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丁逸想了想,觉得这三种可能性都存在,到底哪一种可能性最大呢?
他是一个懒人,因此也不愿深想下去,于是直接问道:“你为何选择铜锣作为你的乐器呢?这么有个性。”
二辩回答道:“因为我祖籍香港铜锣湾,为了表示我不是个忘本的人,所以我随身携带着铜锣,并在学习演奏的时候,主修乐器就是铜锣。”
原来自己的三个猜想全都猜错,这让自认为自己很聪明的丁逸很是郁闷。但想或许除了二辩是铜锣湾人氏之外,还有其他的原因导致他来演奏铜锣而不是其他乐器,这其他的原因中,很可能有一些原因与自己的猜想相类似。于是丁逸不屈不挠,继续问道:
“除了你祖籍铜锣湾以外,还有什么原因,使你投身到铜锣演奏这一事业中去的呢?”
二辩很是惊讶,道:“你是怎么知道除了我祖籍铜锣湾以外,还有其他原因导致我演奏铜锣的呢?天才啊,天才,料事如神。确实还有其他原因的。”
丁逸心中不禁很是得意,瞄了薛宝钗一眼,看她也正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更是感觉良好,呵呵一笑,谦虚地说:“我只是随便猜一猜,猜中了也不能说我是天才,只是运气好而已。你说说看,这些其他原因中,最主要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你演奏铜锣呢?”
二辩崇敬地看着丁逸,道:“既然你已经猜了出来,我也不必隐瞒,其实我学习铜锣,主要是因为演奏铜锣很简单,只要‘咣’、‘咣’、‘咣’、‘咣’两片锣相互撞击就行了,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体能好,谁都会演奏。我不太懂乐理,最大的优点就是体能好,所以,我选择了铜锣,也可以说,同样的,铜锣也选择了我。缘分呐!”
“啊?!”没想到二辩竟然这么说,这个原因让丁逸大跌眼镜,但他也不能做出太过于惊讶的表情出来,否则让薛宝钗和二辩看了,明白他刚才并没有猜中,原先的崇敬之情说不定立即就转化为鄙视之心,这可万万使不得。于是丁逸点了点头,道:“果然和我的想法差不多。不过,你要是不懂乐理,在敲击铜锣时,如果敲不到节拍上,那不是会影响到乐曲的演奏吗?”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二辩道:“我在多年的辩论经验中,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在辩论的时候,谁的嗓门大,谁就显得理直气壮。敲铜锣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我不太懂乐理,敲不到节拍上,但是由于我力量大,所以我敲出来的声音就响,其他的乐器声音盖不住我敲的铜锣的声音。这样,别人也就只好跟着我的节奏来演奏了。我敲得快,别人也奏得快,我敲得慢,别人也奏得慢。随着我敲锣的声音,别的乐器也是闻鸡起舞夫唱妇随,这样往往会演奏出不一般的效果出来。随意而为率性而奏,很有印象派大师的风范,很受群众欢迎。还有,因为其他乐人都自然地随着我的节拍来演奏,所以我们‘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是不用再另外花钱请指挥的。这样又节省了不少的经费,综上所述,我敲锣的时候不敲到节拍上,对我们乐队来说,只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我真的很想问候你娘亲啊。”听了他的解释,丁逸在心中很礼貌地说了这么一句话,但为了他的个人形象考虑,这句话当然只能在丁逸的心里说一下,没有在嘴上说出来。
但他不甘失败,心想再问一下,说不定下面他说的其他的理由会和自己原先的猜想差不多,那自己就不至于大败特败,多少能给自己一些心理安慰,于是又问道:“还有其他理由使你走上了演奏铜锣的学艺道路吗?”
