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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风告诉我他这一段正在忙着自己刚建的公司,现在正是关键时期,所以婚礼的一切只有让我多劳累了,气的我真想踹他几脚,然后直接扔垃圾堆里活埋。
终于到了婚礼当天,好歹我还留了一口气参加。
因为上次辰风婚礼的风波,所以这次许多人不请自来,把礼堂挤得满满。
父亲牵着我的手走过红地毯,然后把我教到辰风手里。
神父登场。
“王梦瑶小姐,你愿意嫁给陆辰风先生为妻吗?无论贫穷与富贵,疾病与健康,永远爱他,信任他,支持他一生一世吗?
我有气无力地答:愿意。
直觉里辰风白我一眼。
神父又问:陆辰风先生,你愿意娶王梦瑶小姐为妻吗?无论贫穷与富贵,疾病与健康,永远爱她,守护她,照顾她一生一世吗?
“不,不愿意。”什么,辰风,你在搞什么?我不由清醒,辰风又要玩一次逃婚?
全场哗然,大家齐齐把眼光聚到正在大步走上台的男子身上,刚才,是他的声音。
透过轻纱,我依然感到那双渐渐迫近的冷冷的眼睛,天,是顾紫寒,他要干什么。
紫寒谁也不理,直接走到我的面前,贴着我的耳朵说道:“……………………”。
然后坏坏地看一眼想杀人的辰风,走掉。
神父执行着他的职责,又问:“陆辰风先生,你愿意娶王梦瑶小姐为妻吗?无论贫穷与富贵,疾病与健康,永远爱她,守护她,照顾她一生一世吗?”
沉默。
当我几乎要丧失耐心的时候,听到辰风天籁般的声音响起“我愿意。”
全场欢呼,然后互带戒指。
……
终于进行完了繁文襦节,新房里只剩下我和辰风。
“梦瑶,刚才顾紫寒跟你说什么?”眼中满满的全是醋意。
“什么也没说。”
“好,你想抗拒到底吗?”辰风走过来,伸手要咯吱我。
不等他靠近,我立刻投降,唉,这一辈子是当不了革命烈士了,如果我落入敌人手里,也铁定是个叛徒。
“他说,让我下辈子嫁给他。”
“你答应啦?”辰风满眼的怒气。
“本来不想答应的,想起你和晴儿下辈子有约,我只好勉为其难答应了。”
辰风马上落败,鼻子哼了哼:“好,既然你下辈子要嫁给他,这辈子就让我好好享用你吧。”
恶狠狠扑过来,满屋子立刻充满旖旎的春色,风光无限。
其实,顾紫寒跟我说的是……
算了,以后再给各位读者大人聊吧,小女子现在要休息了,哈哈哈……
(第一部完)
第二十一章
星期天的早晨,调制一些蜂蜜和蛋清,切几片薄薄的黄瓜,把它们贴到脸上,立刻就有一种清凉的感觉涌上来,CD里庞龙旁若无人地唱着“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秋天的阳光透过玻璃暖暖地撒在身上,我舒适地躺在躺椅上,享受淡然而恬静的心情。
不期然地,头上遭一暴栗,怒气冲冲地睁开眼,竟是被我关了禁闭的王梦瑶,正叉腰瞪眼地站在我面前。我气她重色轻友,草草踏入婚姻的坟墓,害我被读者指责,便铁了心不理她。这个小妮子见我不理,便叫道:“流云,不要以为你是作者我就怕了你,赶紧放我出来,不然我让你食不知味,睡不安寝,要不要试一试?”这个家伙全然不尊重我,毕竟我是她的缔造者呀。我在她的威逼利诱(用词不当,这小妮子根本不屑利诱)下,只好投降,只好放她出来为祸人间了。读者接下来要是被她气的糊里糊涂,我可概不负责。
嘿嘿,作者不怀好意地偷笑。虽然流云对我结婚的事情耿耿于怀,我也虚情假意道了歉,但我还是忍不住要给各位读者说句悄悄话:结婚的感觉——还算不错啦。诸位千万不要让流云知道我的心里话,她老琢磨着抓我个小辫子让我继续坐冷板凳。拜托拜托,小女子这厢有理了。
辰风还是很忙,全没有新婚的闲散。
我除了上班,就是乐此不疲地答理我们的新家,150坪的房子对我们两个人来说,有些空荡。虽然我不善作饭,还是比较喜欢收拾家居,心情好好的打扫房间,弄到纤尘不染,然后买几束鲜花插到花瓶里,看它们无比灿烂地绽放自己的美丽,有心情时放一些舒缓的音乐任它在满房间里流淌。
媚儿,蒙蒙,花蕊,三个人非常默契,非常合作地一致决定把以后聚会的地点改在我家,然后在酒足饭饱以后抹抹嘴,舒服地躺在沙发里看我们(当然是我和辰风)收拾残羹剩饭,顺便夸几句辰风厨艺了得,这小子便乐得找不到北,姐几个几天不来,他还冷不丁问一句:“你的几个姐姐怎么不来了?”
