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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妻未满-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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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思华讨厌一个人,自然看他不顺眼,连他的笑容都觉得倍儿反感。

    “笑够了吗?”她从手提包里掏出一副墨镜戴上,“笑够了就上车吧。”

    林丞彦依旧笑着,殷勤地替陶思华拉开车门,但陶思华不坐副驾驶座,自己拉开了后座的车门,钻了进去。

    “你想去哪里?”林丞彦好脾气地问。

    陶思华淡淡地报了个地址,只当自己在乘坐出租车。

    一路上,林丞彦不断地逗陶思华说话,但陶思华对他不屑一顾,他讨了个没趣,只能自言自语。

    陶思华去的地方,是夏氏集团。

    她知道夏晟已经出院了,她想见夏晟,就只能来这里。

    林丞彦把车停在凯旋门西餐厅门口,回头问道:“你约了人?”

    陶思华推门下车,并不理会他。

    凯旋门西餐厅就坐落在夏氏集团办公大楼的对面,她找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了一杯蓝山咖啡。

    林丞彦跟了进去,因为知道自己并不招人喜欢,便没有厚颜无耻地坐到陶思华的对面,而是坐到了邻桌。

    从凤凰山回来后,陶思华便开始对他避而不见,短信不回,电话不接。这样的结果,他已经隐隐猜到,但真正发生时,却还是十分难过。

    女朋友冷落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哄回来,林丞彦不太会哄女孩子,只能用最拙劣的方式,每天捧着一束象征爱情的红玫瑰,守在她的门前,等待她的出现。

    陶思华在餐厅里一坐就是大半天,中午的时候,不少夏氏的员工在这附近用餐,只有极个别的高层会进来这里。

    夏翰明和顾佳期一前一后地进了餐厅。

    “翰明?”林丞彦一眼就看到了他,立刻挥手示意。

    夏翰明也很意外,大步走了过去。

    “丞彦,真巧啊。”夏翰明拉开他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顾佳期跟在他后面,有点犹豫,不知道该跟着他一起坐下来还是另外找地方。

    林丞彦细心又绅士,立刻站起来替她拉开椅子:“你好,顾小姐,请坐请坐。”他们在医院里见过了,虽然没怎么交谈,但却知道是夏翰明的小表妹。

    夏翰明没有注意到旁边还有个熟人,况且他跟陶思华也只见过一次,印象不深。

    “你跟佳期”林丞彦本想开玩笑说是不是在约会,但看到顾佳期似乎有点怕生,性子应该挺腼腆的,就没有开着玩笑,及时把话打住了。

    夏翰明跟他是老同学了,岂会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不动声色把话接了过来:“午休,就一起来吃午饭。”语毕,把服务员喊了过来,也不用翻菜单,直接就要了两个a餐。

    “看来你们是常客。”林丞彦打趣道。

    “这附近,就这家餐厅的东西还过得去。”夏翰明是个怪人,不顾家人反对跑去穷山僻壤的地方天天咸鱼白菜都没有怨言。但回到大都市,吃的用的却都要精致的,差一点的都看不上。

    “你找到工作了?”林丞彦奇问。

    “嗯。”夏翰明简略地道,“我哥不是还在休养吗,就由我先暂代他的工作。”

    林丞彦点头笑笑,端起面前已经冷掉的咖啡喝了一口。

    “你哥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恢复得不错吧?”他生出了一点后知后觉的嫉妒。

    原来陶思华来这里不是约了什么人一起吃饭,而是想要见一下那什么人。

    服务员端来了两杯柠檬水,夏翰明把吸管拿出来放到一边,直接端起来喝了一口。

    “好吃好住的养着,都要胖一圈了。”

    “那挺好的,夏大哥挺瘦的,是要补补。”林丞彦笑呵呵道。

    服务员走到隔壁桌,轻声问道:“小姐,有什么需要?”

