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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冤家难聚头-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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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兰,你没事吧?”
“有没有伤到哪?”
丁曦兰知道她们看到了自己刚才那副窘样,脸刷地红了,她摇摇头,以示自己没事。
“没事就好,来,我扶你进去坐坐。”
雷云秀扶着丁曦兰,而雷湘秀的目光不经意间看到了地上的木偶,笑道:“看那小子,跑急了,连到手的东西都忘了。”
说罢,又对丁曦兰道:“曦兰,这次要不是你啊,我这个木偶可要被他给抢走了。”
言语之间,显然是在取笑刚才的事情。
丁曦兰听她再提起,脸更是红透了,犹如漫天的云霞。
雷云秀白了雷湘秀一眼,道:“既然知道,你还取笑人家?”
本来,丁曦兰还在担心,怎么跟她们两个开**谈。不过,刚才那个事情虽然让她有点尴尬,不过,也让她们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雷少阳下午到这闲逛,不想雷湘秀不知从哪弄来个好玩的木偶,在她的控制下,不但能作出各种动作,还能发出“支呀”“支呀”的声音,颇为有趣。雷少阳见了,玩兴大起,想借这个木偶玩玩。雷湘秀知道这木偶一旦落到他的手上,那还不是完了?所以,她死活不同意。雷少阳见明要不成,就趁雷湘秀不注意,抢了木偶就跑,雷湘秀当然就追,两人的举动,也引起了雷云秀的注意,她以为他们又发生了什么事,就也跟了过来。这就有了以后的事情。
“原来是这样啊。”丁曦兰望着那桌上的木偶,它在雷湘秀的控制之下,做出各种可爱的动作。不过这让丁曦兰很郁闷,她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这一只木偶,竟让雷少阳这个家伙占了她的便宜,那可是她的初吻啊!
想到这,她就很不甘心。“不过,我听小草说,你好象会功夫的。怎么会追不上他呢?”
雷云秀看着桌上特逗的木偶,不禁也笑了起来,边笑边道:“少阳也会功夫的。”
“什么?他也会武功?”丁曦兰闻言骇然,这家伙,要是也会武功,那么,以后自己岂不是会被欺负的很惨?这可怎么办呢?
“他呀,是会点功夫。”雷湘秀一边操纵木偶,一边笑道,“不过,他别的功夫不怎么样,逃跑的功夫可是一流,我也追他不上,没办法。”
就算如此,那也不成。丁曦兰不禁担忧起来,若是以后他每回欺负自己后逃之夭夭,那怎么办?像今天,若不是他溜得快,她还真的想再多打他几个耳光,竟敢占他便宜!
“不过,曦兰,我可从没见过少阳跑这么快的。”雷云秀想起了刚才的情景,还是忍不住要笑。
“是啊,活象作贼被当场抓住一样。”雷湘秀想起了刚才的事,也忍不住大笑,“看样子,那小子对你很是忌讳。打他一个耳光,他都不计较。”
“好了,你们两个。”丁曦兰见她们还提刚才的事情,佯装生气。
“好了,我们不提,呵呵。”雷云秀拉着她的手,拍拍她的脸,“别生气了,要不然,很容易变老的,恩?”
性格相投的人,很容易成为朋友。雷云秀宽厚大方,雷湘秀不拘小节,颇有其母风范,而丁曦兰,则宜动宜静,容易相处,所以,虽然这次她们谈话不多,但言语举止之间,俨然已经成了好朋友。
正在这时,小芳也来了,带来了丁曦兰做的清心莲子汤。丁曦兰于是请她们俩品尝。
“曦兰,你好棒哦。”雷湘秀才尝了那么几口,就夸赞道,“没想到,你的手艺这么棒。跟福奶奶比也不遑多让。”
“不错,甘甜芬芳,咸淡适宜。”雷云秀尝过之后,也大赞起来,“喝过之后,感觉神清气爽,耳目为之一新哪。曦兰,果真好手艺。”
丁曦兰在听完她们俩的赞誉后,笑道:“你们喜欢就好。”
“曦兰,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是比较谗的,尤其是遇到好东西。”雷湘秀笑得有点邪,“以后,你还给我做,好不好?”
