”花桃提议道。
“别,”夏晟连忙说,“不能给它喝冰的,会拉肚子。”
“那就喝点常温白开水。”花桃没养过狗,不知道狗狗的肠胃居然这么娇贵。
常温白开水是可以喝,但问题是到哪儿弄常温白开水。
“来我家吗?”夏晟问。
花桃立刻摇头:“不行,我还没有心理准备。”
夏晟:“你不是早就见过我阿姨了吗,还要什么心理准备?”
花桃回想起那一次在医院短暂的会面,总觉得感觉很不好。夏夫人看起来是很和蔼慈祥,但看着她的时候眼睛里是没有笑意的。
未必真的喜欢她。
“再说吧,反正现在不能去。”花桃坚持道。
夏晟也不勉强她,但除了家里,实在没有别的更好去处。
“宠物是不能进店的,你要上哪里喝冷饮?”
花桃立刻抬手指向马路对面的露天餐厅:“看,那家店就叫野兽餐厅,喜之郎就是野兽。”
夏晟:“”
花桃突然大发联想:“我是美女,喜之郎是野兽,妥妥的组合,好像没你什么事了。”
夏晟气呼呼地道,“怎么会没我什么事呢,我可以替你们结账啊!”
“对哦。”花桃欣然点头,“那你也一起来吧。”
夏晟:“”
长街转角处,一抹清丽的身影靠在路边的大树上,明明骄阳似火,却一副怕冷的样子,紧紧地抱住自己,整个人都缩在阴影里。
“为什么偏偏是她?”她咬着下唇,眼神迷茫,雪白的贝齿在唇上咬出了深深的血痕。
第72章 你这顽皮鬼()
一辆路虎从远处驶来,车速渐慢,最后停在了陶思华的旁边。
车窗降了下来,露出一张文质彬彬的脸。
“你果然在这里。”林丞彦松了口气,推开车门,走到陶思华身边,“我去了陶家,女佣说你还没有回来,我就猜你是不是跑来这里了。”
陶思华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冷冷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你的嘴唇怎么了?”林丞彦的目光落在她血迹斑斑的唇上,眼神顿时变得有点凌厉,上前一步捏着她的下巴细细查看,动作有点粗鲁,急切地想求证什么。
陶思华知道他想到了什么,冷冷地嗤笑了一声,也不反抗,任由他看。
“你自己咬的?”林丞彦神色复杂地看着她,拇指温柔地擦过她红润的唇,指腹染上了一抹猩红,仿佛落在指尖的艳丽花瓣。
陶思华抬手想把他推开,推了一下,没有推动,对方反而更加靠近。
林丞彦常年泡在医院里,身上却没有消毒水的气味,衣服用的是薰衣草香味的洗衣液,混合着他本身的男性气息,闻起来还是挺舒服的。
陶思华却皱起眉头,极力往后躲。
“痛吗?”林丞彦盯着她那片被咬破的嘴唇,眼神逐渐变得炽热。
回应他的是六寸高的尖细鞋跟狠狠扎在鞋面上。
林丞彦今天穿得休闲,牛仔裤和格子衬衫,搭配的是一双跑鞋。
陶思华用了狠劲,鞋跟力透鞋面。
“痛吗?”她斜睨着他,唇角挑了起来,露出笑的表情,却没有笑的味道。
然而下一刻,她笑不出来了。
林丞彦一手撑着树,一手捏着她的下巴,毫无预兆地吻了过去。
这是一个带着血腥味的吻。
一个激烈反抗,一个强势压制。
经过的行人纷纷侧目,有些甚至拿出手机对着他们拍照。
啧啧啧,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但年轻真好,靠!
一吻终了,陶思华像一尾缺氧的鱼,软在林丞彦的怀里。
对方的手牢牢地捏住了她的下颔,强迫她张开嘴,不让她有丝毫躲闪和反击的机会。
男人的气息混合着淡淡的血腥味,霸道而野蛮地攻城略池。
她无力反抗,束手待毙,心里一片凄惶。
想要的那个人怎么都得不到,不想要的,却死缠烂打,纠缠不清。
以前她觉得女人可怜,耗尽年华,拼尽所有,都留不住一个男人的心。
现在她觉得自己更可怜,她没有女人那么执着,那些不爱她的人,她没必要牢牢抓住不放,她没有那么贱,不至于死乞白赖。然而她放了手,却有人死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