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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君豪闻言大怒,腾的一下站起来:“老子现在就教训那死娃儿。”
杜野按住他的肩头,眼中有神:“你不是他对手,我们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
林砚听着两人的话,又如何不明白,心中恼怒,立刻拿了手机拨出号码:“爸,有个叫宋欢的,真的是你派来保护我的?”
河北石家庄市黄金路段中的一幢商业大厦里……
“是的,我的乖女儿……”林禹行拿着电话低声说:“对,他就是叫宋欢,是我派去保护你的。现在可以了吧,我在开会呢……”
挂了电话,林禹行一脸无奈的指着电话,对面前的中年苦笑:“我这女儿倒真是好,又不任性又懂事听话,可有时也拿她没办法。宋老板,不如我们继续谈谈合作吧。”
宋远琮是个笑眯眯的胖子:“合作是一定的,不过,侄女是不是不满意宋欢,他是我们宋家新一辈子弟里最好的,若不满意,那便只有我们这些老家伙赤膊上阵了。”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不已,各怀鬼胎。
而远在长海,林砚郁郁放下电话:“我爸说没错,就是他。宋欢家跟我爸在谈合作,所以把他送过来保护我。”
杜野点点头表示明白,却开始有些头疼,这宋欢来者不善啊。如果到时宋欢做内贼,在不暴露天武道秘密的前提下,只怕他和杜野联手都不是对手。
但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人意料。宋欢似乎没有在意杜野和方君豪的存在,而是每天贴身紧随着林砚,围着林砚转,举手投足都体现了风度翩翩与绅士气质。
事情变化之快,令杜野措手不及。现在便是瞎子亦瞧得出,宋欢似乎打算追求林砚。不过,若宋欢真是林砚父亲林禹行的生意伙伴家的孩子,只怕这资格也是有的。
莫说方君豪和杜野,林砚几乎在第二天就察觉到宋欢对自己的意思。毕竟当一个男人像孔雀开屏一样极力呈现自己好的一面事,那多半是一件诡异的事,可如果放在对待一个女人身上,尤其是一个漂亮而有气质的女人身上,那就太正常了。
不过,林砚的苦恼恰恰来自于此,或许因为杜野第一天的话,她对宋欢实在很难生出好感。更苦恼的是,林禹行知道后并不反对,还表示如果可以,不妨试着交往一下,若喜欢,那就在一起也无妨。
“***,我日死……”飘在游泳池里,方君豪望着天空一阵破口大骂:“早知道做保镖那么无聊,你又何必拖着我一起来……”
杜野的手指在下巴上温柔滑过:“是吗?”他依稀觉得不是自己的脑子有问题,就是方君豪的脑子有问题,好像是这家伙当初说买一送一的。
人无耻起来,果然无止境的强大。杜野心想,这个好,一定要学。三人行,必我有师嘛。
“诶诶诶,你娃搞什么飞机,大热天的还看书,你不觉得太阳很刺眼?”方君豪游到杜野身旁,翻了一下:“我日,什么狗屁的贝叶斯定理。你昨天看高等数学,今天又看这个,你是来做保镖还是做大爷的!”
杜野郁闷,盯得方君豪心虚不已:“做大爷的好像是你吧,现在每天泡在游泳池的是你,每天睡得最早的也是你,吃饭吃最多的是你!”
“日,吃饭都不行,我付的钱耶,你什么时候给过钱!”方君豪大怒,却又聪明的选了他能反击的项目,咕哝着游到一旁,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一会浮起来甩甩头:“真搞不懂你做什么保镖,你很缺钱吗?”
方君豪自认识杜野以来,每天与杜野打一个赌,每一个赌必定输掉一顿饭,几乎从未赢过。天天如此,他依然乐在其中。可他就是不懂,杜野家并不穷,至于那么节省,那么拼命赚钱吗?