“这个嘛……”丁曦兰迟疑了会,道,“当然可以,我们是好姐妹,对不?”
“那当然。”雷湘秀见她答应,心底里甭提有多高兴。
“有曦兰姑娘这样的好姐妹,我们可是有口福了。”雷云秀也笑道。
“好吧,既然咱们是姐妹,那么,以后,只要你们想要喝,我一定给你们做。”丁曦兰爽朗道,自从父母去世后,她就孤身一人,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了很多的亲人,雷爷爷,雷奶奶,雷伯伯,二伯母,又有了小芳、小草、云秀和湘秀几个好姐妹。一下子,她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不如这样,”雷湘秀看大家都挺高兴,“我们就趁现在结拜吧。”
“傻丫头,我们本来就是姐妹啊。还结拜作什么?”雷云秀忍不住戳她鼻子。
“可是曦兰……”
“谁说她跟咱们不是姐妹?”雷云秀打断她的话,“你忘了么?昨天爷爷不是说,已经收了曦兰作孙女了么?”
“哦,瞧我这记性,我想起来了。”雷湘秀恍然大悟,“那咱们都说一下自己的年龄,分下长幼。”
结果,当然是云秀居长,为大姐;丁曦兰其次,雷湘秀最小,是为小妹。
第二十三章 美丽如往昔
    二十三
东苑丁曦兰和雷家姐妹聊得无比投机,而西苑这厢的雷少阳却是恨得牙痒痒。怎么每回碰到这个野丫头,他都没有好事情?害得他到手的木偶都忘拿了,还在姐妹面前糗了一把,更又被她当众打了一个耳光!丁曦兰,此仇不报,我就不是雷少阳!
话说,他怎么就那么衰,都与这个丫头撞上?好的是,每回都有这个丫头垫底,还不错。不过,这两次撞,怎么看他也不是很吃亏呀?第一回他就占了她很大的便宜;这第二回嘛,嘿嘿,他想起刚才的场面,竟然有种很值的感觉。
察觉到自己这种想法,他吓了一跳,连给了自己几个耳光:雷少阳你真该打。像这样的野丫头,你怎么会有这种念头?且不说她那粗鲁样,看她瘦成那样,看了就让人想到那些几天没吃饭的乞丐——占她的便宜,有什么好?简直是侮辱了自己嘛。如此一想,他又觉得自己吃亏了。刚刚,说他吃了那丫头的豆腐,那丫头,岂不是也吃了他的豆腐?
哎呀,雷少阳,这回你可亏大了,那丫头,夺去的可是你的初吻呢,这还不消说,她还打了你一个耳光。雷少阳,这回你可大大地亏了!!!!
他越想越懊恼,心里这口气还真咽不下!可咽不下他又能怎么样,光从这两天的情况看来,他的运气真的是很背。看样子,他要避避风头,顺便透透气。好象,他已经是快两天没出去玩了。想到他那一帮损友,他心里的不快也就一扫而光了……
等丁曦兰和小芳从东苑出来,已经是黄昏时分了。丁曦兰的心情很好,是的,有什么比结交了朋友更开心的呢?而且,这种朋友,还是亲如姐妹的那一种。
小芳看着丁曦兰高兴的神情,心里也乐了起来。
“小芳,你怎么那么高兴?”
一路上,丁曦兰察觉到小芳愉悦的神色,不禁好奇起来。
“小芳,什么事让你那么高兴啊?”
“没有啊,我看见小姐高兴,我也就高兴。”
小芳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喜悦中的丁曦兰内心涌起一阵感动。
“真是个傻丫头。”
等到了西苑门口的时候,丁曦兰望着那门口,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这回说什么也不能被那家伙给撞倒了。原来,这两次的遭遇,竟让她对进出门口有了一种很强的防卫意识,以至于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每回进出门口前,总要等上那么一段时间,确定不可能会有人冲进来或者冲出去的时候,她才会放心的向前走。
也是,第一回,被雷少阳占了一个很大的便宜,而第二回,该死的家伙,竟然……损失越来越大,她可不想第三次遇上那种事情,谁知道那时候,那家伙会占她什么便宜?
“小姐,怎么了?”
