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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好牙,用冷水洗了脸,拿过桌子上的牛奶和面包,方洛有一些抱怨道:“妈,要不你就给我买辆自行车吧,每天让珊儿等我,多不好意思。”
石秀笑骂道:“你也知道不好意思啊,动作快点,别让珊儿等太久了,至于车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没门儿,让一个女孩子等你,是你的福气,再说了,珊儿也不是一般的女孩子,这么漂亮聪明的女孩,你还抱怨?”
面对的石秀的怨念,方洛直接败退,抓着书包,蹬蹬跑下楼。
“吃过了没?”方洛将书包塞给苏珊儿,将手上的外套穿上。
苏珊儿嘟着嘴,没好气地说道:“早吃过了,哪像你这个大懒虫,起床还要阿姨叫,羞不羞?”
由于周一是二中例行的升旗仪式,苏珊儿也穿着校服,白色的运动服正好将她玲珑的身材衬托得完美无瑕,一张脸在微凉的空气里依然红润,仿佛成熟了的苹果。
“走吧,要迟到了。”
“方洛,快要期中考试了,你复习得怎么样?”
两人上了海堤路,苏珊儿开口问道。
方洛加快度,回头回答:“还行吧。”
“会不会考得比模拟考还厉害?”苏珊儿的声音有些微弱。
比模拟考还厉害?
当然不可能,这个倒不是方洛自欺欺人,而是随着知识点的增加,难度也越来越大,虽然他贵为一个重生之人,但是大脑开的程度并没有得到改变,他不是神童,或许比别人有优势的是不俗的记忆力,但是对于那些学习上的绝对尖子生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优势,如果非要说一点优势,无非就是他两世的经历,见过的题型比较多,熟能生巧罢了。
“不会。”
苏珊儿低头笑了笑,抱紧了书包。
“方洛,早啊。”
兰薇骑着一辆粉色的公主车从后面赶上来,和两人并驾齐驱,兰薇微微向方洛身后的苏珊儿点头,算是打招呼。
“早。”
方洛不冷不热的回答,兰薇也不介意,而是笑着问:“再过十天就是期中考试了,怎么样?打算进重点班那座围城吗?”
在二中,所有人都习惯把三个年级六个重点班在的那片地方称作围城,起初还有人不以为意,认为附庸风雅之意太重,太明显,但是到后来,这个叫法却自然而然传开,无人再嚼舌头它的叫法不好。
“每一个猎人都希望捕捉到体大若牛的野猪,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猎人都有那个能力达到,因为目标太难达到。”
兰薇笑着没有回应方洛这个寓意很明显的回答,而是说道:“五十年校庆准备到了,希望我们能在同一个班参加歌咏比赛。”
说完,兰薇加快了度,一下就到了前方,不一会儿,几个女生也相继过方洛和苏珊儿两人的自行车,只是过的时候时不时回头来看方洛。
这几个女孩子方洛见过一次,那天早上在二中大门口针对苏珊儿办的《临江之滨》出口不逊的几个女生就是她们,看样子,她们似乎是兰薇的小跟班。
“这个兰薇是北楼还是南楼的?”
上次去王子鸣教室找季承礼的时候,在北楼的楼梯上方洛见过兰薇一次,那也是两人初次认识,那时候准备上课,方洛看见她走进了北楼的一间教室里。可是方洛能看得出来,像兰薇这样出众的女孩子,被几个高挑的女生众星拱月,家庭背景应该很深,不像是北楼的。
“南楼的,和傅秋白是一个班的。”
苏珊儿回答的时候语气有些古怪,不过方洛没有听出来,苏珊儿也一下子掩藏起来,像收到刺激的贝壳。
早上升旗仪式结束后,难得一见的二中校长作了言,他站在主席台上,意气风地鼓励每一个学生在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考出好成绩。校长完言,政教处周主任上台通报了一件事情。
“高一年级三一二班的王子鸣同学无故旷课过四十课时,根据校领导讨论研究决定,特此给予王子鸣同学留校察看的处罚,并记大过一次。”
王子鸣在二中算是个风云人物,恨他的人和欣赏的人都不少,但是周主任的话一落,偌大的操场静压压的,没有一丝骚动。
方洛站在人群里,心里却十分混乱,王子鸣可以因为笔记本的事情而对自己产生仇恨,但是却不应该无故不来上课。
散会的时候,方洛去了王子鸣的教室,在北楼四楼的阳台上,方洛找到了季承礼。
“怎么回事?王子鸣为什么不来上课?”
