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娘想从他眼光的绳索中抽开身,说天不早了,该做饭了,你也饿了吧。
他爹又干笑了几声,说,你现在就是我的饭菜,说完,便一把将她拦腰抱了,放到床上,将嘴唇和硬扎的胡子往他娘脸上抹,手却往女人裤子里摸去。
他娘觉得这男人有些怪,说不清楚的怪,什么时候不做,偏偏在这个时候做呢?男人那几乎昏厥过去的神态,又重又急的喘息,在以往的情形中几乎没出现过。
他娘软了下去,软得让男人每个毛孔都快活地呼吸起来。他娘直直地望着男人,任凭男人摆弄,直到男人将像被剥了皮的动物一样的身子摊放在床上。
他娘拉过被子将自己油汗潸潸的身子遮住,他爹却在一边哂笑道:“都是我婆娘了,还遮什么丑的?”
他娘不作声,男人就想抽烟。
他娘望着他爹抽烟的样子,看出他有心事。
“你心里有话,就说吧。”末了,女人看见屋外的光线暗淡下去,觉得那与男人的心地差不多。
“有几个朋友,得去看看。”男人道。
他娘不想知道他爹说的朋友是什么人,她对男人的兴趣同天下所有的女人差不多,那就是限制于家庭和自己的感觉范围之内,而对于男人世界里的人,也仅仅局限于女人,也就是说,她们不大在乎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而仍然只是对女人敏感,因为男人世界里的女人,任何一个都是做老婆的天敌。
“是去城里见他们?”他娘道。
他爹点点头。
“顺便买点盐巴,盐巴罐子见底了。”他娘望着门口光线中飞舞的尘埃,说,“还有,别在外面混得太久,见了人,就回来。”
“盐巴……”男人说着,就想笑。
他娘将男人放在她胸口的手拿掉,一边整理着头发,一边迅速将衣服穿上,从床上溜了下去。
他爹满足地望着他娘的背影,觉得她下床的轻巧就像一只未成年的母猴子。
他爹笑了笑,起了床,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才慢慢悠悠地出了门。
他就是这么设计这个情形的,而且相信这是唯一可靠的情节,他爹和他娘就是在这场媾和后再也没有相见。在他看来,一个月时间对于一对年青男女来说,实在是太过短暂,一场场肉体之欢即使全然将两人的感情料理了,两人仍然觉得不够,便在离开之前还要那么喘着粗气,以最充足的精力和快活满足对方,那才称得上那是他爹那是他娘,是啊,他们就是这么活过一回的。
他爹那号人,在山里山外,尤其是在他时常谈及就要露出一股奴才状的枇杷城里,有三朋四友的,并不奇怪,他娘也一点也不怀疑,她知道男人没几个喝烂酒打断胳膊也要仗义的哥们,是活不下去的。他娘在后院弄柴禾时看见他爹一摇一摆地哼着小曲走上了村子外头的那条很长的斜坡,疑惑这个闷茶壶男人今天怎么这么高兴,走路也哼哼叽叽的。在男人快消失在坡下的树林时,他娘喊了几声,无非就是出去小心早点回来的属于妇道人家爱叨唠的话。他爹回过身子,手遮在眉额处,也喊了几句,说知道了,你都说了几箩筐的话了,烦不?便掉头朝树林走去。
太阳软耷耷地落下来,山里一片金屑。
一只飞虫在他娘朝他爹喊话时飞进了她嘴里,她本来想吐出来,不料舌头向后一缩,唾液往嘴里面一洄,那飞物就滑过喉头,粘在嗓子里。嗓子一阵奇痒,一股腥臊的味儿水一样从嗓子流到嘴里,他娘用手卡着脖子,嘴张开了,想把那飞物给吐出来,不想一个猛吸,将唾液吸到气管处,女人一阵剧烈咳嗽,脸胀得如生蛋母鸡,但那飞物还黏在喉咙,不滑到肚里,也咳不出来。他娘哈了一口气,将嘴又一次张大,将指头伸进嘴里,在嗓眼处一抠,他娘立即感到五脏六腑都给扯出来般地,胃子一收,“哇”地狂叫一声,呕出一滩黄亮的稀来,那只黑黑的飞物也在其中。他娘缓过劲来,狠狠一脚踩去,将那黑物碾碎,还骂了句“黑了心肺”的。飞虫是给报销了,可整整一天他娘的嗓子都痒得不行,他娘舀一瓢冷水,咕哝咕哝一阵,还是痒,他娘就挠脖子窝,只挠得皮肉发红,也还是痒,痒到奇异处,脸眼皮也跟着狂跳,眼角像糨糊糊着,也痒痒的,用指甲挠挠,却疼痛不已。他娘想,这可真是怪事,虫子都出来了,咋还那么痒呢?那鬼东西有毒,有魔法的么?眼皮咋也跳得这么凶呢,好象蚯蚓在眼皮里拱一样?再看外面,山和树都一晃一晃的,冒出霍霍响的热气来,坡下的树林即刻就要燃烧起来一般。他娘心里慌得不行,想着他爹,莫非,他爹真出了意外,有了个三长两短?他娘好几次到屋后的山坡上向他爹出走的地方张望,那丛树林冒着气,闪着幽暗的光,那条小路从中穿过,迅即又被茫茫群山给吞没了。
