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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 作者:何七-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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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你都说了八百遍了。现在连咱们家的冰箱,恐怕都会说了。”

“忽然发现,我曾经拥有幸福……忽然发现,我曾经拥有幸福……”

阿灿不停地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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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是一个自我修补能力极强的人。这一点,我从不怀疑。喝了用“时间”和“遗忘”制成的疗伤药,他的情绪渐渐地趋于平和。现在的阿灿,偶尔也会像从前那样在白雪和湘美面前侃一些下流的黄色笑话了。

欢乐,似乎又重新回到了我们身边。但我们都知道,有些事情,永远也不会像从前那样了。那天,是白雪的生日。我们在家里开了一个小型的“派对”,大家玩到兴致正浓时,阿灿突然说了句:“要是小艾在,就好了。”一时间,气氛由阳春三月,一下子转变成了寒冬腊月。

187

周末休息,我陪着湘美逛了半天商场又去了一家音像店,但湘美什么都没有买。她说,重要是那种感觉。我虽然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但对于女孩子们这种只逛不买的嗜好,以前也在杂志上有所耳闻。

只是,我和她不同。当我们左看右看,看完以后却不买的时候,我总觉得对不起商场员工的那份热情。而她却丝毫没有这种“愧疚”。也许,这就是男生女生的差别。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每一个人的身上。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神色各异。我拉着湘美的手(今天是合法牵手日),在长街的一张木椅上坐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的艳阳天,我却隐隐地感到每一个角落里都散发着一种莫名的感伤。

“傻蛋,看那些行人。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忙碌么?”。

“我不知道。”我说。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哼,笨蛋!”

“那你知道么?”我问。

“当然喽。他们是为了,生存。”

“生存?嗯,对。活着就是为了生存而不停地折腾。”我说。

太阳,努力地发着光,把阵阵困意洒向人间。我们无聊地坐在那里。光线,倾泻在湘美那纯白色的衬衫上,在她的脸边折射出一抹珍珠粉一样的光晕。我目不转睛地端详着湘美那妩媚的容颜。

“傻蛋,干吗总盯着我看?”

“呵呵,湘美,你真好看。”我憨傻地说道。

我原以为接下来她会娇嘀嘀地说:“你真坏!”这三个字。不料,她却对我说了另外三个字:“大色狼!”

过了一会儿,湘美忽然指着对面街上的一家电影院说:“傻蛋,我想看电影。”

“哦。走吧,那我们去买票。”

“不嘛。我累了。我要你背我过去。”

“背你?”我惊讶地问。

“怎么?你不愿意?”

“喔。好吧。”

平时,看电影的人不是很多。但可能今天是周末的缘故,售票处竟排起了长队。数了数,大概有十七八位。

“今天的人,怎么这么多啊?”湘美不耐烦地说。

“是啊,是啊。”

“哎,傻蛋,我好热哦。”

“喔,那你等我,我这就去给你买冰淇淋。”

四处寻了一番,这该死的街上竟然没有一家卖冰淇淋。我只好再次穿过马路,去对面的街上寻找。不论怎样,为了湘美,我一定要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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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六七分钟以后,我终于如以偿地买到了冰淇淋。然而,当我兴致勃勃地拿着冰淇淋回到原地时,湘美却不见了。

我站在那里等了很久很久,但湘美还是没有出现。手里的冰淇淋,早就被烈日晒得泪流满面。冰淇淋的眼泪,穿过我的指间,滴落在我的鞋面,滴落在地上。但更多的是顺着袖口流进了我的胳膊里。

悲伤的冰淇淋,就这么“哭泣”着,但一直到它流干了最后一滴眼泪,我也没有吃掉一口。因为,我答应过湘美,无论吃什么东西,我都要让她吃第一口。




 … 《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14) … 


189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睡到一半,我突然被梦惊醒。在梦里,我梦见湘美被一双躲在黑暗中的手掳去。我想抓住她,却怎么也够不到她的手。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连忙向湘美的房间奔去。

 
 
 
悄悄地推开她的房门,她的床灯亮着。湘美有这种习惯,她说她怕黑,所以夜里睡觉通常要开着床灯。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她的床边。

我知道湘美很美,但我没想到在夜灯下的她连睡觉的时候,也是如此美丽。我无法用语言形容她的纯美。如果非要用一种文字来表达,那么我只能说,湘美,是一个让所有男人看上一眼,就要忘记呼吸的美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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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地撩了一下湘美的发帘,她那玲珑的脸部轮廓,融合在了柔美的灯光中。湘美,静静地躺在雪白的枕絮上,仿佛,一朵冰山上的雪莲。我默默地无声息地望着她那红樱桃一样的润唇。

白色的正义和黑色的邪恶,在我的脑中展开激烈的厮杀。两者的血,飞溅在我脑海里的每一朵浪花上。瞬间,思维的海洋全都染成了红色。

“傻蛋,你是不是想吻我?”(她居然没睡!)

