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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第一个早晨,爷俩没有马上起床,而是以同样的姿势仰躺在床,就这么感慨着。感慨到最后,还是父亲回到主题,他对儿子说,还得好好弹琴呀!儿子表示赞同。一切梦,无论美好与否,概与儿子的弹琴密不可分了。
好好弹吧!弹好了就会赢来一切美好的。
早餐是不用做的,可以到学校吃。
“鲜牛奶、鲜橙汁、咖啡、点心,应有尽有,随便吃。美国条件太好了,天堂啊!”这是郎国任在1998年圣诞节时,从美国打来的电话中的由衷感慨。他到了美国,一天到晚,只有感叹。没完没了的感叹。那么多的感叹竟找不到人倾诉,倒也真是够遗憾了。美国的天空像换了一块新的,美国的草地更是清新透亮,在美国每天洗脸,洗脸水都不脏,抹一把脸,光滑得与国内根本不同,擦什么高级化妆品也不会达到这种效果。
学校一年要为郎朗提供3 万美元,其中包括健康保险、房租、生活费;高中和大学阶段的文化课学费全免。克蒂斯真够慷慨了,但,这只是对天才而言,一般的人是不可能享有这份待遇的。这对于一生奔波却没有脱贫的郎国任而言,到了美国,确实等于到了天堂。
克蒂斯音乐学院在美国可以算作历史悠久的院校了。校舍造型考究,属于欧洲古典风格,大约建于1726年。从建筑的整体风格到随便一处空间装饰,都能让你驻足:比如,一个精雕细镂的木制楼梯,一段走廊的空间,都能给你以历史文化的幽深感。学校的墙壁上到处都装饰着油画,这些油画快把学校点缀成了一座美术馆了。沈阳有一位朋友到美国考察,取道去了费城,到克蒂斯去看郎朗。他回来后感叹最多的就是那些挂在墙上的油画。他说大多是印象派的绘画,有莫奈的,还有塞尚等人的。他说全是原作,但我不信。
墙壁上除了油画之外,还挂有克蒂斯家族的资深画像,有一张老太太的面孔,其端庄与高贵给郎国任留下深刻印象。
这所学校共有120 人,钢琴系学生20人。每人享有一台斯坦威三角钢琴。郎朗最高兴的是自己拥有一台梦寐以求的斯坦威钢琴,摆放在属于自己的琴房里。当郎朗第一次被领进这座琴房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脚下踩着绵软的地毯,软得都不敢往里边迈步了。
琴房很宽敞,宽敞得能闲出一大块地方,有浪费之嫌。地毯图案十分精美,古色古香,还有古里古气的壁炉,壁炉两侧分别是两个爱奥尼浮雕半圆柱式,壁炉的上檐雕刻着一群人物,说不清是个什么高深的故事。四壁全是木板包装,配有白色的木制雕饰,墙上还有高贵的油画镶在木框内,使得这座房间更加富丽堂皇。再看棚顶的宗教题材的油画,那不是天堂是什么?
郎朗平时在最破旧的琴上都能弹上瘾,何况到了这种一流的梦幻般的环境,何不弹疯?