日头偏西了,他爹没回来。
东山上那半弯月亮露脸时,他爹也没回来。
午夜露水打在瓦片上滴到枯木上时,他爹还是没回来。
以后,他爹也没有回来,他娘知道他爹是完了。
这个男人从此就成了一个符号,对于他和他娘来说都是如此。当他娘在离开人世前那一刻,才让他将那符号变成了亲爹,尽管他永远不可能知道亲爹的模样。
(未完待续)
第二卷
枇杷城里,打打杀杀,弄出人命的事难以记述,但将自己和仇人一起炸成肉泥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他叫桑葚。
显然,他因为飞速而爽快地死去而成为枇杷城的名人,整个枇杷城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便充斥着有浓浓火药味的议论、猜测、打探和恶语恶声的嘲笑,这些情形不仅没有使人觉得庸俗和恶毒,反倒让枇杷城人自己都觉得非常奇怪了,他们的议论和嘲笑,甚至连诅咒都显得比以前富有人情味,他们被爆炸本身所诱发的兴趣业已改变,他们变得宽容,有了悲悯之心,也有了义气,要为死者讨回他们以为的公道了。就这样,枇杷城的人们不再动不动就谈及那些平常时节让地方上人歆羡的社会名流和各类野史杂闻。也可以说,他的死在极短的时间里将枇杷城里各色高等、低等和闲游的人集中起来,共同陶醉于一个话题:他把自己炸成了无数肉块骨碎血滴!基本事实是,他让一个男人及其儿子陪着自己,以血肉横飞的形式到阎王爷那儿去报导注册了!按照枇杷城人的说法,他这死法,却是给阴世的人一个下马威了,恐怕连阎王爷那老不死的也不敢轻易支使他的。人们还说,这人人事事扯来扯去,倒是阳间阴间都看明白了,怎么个明白法呢?这小子死得这么悲壮惨烈,也是人间的多舛,相比阴间的阎王爷,该不至于脑门上生疮,脚底上流脓——坏透了吧?嘿嘿,闹不好阎王爷还是一个慈祥的长者呐。众人一嗤:“得了你那胡话吧,敢情是阎王爷也喜欢上你了,要招你去做秘书的,当‘小蜜’的,那你就去吧,不必留恋人间,尽管伺候好他老东西,日后咱们到了阴间,你别使坏做小人就是我们有福了!”
以死亡成为名人的事例在这个世上不算稀奇,他也是这些一点都不稀奇的死人中的一个分子,他实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一个清瘦得让人怀疑他是否是肺结核患者、却又清秀得使人觉得做男人也就不冤枉了的、但个头却又使他本人和他人都心生遗憾的小子,是那个斯文得让人疑心其究竟有没有男人那几两绵绵肉的叫多多也叫万立国的男人的儿子。他成了名人,死后取得了活在世上时都无法获得的尊敬或贬斥,至少,他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相关的传闻以及关于他的品行,嗜好,为人,他的年龄、身高及相貌等,一时间都让枇杷城人羞愧和愤懑他们曾经这么共同冷落和荒芜了一个能人,一个有豹子胆英雄气的男人,一个不惜命的真汉子。而他的爹也获得了相应的“名声”,也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只是父子俩迥异的性情,使认识他们的人都惶惑不已,这么个斯文软蔫、吃笔杆饭的人,怎么偏偏生造了个不要命的狂徒?末了还一个劲地摇头:这世界要说有多奇怪就有多奇怪,那小子可真还能耐,我们怎么就没看出来呢?你瞧他爹那熊样!他们怎么会是父子呢?完全不搭配,扯不到一起嘛!可有人说,这你就不明白了,那恰恰是做爹的本事,不显山露水,闷着*就日出了个死不眨眼的儿子,你行么?你爹行么?