    “结账。”

    夏翰明觉得声音有点熟悉,偏头看了一眼。

    看到了一个穿着白底紫纹一字肩长裙的漂亮女生。

    薄纱刺绣,高贵大方,穿在她的身上,更是平添了一分艳丽之色。

    陶思华掏出信用卡结了账,拎起包包离开时,眼角余光半点都不分给林丞彦。

    “我怎么觉得那位小姐有点面熟?”夏翰明若有所思地想了想,终于想起了自己和她曾经见过。

    “那样的美人不该是过目不忘的吗?”林丞彦对着夏翰明无奈地摇头,“你个书呆子,念大学的时候就这样,只会死读书,对所有爱慕你的女生都不为所动,有时候我真怀疑”

    “嗯?”夏翰明眯起双眼。

    林丞彦坏笑道:“真怀疑你的性取向。”

    顾佳期顿时有点吃惊地看向夏翰明。

    “放心,我是基也不会搞你。”夏翰明没好气地道。

    林丞彦支着下巴,笑眯眯地盯着夏翰明,没来由地轻轻叹息:“你跟你哥还真不一样,他一看就是满肚子花花肠子的人,你呢,永远都不解风情。”

    夏翰明对此毫无异议,林丞彦说的是事实,他没必要为此辩驳或生气。

    “说起来,我好像忘了一点医嘱。”林丞彦突然说道。

    “不是吧?你现在才说?”夏翰明顿时有点不满。

    林丞彦道:“其实现在说也不迟,你转告他,休养期间,不宜太过劳累。”

    “那这个可以放心了。”顾佳期忍不住笑着插嘴,“夏家有佣人,没有夏晟哥需要亲力亲为的事情。”

    林丞彦露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不,有些事情他还是要亲力亲为的,也不说不可以,只是不要过度。”

    夏翰明:“喂!”

    顾佳期只是内向胆小,并非什么都不懂的黄毛丫头,听到这里,已然明了,一张脸瞬间红得滴血。

    夏翰明看了顾佳期一眼,不知为何,自己也觉得有点别扭。

    “我说,你今天怎么老提起我哥啊。”

    林丞彦耸耸肩,露出一个算得上是挺迷人的微笑:“他是我的病人,又是你的哥哥,我自然要多关怀关怀他。”

    陶思华知道自己白来这一趟了。

    夏晟在家休养,暂时不到公司上班,她总不能像林丞彦一样跑到他家门口去守株待兔吧。

    那成何体统?

    她拦了一辆计程车,却突然失去了目的和方向。

    回家?那地方根本不叫家,终日冷冷清清,阴阴沉沉,人气都不多一点。

    然而可以去哪里?

    司机有点不耐烦地问:“小姐,要到什么地方?你倒是说啊。”

    结果一张嘴,就说出了夏晟的住址。

    她其实只在学生会成员的通讯录里看到过一次他家的门牌,不知道为什么,只看了一眼,便牢记在心了。

    车子驶了一路,她紧张了一路,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让她的心情这样的起伏。

    想见一个人,又担心见到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该从何说起。

    她透过车窗看着不断往后倒退的风景,回想起那晚在医院里她对夏晟的试探。

    “夏学长,我偶尔还会梦到大学时的那次社团舞会,你挺身而出,帮我解围。”

    夏晟有点惊讶,但随即微笑道:“那种梦我没做过,不过那晚的事却一直记得。说起来,我还有点后悔。”

    “哦?”她心里顿时生出了一点期待,后悔什么?后悔没有抓住机会?

    然而夏晟的回答却让她万分失望:“我不该挺身而出。”

    “为什么?”她皱眉。

    “因为搞不好我破坏了原本属于你和学生会会长的姻缘啊。”夏晟笑了起来,“虽然他表白的方法是白痴了点,但也证明非常喜欢你。你有没有想过,你也许错过了一个很喜欢你的人。”

    陶思华一点都不觉得遗憾,很喜欢她的人多着呢,不差那个学生会会长。

    错过就错过了,她又不喜欢他。

    “夏学长,那你有没有曾经错过什么人?”