“不是,不是,不是的……”我连忙戴上谎言的面具。

“是真的么?”

湘美,静静地注视着我,语气是那么的柔和。看着这样的一种眼眸,任何一种谎言都将不攻自破。我的面具,眨眼间,支离破碎。

“其实……其实……”我的语言输出系统瘫痪。

“如果你能保证你的唇不会继续向下游移,你想吻,就吻吧。我不怪你。”湘美说完,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的眼睛,她的睫毛,以及她的红唇看上去是那么的娇媚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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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理智的海浪和邪欲的烈火,经过一番拼杀分出了胜负。正义,最终以一百比九十九点九九九九的微弱优势胜出。严格地说,这种结果只能说是“冲动”失败了,而不能说是“理智”获胜了。就像,项羽和刘邦之间,不存在谁战胜了谁,只能说,谁败给了谁。

我缓慢地站起身,将覆在湘美身上的被单向上提了N公分。(N,高于她的胸部,低于她的颈部。)然后,我静静地向门外走去。

尽管,我深爱着湘美。但我想,我是无法接受她近似于施舍一样的爱的。那,不是我所追求的爱。我追求的是她的心,而不是她的怜悯,她的身体。

“小七……谢谢……你。”我的身后陆陆续续地传来了湘美的话语。这是她第一次没有叫我“傻蛋”。

“呵。傻丫头,睡吧。”我没有回身,我害怕看到她的眼泪。

“小七,等等。你不想问我,今天去了哪里么?”

“我尊重你的隐私。”

“小七,谢谢。真的谢谢你。还有,明天,明天你愿意陪我再去一次那个海边么?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呵,傻丫头,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你的任何要求。早点睡吧。”

192

次日,为了能够看到日出,我和湘美坐着第一班市郊巴士去了海边。到了那里,太阳还未升起。

我想日出应当是很美的。尽管我一向与观花、赏月、看日出这类过于浪漫的事情无缘。但天不遂人愿,看日出,并不见得就一定能够看得见日出。哪怕是有湘美这样的美女相伴。看来,与男人不同,日头,是不近女色的。

我和湘美背靠着背倚坐在木亭上等到了七点多,但太阳最终未能赏脸出来与我们见上一面。后来,我们死心了。因为,今天是阴天。

浪花,澎湃在银滩上。海风,携着咸涩四处游荡。

“小七,还记得上次我和你提过的那个女孩子么?”湘美突然问。

“女孩子?谁?”

“替明骏转交物品的那个女生。”

“哦。她不是那个叫周明骏的新女友么?”我说。

“不。你和我都误会她了。她是明骏的妹妹。她,昨天下午来找我了。”

“找你?昨天下午?这么说,你昨天……”

“嗯。”湘美点点头;“你去买冰淇淋的时候,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

“她要告诉你什么事?”我问。

“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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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停顿了片刻说道:“她告诉我,明骏之所以要和我分手,是因为……是因为……因为什么?”我问。

“明骏有次发觉身体不适,去了趟医院。他以为自己感冒了。但是……”

“但是,他被医院诊断为白血病。他怕拖累我,所以才和我……”湘美的眼泪,犹如倾盆大雨一样落了下来。

“白……白血病……”我震惊。

关于白血病,我以前只在日本影片《血疑》中看过一次。我一直以为,那种病离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很远很远。我甚至以为,那种病只有在小说或杂志中才能发生。没想到,竟然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 《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15) … 


“昨天,我去医院见到了明骏。医生说,明骏的这种病,目前只能用超剂量的化疗方式催毁病源体,然后再注入新的造血干细胞。但是,首要的条件是要找到与他相匹配的骨髓源。和明骏有血缘关系的人现在都已经试过了,可是,没有一例与他相符。”

“那怎么办?这是不是意味着没有了希望?”我问。

 
 
 
“明骏的妹妹说,现在只能在非血缘关系的人群中寻找了。可医生说,这种相配成功率极低,只有百分之一到万分之一的几率。而且,既便配型成功,存活下来的概率,也只有七成。”

“这么可怕?那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方法么?”我说。

“寻找相配的骨髓源,是他惟一的一根救命稻草。可是,现在看来,这种希望已经微乎其微了。因为,医生说,明骏已经过了最佳配型期。”

“那……那他岂不是……”

“嗯。明骏的妹妹说,明骏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天堂。”

“怎么会是这样?”

“但我,不放弃。决不!”