季承礼哭丧着脸,很无奈很无辜地回答:“方洛哥,我也不清楚,上次我们去白人街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我以为你和他有联系呢?”
留校察看这个处罚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王子鸣还玩消失,那么不出一周,王子鸣就直接从二中的花名册中消失掉,开除这样的处罚二中不是没有过。
季承礼没有必要说谎话,方洛走下楼的时候有些搞不懂王子鸣为什么不来上课,现如今白人街的地下黑势力都已经灰飞烟灭,光头辉哥和清水帮几个漏网之鱼也都落了网,王子鸣他没道理还躲着。
而如果只是因为方洛拿着笔记本给杨在天导致了白人街消亡而感到自责就不来上课,方洛觉得王子鸣实在太孩子气。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也有方洛的原因,无论怎么样,方洛决定中午放学去一趟白人街。
……
准备休息两周,可以更得多一点。
71 你懂个屁
白人街。wwW。
时隔两周,方洛再一次踏进这条街,曾经令西林人为之色变的街道依然宁静,只是掩藏在深处的游戏厅已经关门,路边的廊也门可罗雀,一切似乎都在向人昭示着这里曾经生过什么事情。
路口买混沌的大娘还在,天气冷的缘故,这个时候客人比较多,方洛等到她闲下来的时候才走过去,要了一碗混沌。
“大娘,你知道王子鸣最近去哪里了吗?”
大娘抬起头,看了一眼方洛,说:“上次你也问过,怎么,78号楼的男孩不见了吗?”
方洛笑着没应,而是坐下来吃混沌,大娘是这里的人,连他都不清楚王子鸣的情况,看来这家伙最近没露脸。
只是这家伙能去哪里了?
吃饭付了钱,方洛走到78号,三层的小楼冷冷清清,红褐色的铁门紧闭着,敲了好几下,看到没人开门,方洛有些郁闷地离开。
王子鸣的朋友除了季承礼,方洛别的人一概不知,在白人街里瞎逛了一阵找不到办法,只好出了白人街,在路边的电话亭给老妈打了个电话,说中午不回去吃饭了,挂了电话,方洛沿着海堤路朝二中走。
路边的桉树树干光溜溜的,干枯的树枝一碰就丢在地上,落了一个上午的桉树叶稀稀拉拉地散落着,方洛踩上去,出吱呀吱呀地声音。
“找我?”
方洛抬头,王子鸣一张苍白的脸特别显眼,仿佛落了一层霜,脖颈的血管突显无疑,眼睛却炯炯有神。
“不该找你吗?”
王子鸣鼻子哼了一下,说:“什么理由?”
方洛看着王子鸣,严肃地说:“早上学校给你留校察看的处分,记大过一次。你说这算不算理由?”
王子鸣沉默了一下,自嘲地笑道:“留校察看?还不如直接开除我算了。”
“王子鸣,我曾认为你是个特别的人,是那种很洒脱,随意的人,不高兴了可以意气风地用拳头来泄,而高兴地时候可以坐下来畅快地喝酒,但是你看你现在,为了一些芝麻琐碎小事就自暴自弃,课不上了,书不念了。”方洛的语气越来越重,“说实话,我看不起你,非常看不起你!”
