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来宁宁上初中时和同学去苏州玩,真的按照那个地址去找过子阳,可是子阳家里的人说他去了深圳。宁宁顿时感到非常失望,因为子阳去深圳的想法根本没有告诉她,甚至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提过。当然,他为什么一定要告诉她呢?宁宁也知道自己的想法毫无道理,可还是有些伤心。这也是为什么宁宁从中学到大学都没有谈恋爱,而且大学毕业后一定要去深圳的重要原因。实际上纯粹从就业的角度考虑,
北京无疑有着更多更好的机会。但她就是想去深圳,她的想法非常简单,那就是子阳哥哥选择的地方肯定是没错的。
可是等二十一岁的宁宁在深圳安定下来后,她才发现十一年后的子阳哥哥早已是社会名流,而且也是别人的老公了。于是宁宁再也没有与子阳联系,直到有一天,子阳的公司由于涉及对外合作必须通过贸发局参加境外的一个展会,他们才再次见面。当时子阳差点儿认不出宁宁了,尽管同样漂亮,但小时候宁宁的脸有点圆,现在长成了尖尖的瓜子脸就更清秀和迷人了。
两个人终于像成年人那样坐在一起喝茶了。不知为什么,子阳对这次相逢特别高兴。宁宁却是满腹惆怅,眉眼中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子阳当时就有些诧异,觉得这不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应该有的表情。
从当年的艺术节到现在的工作,两人说了一堆闲话。宁宁忽然幽幽地问:“你知道我这辈子我最大的遗憾是什么吗?”
子阳摇头。他实在看不出这么青春逼人的女孩子会有多大的憾事。
“如果我能早几年出生就好了。”宁宁居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子阳非常纳闷。“你们这个年代多好啊。从小就是小皇帝,千人宠万人爱的。”
“再好又有什么用?还是不能认识你啊。小时候我就想,等我长大的时候一定要找到子阳哥哥。
可是等我终于长大了,子阳哥哥你已经是别人的了。”宁宁不无委屈地说,并且流下了伤心的泪。
子阳这才明白这个女孩子的心思,但是怎么可能呢?那时候的她还不到十岁啊,难道就爱上了自己?他无法不动容,情不自禁地紧紧抓住眼前这个无助女孩的手。
宁宁的手是那样纤细,柔弱无骨的样子,令子阳顿时生起万般爱怜,真想一辈子都这样握着。他无法不想起金薇的手,也是十指纤纤,却是骨节分明、非常硬净的那种手,让人想起坚强自立等字眼,而男人有时候是不需要女人过于独立的,男人更愿意用心去牵一双柔弱的手。
李家和金家都是苏州人,两家是世交。李家是世代为官,金家则是名医,两家交往甚频。子阳只大金薇一岁,从幼儿园、小学、中学一同上下来,在双方家长的暗示和纵容下,好象根本由不得他们思考,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一对。等到上大学后,两人虽不同校,但都在南京,周末经常结伴一起回苏州。毕业后结婚对他们而言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只是一个没有履行的形式而已。
李子阳父辈世代为官,子阳却生性狂放,自小就不喜欢官场,不愿意子承父业。他大学毕业后从南京回到苏州,但很快就离开苏州来深圳经商。九十年代初来深圳的人既是时代的弄潮儿更是幸运儿,只要肯付出努力,创业的机会很多。经过多年打拼,子阳先是有了自己的小公司、后来发展成集团,已经算得上这个城市的中产阶级。他爱好广泛,平时喜欢泡吧、上网、打高尔夫,热心公益事业,偶尔还会给晚报的副刊写点随笔,曾被评为本市十大杰出青年。