郎朗真的弹疯了。他除了上文化课之外,其它时间全用在练琴上。每天至少八个小时练琴,每天都得练到深夜2 3 点半。克蒂斯有校规,到了晚上2 3 点时,校园里不得有任何人,看大门的工人负责清理滞留人员。到了这个时间,别的琴房的灯都关掉了,只有郎朗的琴房灯火通明琴声响亮。看门的人毫不客气地撵他。郎朗来了兴奋劲儿,不肯走,看大门的很是生气,第二天一状告到学校。校方出于对郎朗的爱护,劝他注意身体,别弹那么晚。可是,郎朗弹不够一定的量他是绝不肯走开的。结果,他一再超出规定的时间。后来,郎朗硬是把这位看门的人感动了,他说他在这里呆了好些年,还从未见到像郎朗这么刻苦发奋的学生。他破例允许郎朗留下,爱弹多久就弹多久。在整个学校,只有郎朗一人能享受这种待遇。郎朗简直弹疯了。9 7 年9 月份,他到克蒂斯刚上课时,协奏曲只能弹下来7 首,而到了99 年的1 月份,他竟拿下了3 0 首协奏曲。有一个礼拜,他居然弹下来了6 首协奏曲,格拉夫曼惊呼郎朗创造了奇迹。郎朗有着惊人的记忆力,这是天份,他背谱子太快了。只要能弹下来,他就能牢牢记住。
在他到克蒂斯不久时,殷承宗曾关心地问他正在弹什么曲子。他说弹德彪西24首前奏曲,还有拉赫玛尼诺夫的24首前奏曲,殷承宗感慨不已。这使郎朗格外兴奋。他还像小时候一样,越是有人夸奖,越是有人惊讶,他就越来疯劲儿。殷承宗老师的感慨给了他更大的鼓励,他比以前练得更猛了。
郎朗的拼劲儿与郎朗的聪明劲儿同时在征服格拉夫曼。这位7 岁就考取了克蒂斯音乐学院的神童、这位当今美国著名的钢琴教育家教过许多成名的学生,但他头一次摸不清郎朗的吞吐量到底有多大。比如,他每次给郎朗上课,再难的曲子,他总是很快就能拿下来。给他的感觉总像是吃不饱似的。为此,他喜欢郎朗喜欢得不得了。他逢人便说招了一个天才的学生。
第一堂课令郎朗十分难忘。他没想到会在院长的办公室上课。院长的办公室很气派,钢琴无疑是最好的,还有最先进的音响设备。格拉夫曼穿着一件长袖白衬衫,袖口处的扣子系得一丝不拘。严谨的脖领处披垂下一条棕色花纹的领带,那种纹理与房间四周的棕色板壁很是和谐。加上那条得体的深蓝色的西服裤,看上去显得非常精干。他的头毛好像刚刚梳理过,苍白的鬓角处修剪得刷齐,透出一种施教的尊严。他的眼镜架是深棕色的,为他平添了几份威严。仅凭老师的这种装束,学生也足以感到了课堂的神圣。这使郎朗格外认真。
有一幅照片就是郎朗第一次上课时,郎国任抢拍下的。看他的眼睛,正在全神贯注地瞅着钢琴架上的乐谱,而格拉夫曼老先生正在认真地指点着。郎朗的那种过于专注而出现的目光就像战士瞄准靶子即将要进行突刺——刺!眼白的冷峻,凝固了整个画面。格拉夫曼身边站着一位女翻译。当时,郎朗还不能听懂老师的话,(尽管在国内休假的日子郎国任逼他看英语不许耽误一分一秒。)但是,他能分辨出老师对他的评价:“万德佛”,而不是“OK”和“SO…SO ”。
格拉夫曼第一次给郎朗上的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在此之前,郎朗已经弹过这首曲子,弹过的曲子重新再上,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这使郎朗有了新的收获。他觉得在国内上“拉三”的课与在国外上是完全不同的。而能够得到格拉夫曼这种名家指点,真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一个再有天赋的孩子如果在最有接受能力的年龄段上不给他提供最好的教育,那这个孩子的成长肯定要有遗憾的,而郎国任最大的贡献在于他绝不肯给儿子留下一丝一毫的遗憾。这既是他的精明所在,又是他的责任使然。从这个意义上说,郎朗如果不是郎国任这种说做就做,敢想敢干的父亲,而是一个思前想后、怕这怕那、犹柔寡断、患得患失的父亲,那么郎朗肯定不会有今天的出息。多多少少也得被耽误些。但是,郎朗一点也没被耽误。他到美国来的正是时候。所以,郎朗佩服他爸,所以,郎朗离不开他爸。
郎国任到美国来,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文化氛围。他不会外语,许多场合只能显得呆头呆脑。不过,每次格拉夫曼上课时,他都要跟着,就像在国内一样,每次爷俩一块一课,课后再一块研究探讨。郎国任在听格拉夫曼上课时,精神状态完全与平时不同。他的眼睛很亮,脑子也转得很快。他做笔记,他的笔记多多少少能对郎朗起到提醒或补充作用。
下课之后,格拉夫曼完全变成了一位慈祥的长者。他微笑着,就连衣服的皱褶都像温暖的笑纹。他换了衣服,也不再系领带,领口有个扣子没系,显得很是随意。他请朗家父子吃饭。
院长选了一家中国餐馆。他还多请了一个人,那就是翻译。郎朗说他是个好老头,一点脾气都没有。美国任何城市都不缺中国餐馆的。这家费城的中国餐馆在装修风格上刻意追求中国味儿,朱漆门框,墙上的镜框中镶着中国的山水画,有鸟有花,喜庆之意浅显而真诚。墙壁上还有着花里胡梢的龙的图案,这在国内饭店不多见,却在国外的中国餐馆成了必不可少的标志。在欧洲的中国餐馆不论大小,也都有这种龙的图案。大概就像肯德基总有一位拄棍带白帽子的老人塑像吧?