他叫桑葚,这是他那个吃着笔杆饭的老爹给取的名字,说这名字有韵味,也独特,更不会与别人的名字重复,省去了诸多麻烦。而枇杷城人则管他叫和尚,也有人因为他老爹小名叫多多,便叫他小小,也有人叫他少少,耳朵走音的人便听成“嫂嫂”,便忍不住要细细打量一番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忍不住一个噗嗤大笑。
桑葚嘴上无毛,便被人斥为办事不牢。他走路如同打摆子,晃悠来去如鸭子,说话不拘音量,与三朋四友相处不含糊,喝大杯的酒,吃大块的肉,舍得赔本舍得陪命。桑葚的命按他老爹多多的说法就是低贱的,人也就因为低贱而心狠手辣,别看生得秀气,身材薄如搓衣板,但做起事来也是心狠手辣的。和尚这绰号的由来大抵是他过于频繁地在女人堆中厮混着,对所有女人都是那神色那德行,女人们便无人信任他,都不敢与他结婚,他必定不会被任何一个女人所爱,或者在于他根本不理睬他老爹托人做媒为他所搜寻的女子的情形所致,也可能是他公开宣称他这辈子就是不结婚,永世做一个光人的话所致。
但桑葚这和尚是不会成为真和尚的。即使是真和尚偶或也有在深更半夜偷偷与某个秀丽尼姑约会的逸事传闻的,其通常的借口无外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出家人只要胸中有佛,操死了女人也不为过”一类的话,那神气让人听罢觉得真还是那么一回事的。而桑葚这个假和尚纵然一辈子光棍,被人笑话一辈子,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一次和女人,尤其是同他看得上的女人黏黏糊糊的机会。只是他究竟亲近过几个女人呢?有人保守地说是个位数,话音未落,旁边立即便有人说反驳道,桑葚那花和尚,做过的女人岂止这个数?你那青光眼,可真是小看了他杂种,依我看,单凭他那不动声色,猫头鹰般的眼睛和貔貅嗜血一般嗜女人腥臊味的德行,不知有多少女子就那么轻易地都成了他身子下压着的美味啦。还有人不无歆羡地说,即使桑葚那鸟人无人相爱,成可真和尚了,他也是这世上最幸福、最不寂寞、最值钱的和尚,有什么法子呢?人家那身臭肉就能和女人快活?你行吗?