“你懂个屁!”王子鸣的火气一下子也上来了,“我也曾认为你是特别的人,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可以为朋友保守秘密,可以受朋友之托,但是方洛,我给你的笔记本,可你替我保管了没有?你没有!你交给了杨在天,杨在天他是什么人,他是市长,他早就想对白人街下手,那天中午,我将笔记本交给你,就是希望你能帮我保管好笔记本,等这场风波过后,我们‘泗水’还可以东山再起,可是如今呢?什么都没有了,而这些都是因为你,方洛,你别在我面前假惺惺地说什么好听的话,我懒得听,也不想听。”
“好,我问你一句,书不读了?”
王子鸣撇开头:“没兴趣。”
方洛问:“那你打算做什么?”
“这不关你的事?”
方洛反问:“为什么不关我的事,你是我的朋友,我有理由管,也有义务管。”
王子鸣哈哈一笑,有些好笑,也有些苍凉:“方洛,我真搞不懂你怎么想的,这个时候还跟我谈朋友,你以为我是什么,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背后踹我一脚还要我跟你做朋友?”
“王子鸣,就算我没有把笔记本交给杨在天,你继续留在白人街,你告诉我,你有什么前途?整天打打杀杀,为了一些小钱,葬送别人的生命,或者搭上自己的生命?”
王子鸣吼道:“你懂什么,别用你那套仁义的说辞来说话,我的世界和你的世界不一样,你有父母,你有家,可我没有,我唯一的家就是‘泗水’,我的生存方式就是那样,而那样一样可以出人头地,读书,读书有什么用?等到我大财了,你们这些尖子生还不一样给别人打工,艰难地为理想拼搏,你们活着还没有我潇洒呢?”
这是路边有一些小孩子因为两个人的争执而驻足观看,在一旁指指点点,王子鸣猛地转过头去,大声骂道:“看什么看,滚!”
几个小孩被他这么一吼,都有些害怕地跑开了。
方洛只觉得心里难受得很,王子鸣最后两句话就像一跟刺扎进了他的心窝,他仿佛看到了另一世的自己像个陀螺一样在生活的圈子里打转,找不到前方的路,那些黑夜里的无奈和彷徨迷茫就像无数只小虫在心头攒动着,啃噬着雄心和理想。
年轻的时候不好好读书,走上社会以后,只能生存在那些学习位于顶端的成功人士的光环之下,到头来,当某个夜晚里独自回忆的时候,就会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地把握机会,让自己在学习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大财?什么大财,你以为照你原来在白人街的模式走下去就能走上一条成功之路吗?别做梦了,就算你通过一些手段赚了小钱,但是你以为你能做大吗?成功人士的圈子不是有钱就能挤进去的,没有高人一等的学识,没有一定的见识素养,没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你的眼光、思维从何拓展,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何取向?这些大多是接受高等甚至是顶端的教育才能具备的,当你想和别人谈大生意的时候,你没有上面我刚才说的素质,别人为什么要跟你谈生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到一个圈子里,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眼界是多么狭窄。进门要有敲门砖,你书都不想念了,谈何敲门砖,白手起家,这样的妖孽人物,王子鸣,你自认为你会是吗?如果你自认不是,那就回学校,老老实实念书,别像现在自暴自弃,你的未来是你自己的,不是我的,也不是别人的,只有你自己去拼搏,没有人能替你效劳。”
笔挺的桉树下,方洛的声音像那些从树干之间吹过的风声,一下子就吹入内心深处。
方洛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说:“你可以不认同我的话,但是我还是想要告诉你三个字,那就是:你懂个屁!”
……
提前更,就一更,哭。
72 你有喜欢的人吗
对于爱好摄影的人来说,来自街巷的灵感最充足。Www!
中午的阳光从屋檐的一角斜射下来,一刹那,光线像爆炸了一般冲入镜头,从最中央的苍白慢慢向周围渐色,苍白,淡黄,直至羽化。然后下一刻,镜头里一开始模糊的景物开始明朗,光芒下摇摆的枝条,屋檐下若有若无的缝隙,一只在瓦片上摇头张望的鸟儿转过头,望了过来。
咔嚓!
