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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辜遭日军杀害的。日本政府对于日军犯下的滔天罪行,应当负起一切后果,给我们受害者家属后裔合理赔偿,这样,日本国家才谈得上有民主人权的存在。虽然惨案的发生已过去半个世纪,但是对于我们受害者,不幸的遭遇终身难忘。我要求日本政府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1月10日。萧瑞英56。 蒙难者:萧娣,女,26岁,胶工骆生,男,27岁廖英,女,49岁骆华,男,28岁骆昆,男,27岁骆清,男,16岁骆强,男,4岁骆亚妹,女,3岁骆妹妹,女,1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萧娣之侄女萧瑞英(Siow Swee Ying),57岁,家庭主妇,祖籍客家,身份证号2002752,现住于159,Jalan Zaaba;Seremban; N。S。 Malaysia,邮编70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在余朗朗,我的九位亲人在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日本兵的大屠杀中丧生。大屠杀共杀死了1400多无辜忠良的老百姓。我的这些遇害的亲人有: 我的姑姑萧娣、姑丈骆生,骆生的母亲廖英、大伯骆华、二伯骆昆、弟弟骆清、骆生的长子骆强、次女骆亚妹、小女骆妹妹。日本政府良心何在?假如日本政府有民主人权的存在,应当负起一切责任,对受害者家属给予赔偿。日本政府欺骗蒙难者家属后裔已经超过了半个世纪,日本政府不应抵赖,应该贯彻人道精神,给我们合理补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10日。
许三妹57。 蒙难者:(1) 黄妹,女,35岁,种植香蕉赵兴和,男赵松,男赵发,男赵明,男赵水,男赵桂梅,女赵桂莲,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2) 萧桂财,男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黄妹之女许三妹(Hew Saam。 Moi),42岁,胶工,祖籍广西,身份证号8097008,现住于No。19; Rumah Rakyat 2 Simpang Durian; N。 S。,邮编724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村。
投诉内容: 我的亲人无辜遭受毫无人性的日军残暴杀害,如今我是受害人的后裔,惟一希望的就是日本政府能够遵守人类基本人权,赔偿我们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6)李术58。 蒙难者:郑卓,男,56岁,商人(经营树胶店)郑接,男,23岁,商人(经营树胶店)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县依打那拉者。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2日。
投诉人资料: 郑卓之儿媳李术(Lee Chot),65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281213055018,现住于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林茂县正口大街门牌31号。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0)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2日傍晚4时左右,我大伯郑接与我公公郑卓骑自行车去依打那拉者岳母家,就没有出来。过了二三天,有位马来人来到正口街上告诉家婆,说郑接与郑卓已遭日军集体惨杀,他是骑着郑接与郑卓的自行车来的,还说那尸体已去掉(扔进)井里。我家的这两位亲人没有任何罪过,他们都是本分人,认识他们的人都很喜欢他们。毫无人性的日本人无缘无故就杀人,真该受到上帝的惩罚啊!作为在沦陷后的日治时期,去岳母家的平民,而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却惨遭杀害,此为天怒人怨之冤。日本政府应站在人道立场上予以赔偿,并声明蒙难者是无辜的。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岳父和大伯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3日。
刘桂英
59。 蒙难者:
林玉树,男,26岁,胶工
蒙难地点: 吉隆坡扣留营。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
投诉人资料: 林玉树之妻刘桂英(Lew Kiew Ying),75岁,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证号2493184,现住于220 Broga Village Broga。 N。 S。,邮编71750。日本侵占时住址: 武来岸粦清港。
投诉内容: 我,75岁的刘桂英,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林玉树的被害作出赔偿。我丈夫死时年仅26岁。1942年5月,我的丈夫在Semonyit Selangor被日本人抓走,他被关到了Kuala Lumpur,被折磨致死。没有任何一个文明人会干出如此残暴的事。作为受害者的妻子,我有权就我丈夫的遇害向日本政府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0日。
黄皆
60。 蒙难者:
陈考,男,28岁,小园主
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镇甘榜阿士旦那拉惹。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某日。
投诉人资料: 陈考之妻黄皆(Eng Kai),74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230686,现住于马来西亚森州高岛镇平民屋门牌88号,邮编7135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镇永达三号园丘对面树胶园里。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丈夫是个小园主。1942年3月份的一天早上,他告诉我要去高岛镇咖啡店喝早茶。这么一出去至夜间都没回来。我们以为他在朋友家过夜,真没想到,第二天,有位巫人(马来人)朋友来报信,告知“你的亲人被日警扣留了”,我们问那位朋友我丈夫被扣在哪里,他说被扣在甘榜阿士旦那拉惹。我们就去找,可是连人影都不见。就这样,他无辜地被杀害了,还挂个莫须有的罪名说是抵抗分子,实在是天怒人怨。他死后,只剩下我和两个孩子,生活非常艰苦,我不得不拼命工作以带大两个小孩。孩子失去父亲,我失去丈夫,生活中的许多事都变得异常困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被害和我们所经受的苦难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5日。