第一个女子与他认识不到两天,他就将她做了。那女子是处女,流了很多的血,这对男人来说本应该是一件快活的事,哪个男人不稀罕处女呢?可他偏厌恶那殷血,说害得他那东西几天都吊不上劲来。那女子也怀孕了,他便给了她几百块钱,让她去医院将胎打了,然后就不同她来往了,说事情好坏就只有一次。那女子想不完,跳井死去,还留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先祖宗八代地将他骂了一通,恨不能让他所有的先人都死了喂狗,但末了还是甜蜜地说,你即使再狠,我也是你的人,我在奈何桥上等你!他那时正在看这纸条,一个男人在街角悠然地唱着歌:“连就连,你我结交定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他一阵爆怒,一块烂黄瓜扔去,砸在那唱歌人脸上,那人本欲发作,但见他那一脸煞黑,二目凶残,方知招惹不得,只得作罢。
后来他结识了一个少妇,妇人肌肤细腻,身段处处皆可怜,使他很快就着了迷。他开始迷恋她,也可以说,他就是喜欢像她这样一个可以满足男人一切欲望的、一个过来女人全然具备的诱惑男人的风韵的、而且极其懂事的骚妇,便同她吭哧吭哧地做了几回,之后,他才明白书上说的中年女人做人做事做爱都如狼似虎的道理。但见这个经历丰富,精力充沛的女人成了他床上的主宰,还想出无数花样同他快活,比如,女人玩到尽兴处,把牛奶、咖啡和果汁倾在他身上,她便做出万般陶醉的样子,说着让他肉麻的话,然后趴在他身上,贪婪地将那些甘美的液体给喝去,或者将颜料涂在自己的乳房、屁股和大腿上,唆使他去舔干净。他渐渐受不住了,久了便愤怒了,一脚踹去,女人一声闷叫,倒在地上良久才爬了起来。他将女人给他的钞票扔在桌子上,恶毒地呸了一口,转身离去,就再也没找过她。女人受不了他这态势,不久也走了,走之前见了他一面,说:“你是枇杷城里最阴险最狠毒最没情调的男人,我们在一起确实不合适,不过,我欣赏你这样的男人,也恨你这样的男人!你别得意,我可是看得到你的将来,哼,你他妈必将死得非常难看!”这样的女人其实是不错的,他心里知道,但他不能容忍她那些看起来新鲜欲滴的招数。
后来他找到一个相貌娇好的婊子,后者在枇杷城红灯区极其有名,当初枇杷城的达官名流都趋之若骛,争着为她示爱,其间免不了为了红颜而大打出手的事发生,后来,那些名流厌倦了,她就从这些装腔作势、自视高贵和自以为很有教养的人那儿回到了现实中来,而更多的男人,包括商人、教师、社会流氓和外来人等都同她有过来往,渴望和她在床上来一段实实在在的风流。但年岁不饶人,她日渐显出了疲态,她的情形就更加不妙了,来找她快活的就主要就是来往于川滇两地的口袋胀鼓的商人了。当枇杷城里的地痞二流子都拿她不上眼的时候,她就常常对着这些商人大发感叹,说她真还明白了世态的诡谲和人情的冷暖。无意间,他认识了她,由于自己正被寂寞和欲火烧烤得难以自持,想玩点出格的,便顶着别人的白眼与她来往,并喜欢上了她,将她带到住处,他刚一解开她衣服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什么人了。他什么也没说,扔了一些钱给女人,大喝一声:“滚!”女人眼一横,想发作,他说:“你那脏病,就别让我染上了。你他妈想做缺德事,同别人做我不管,可你不能害我!”女人身子颤抖了一下,眼中是两汪闪闪的湿。
不久,他又遇到了一个女人,这女人体态丰盈,圆圆实实的,虽然谈不上漂亮,却让人看着眼顺,回想起来不觉得烦躁。他喜欢她一身一抖一颤,皱皱褶褶,软软滑滑,如棉似绸,奶香奶色的肉。女人也是豪放之人,说话干脆,做事也不拖泥带水,好事美事要做就做,做了也就做了,落得两人都快活之极,让他直呼她是女人中的极品,只有武则天能和她比能耐。只是女人腹下不长一毛,地方上称为白虎,专克男人,与之匹配的男人应该是青龙,就是胸上腹上体毛茂盛,方能与白虎女完美结合。可他偏偏是个光洁之人,身上各处毛发不多不少,没有半点粗爽男人那让女人见着就眼花的体毛。他对女人说,我们在一块没戏。女人说,没戏就没戏,你那棍棍儿戳不翻老娘。他说,你走吧。女人说,走?我到哪里去?他说,我管不着你,你想去哪就去哪。女人说,管不了你妈!你妈糟蹋了我就想甩我?他说,你说这些,是哪跟哪啊?女人说,料你也只是个偷荤吃腥的浑小子,做不了大事,要老娘走,老娘就走!可他却又心有不甘,说,真的要走?女人道,你杂种尽说废话,装什么舍不得的样子?不是你嫌弃我,要我走的么?他摆摆手,那你走吧。女人道,走就走!果真一去不再来,让他心里着实空落了很久。
正当他在寂寞中时,一个女人和他照了面,按照他的话说,他从那女人的脸上照见了他自己。这话被他朋友蚂蝗嗤笑,说你他妈说这话比陈年老泡菜还酸。他只和她拉过一次手,便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