第70章 同一个人() 
问这话时,陶思华带了一点小期待,她希望他回答有的。

    那她至少还有一点机会。

    但夏晟却又一次让她失望。

    他说:“我不会让重要的人白白跟我错过,绝不允许。”

    有那么一瞬间,陶思华觉得夏学长说这话时帅毙了,比他撩妹时所展现的风流倜傥姿态还要帅。

    可惜这么帅气的话,却是不是对她说的。

    她看着他说:“夏学长,我跟你是一样的。”重要的人绝对不能白白错身而过。绝不允许。

    夏晟笑笑,指了指墙壁上的时钟,很突兀地换了话题:“我女朋友等一下会来看我,介绍你们认识?”

    陶思华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夏学长你三天两头的换女朋友,我怕我认识不过来。等一下我还有事情,要先走了。”

    夏晟自然不会挽留,笑笑道:“那好,再见。”

    只是自从那一晚告别之后,再一次见面,却似乎遥遥无期。

    陶思华想,去一趟夏家也好,登门拜访她是做不出来的,就在附近逛逛,能不能遇到,还是看缘分。

    计程车在路边停下,这条街没什么商铺,行人车辆都很少,道路两旁种了一排榕树,枝叶茂盛,绿荫成行。

    她付了钱,推开车门下来,还没有站稳,一只黄色的大型犬便来势汹汹地扑了过来,哼哧哼哧地围在她脚边乱转。

    陶思华吓了一跳,差点失声尖叫,便听到不远处一声呵斥:“喜之郎!你给我回来!”

    声音非诚熟悉,陶思华转头看去,和来人目光相接,俱是一愣。

    夏日的阳光恍若流水,透过树木的枝叶哗啦啦地流泻下来,无声无息,淌满一地斑驳。

    挺拔俊朗的男子穿着一件雪白的t恤,浅蓝色紧身牛仔裤,双手环胸斜靠在一棵高大的榕树下,唇边挂着一抹懒洋洋的笑意。

    显眼的不是他出色迷人的外表,而是那光秃的脑袋和与众不同的绿眼睛。

    “嗨,那么巧。”夏晟没想到在家附近遛一会儿狗都能碰到熟人,不禁又惊又喜。

    陶思华大大方方地走过去,那只围着她的小腿打转的狗狗也屁颠屁颠地跟着她走。

    “是挺巧的。”陶思华觉得很开心,刚才还在想能碰到夏晟的几率会有多高,没想到一下车就碰上了。

    不是缘分,谁信?

    “这是你养的狗狗?”陶思华爱屋及乌,觉得这只鲁莽的大狗狗也挺可爱。于是弯下腰摸了摸毛茸茸的狗头。

    狗狗热得呼哧呼哧地吐舌头,陶思华不慎被它舔了一下,满手都是口水。

    陶思华:“”

    夏晟笑道:“这是我表妹在街上捡回来的,已经在微信上发出了失物招领信息,不过到现在都还没有失主过来认领。”

    陶思华掏出餐巾纸擦了擦手上的口水。

    “可能失主还没有看见那条信息吧。”

    夏晟微微弯腰,冲狗狗拍了拍手,狗狗立刻亲热地扑了过去,前爪抬起,扒着他的裤子不放。

    “希望失主早日看到那条信息。”夏晟摸了摸狗头,同样被舔了一手口水。

    “为什么?”陶思华奇问,“你好像还挺喜欢它的。”要是失主没找来,不是还能多留它几天么?