金薇是典型的大家闺秀,擅长丹青,江苏美院毕业后不愿出去工作,早早地嫁给了子阳,并生下儿子李程。有了孩子后金薇就在家里帮别人搞点室内设计,随子阳来到深圳后歇了两年,后来在子阳的帮助下倒是成立了一间工作室,但只为亲朋好友设计衣饰。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几年下来她的时装设计居然小有名气,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开了时装店,和设计室在一起,自产自销,生意一直不错,有的设计还在国内获了大奖。不过金薇对名利真是看得很淡,有时候情绪不佳连店里缺货也不管。
子阳根本没想到会在深圳再度与宁宁相遇。由于工作上的关系,他们还不得不经常打交道,这简直让他喜出望外。子阳对婚姻生活虽然不如理想中那么满意,但是觉得大多数人可能都是这样也就罢了,根本没有其它的心思。然而一见到长大了的宁宁,子阳无法不被她的单纯、娇俏和浪漫所吸引。宁宁年轻、精致、美丽、活泼,而且非常简单,正是他想要的那种婚姻之外的女孩。而且最令他深深感动并暗中得意的是,宁宁从小时候就喜欢上了自己,现在明明知道他是已婚男人,还对他情有独钟。更可贵的是,宁宁还是一个丝毫没有沾染上烟尘气的女孩,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钱,拒绝他的任何经济援助。他知道作为公务员的宁宁的工资并不太高,可能福利好一点吧,在打的、泡吧、买Ports套装和Channel香水之后也只够付房租了。即使不富裕,宁宁也只接受鲜花和小礼物,坚决地不要他的钱和贵重的礼物。有时她会加上一句,除非你是我老公。子阳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子阳一直认为自己应该是个幸福的男人。他和金薇的婚姻是前世姻缘,是一种无法逃脱的必然,宁宁才是生命中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是上苍赐给他的珍宝。他珍爱宁宁,正如他珍爱生命,珍爱自己。
3、一人有一个梦想
黄昏,下班时分。
稻草人时装屋。
身穿米白套裙披着直发的蒋宁宁和在同样分配在深圳工作的大学同学丁小仪一起走进来,两人是这里的常客。
青砖的墙壁上点缀着布艺饰品,墙角的竹篓插着干花,一排排古意盎然的衣裙诉说着女人的千娇百媚:月白旗袍的下摆那丛修竹多么清雅,水蓝色衬衣胸前那一双蝴蝶简直是呼之欲出,藕荷色百褶裙角鸢尾摇曳生姿,粉色连衣裙更是妖娆万分……
平常只穿职业套装的蒋宁宁忍不住跃跃欲试。她的身材非常匀称,可能是江南女子特有的风情,穿旗袍和中式的衣服显得更加妩媚动人。最后,宁宁买了那条月白的旗袍,有时候局里级别较高的晚宴也需要穿晚装,这件旗袍再加上一条披肩就可以当晚装穿。要不是想着要攒钱买房子,宁宁肯定还会买很多。
下班来店里逛的靓女越来越多,可是谁也不会忽略坐在角落的绝色女子,她才是店里最绚丽的一朵花,皮肤白皙,容貌清丽,穿着打扮品位不凡。她的名字叫金薇,是李子阳明媒正娶的太太。不过此时的宁宁并不知道,因为金薇从来不和子阳一起在媒体上露面,一直严格保持着她大家闺秀的风范。
小仪悄悄在她耳边评论金薇:“真是名不虚传,比你还要漂亮呢。”
“那有什么奇怪。比我漂亮的人多着呢。”宁宁撇撇嘴。
“那倒不是,不过她比你白一点。”
宁宁抱怨:“谁让我妈把我生这么黑。”
“你就这么一个小缺点,已经够完美的了。再说你并不算黑,只是没有书中描写的什么肌肤胜雪罢了。”
“你少来哄我。”宁宁还是笑了一下。
店里的电话铃响了。
店员示意是金薇的电话。她懒懒地站起来,一袭浅紫色的绸裙,精致的发髻,香奈儿香水。美丽高贵的女人。宁宁也忍不住多看几眼。她想自己再过几年,会不会也是这样一个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呢?