我恶狠狠地瞪他:“你要是闲的发慌,就去扫马路,说不定还能领两奖状呢。”先不说每次累的腰酸背痛,最主要的是我最崇拜的钞票眼睁睁变成鸡鸭鱼肉飞进了几个恶女的肚子,好心痛偶。
这不,好不容易休息,媚儿大概知道我们的大厨赋闲在家,便打过电话,用甜死人的声音说道:“媚儿,姐姐们都想你了,去看看你啊。”
“好啊,正好辰风不在,咱们可以尽情玩,我给你们做一顿爱心大餐,保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旁边辰风瞪大眼睛看着说谎不眨眼睛的我,我用凶神恶煞般的眼睛看他,他张张嘴,终没说话。
“这样呀,你做饭就算了吧,还不如吃路边摊呢。你来吗?”
“去呀,等着我。”为什么不去?今天我也要吃她们个血本无归。
“拜托,你可是有夫之妇,怎么说出门高兴成那样,好象要去见情夫。”辰风皱着眉道。
“那也说不定,想我王梦瑶千娇百媚,有一两个情人也不算奇怪吧。”我气他。
“哼,人老珠黄了,谁会稀罕,只有我勉为其难收留算了。”
“那我今天就站在大街上征婚,看有人要吗?”
“有,收破烂的,要饭的,扫马路的,刷马桶的,肯定呼啦拉过来一大群,说不定还要引起交通堵塞呢。”
“好,看我王梦瑶今天怎样给你领回个超级帅哥,看你还敢小看我吗?”话音未落,我便拉开门跑了出去。
没成想,姐几个今天在最有档次的花园大酒店定了位子,哈,还算有良心啦,总不枉我这几顿鞍前马后的伺候。
点了饭店几个最拿手也最昂贵的菜,我们便开吃了。
说来也怪,我是我们当中最不忌口的,但却最瘦,蒙蒙和媚儿不敢吃甜,不敢吃肉。还时不时叫着又胖了,该减肥了。所以,每顿饭我都放开了海吃,她们对着美味当前,也只有忍住口水,浅尝及止。算来只有花蕊敢和我抢着吃,看的蒙蒙和媚儿眼珠子都快掉下来,恨不得把我们生吞活剥。
“哎,媚儿,你和那位马尾巴现在进展如何?”我觉得已经吃到心满意足,便问媚儿。
“她呀,早已移情别恋,现在正和IT业一位才俊打的火热呢。”蒙蒙眨着纯情的眼睛毫不留情地说。
“还敢说我?你还不是已经把人家健美的体育老师甩了。”媚儿反唇相讥。
“他竟然说我长的不够成熟,你说该不该死。”
“哈哈,让我看看,你成熟了吗?”我们三个笑的快岔气,都忍不住逗蒙蒙。
“还笑人家,不理你们了。”蒙蒙薄怒。
……
疯闹一阵,我们便决定撤退。
“梦瑶,买单。”
“有没有搞错?我买单?”
“是呀,因为你的婚礼我们累的七荤八素,你还不应该买单?”
“可是,我们已经招待你们几次了啊。”想起姐几个确实跑前跑后,出力不小,我有点心虚地说。
“少废话。那是家庭便饭,今天算是正式请客,要不改天我们再让辰风请我们逛街,吃饭,购物……”
“打住,你们确定今天让我买单?”