小芳见她停下了脚步,一时想不透。不过,她反应毕竟比小草快,梢作停顿,她就知道了其中缘由。
“呵呵,小姐,你还担心小少爷会从中窜出来啊?”小芳忍不住笑道,“不用担心的啦,像昨天的情况,还是少见的嘛。”
才怪,今天不又发生了么?只不过,是没见你瞧见而已。谁知道那个冒失的家伙,会不会又从哪个角落里跳出来,再撞她一次?
终于百分百确定那个家伙不会再给她“惊喜”后,丁曦兰道:“我们进去吧。”
回到自己的房间,丁曦兰坐下来,静静地喝了一杯茶,将疲劳驱逐一空之后,便开始听着小草的“报告”。
小草这丫头也真是的,连自己下午擦了几回桌子这种事情都跟她说,她不由得头都大了,这样,那该有多少繁琐的事情啊!不过,她终于听到一个好消息:福爷爷送来了两套文房四宝。
“小草啊,下回,那种芝麻绿豆的小事就不用跟我说了。”丁曦兰揉了揉有点发麻的额头,“你们快去准备晚饭吧,吃完饭,我就开始教你们认字。”
“是,姐姐。”
两个丫头听到不多久就可以认字的,甭提多高兴了,立刻去忙活去了。
好不容易获得了安静,丁曦兰起身,坐在梳妆台前,凝视着镜中的自己,瘦么?她没有觉得。事实上,她认为自己还算可以。
哪个姑娘家不爱美?虽然丁曦兰平时不怎么爱打扮,可是,她也是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不过,她也是头一回这么注意自己,以前要忙着采药,都是在做饭时对着水缸撩拨一下自己的头发,或者,采药累了渴了,在溪边洗脸时整理一下自己的仪容,都是匆匆一瞥。因为,那个时候,她肩上,扛着很多的事情。
看着镜中人淡淡的娥眉,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薄薄的红唇,她笑了,心里对父母的感激也多了,很感谢父母,给了她这么一副容颜,让她的倔傲有了资本,也让她有了漠视男人的信心。
天下的男人,有几个入得了她的眼睛?除了他。
她永远忘不了那一袭洁白的衣衫,那一个潇洒的身影,那叫她抨然心动的眼神。
她从袖中拿出那一条白色的手帕,一个她一直小心翼翼贴身保管了两年的手帕。
两年前的那一天,或许,会成为她今生永远难忘的日子。她记得,那时候,正是桃花落尽、兰花开满落霞山的时节。她在开满兰花的山谷,快乐地跳着,幸福地笑着。她喜欢兰花,因为,自她出生起,她就与兰花有了不可分割的缘分——她的名字里边有一个“兰”字。
当然,满山的兰花,并没有给她太多的眷顾,当她在为父亲采药而失足跌落山崖的一刻,她以为,她就会这么离开,离开她所爱的人间,离开她所喜爱的开满山谷的兰花,离开她可怜的父亲。
是他,是他的出现,弥补了自己的遗憾。
她永远也忘不了,就是那一抹白色的身影,如从天而降的天神一般,紧紧地抱住了她,潇洒地飘落在另一个山头。
她的手,被尖锐的岩石划破了,他拿出自己的手帕,细心地替她包扎。那眸中的温柔,让她的心,不由得融化,她整个人,都沦陷了。
“你的手没有大碍,休息两天就会好的。”
他的微笑,有如冬日阳光那般温暖,然后,他就那么走了,没有多说一句话,只留给她一句“有缘自会相见”。
从此,她的心,就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了……
可这时,小草很杀风景的大喊了起来,“姐姐,饭好了。”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从那美好的回忆中清醒过来。
她收起了手帕,心中暗骂道,真是个不解风情的小丫头!
第二十四章 书房惊见裸男
    二十四
翌日上午,腾龙阁。
丁曦兰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还是决定敲门。
不错,她是很讨厌见到那个家伙,可是,不能因为这样而不看书,尤其是当每天看书已成了一种习惯的时候。这十几天,她都没有接触过书了,心里还是有种强烈的欲望的。而这种强烈的欲望,终于让她战胜了最后一丝的犹豫。
没人么?怎么敲了半天也不见半个人来开门?难道他出去了?随即她就否定了这种可能,像他那样的家伙,怎么可能起得那么早!