“有。”
“但请说来。”
“还有最后一个理由,就是我是个聋子,铜锣声音敲得再吵,我也听不到,心静自然凉。别人吵得头痛欲裂并我鸟事。看着别人痛苦的表情,我从中得到了极度的快感,没想到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啊。”二辩洋洋得意,侃侃而谈。
丁逸忽然有了一种想吐血的冲动。
但他仔细一想,忽然想到了二辩话语中的破绽,心想多亏自己聪明,否则就给这二辩骗了过去,笑道:“你胡说八道。你怎么会是个聋子?我讲的话你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听力根本未见有异常嘛,怎么会是个聋子?”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狗/娘养的
更新时间:2011…01…10
二辩道:“客官有所不知了,我虽然听不到别人的讲话,但我有个特异功能,就是我会读唇。你刚才说的所有的话,我虽然都没听到,但我只要看着你的唇形,就知道你刚才说了些什么,所以才能正确回答你啊。没有骗你,我真的是个聋子哎。耶!”
丁逸哑口无言,看他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乐于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可耻态度,丁逸的内心深处,沉睡已久已经打了几百年鼾睡得嘴角吐泡泡的暴起伤人的欲望,似乎又被唤醒了。
但他适时地想起了自己三年前的牢狱之灾,想起了冲动的惩罚,不得不压抑住自己冲动的想法。
薛宝钗对二辩的这个回答也是出乎意料,没想到这么一个能言善辩的二辩,居然是个聋子,这事说给谁听谁都难以相信,可看这二辩说得言之凿凿,仔细想来,丁逸说话的时候,他似乎的确一直在盯着丁逸的嘴巴在看,他的这种举动和他刚才讲的他会读唇的说法不谋而合,想来他是一个聋子,并且会读唇这件事,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可能性。
却见丁逸对二辩说了几个字,却没有发出声音,薛宝钗一愣之下,知道丁逸是想考考这个二辩,看他是否真的有读唇的本领,因此特意不发出声音,只做出些口形动作来。
薛宝钗刚才一眼看去,只见丁逸的嘴唇动了几下,但见他满面笑容,说的可能不是坏话,不过因为他没发出声音来,薛宝钗没有读唇的本事,也不知他在说些什么。
但见刚才还满脸堆欢的那二辩忽然收敛了笑容,面露愤怒之色,欲言又止,忍了一会,还是没有忍住,怒道:“你怎能骂人呢?虽然你是消费者,是传说中的上帝,但是我是无神论者,根本不信上帝,所以,就算你是上帝我也不鸟你,你休想无缘无故地骂我。我正式要求你道歉。”
丁逸笑了起来,道:“你果然会读唇,但你却理解错了。我并没有骂你,你是不是看我说了‘王八蛋’这三个字,以为我在骂你,其实我只是点了一道菜,叫‘王八蛋’,就是想问一下你,你们这个二十八星级的酒店,有没有这道农家菜,如果有的话,叫服务员给我们上一道,好久没吃这道‘王八蛋’了,很想吃。”
二辩看了丁逸一眼,顿了一会,道:“我们这里没有‘王八蛋’,只有‘狗/娘养的’。你要不要?”
“难道他想找茬?”这是丁逸听了二辩的话之后,在心里的第一个反应。心想这二辩他要胆敢真和自己抬杠的话,马上让他吃不了兜着走,让他从此得到深刻的教训。经过这一教训后,让他从一个无神论者一跃成长为一个封建迷信的坚定信仰者——被打得每天都畏首畏尾疑神疑鬼的,一有风吹草动就大叫阿弥陀佛上帝保佑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再也没有今天这种二辩身份的真我的风采,从此以后让这二辩再也不敢嚣张了,也算是为更嚣张的人民群众比如丁逸等人除了一害,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薛宝钗见丁逸眼中凶光一闪,知道相由心生,心想丁逸定然是动了杀机,但薛宝钗是个心地善良之人,不愿这二辩仅仅因为几句话,就被丁逸喊来人修理一番,再说要是修理了他,也把今天她和丁逸这温馨和谐的场面给破坏掉了,殊为不愿,于是打了个圆场,道:“呵呵,‘狗/娘养的’这道菜,还真好玩。不过我已吃饱了,不想再吃了。丁逸,你是不是也已经吃好了?马上结账吧,等一下我们开车兜兜风,看看大鸡/鸡市的夜景,好不好?”
