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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到了吴季轩的陆曼妮就像发现了臭肉的苍蝇一样,死死的粘着他,还时不时的故意往他身上蹭,多亏被吴季轩灵巧的避开了。
“是吗?这么有空,来,到我办公室,我正有事要你帮忙呢。”
吴季轩一边向前走,一边对着正在发呆的卓悦说:“卓小姐,麻烦你倒两杯茶。”
再怎么生气,老板的吩咐总不能不听吧。卓悦气鼓鼓的抬起头,刚好遇上陆曼妮幸灾乐祸的目光,看着他们两人亲昵的走入房间,她的眼眶竟不由自主的变红了。
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少了他的“骚扰”,反而觉得不习惯?看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还会情不自禁的伤心、气愤?
卓悦送茶到吴季轩的办公室,陆曼妮依然保持着原有的“粘人”状态,还不时的买弄那丰满的身材,故意挑逗吴季轩。这些她都可以不在意,让她生气的是他不仅不觉得厌恶,还喜笑颜开的凝视着那个妖媚的女人。她只感到自己端着茶的双手不住的颤抖,怒火直冲头顶,“怒发冲冠”的意思总算彻底的领悟了。鼻子酸酸的,眼睛里也出现了什么晶莹剔透的东西。
她的反应当然被清清楚楚的看在另一个人的眼里!
他是要和陆曼妮商量下个月的珠宝展示会,请她做汇庆集团的模特,承担现场展览的职责。对于陆曼妮,他始终把她看作自己的妹妹一样,所以他疼爱她、宠着她,因为她不像别的女人那样不懂分寸。他明白,她是喜欢他的,但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或者没有得到他的允许,她很少来打扰他的工作,也不会争风吃醋的闪了自己的身份,正是这些让他欣赏的地方,他才留她在身边,何况她做起事来的确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呢。
卓悦不同,他看不透她,他对她有着更多的好奇。她就像一本内容丰富多彩的书,吸引着他不断的去阅读,而且越读越感兴趣,越读越想珍惜。他不敢把她和别的女人同等看待,他不舍得,仿佛稍一放松,她就会从他的手中溜走。他从来不在乎女人对他的感受,也不愿意花精力在她们身上,而她,是他第一个不忍放开的女人。
送走了陆曼妮,吴季轩大踏步的奔向卓悦的办公室。她刚才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时候,生气了!流泪了!这是真的吗?她在为他流泪?那代表着什么,她在吃醋吗?或者说,是不是她喜欢他呢?他很激动,心里有些紧张和忐忑,她会以怎样的神态面对他呢?梨花带雨?泪眼朦胧?爱意盈盈?妒火冲天?……在他推开门的一刻,他彻底失望了,他的心由奔腾澎湃的海洋一下子被扔到了黄土飞扬的山地,连跳动的速度几乎都要减到零了。他设想中的任何状况都没有发生,人家大小姐正埋头制作设计图呢。
“你,你……”做老板的他很少在员工面前支支唔唔。
“你什么你?有新的命令吗?端茶倒水还是陪你看美女?”她的气可还没消呢,别以为一副凄惨口吃的模样就能博取她的同情,刚刚风流快活的时候怎么算呢?她的精神损失去向谁索赔呢?!
“我是你的老板,你怎么用这样的语气和我讲话?”他有苦说不出。
“老板怎么啦?老板就可以在职员面前和女模特暧昧无间吗?再说了,我平时就是这样讲话的,你没有及时纠正是你的失职,现在说了,以后才能改,今天,不可能!”