“是的,你买单。”三个人异口同声,听起来真是好听。
“好吧,我买。”我咬牙切齿地说道。刚才吃什么龙虾,吃什么醉鱼?真是悔不当初呀。
郁闷地回到家,辰风竟不在,门口放了一个信封,我拣起来,好象有几张相片,打开,竟是……
第二十二章
竟是辰风和晴儿的照片,三张,都是两人拥抱在一起的照片。
我的脑子有一时的空白,但旋即清醒。我不相信前一刻还在跟我卿卿我我的人立刻能拥别人入怀,我不相信。即使,照片是真的,也应该有什么原因吧,我安慰着自己。但是,照片怎么会送到我的手里?难道送照片之人可以肯定此时辰风一定不在?
我拨通辰风的手机,响了几声后,传来辰风的声音:“喂,瑶瑶,我现在有点急事,可能今天回不去了。”
“你……”没容我讲一句话,电话挂断。
再拨过去,关机。
我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发一会呆,怎么就是一顿饭的工夫,哪儿都觉得不对劲。辰风,你真的会负我吗?
一夜折腾来折腾去,终是无眠,索性打开电视,看了个通宵。
第二天上班时哈欠连天,弄的全办公室的人都跟着我张嘴,我对面的同事在跟我打了N次哈欠后实在忍不住,问我:“梦瑶,冒昧问一句,你昨天晚上偷鸡了还是摸狗了,怎么累到如此?”
“你不知道人家新婚吗,有道是春宵一刻值千金。”有人打趣。
“呵呵……”我干笑,要是让他们知道我因为老公一夜未归才至如此,还不被活活笑死。
好不容易捱到中午,刚窝在休息室的沙发里补一会眠,便被人叫醒:“王梦瑶,有人给你信。”
打开,心抽紧,还是照片,还是三张,只是这次是两人相吻,照片上辰风迷人的双眼依然好看的要命,只是他此时脉脉含情看着的是美若天仙的晴儿,我的心一阵刺痛,赶紧跑出来:“谁送的信?”
“速递公司的,人已走。”
我觉得心慢慢沉下去。
连着六天,日日有照片送来,照片上的人一日比一日亲密,直到辰风和晴儿在床上裸体相拥。
我一日日体会着被人割的体无完肤的感觉,终至心痛欲碎。辰风,你实在过分。
而辰风象是平地失踪,被我打了八百次的手机永远关机。
辰风,你如果真的想离开,是否还欠我一声道别,一个解释?辰风,你真的好残忍……
我无法理清纷乱的心绪,直觉的浑身上下都痛,直痛到五脏六腑。我真是自不量力的笨女人,以为老天爷真的会扔下馅饼,会让我与辰风相守一生。而现在接到手里的,不过是让人痛彻心肺的毒药。
我决定再等辰风一天,到明天天亮前,如果辰风再没有一点消息,我会选择离开,如果我什么都失去了,至少还应该留一点点自尊。
“哈哈,打是亲,骂是爱,你对我又骂又打,怕是爱上我了吧?”
“谁让你这么美丽,这么暴力,这么精灵古怪,又偏偏让我碰上你,你必须负责到底。”
“可她给我带来我从未感受到的快乐,我是真的爱她。”
“你不知道,我专门进修了烹饪学院,考取了硕士学位,为了给王梦瑶做大餐啊。”
“梦瑶,你肯嫁给我吗?”
“你是我的,谁敢要?”
“梦瑶,不如我们在这儿盖两间草舍,养一群鸡鸭,然后生一群美丽的小天使,岂不是神仙般的日子。”
点点滴滴,点点滴滴,全是辰风……
辰风,你让我爱你深至骨髓,却又一声不吭地走掉,实在实在该死。
我不坚强,不勇敢,满身的盔甲已经支离破碎,柔嫩的心轻轻一触,便会渗出殷红的血珠,好痛……
但为什么,没有一颗眼泪?
我窝在沙发里看着屋子渐渐变成灰色,变成黑色,直到伸手不见五指。门外,仍静静。
明天,太阳是否还会升起?
第二天的太阳分外温暖,而我的心却象在严冬里寒冷无比。我慢吞吞地收拾着随身衣物,也许,下一秒,辰风会走进来,摸着我的头说:“喂,小妖精,想我了吧?”