丁逸却没有理睬,扬了扬手,招来了服务员,道:“我今天倒真想看一看,这‘狗/娘养的’,究竟是一道什么样的菜。服务员,给我们上一道菜,‘狗/娘养的’。”
丁逸本不是一个认真的人,但今天他偏偏认真了起来,主要原因是咽不下这口气,他心道:“我作为堂堂的本书中的唯一男主角,今天岂能受这个小小二辩的气?不把他治服帖了,今后书中的任何一个不知名的配角都敢跟我叫板,那我的生活环境岂不是变得恶劣了很多?生存指数必将急剧下降,决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今天老子非点这道菜不可,要是菜单里没有这道菜,我看这二辩如何收场?他要不跟我解释清楚了,我不找人把他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他,我就不叫丁逸。”
服务员听他这么说,愣了一下,问:“先生,请问您刚才说什么?”
“点一道菜,‘狗/娘养的’。”丁逸道。丁逸只顾点菜了,却没有注意到自己该如何措辞,自己刚才这么表达,似乎是在骂那服务员为“狗/娘养的”,这却不是他的本意了。
不过看服务员这种惊愕的表情,丁逸知道,这个二十八星级的“李阿花超级大饭馆”的菜单里,定然是没有这道菜的,明明没有这道菜,而这二辩却阴阳怪气地说有“狗/娘养的”这道菜,那就摆明了是这二辩想要和自己作对,只待服务员给出“我们没有这道菜”的答复,或是服务员说出“请您注意文明用语,我们服务员也是人,你怎能骂我是‘狗/娘养的’呢”的话,抑或服务员忽然脸生红晕,嗔道:“讨厌啦,你怎么知道人家的小名叫‘狗/娘养的’啦”,总之,只要她给出一个否定本店有这道菜的答案,那这个二辩就死定了。
丁逸看着服务员,静候她的答复。
薛宝钗见事情不妙,似乎正向凶案现场的状态发展,知道现在丁逸亦正亦邪,经过三年监狱大学的洗礼之后,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真正100%的好人了,其体内的好人含量平均值为85%,但在某些极端的条件下,其体内的好人含量连19。75%都达不到,其余部分全是坏人成分,现在似乎就属于这种极端情况,怕他现在心里恶念一生,惹出事来难以收拾,心下着急,忙伸出手来,轻轻握住了丁逸摆在桌上的手,摇了摇,道:“算了吧,惹什么事?早点结束,我们去兜风去,好不好?”
丁逸反过手来,握住了她的手,拉到自己的另一只手里,轻轻抚摸着,边道:“惹什么事?我只是听这菜名很是奇怪,就想见识见识,点上来看一看尝一尝,这哪里是惹事了?我是在照顾他们生意哎。”
被他的手牵着,抚摸着,薛宝钗并没有反感之意,在酒精的作用下,内心里甚至还是感觉蛮舒爽的,于是也没有将手抽回去,心想丁逸现在还没有和这二辩翻脸,所以自己也不急劝他,且看服务员如何回复。
服务员顿了一下,道:“‘狗/娘养的’?这……这……”
“怎么?”丁逸眉毛一扬:“难道没有这道菜吗?”
“这倒不是。”服务员的这个回答让丁逸大出意外。
“不是什么?这里有这道菜?”丁逸问道。
“嗯,是有的。不过我们轻易不上。”
“为什么轻易不上?这是什么缘故?还有,这道‘狗/娘养的’究竟是一道什么样的菜?为什么取这样的名字?”听说有这道菜,让丁逸十分惊奇,他的心情由刚才的“大家来找茬”变成了现在的“十万个为什么”,他开始好奇起来。
“这是一道我们新创新的菜,主要是以刚出生的小狗作原料,有红烧和清蒸两种方法。因为原料是才出生不久的小狗,给这道菜取名的我们的大厨又是个实在人,所以才把这道菜取名为‘狗/娘养的’,也算是实话实说,本来这名字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但这个名字和我们‘李阿花超级大饭馆’的反璞归真的取名风格颇有些类似,经过厨师们的研究,董事会的讨论,监事会的监督,股东大会的决议,遂将此菜名定为‘狗/娘养的’。”服务员回答道。
“哦,原来如此。”丁逸恍然大悟:“这菜名倒是和你们酒店的名字确实比较般配,果然是好马配好鞍,配好使劲蹿啊。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这道菜既然已经创新出来了,为什么又轻易不上呢?难道是不赚钱吗?是毛利率太低?还是有其他原因?”