她怎么这么大的火气,连她自己都有点奇怪了。本以为画了半天的图,心态已经调整好了,谁知一看见他,火就不打一处来,非要把他燃烧殆尽不可。
“那好,我们平和的谈谈,好吧。”
“对不起,现在是工作时间,您有什么想教训的可以在我们下班后再说。”她看着他说,“您是老板,很忙碌的,别浪费时间,‘money’才重要。”
说完,她顾自埋身图纸中,看都不再看他一眼。
无精打采的站在门外的他,幽怨的眼神扫到了一个正捂嘴偷笑的男人。
“敢笑?跟我进来!”他不敢命令她,但对别人是没有问题的。
程志豪竭力忍着笑声。真是巧的很,每次老板出丑的时候,都能被他看个正着,会不会某一天因为他知道的太多,而被老板“灭口”呢。
“阿豪,你说我是怎么啦?竟然被卓悦这个小女人牵着鼻子走!”他还不明白。
“轩哥,你那是‘只缘身在此山中’,知道吗?”
他错愕的摇了摇头。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已经喜欢上卓小姐了。”程志豪一副专家的架势,“骗的了别人,骗不了自己。你扪心自问,我说的对不对?”
是吗?当初他只是没见过她那样俭啬的人,才对她衍生出了浓厚的兴趣,但那应该是与爱情无关的吧。他见过那么多的女人,没有一个是她那种类型的,他不喜欢那些时尚亮丽、婀娜多姿的女人,但也不一定会中意卓悦这个“嗜钱如命”的女人呀。
“你少在那里充专家了,你自己也没有什么经验的,怎么判断出来的。”
这句话刺痛了程志豪的心,也许他是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但在他的心中却始终存在着那个救助过他的女人。那是怎样的感觉呢?每每想起她,他的心都会痛,都会流血,但同时他又感到甜蜜,感到幸福。
“轩哥,这种事,别人帮不了你,你自己最清楚你对卓小姐的感情。”程志豪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看好她是未来大嫂。”
虽然现在他还不确定,但听了程志豪的话,他还是有点说不出的喜悦。
第六章
早晨上班的时候,卓悦看到花瓶里放着一束共九十九支的玫瑰花,外加吴季轩的致歉卡。她婉尔一笑:算他有心。
接连三天,她都收到了鲜艳的玫瑰花,而且花的数量一天比一天多,她的整间办公室都变成了花的海洋。出乎意料的是,卓悦不是眉开眼笑,反而气鼓鼓的走到吴季轩面前,悲戚的说:“你的心意我明了,拜托,你不要再送花了。”
“为什么?你不喜欢吗?女孩子都喜欢的吧。”他困惑。
“我喜欢,哦,不喜欢!你以后别费钱了!我粗略的算了一下,这三天买花的钱就有两千多块了,你知不知道,这已经够我吃两个月了。”
总算明白了,小妮子是心疼钱呢。看来,她这个“守财奴”的形象是改变不了了。
“可是,你生我的气了,我怎么做才能让你原谅我呢?”他继续逗弄她。
她显然没发现他的把戏,只要涉及到金钱,她的脑袋里就只剩下一根筋了。她仍旧异常认真的说:“那,那你干脆把花换成钱好了。你想呀,买那么多的花,花了那么多的钱,没几天花就凋谢了,什么痕迹都留不下;但钱就不同了,我可以用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啊,譬如……”
他倏的撷取了她那如樱桃般鲜红的细唇,让她所有的话语都堙没在他温柔的亲吻中。
她只觉得晕晕的,唇麻酥酥的,身体也跟着轻飘飘的,他那湿热的唇不断的摩挲着她的,滑滑的,软软的。这是她第一次被男人拥吻,她没有任何的经验,却在他的爱抚下和谐的回应着。当他的舌探入她的口中,与她细嫩的香舌纠缠的时候,她惊呼的差点窒息。
他心满意足的放开她,用手指轻触那红肿的唇瓣,用宣告性的口吻说:“你是我的,我喜欢你。”
她惊异的抬头看他,又因为刚才那羞涩的一幕而迅速转过眼睛。这个男人在说什么,是爱情的告白吗?回味着那一吻,她的嘴角透射出前所未有的甜蜜。那是她的初吻,曾经预想过无数次初吻的感觉,没想到,在他的柔情下竟是那样留恋的一吻。
他确定,他喜欢她,喜欢她嘟起的小嘴,喜欢她特有的味道,喜欢她惜财如命的紧张,喜欢她的唇带给他的悸动,喜欢她的一切一切……他再不会放开她了,永远不会!