可是,什么也没有。
穿起自己烟红色的风衣,拎起行李,轻轻的阂上门。
辰风,再见。
也许是——再也不见。
回到自己的小屋,惊觉哪儿都是辰风的影子,不行,这儿有太多辰风的回忆,住在这儿,也许会疯掉。
重新走出门,踯躅在街头,不知该去哪里。
天地之大,我找不到可以容身的地方。
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找到了一家出租的房屋,房东是一个可亲的婆婆,丈夫已过世,儿女都在外地,她却舍不下自己的家,执拗地孤身一人住在空荡荡的屋里。
收拾着行李,也收拾着心情,脑海里却不由自主涌上李清照的《一剪梅》: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莲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漂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房东婆婆送过来一杯开水,甜甜的放了糖,我喝着喝着就泪如雨下,抱着莫名其妙的婆婆哭到花容惨淡,风云变色。
第二十三章
痛过,哭过,心里顿觉轻松不少。
给媚儿,蒙蒙,花蕊发去短信告知去旅游,然后向公司请假,便关掉手机,决定给自己放假。
出门找一家书店,不看书名,每样要一本,林林总总一大堆,激动的书店小伙直接送货上门,然后买些方便面,火腿,面包,牛奶,薯片等等一大包零食,便窝在屋里足不出户。
看到高兴时就哈哈大笑,悲伤时就呜咽流泪。
只是一夜比一夜睡的晚,一天比一天起的晚,我过起了黑白颠倒的日子。
终于一堆书被我一页不落地看完,看看日历,我在屋里整整呆了十天。
辰风,你现在在哪?还是和你那个晴儿在一起吗?
心里滑过一阵伤感,接着是一阵愤怒,想想终是不甘,也许我该给自己一个机会,无论如何辰风欠我一个解释,纵是分手我也要辰风亲口对我说。
冲个澡,然后穿一身粉紫色衣服,揽镜自照,除了更加清瘦外,依然光艳照人。
只是不会有人在耳边戏谑:“美女出浴,出水芙蓉般,好美。”
心又一痛。
赶紧转身,刻意忽视那种心痛的感觉,令自己露出自己都觉得假到虚伪的笑容,然后出门。
我站在门前,轻恩门铃,久久无人开门。愣一会,便下楼,坐在树下的长凳上发呆。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小心,慢点啊。”
是辰风。
站起来,刚想奔过去,眼前的情景使我不得不停下脚步。
辰风拥着小鸟伊人般的晴儿,晴儿小小的脸上绽放幸福的光彩,一双流光溢彩的眼睛简直亮过天上的日月星辰,她的整个身子都靠在辰风的身上,而辰风低下头看她,眼中分明是关心和——化不开的温柔。
两人相拥着从我面前走过,谁也没有看到近在咫尺的我。
我立时被打败。
还有必要问个答案吗?还有必要自取其辱吗?还有必要让人在欲碎的心上再踏上一只脚吗?
“破碎就破碎,你要什么完美,放过了自己,你才能高飞……”不记得在哪儿听过的歌涌入脑海。
可我的翅膀已折,怎样高飞?
心痛的再也站不直,便蹲下,双手捂住胸口,任长发遮住整张脸。
肩头猛然一震,一惊回头,竟是紫寒。
立刻强迫自己站起来:“是你,你怎么会来?”
“看你。”紫寒阴贽的眼中没有表情。
“看我干吗?我好到不能再好。”我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不让自己露出半点破绽。
“你很好吗?鬼才会相信。”然后一把拉过我的手腕,硬拖着把我扔进汽车里。
“喂,你弄疼我了,你从来不会对女生温柔点吗?”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紫寒根本不看我,低低的怒吼着。
“什么发生了什么?一切再好不过,你实在庸人自扰。”
我也不看他。
“实在该死。”紫寒用手狠狠拍一下方向盘,然后捏住我的下巴,令我不得不直视他冒火的眼睛:“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可恨,竟可以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竟然傻到认为那个混蛋会给你幸福。”
我垂下眼睑,原来以为可以成功逃遁,却不想他什么都已明了,这种绯闻原本最后知道的都是最该知道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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