金薇轻轻地拿着话筒,像握着一件易碎的工艺品,姿态十分优雅。
“我的电视剧想用你的服装,等会我来接你,我们一起详细讨论一下。”
唐健的声音总是这般果断干脆,一如他的为人。难怪和她在一起时老唐总是说,他做的每件事都很理性,唯独爱上她才是方寸大乱万劫不复。她想自己不亦是如此吗?自认为此生最能严格约束自己,像英国上流女校培养出来的标准淑女有着良好的风度和端庄的举止,可是为了一个并不比子阳出色的唐健,她竟然背叛了自己坚持了三十多年的人生信条。尽管她和他并没有发展到情人那种亲密关系,唯一的一次肌肤相亲实在是她对子阳的一种报复。但在她看来,无论是什么原因,这种背叛的本质已经非常严重。然而事已至此,也容不得她多想了。看来人想学坏真是太容易了。
最近子阳回家也变得特别晚了,而且一回家就很累的样子,话都懒得说。金薇从小就是清高的女子,她有自己的原则,从来不喜欢委曲求全地讨好男人,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丈夫。于是两个人之间的话越来越少,后来当子阳超过十二点没有回来时,金薇干脆就关上了卧室的门。实际上门并没有锁死,如果子阳真的想进来还是可以的。然而子阳却从来没有敲过门,而是直接进了客房。金薇的心对子阳没来由地产生了一种抗拒,她不明白这种感觉从何而起,却是千真万确地感受到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已经是非一日之寒了。
放下电话,金薇起身吩咐店员,然后走进里间开始化妆。
宁宁看着金薇换了表情走进里间,竟然莫名地想起了子阳。她给他打电话。
子阳说他在开会,然后什么都没说就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宁宁忽然有些落寞。她当然记得,今晚不是他来的日子。只是不来的日子就连电话都是敷衍了吗?宁宁嘟了嘟小嘴,赌气地拉小仪一起去吃必胜客。
“拜托,我在减肥,不想吃什么皮萨。”
“那去吃寿司?日本的东西要清淡一点。”
小仪还是摇头。
“请你吃饭还这么难?什么时候学会摆谱了?不是被哪个男人宠坏了吧?”
“我哪有你桃花运好呢。大学时追你的男生都快一马路了,现在又有一个这么出色的男朋友。”小仪是唯一知道子阳与宁宁同居的人,不过她的观念很现代,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倒有几分羡慕。
宁宁却一本正经地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你哪里知道我的烦恼。”
“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两人边说边来到了印度小厨。是小仪要来的。
“不减肥了?”
“不减了。”
“说说你最近的艳遇吧。”两人边等上菜边闲聊。因为小仪一直没有固定的男朋友,宁宁每次都要问她这个问题。
“我梦中的白马王子还没出现呢,不过倒是与网上的一个男孩聊得不错。”小仪摇头晃脑地说。她长得没有宁宁五官精致,脸圆圆的,浓眉大眼,性格非常活泼外向。
“你怎么知道他真的是男孩子?我就不太相信网络这个东西,太虚幻了。”宁宁不相信地说。
“你没有试过怎么知道?我就喜欢上网,现在不上网的人都落伍啦。上网可以看小说、打游戏、聊天,多好啊。”
宁宁还是摇摇头:“游戏呢,我不喜欢,觉得费时间。看小说呢,我还是喜欢看印在纸上的小说,喜欢拿一本书在手里的感觉。聊天呢,就更要看对象了。因此,我有好多理由不上网。”
“你瞧你,说话文绉绉的。”薄饼上来了,小仪马上拿了一块,有点烫,拿在手上吃也不是扔也不是。宁宁看着直发笑。
老唐的车来了,停在稻草人服装屋背后的一条街上。等在那里的金薇上了车,沉默不语。老唐已经习惯了她的这种脾气,也不说话,只是将音乐调成她喜欢的肖邦的钢琴曲。