无奈,她用力一推,没想到,居然给她推开了。这家伙,也真够可以了,晚上睡觉都不关门!
丁曦兰跨进腾龙阁,仔细打量了一下里边的情形。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巨大的蓝色雕花屏风,由于腾龙阁是座西向东,这屏风面向南北摆放,正好将一楼南北隔断。右边,目光正对处,是一个楼梯,看样子是通往二楼的,靠近屏风处,摆了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然后,在适当的角落里摆了一两盆常青树,东、北墙壁上,错落地挂了一些画;左边,从她所站的门口这个角度望去,勉强可以看到里边有书架子,看来,那就是书房了。
再往前走几步,她这才看清楚了屏风上面画着美丽的山水画,清山绿水,楼阁亭台,迷花奇石,望之令人心旷神怡。
这家伙,会不会还在楼上睡觉?
管他呢,他在楼上最好,这样自己可以在书房随心所欲地挑选自己想看的书。想到这,丁曦兰也无心再打量这里的环境,而是直接走进了左边的书房。
刚走进去,她不禁吓了一跳:只见东西两面贴着墙壁摆满了八尺高地书架,而南面墙则开了许多的窗户,不过,由于窗户都是关闭着的,所以,房里光线不是很好。而靠近屏风处,则摆了一张巨大的书桌,桌上纸笔墨砚等东西样样俱全,还整齐地摆着几本书,看起来整洁干净,丝毫不显凌乱。这倒叫丁曦兰吃了一惊。
她原以为,像雷少阳这样的人,应该是个很随便的人,没想到,他的书房居然这么整齐。看来,她倒小瞧他了。
她随手从桌上拿起一本书,一看,居然是《易经》,她吓了一跳。不会吧?这个家伙,居……居然在看《易经》?真是难以致信。不过,以他那孩子样的性格,看这个准是玩玩而已,决不会在这上面钻研的。是的,肯定是这样。
她的眼光继续在书桌上扫视,终于,停在一张纸上。丁曦兰挪开上面的笔,只见纸上有一首七绝:
“翩翩佳人匿芳踪,飞跃关山几万重。千杯难醉黄粱梦,付与他人一笑中。”
字迹雄健有力,一气呵成,颇为潇洒。
这会,丁曦兰倒是真的惊讶了,想不到,她一直以为一无是处、只会败金的公子哥,竟然写得一手好字,还会做诗!!!
心里头,对他的印象,终于改观了点。
看来,他还不是完全无药可救嘛!她笑了笑,放下纸,仍用笔压着,走至南面,打开窗户,房里顿时一片明亮。步行至西面的墙壁,她开始浏览起书来。
果真如雷烈所说,这里果真收藏了很多经史传记,她看得入迷,竟忘了先前所做的决定:拿几本书就走,省得跟那个讨厌的家伙打交道。
当阳光穿过朱窗,照到床上时,雷少阳这才悠悠睁眼。美美地睡到日上三竿,真舒服。
昨天,经历过那“惨痛”的一幕,他有点郁闷,回到书房,看起了《易经》,再也不愿出去了。没想到,昨儿个灵感大发,领悟力超强,以前很多没看懂的地方,这次却居然都想通了。郁闷一扫而光,他吃完晚饭,接着看,并吩咐侍从雷平不要打扰他,就算天塌下来也别进腾龙阁来打扰他,除非有他的召唤。谁知,昨晚看得入迷了,直到三更天,才熬不住困意,上楼睡了,这一睡,就睡到了现在。
“雷平,雷平。”
他叫了几声,都没有人应答,于是,起身下楼,连上衣都没有穿,就那样赤裸着上身,直接下了楼。
“雷平,雷平。”
下楼后,他又大喊了几声,还是没有人应答。
这小子,人跑到哪去了?连门也不关好,呆会回来,有你受的,他嘀咕着。
关好门后,他看见书房里一片光亮,难道,是那小子把窗户打开了?而他也的确看见,在屏风后面,隐约有个人影。
“雷平,你小子怎么不应我一声?”
雷少阳进书房才发现,书房里确实有人,不过,不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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