湘美的话语铿镪有力,但我却听出了一丝无奈的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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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那么坐着,坐着。感伤,无处不在。

“湘美,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明骏曾经说过,他想在有生之年,去一次西藏。我想去陪他。”

“那……那你什么时候动身?”我问。

“明天。”

“明天?这么快?那,我送你吧。”

“不,不必了。”她拒绝道。

“为什么?”我问。

湘美沉默不语。感伤的气氛,瞬间变得更加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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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看到湘美哭了。泪如泉涌的她,在沉默了很久以后,站起身背对着我说:“小七,谢谢你这些日子以来给我的关心与呵护。有件事,我想告诉你。小七,原谅我。我想,我……我……我并不……并不爱你……”

“什……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正在崩溃。

“坦白地讲,每次当你牵我的手,我的内心深处对明骏都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我以为,我会忘记他。而且,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可是我终于明白,爱一个人难,但忘掉一个人更难。事实上,我只不过是在借用你的灵魂和躯体,逃避着一种我根本就不可能逃避的事情。或者说,我也许是一直在借用着你,过渡。”

“过……过渡?”我难以置信。

“是的。过渡。老实说,我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那天,我在酒吧里和明骏分手之后,我的初衷是想玩弄你一下。”

“玩弄?”

“是的。对不起,小七。当时,我想让你疯狂地爱上我,然后在你不能自拔的时候,一脚把你踢开。”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我大声地问。

“不为别的,就因为,你是男人。我那时痛恨所有的男人。”

“什么?你……”

“其实,就在我骗你的同时,我也渐渐地发现,你是一个好人。真的,相信我,小七,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客观地讲,这些日子以来,我的确喜欢上了你。”

“那湘美你为什么还要……”

“听我说,小七,‘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喜欢’,是一种短暂的激情。而,‘爱’,却是一种永恒的付出。小七,假如你觉得打我一记耳光能够让你好过一点,那你就打吧。我欠你的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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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拽着我的手,不停地向她的脸部挥动。可我的手,却凝固在了半空。不管怎样,我实在是太爱她了。湘美,哭着瘫坐在我的面前,她不停地说着对不起。

“湘美,没有什么对不起的。既然你要走,那你就走吧。不过,我想说的还是那句话。我希望你能记得,无论将来怎样,如果某天你觉得委屈,你就回来找我。我等你。不管,多久。”

“呜……”湘美抱着我大声地哭泣。

“别这样,傻丫头,别哭……别哭……”我虽然告诉湘美别哭,可自己的眼泪,却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好了,乖,别哭。我们,就这样吧。既然你要回到他身边,那我们就……就……”

我知道,我们说了这么多。但有一句话,她却一直未讲。我非常感谢湘美,她把那句话留给了我。我想,也许这句话,是她刻意留给我的一些“尊严”吧。现在,我觉得是到了该说出那些字的时候了。

于是,我慢慢地转过身,朝着汹涌的大海大声地说:“湘美,我们,分———手———吧!”

海浪拍打着海岸,我听见了海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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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

说好了不去送行的,但我还是违背了我的诺言。我早早地跑到超市买来许多湘美爱吃的食品。牛奶,要锡纸包的。面包,要法式的。巧克力,要德芙的。果冻,要水晶之恋的。薯片,要“品客”大桶装的。




… 《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16) …  


可是,当我提着这些湘美的最爱走进她的卧室时,房间里却空无一人。我到其他的屋子里找,也没有找到她的踪迹。

最后,白雪和阿灿告诉我,昨天晚上,在我入睡之后,湘美就走了。整间屋子里的人都知道。除了我。

 
 
 
白雪说,这是湘美的意思。

198

现实的生活,不是电视剧,更不是小说。所以,很不幸,奇迹并没有能够发生。那个叫明骏的男生,在一个月零九天之后,还是乘上了开往天堂的列车。

那段时间,湘美自始至终都陪在他身边。她说,明骏最后是在睡梦中离去的。没有痛苦,没有遗憾。他走得很安逸,很安静……

每次回忆起和明骏一同度过的时光,湘美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那短短的三十九天,和一些旧日的相片,成了她精神上惟一的一点慰藉。

自从湘美回来以后,我很少能看到她的笑容了。她常常把自己关在一个静得让人恐惧的屋子里,然后默默地看着明骏生前的相片。有时,一看,竟是一天。偶尔,她也会自言自语。内容,还是不变的那一句:“明骏,我好想你。”

或许,和阿灿一样。对于湘美来讲,时间和遗忘才是最好的也是惟一的解药。

199

阿灿最近戒烟戒酒了。这对于熟悉他的人来说,是个爆炸性新闻。我曾经戏言,阿灿若是真的能够“双戒”(不包括戒色),我下辈子投胎骡子。

以为,下辈子做定骡子了。可就在昨天,阿灿却犯了戒。小艾从新西兰来信了。小艾在信上说,她在新西兰爱上了一个和她同行的一位留学生。关于那个留学生的相貌倒没怎么加以具体描述,只听她不停地夸他人好。看了这封信,阿灿忌妒得上蹿下跳。一夜未眠。

从综合性医学角度剖析,我想,他几乎达到了一种“粉碎性精神分裂”的“癫疯”状态。其实,信,只是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促使他“发疯”的原因是,小艾在信的结尾告诉我们,等到她毕业回来的时候,她就打算要和那个男生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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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所请的假期,日子已所剩无几。但她的状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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