唐健是子阳生意场上多年的伙伴和朋友,他只比子阳大一岁,但人长得老相,所以大家都叫他老唐。李、唐两家来往十分频繁。子阳与金薇的儿子李程,唐健的女儿唐心雅都在同一家贵族学校上学。周末只要有空,两家人经常会开车带着孩子们到海边的度假村或广东省内某地玩一天。
有时候子阳不在的时候老唐来了,金薇作为女主人总要陪他坐上一会,两人只不过随便找些话题来聊。时间长了,两人竟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再后来,老唐到家里来得少了,倒是经常将电话直接打到店里去,却也只是简单问候一下,或者帮太太订件礼服之类的。
金薇一般只在晚上设计,白天大部分时间就坐在店里,看着形形色色的女人带着千姿百态的心情走进她的店里挑选她们喜欢的衣裳。她喜欢看别人挑选满意的衣饰,觉得这实在是一种享受,比自己穿美丽的衣裳更有满足感。如果是哪位先生独自来为女友或太太购衣,她就更为感动,她想是不是因为现在子阳为她细心地做这些事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呢?她总是愿意花很多时间帮别人挑选衣饰,当看到一个平凡的女人从她这里出去时焕然一新时,她会感到由衷的高兴。
有时候也有一些女大学生来看衣服,身材标致、脸蛋漂亮,却因为囊中羞涩而买不起。她就会自动减价,只因为那些年轻女孩穿她设计的衣服确实非常出众,让她回忆起自己的少女时代。那些关于豆蔻年华的记忆似乎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她留恋它们,她需要这些年轻的女孩们来唤醒她关于青春的回忆。是啊,金薇也曾年轻过,也曾美丽过。那时候她与子阳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一对啊,可是现在呢?婚后初期还行,自从来了深圳,子阳是一天比一天忙了,每天深更半夜回来,连看都顾不上看她一眼。就在这样的忽略中,儿子一天天大起来,她却一天天老了。尽管由于生活优越,经常去高档会所健身和做皮肤护理,她看上去比同龄的女人要年轻许多。然而实际上她知道自己已
经在渐渐老去。也许不是人老,而是心老,总之她身上最美丽动人的那部分似乎已经越来越离她远去了,是不是子阳就是因此而不愿回家了呢?
有时金薇在整理那些衣裳时禁不住想:如果美丽的衣裳也有生命,那么它们一定会悲哀,因为从来
都没有选择的权利,能否碰到懂得珍惜它们的人完全是运气。她制造了它们,却不能为它们安排命运。她甚至都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她热衷于为自己的朋友设计,正是因为可以确切地知道衣裳的归属。每件衣裳设计制作出来,她都会拍一张照片纪念。她想,再漂亮的衣裳也逃不过穿旧被扔掉的命运,这张照片就是它一生唯一的纪念了。现在她已经攒了十几本厚厚的服装相册了,偶尔翻看一下真的会有很多感慨。
老唐的电话越来越多了,并开始提出约会。金薇虽觉得不妥,但与一个还算风趣幽默的男人一起喝喝茶总比夜晚在空落落的大房间里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要好得多,于是她也就半推半就地经常与老唐出去了。时间长了,竟又增添了一些说不出来的感觉。再后来,老唐和她不知不觉就做了那件事。事后金薇虽然不无懊悔,尽管分室而居是自己先挑起来的,但是自从子阳从来不再进她的房间,对她还是一种强烈的刺激。她想反正你已经不想要我,我也不必太在意你的感受。只是话虽如此,金薇和老唐在一起时还是会有一种负罪感,这种感觉不可能不影响她的生活。这段时间,她在设计室呆的时间越来越少了,自己的店、大商场代销点的货几乎有些供不应求了。她知道再不出新的时装顾客就会奔向其它风格类似的品牌了。不过和赚钱相比,金薇更在意心灵的平衡。只是她的梦想和现实之间永远都无法平衡。
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