院长很爱吃中国菜。美国人恐怕很少有不爱吃中国菜的。只是他们不肯自己去学做中国菜而已,在他们看来,一个人把那么多的时间放到做顿吃的菜上,那简直太花不来了。
郎朗胃口很好,弹琴消耗太多,他吃起来很香。但郎国任却吃得十分斯文。他觉得自己到了这种场面得学习绅士状,他非常注意院长如何下手。爱面子的郎国任可不会让院长看露,被人家笑话的。他宁愿少吃,甚至不吃。
其实,院长在这方面是极其随和的,他绝不像上课时那么一丝不拘。美国人嘛,吃饭就是吃饭,他们爱吃什么就吃什么,不会装假。他们要是让你了,你出于客气不吃,他就会以为你真的不爱吃。他们在这些小事上显得很傻,傻到了郎国任感到不可理解的程度,慢慢地,郎国任就理解了,就懂得了,就习惯了适应了。当然了,儿子要是高兴了,还会时不时地拿父亲的笑料开心:“你的‘法则’在家吗?”“你的‘妈则’在吗?”他学着父亲一本正经的口气,把绷着脸的郎国任逗笑了。
到美国的日子不多,郎国任有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他对儿子的态度有了明显变化。美国人讲究父子平等,不能打骂,所以,他对郎朗温和多了。人都是在变的,随着环境而改变自己。他变化的每一点,郎朗都看得格外真切。在国内时,妻子周秀兰一再提醒他得对儿子改变教育方法,不能总像对小孩子那样总是不给好脸,总那么横,郎朗毕竟长大了。但是,郎国任在国内时才不听这一套,该怎么凶,就怎么凶,娘俩再不满也只能背地里嘀咕。到了国外,不用别人说,他自己也醒悟了。何况中国有句老话:多年父子成兄弟。在异国它乡,语言不通,朋友又找不到,孤家寡人的郎国任每天除了跟儿子说话之外,还能跟谁交流呢?对了,还能往家里给妻子打电话。以往在北京或在外地比赛时,他很少往家打电话,即便打了,也与妻子很少说话,顶多以三言两语说出个大概,绝不罗索,更没有一点磨叽。而到了美国,他在电话中与妻子的话不知不觉多起来了,也不知不觉温存起来了。他还知道说几句关心妻子的话,诸如注意身体之类,仅仅一句体贴话,就把周秀兰的鼻子感动得彻底酸了。她哽噎着,几乎说不出话。
周秀兰隔三差五,总能接到他们爷俩的电话。总能听到郎朗的好消息。美国对于郎国任是天堂,对她周秀兰何尝不是呢?她在期盼着郎朗有着更大的出息,然后,她也办到美国去。儿子时常来电话鼓励妈妈要耐心地等着,一定要让妈妈来美国。这种等待让周秀兰充满希望和幸福。毕竟有盼头了!或许正是在这种远距离的彼此期盼中,这对并不年轻的夫妇正在一点点拣拾起那被岁月切割零碎的情爱,在各自心中一片片联缀起来……
“以前我爸对我总板着脸,现在受美国家长影响,改变了,也跟我开个玩笑。在国内我妈老跟他说改变方法,他就是不听,到美国改变了。对我妈也不像以前了,也说软话了,这对大家都有好处……我爸假如有了别的女人,我饶不了他!”郎朗如是说。郎朗还是个孩子,他说的还是孩子的话。要是长大了,要是他也有了自己的爱情生活,相信他绝不会再说这种话了。不过,可以理解这个始终渴望一家人团聚的孩子,他渴望了多少年啊!到美国来吧!亲爱的妈妈!为了尽快能把妈妈办来,享受天堂般生活,这是郎朗最大的夙愿也是他最大的动力。为此,他不惜任何汗水去弹,去拼搏,格拉夫曼只是被这个中国天才的钢琴天赋而惊讶,他怎么能够体察到这个每天都是阳光灿烂、蓬蓬勃勃的学生内心深藏着一份对母亲的苦苦的思恋啊!