    夏晟没带餐巾纸,于是把手上的口水全抹回狗狗的毛上。

    陶思华:“”

    “这家伙刚开始见到我时,冲我吠得很起劲,但没相处多久,就对我摇尾巴了。”夏晟一直都是笑眯眯的,绿眼睛微微弯起来,眼波流转,长而黑的睫毛下,是一抹流动的苍翠。他顿了顿,接着说,“跟这家伙好像不用日久也能生情,在这样下去,我担心到时候会舍不得把它送走。”

    陶思华听着他这话,不禁感到几分新奇,没想到喜新厌旧的公子哥儿对宠物倒是舍得投入感情。

    “你要是喜欢狗狗,就去买一只来养啊。”陶思华不懂他哪来的这些多愁善感,柴犬又不是稀有品种,就是把这只送走了,也可以去宠物市场再买一只,何必发愁。

    夏晟笑了笑:“也对,你说得有道理。”也许对没有养过宠物的人来说,宠物不过就是一个品种,这只不在了,那就再买一只,总有相似的,甚至一模一样的,只要有钱,不怕找不到替代。

    两人慢慢地在林荫道上散着步,天气热,中午时分更是连一丝热风都没有,空气干燥得能把人体的水分都蒸发。

    “要不要去咖啡厅喝点什么?”陶思华提议。

    这附近虽然商铺不多,但饮食店还是有的,因为是在高档住宅区,所以餐厅饭店的格调都很高。

    夏晟指了指跟在身边左蹦右跳活泼过头的狗狗,有点歉然地道:“喜之郎进不了咖啡厅。”

    陶思华笑了起来:“这名字真逗,你起的吗?”

    “不是我起的,”夏晟摇摇头道,“是我女朋友起的。”

    那天把柴犬的照片发给花桃后,花桃便立刻被这张充满喜感的狗脸秒杀了,直接就给它取名叫“喜之郎”。

    陶思华的笑容顿时一僵,随即开玩笑般问道:“这个女朋友还是上回你说要介绍给我认识的那个吗?”

    “是啊,”夏晟笑笑,他以前换女朋友的确换得太过频繁,也难怪陶思华会这样开他玩笑。他想了想,有点郑重其事地道,“这个虽然不是第一个,但会是最后一个。”

    陶思华一时半刻还没反应过来,只当他说笑:“你以前也这样说过,结果还不是”

    “我以前没有这样说过。”夏晟笑着打断了她的话。

    陶思华愣了愣,唇角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她以前的确没有听夏晟这样说过。

    夏晟怎么会说那样的话,他从来不会对跟她交往的女生做任何承诺。

    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以后还会有不知道多少个。

    这才是夏晟。

    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但为什么现在却突然这样说了?

    “所以我才想介绍给你认识。”夏晟仿佛没有发现陶思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自顾自地笑道,“她跟我以前交往的对象都不同。”

    “有什么不同?”陶思华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唇角重新挂上一抹淡淡的微笑,但眼神却是冰冷的,“能打动夏学长的女孩子,我也非常好奇。上回没有见着面,现在想想真是遗憾。”

    “不用遗憾,”夏晟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然后笑道,“你真想见她,等一下就能见到。”

    “等一下她会来?”陶思华试探地问。

    夏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表情突然变得很温柔:“是啊,她说她想看看喜之郎,于是就让我把它牵出来了。”

    陶思华觉得自己被他这柔情的模样刺痛了眼睛,更刺痛了心。

    一直以来,她只知道他多情,从不知道他还有这么专注温柔的一面。

    她真的低估了那个没有见过面的情敌。

    她本来以为那个女孩不过就是狂蜂浪蝶里的一只,被夏晟看中了,逢场作戏玩几天,很快就被其他狂蜂浪蝶换掉了。

    所以当林丞彦痛心疾首地问她,夏晟有女朋友了你知不知道的时候,她能云淡风轻,她能从容自若。因为她知道夏晟不过是又换了一个床伴。

    仅此而已。

    陶思华不愿在任何人面前失去仪态,特别是在夏晟面前,所以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表情,尽量不让伤心悲愤等情绪表露出来。

    特别是嫉妒。

    她不能在任何时候落于下风。

    “她一定长得很漂亮吧?”陶思华没话找话说,她一方面想会会那个女的,看对方是何方神圣,居然能让夏晟这般倾心。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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