“我喜欢你,给点回应好吗?”他望着靠在怀中的小美人,亲切的问道。
“怎么回应?”
唉,煞风景!这个迷糊的小家伙!
“你只要回答我,喜欢我吗?”
她沉默,羞涩的把头更靠近了他的胸口。
这就是她的回答吧,虽然没有亲口说出来,但他已经激动不已了。
“下班后,一起去吃饭吧。”他主动邀请她。
有了那难忘的一吻,她在他的面前显得不自然起来。
“我,我……”
他很霸气的揽住她的柳腰,不容反抗的说:“答应我,不然我会发怒的。”
她轻笑,伸手摸上他棱角分明的脸。还是第一次清晰的看着他,原来他长的这么好看,让人不经意的陶醉在他的双眸里。
“好吧,但是不能花太多的钱,我们要用最少的钱吃到最满意的东西。”
他服了她,连约会的钱都肯为男朋友节省!能找到她这样的女朋友,到底是不是他的福气呢?
下班后,他高兴的整了整仪容,敲响了她的房门。
“小悦,可以走了吗?”应该差不多了,他知道女人装扮是需要时间的,所以特意迟些来找她。
奇怪,没有回声,再喊,还是没什么反应。怎么回事?他用力扭开了门,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只有一张便条静静的伏在桌上,赫然写着:对不起,今晚我有要事,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见谅。”不是吧,她居然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放他鸽子,而且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呦,她也不重视?是什么天大的事,可以让她舍弃这么重要的约会!
其实,她是去快餐店打工了。
她不想爽约的,但已经答应了快餐店的老板来开工,就不能随随便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呀,何况还有钱赚呢。晚上去吃饭,只能花钱,来打工,就可以存钱,左思右想,前后衡量,她始终觉得来快餐店帮忙才是明智之举。吃饭什么时候都行的,如果他真的生气了,她愿意大方一次,请他到家里吃消夜,呵呵,自己煮的东西便宜又实惠。
换上快餐店的工作服,绑起披散的长发,她麻利的开始了自己的兼职。当她匆忙的穿梭于桌椅之间的时候,一个声音传入耳际:“卓悦?是你吗?”
她抬头,一张脸呈特写状收缩在她的瞳孔里:“啊?是学长,好巧!”
“卓悦,真的是你!我好高兴能再见到你!”帅气的笑容浮上他的脸庞。
他叫林朝阳,卓悦的上届校友,也就是那个苦苦的追求了她三年的苦命人。他在学校是很出色的,有人缘、有威信、有前途,还有着儒雅英俊的外表,一直都是大学女生们的“抢手货”。但仿佛一切早已注定似的,他单单喜欢上了卓悦,如果她也报以同样的心态,今天就不会再有吴季轩的丝毫位置了。一个感情迟钝、对金钱有着特殊敏感的女孩子,能带给他什么呢?到现在他都记忆犹新。
大二那年,他全部的自信在她那里遭遇“滑铁卢”。用真心写下的情书、精心布置的鲜花、细心创造的浪漫气氛,居然换来了她这样的几句话——花钱搞这么多不切实的东西,有必要吗?钱是要存的,多多益善,你这样的一笔开销,大概是我打工四、五天的工钱呢。他当场鼻孔出血、七窍生烟……后来,他对她多了些了解,才知道她不是故意那样做、那样说来拒绝他,而是她确实是个生活极其节俭的人,从不乱花一分钱,也从不给自己买昂贵的衣服,哪怕是她自己吃东西,都要和自己斤斤计较。怪异的她,在他的眼中反而越来越可爱,对她有条不紊的时间安排,他心生几分敬佩。身兼数职的她,不但把学业处理的相当好,还使各个兼职工作都毫不逊色,只是终日见到的是她奔跑忙碌的身影,很少看到她本人。
大三那年,他再次鼓起勇气向她告白。这次,他汲取了前面的教训,没有准备任何形式化的程序,真诚的把对她的喜爱讲了出来。没想到,她竟然给他说了一整晚的家族史,要照顾弟弟、妹妹,要养家,没时间谈感情;而且自己还小,到了大三、大四再考虑。又一次挫败,尽管她没有干脆的回绝他,基本意思他是明了,但只要她一直保持单身,他就不会放弃。知道了她的家庭状况,他也算晓得她不停打工的用意了,钦佩和心疼油然而生。
大四了,就要毕业离校了,他不想错过最后的机会。有了前两次的经验,他采取了迂回战术,就是先说服她的家人,主要就是她口中的弟弟、妹妹了,然后借助他们的力量来博得美人的好感。几经打听,才询问到她家的地址,但望着那一栋豪华别墅,他惊呆的几天说不出话。坐拥别墅的“大小姐”去忙着打零工赚钱?