“这是因为这道菜是一套菜系里的一道菜,上这道菜之前,还要先上另外一道菜,这就是我们的饮食文化:如果前面这道菜不上,后面这道‘狗/娘养的’也不会上,点菜的客人觉得要吃上这道‘狗/娘养的’,还要额外再点另外一道菜,太麻烦,因此点的人就不多。所以造成了我们这道菜轻易不上桌的。”
“哦?”听了她的解释,连薛宝钗都来了兴趣,问道:“前面要先上一道什么菜,后面这道‘狗/娘养的’才能上呢?”
“其实是很简单的一道菜。”服务员回答道:“是红烧兔肉。”
“这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是这道菜呢?”丁逸和薛宝钗异口同声地问道。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卡拉永远OK
更新时间:2011…01…10
“有一个成语,不知道两位听说过没有,叫:‘兔死狗烹’。意思是兔子死了,才能烹调狗肉。我们的大厨就严格按照这个成语的流程来做菜的。因此,不杀一只兔子做上一道红烧兔肉,他是不会做这道‘狗/娘养的’的。所以要先上红烧兔肉,再上‘狗/娘养的’。”服务员以专业导游的态度和语气解释着这个典故。
“我以为是什么菜呢,却原来只是一道‘红烧兔肉’而已,简单,简单。”丁逸笑道:“今天我就要尝尝你们这个‘狗/娘养的’,先上一道‘红烧兔肉’又何妨?那你们先帮我烧一道‘红烧兔肉’,然后再来一道‘狗/娘养的’。就这么决定了,让厨师快点哦,吃完饭我们还有事呢。”
“这,这还是有点难度。”服务员面有难色道。
“这又是为何?”
“还有个成语听说过吗?”服务员问:“叫‘狡兔三窟’。因为兔子太狡猾了,通常有三个窝,一般人不知道它在哪个家里休息啊,所以我们很难逮到它。今天和往常一样,就没有逮到它,所以我们没有兔肉,没有兔肉,就做不了红烧兔肉,做不了红烧兔肉,就不符合兔死狗烹的程序,所以我们也做不了‘狗/娘养的’。”
“狗/娘养的。”丁逸倖倖地无指向性地随口骂了一声,心说这服务员绕来绕去,最后的结果还是吃不到这道“狗/娘养的”,自己在这里满怀希望,却到头来还是被人像耍猴一样漱了一盘,不禁气愤,情不自禁地骂了一句。
只见服务员正色道:“这位先生,虽然我很理解你,知道你想吃这道菜的心情很是迫切,但是,我们要尊重客观现实,所以,就算你在这里张口念叨这道菜的菜名,即使再多念叨几遍‘狗/娘养的’,这道菜也是上不来的。”
丁逸知道她误会自己了,以为刚才自己骂的这句话是在念叨菜名,不禁有些好笑,见她长得也不丑,存心想逗她玩,于是道:“是吗?但我听说心诚则灵,我多念叨几遍,说不定被厨师长听见,心下感动,就把这道‘狗/娘养的’做了出来,也未可知。”
服务员笑道:“厨师长是这位乐师——”她指了指站在一旁的二辩,继续道:“——的表舅,虽然他们的特征大多不同:一个胖一个瘦,一个高一个矮,一个秃顶一个长发,一个一个有须一个无/毛,一个属狗一个属猴,一个好色一个吝啬,一个男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