李信
61。 蒙难者:
李照,男,56岁,菜农
邓恒,女,48岁,菜农
李亚苟,男,13岁
李亚鸟,男,9岁
李妹仔,女,4岁
蒙难地点: 森州林茂市郊区菜园地。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投诉人资料: 李照之女李信(Lee Shin),68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身份证号1640251,现住于582;kg; Dioh; 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林茂市郊区。
投诉内容: 我们家五个亲人都被日本兵杀害了,包括我的父亲、母亲、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们的年纪跨度很大,从56岁到4岁,甚至我最小的弟弟和妹妹也没有逃过被杀害的厄运。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我们的损失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3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7)
郑何英
62。 蒙难者:
Wong Liang Yew,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1942年某日。
投诉人资料: Wong Liang Yew之外甥女郑何英(Chan Ho Yin),身份证号2475751,现住于21,New Village; Ulu Berangang N。Sembilan。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人抓走了我的舅舅 Wong Liang Yew,他被关在了Kuala Lumpur。我的舅舅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很喜欢他,没有人知道这样一个本分人为什么会被抓走?日本人在狱中虐待我的舅舅,他无法忍受这些拷打和折磨而最终死在扣留营里。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舅舅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贝曹九
63。 蒙难者:
Pai Geok,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Pai Geok之子贝曹九(Pai Chow Keo),男,身份证号2006624,现住于Kg。 Ulu Berangang N。Sembilan。
投诉内容: 日本人将我的父亲Pai Geok 从Ulu Berangag我们家中抓走,并且野蛮地杀害了他。这些毫无人性、无法无天的日本人应该受到惩处。在我父亲死后,我们家承受了许多痛苦和艰辛,我母亲想方设法维持着这个家,在日占时期,我们没受过什么教育,也经常食不果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被害和日治时期我们所蒙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徐秀林
64。 蒙难者:
张×,女,60岁,家庭主妇
徐满妹,女,8岁
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林茂县,正口甘榜双溪拉央金河小园丘。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
投诉人资料: 张×之子徐秀林(Chi Siew Lim),男,66岁,铁匠,祖籍广东大甫,身份证号0568462,现住于1944,Rj2/22; TMN Rasah Jaya; Seremban,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林茂双溪拉央。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日本兵杀害了我的母亲张*和妹妹徐满妹。我至亲的母亲和妹妹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却被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无辜滥杀。在此,我不仅要求日本政府向蒙难者家属郑重道歉,而且它还应该负起一切责任,给受害者后裔一个合理的血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6日。
何天发
65。 蒙难者:
何水,男,52岁,胶工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冷宜新邦十字路口。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何水之侄何天发(Ho Tin Fat),80岁,退休,祖籍广西,身份证号2013775,现住于No。40kg。 Baru Cina; Air Hitam; Bahau; Negeri Sembilan,邮编72120。日本侵占时住址: 李寄山柔佛。
投诉内容: 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的伯父何水、堂兄何桂父子两人,住在李寄山柔佛以割胶为生。1942年3月间,伯父经过太兴山十字路口时被日军抓去杀头。当时我的亲人被日军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如今作为受害者的亲属,我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合理要求,赔偿一切人命大损失。因为我的亲属根本没有犯下任何罪行,根本是蒙冤被害。我要求日本政府从人道立场出发,遵守国际公法,合理赔偿而不要坚持强盗的立场。只有这样,日本国家才能有民主可言。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20日。
张谭福
66。 蒙难者:
郑秀凤,女,45岁,家庭主妇
张亚财,男,15岁
张黑狗,男,12岁