天啊,她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还有多少未知的秘密呀?
这就是他苦追她三年得出的结论。
一年多的时间没见面了,再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在同一家快餐店打工,难道她始终没有改变过吗?
“怎么还在这家店打工?”他想知道真相,“毕业后没找工作吗?”
“有啊,我在汇庆珠宝上班。”她神秘的一笑,“不过,我还是喜欢用兼职来打发夜晚漫长的时间。”
呵呵,果然一点儿没变!在汇庆那样的大集团公司工作,她还出来赚外快!佩服!佩服!
“很不错嘛,你,你现在还一个人吗?”他不能否认,他一直都是喜欢她的,是去年因为工作需要,他才离开了这座城市。如今,他回来了,而且又见到了他,是不是缘分呢?
“哦,是啊,妹妹去英国了,弟弟也读大学呢,周末才回家。”短路!她竟幼稚的理解为,他是在关心她的衣食住行!
“你每天晚上都来这里打工吗?”
“是啊,星期六晚上不来,在家陪老弟了。”
“好吧,你先忙,我们下次再聊。”
“恩,你慢走!”
卓悦继续做事了,对于林朝阳的出现,她只感到意外和高兴,并没有在意以前两个人之间的尴尬。反正,现在她的心里只有那个家伙,其他男人是不可能替代他的!
林朝阳微笑着离开了快餐店,今晚来这里吃东西是最聪明的决定了,这个意外的收获实在太惊喜了。她还是她,那个有着豪华别墅却仍然四处做兼职的小女人,那个为了照顾弟弟、妹妹而不断奔波劳碌的小女人,最重要的是,她依然单身,依然清纯美丽,惹人疼惜。和她在同一所大学生活了三年,对她的秉性、人格、心地、习惯他都了如指掌,恐怕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自己,最了解她的人就是他吧。
他喜欢她,喜欢了几年,从没有放弃过,即使遭遇了多次的失败,他仍然相信自己是她的“真命天子”。不是吗?三年的大学生活中,他虽然没有得到过她的允诺和承认,但也没有像其他前赴后继者那样被彻底否决呀,这是否表示她对他也有那么一点动心呢?而且分开后从没有联系过的两个人,又在今晚不期然的相遇了,老天是否在提醒他,他们可以再续前缘呢?
既然已经知道她每晚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林朝阳有信心打动美人的芳心;“抱得美人归”应该不光是个梦想了吧。
第七章
吴季轩一整天都把脸拉得很长,不对她讲话,不吩咐她做事,四目相视也对她熟视无睹。这时,卓悦才意识到昨天失约的严重后果。
她蹑手蹑脚的走到他的身旁,怯生生的说:“昨天,实在对不起。”
“对不起?!你知不知道昨天是我们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