光芒在这一刻得到最彻底的释放。
许维维满意地放下相机,将刚才拍的相片调出来,歪着头细细地看,过了一会儿才笑着架起相机,聚焦向另一处风景。
阳光下的风儿拂面,清爽又清新,许维维沿着海堤路慢慢走着,没有在意那些驻足观望自己的人儿,他们的好奇,在她看来,其实不过是另一道风景。
从十一岁那一年夏天开始,许维维就喜欢一个人蹲在阳台上看夕阳西下,没有经历过什么大喜大悲,也不多愁善感的她只是喜爱那暮色下的宁静和美丽。正是从那一年,她得到了人生的第一部相机,虽然只是一部胶片相机,但是十一岁的小女孩彻底开始迷恋上相机这个玩意,她喜欢抓起相机,对准那些让自己心醉的画面和景色。
都说女孩子早熟,似乎是验证这一句话,十一岁那一年,无人知道为什么许维维一下子变成一个明事理的大姑娘,美丽而且善良。她喜欢在大院里拿着相机给伙伴们照相,讲述着一些这些人所不知道的五花八门稀奇百怪的事情,喜欢煞有其事地教训那些年纪比她大调皮捣蛋的男孩,给被欺负的小弟弟摸眼泪,讲述唐三藏带着三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等等。
“姑娘,买本书吧?”
一家书店的老板娘热情地向许维维招手。
盖好镜头,任价格不菲的单反相机在胸前微微摆动着,许维维两手负在身后,有些调皮地踏着大步子迈进书店。
“有没有蜡笔小新的漫画?”
老板娘一看许维维的架势,开始有点傻眼,再听得她的话,一下子就有点懵了,这漂亮的姑娘喜欢看小新那个色色的小屁孩?
“啊……啊,有的,有的,就在右排书架的最里面。”
许维维背过身,轻笑一声,踱步走进去,这时书店里一些看武侠小说或者青春读物的男生都有些吃惊地看着她。
一些看琼瑶小说的女生则是站在一边窃窃私语,有的人显然认出了许维维,有些羞赧地上前打招呼,许维维也是淡淡地笑着回应。
面对这些反应,她早已司空见惯。
并没有真的去拿蜡笔小新的漫画看,许维维而是抓起一本《时尚旅游》,翻开装订很精致的彩页,小心翼翼。
“许维维,你也喜欢看旅游杂志?这么巧,我也很喜欢,我收藏了很多期的旅游杂志,说实话,我也很喜欢旅游,那些美丽的地方很吸引人,风景很棒。”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站在许维维面前,眼睛盯着她手中的杂志,笑着说,一张不算很帅的脸挂着做作般的镇定和落落大方。
许维维合上杂志,“哦?”
男生见许维维搭话,脸一下子变得生动起来,嘴巴开始像机关枪一样舞动,吹嘘起他去过哪些地方,在哪里拍过照等等。
许维维脸上自始至终都是挂着淡淡的笑容,没有出声。
男生现许维维好像有一点兴趣,并不因为自己的话而感到反感,于是整个人变得更加激动,语也加快了起来,恨不得将马尔代夫或者巴厘岛这些消费昂贵的旅游胜地也搬出来显摆一下。
也许是说得太快,或者是肚子里的墨水太少,说了没几分钟,男生忽然停住了,嘴巴微启着,想说什么,却现说不上来。
许维维笑了笑,说:“真羡慕你的经历,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男生一愣,一张脸的表情十分精彩。
嘻嘻!!
这时角落里几个女生偷偷笑了出来,周围几个男生也解气地笑了起来,这个戴眼镜的男生平时比较轻浮,很多人都看他不顺眼,这时看到许维维一句话就将他说的灰头灰脸,觉得特别舒畅。
“我很喜欢旅游。”
这时,书店里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