蒙难地点: 马口双溪镭。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31日。
投诉人资料: 郑秀凤之子张谭福(Teo Tam Hock),58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302465,现住于33,Wisma Sentosa;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双溪镭橡胶加工厂。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1)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的父亲在双溪镭开着一家杂货店,兼营橡胶加工。1942年7月31日,一队日本兵来到了这个小村庄,因为这些日本兵来意不善,我母亲让我们离开并找地方躲起来。我的母亲和我的两个哥哥往一个方向跑,我和我三哥往相反方向跑。当日本兵发现我们俩后,他们在后面紧追过来,我迅速跳进河里,日本兵用他们的刺刀往河里乱扎,我险些被刺到,但我很幸运地活了下来。当外面安静下来后,我和我三哥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我们发现母亲和两个哥哥都被残忍的日本人杀死了。我们的小店被烧成了废墟。我是劫后余生者,当年亲眼看见惨案发生时的一切惨况。如今,我们受害人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良心发现,从人道立场出发,进行赔偿。日本政府更不应该执行成为一个强盗国家的政策。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母亲和哥哥的被害及我们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黄瑞云67。 蒙难者:陈其芹,男,33岁,商人蒙难地点: 彭亨州文德甲。
蒙难时间: 1944年12月2日。
投诉人资料: 陈其芹之妻黄瑞云(Huang Swee Yune),77岁,退休教师,祖籍广东揭阳,身份证号1298898,现住于No。161C; Taman Sentosa; Jalan Temiang; Seremban N。S。,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彭亨州文德甲大街。
投诉内容: 1944年11月间,我的丈夫被日本兵叫去,关在Mentakab集中营。随后被转到Temerloh监狱。在狱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折磨,直到满身伤病,他被送进了Mentakab医院,很快在那儿死去。日本人通知我们家到Mentakab医院去收尸。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6日。
骆观福68。 蒙难者:骆贵,男,55岁,胶工郑妹篮四妹骆×骆云发李带杨运娣骆添骆华李满李运骆×骆纪福骆牛奶骆观娣骆欠妹骆观妹骆天生骆纪妹骆观练骆吉粦骆覃生骆家利骆瑞蒙难地点: 芙蓉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贵之女骆观福(Lock Kon Fook);79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 0886189,现住于100Bt 3 1/2;Jalan Labu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通讯地址: No。9 off Galan Lobak Seremban N。S。),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军在知知港余朗朗村杀害了我家24位亲人,他们是:父亲骆贵,母亲篮四妹,哥哥骆云发,嫂嫂杨运娣,侄儿骆观练、骆覃生、骆瑞、骆×,大叔父骆华,大婶李运、郑妹,堂弟妹骆纪福、骆观娣、骆观妹、骆纪妹,二叔父骆×,二婶李带,堂兄弟骆吉粦、骆家利,三叔父骆添,三婶李满,堂弟妹骆牛奶、骆欠妹、骆天生。
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1日。
文珍69。 蒙难者:文永,男,24岁,胶工张利,男张兴,男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文永之弟文珍(Mun Chan),74岁,退休,祖籍广东高州,身份证号1299817,现住于209新泉栈花园。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知知港余朗朗杀害了我家三位亲人,他们是我的兄长文永及两个表弟张利和张兴。日军用残暴的手段杀害了他们。惨案发生已超越半个世纪,日本政府始终不肯良心发现,承认罪行,令人遗憾。如今我呼吁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立场,给我们一个合理赔偿。假如日本政府真正执行民主人权,有公理存在,就应尽快赔偿给我们受害人。同时我希望,广大富有同情心的人士能够多多帮助那些在日本人的屠杀中幸存下来的人。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30日。骆凤70。 蒙难者:骆桂,男,49岁,农民叶满,女骆观添,男骆观胜,男骆观和,男骆观清,女骆观娇,女骆观妹,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日拉务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桂之女骆凤(Lok Fong),74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1296006,现住于237 Taman Rasah Jaya Seremban N。S。,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日拉务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一队日本兵带着罪恶的目的闯进了知知港余朗朗村。在这一天里,这些野蛮的日本人屠杀了村里数不清的善良百姓。我家的八位亲人也在其中遇害。他们是: 我的父亲骆桂,母亲叶满,哥哥骆观添,弟弟骆观胜、骆观和,妹妹骆观清、骆观娇、骆观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张祥71。 蒙难者:张福,男,33岁,胶工曾来英,女,31岁,胶工张建文,男,10岁张家凤,女,7岁张友,男,12岁蒙难地点: 冷宜平芭南洛园八号公司。
蒙难时间: 1942年农历正月二十四日。
投诉人资料: 张友之子张祥(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