第二节 赶紧往家跑,告诉爸爸
郎朗每天是下午上文化课,从一点半一直上到四点半。上文化课不在克蒂斯音乐学院上,而是在另外一所普通高中。这所学校距克蒂斯不远,穿过两条小马路,五分钟就可以到达。郎朗在这里学文化课有点不习惯。学生们纪律比起国内学校来要差得多,各种乱七八糟的穿戴打扮,女同学也抽烟,有的走道扭屁股,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让郎朗这位正儿八经的好学生很是看不上眼。有的男同学也戴项琏,也扎耳环,还有的脸上不知糊乱抹了一些什么东西。特别是黑人更差劲。他们胡作非为,男女之事乱七八糟不说,他们学习很差,对于学习好的学生也极不尊重。
特别是新来咋到的郎朗上课时那么认真听讲,下课时,又那么抓紧时间看书,学习语言,这很让他们看不顺眼。于是,他们就动不动欺负郎朗。他们欺负的方式大多是弹郎朗的脑袋。黑人手狠,弹得郎朗脑袋“嗡嗡”直叫,疼痛难忍。郎朗还不敢骂他们,他怕招来更大的报复。于是,他就去告诉老师。老师对这种粗俗的黑学生也是看不上,除了给予批评之外,也往学校反映,学校的主任把这几个家伙狠狠骂了一通,这才把他们震住了。震住了之后,郎朗暗自庆幸,总算有了一个相对安静的学习环境。
郎朗在国内时就注重文化课学习。国内的学习抓得紧,可到了美国,学校抓得一点不紧,爱学就学,不爱学也没人管你。学生负担一点不重,但郎朗自己却感到了压力。主要压力来自外语。到美国之后,身边给配个翻译,院长给讲课,得通过翻译。请翻译总有些不方便,还得花钱,尽管这钱是学校出的,郎朗也觉得不那么心安理得。到美国首要的问题是先过语言关。即便是平常日子,上趟街打听个路,买东西什么的,也得尽快掌握语言,何况父亲还总督促他学好外语。
克蒂斯对郎朗确实够意思,给他专门请了一位家庭教师,登门教郎朗外语。在这种环境中,郎朗一边急着学语言,一边急着练琴赶进度。
郎朗是九月份入学的,十月二十日,他就开了首场音乐会。地点在学校的音乐厅。观众很多,学校的方方面面人物都来了,他当时的兴奋全在演出上。第一场演出,这是检阅他这一个多月来的成绩,是在这片全新的天地里展示自己的极好机会。郎朗要求自己一定要弹好。郎朗是个适应比赛的选手,越是重大的比赛,越是人多,他就越有激情,越容易发挥好。时间一长不参加比赛了,郎朗觉得像缺点什么似的。所以,首次在学校音乐厅亮相,他只要一看到观众,就兴奋地进入状态。
郎朗那天弹得是舒曼的《幻想曲》。这是一首情感复杂的曲子,尤其第二乐章的结尾处快跳时,极容易出错,就连一些大钢琴家都错,所以,那天他在台上演奏时,他的老师格拉夫曼坐在下边非常认真地倾听他的音乐是否出错。结果,郎朗弹得非常准确,简直是毫厘不差,一曲终了时,把个院长高兴得满脸喜悦。
观众中有位著名钢琴家叫作利皮肯,他弹的贝多芬奏鸣曲特有名。他那天听了郎朗弹舒曼的《幻想曲》,非常激动。他在音乐会结束之后,还无法平息那份激动,他高兴地给郎朗的老师格拉夫曼打电话,倾诉了他听郎朗演奏的感觉。格拉夫曼和他一样兴奋,他认为郎朗的演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整个音乐非常有发展,现在已经很出色了,没什么毛病可挑。他完全可以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这两位真正的内行,在电话里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