他想不到,杜野赚的节省的钱,到底去了哪里。没有买新衣服没有买新电脑,甚至连手机都是他淘汰后,半强迫的以象征性一元的价格卖给杜野。
杜野笑了笑,他要钱,自然是有地方要使。师傅为他付出那么多,养老自然是他的事。至于做保镖,最初的确是想赚钱。但是,杜野之所以真正下定决心,还是因为青城。
如果他没猜错,青城应该很快就会重新找他们。而现在做保镖,正好可以避开青城,一来林砚在美国要拍一段时间的戏,二来,有这些日子的缓冲,他和方君豪正好可以拼命练功,免得到时青城找上门来无力反抗。
好吧……杜野是在逃避青城。可明知自己远不如人家的时候,还不逃避,难道真的要等人家一巴掌把自己当蚊子一样拍掉?杜野觉得自己不是那么迂腐的人。
若是只有他自己,他倒不是太在意青城。能伤方建伟,他就能做更多。但是,方君豪却是一个有些莽撞的家伙,如果青城找上来,明知是死,多半也会把人家咬下两块肉才甘心死掉。他不得不为这位好友着想。
当然,这其中的内情,方君豪自然没有想过,就是想了,多半也是想想就算,不会往深处去想。他已习惯了有刘纾和杜野为他思考的日子!做人如此,当真幸福得要命。
“两位好生惬意……”
一个斯文的声音响起……
第三十六章 【快剑无双】
有一种人,不论再文质彬彬再斯文,都始终令人觉得这人很假,假得很讨厌,很欠揍。
方君豪此刻多半就觉得眼前的宋欢是一个这样的人,不屑心想玩斯文和绅士,老子最恨的就是斯文败类。
有些喜欢扮绅士的人,殊不知,英国那些正版绅士们私底下通常干的事不但不绅士,而且还很龌龊下流。
坦率的说,若不是琢磨到宋欢的为人性格,此人还是颇有魅力的。人帅且不提,而且又斯文又有风度,又很会讨好女人,多半会是女人眼里的白马王子。
尽管方君豪会觉得这家伙会是一个傻A王子,但他一家之言显然做不得数。就好像一个人看着老天喊天上有猪在飞,肯定被人骂神经病。但如果一千个人同时喊天上有猪在飞,那恐怕会有十万个人同时抬头看稀罕。
宋欢含笑,绅士风度尽显无遗:“两位不尽保镖职责,在这里游水,可太不像话了!”
杜野微微挑眉,心想你还没变成这里的男主人呢,就用这样的口气讲话,等真成了男主人,那还不得对着国家主席脑门指点江山。
方君豪就没那么客气了,张口便来:“老子游泳关你屁事,总比某些人像摇尾狗一样贴着人家不耐烦来得好。”
杜野叹了口气,方君豪就是那么个惹事生非的性格。看来,这次又得收拾残局了。怎么这小子就从来不知道怕是什么滋味,明知宋欢比自己强,还要强来,这就叫做倔牛性子。
宋欢面色一变,他几时遇过这样的不客气,若非顾及杜野,当场就发作了,语气已有些勉强:“哦,不知杜兄是哪一门哪一派,小弟有空也可以去拜访拜访。”
要是换做以前,方君豪一定是一句拜你老母脱口而出。好在被杜野调教了一番之后,他多少知道收敛一二。也只是一二罢了,还有八九呢:“老子是天武宗的,有种你去拜啊。”
宋欢面色渐阴,目光瞥过慢吞吞从游泳池里爬上来的杜野,再停留在方君豪面上:“天武宗,久仰久仰,不知天武宗……”
“久个屁……”方君豪哈哈狂笑不已,久仰?武林人士真他妈虚伪,他信口胡诌的一个门派,居然还说什么久仰,当真虚伪得连鸟都不信。
很久以后,杜野与方君豪先后辞去天武宗所有职务,人家问什么要离开亲手创办并做大的门派。方君豪眼睛一瞪不耐烦道:“本来就是当初随便胡诌出来的,干我屁事……”
宋欢脑海里飞快转过无数武林门派,却死活都想不起天武宗。可他到底是世家子弟,深知天下之大奇人异士层出不穷,今天有天武宗,也许明天有地武宗,说不定都很厉害,却也没有立刻发作,只是黑着脸冷冷盯着方君豪。
方君豪瞧他不爽,笑得多假,跟杜野一比,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丑陋的笑:“你滚开点,莫要妨碍我寻开心。”
宋欢面色渐渐阴沉下来,眼睛却是盯着杜野:“那方兄可是在耍我咯,在下可是很热情与二位交朋友。”
方君豪拍拍水波,水花四溅:“跟你做朋友?你怎么不叫我晚上抱着刀睡觉。”
“够了!”杜野淡淡的擦着身体,冲方君豪呵斥一声,向宋欢微笑道:“不好意思,我这师弟太过直率。”
“不要紧,我很大度的……”宋欢笑了笑,忽然向杜野伸出手:“我倒忘了,还没与杜兄握过手,不如,亲热亲热吧!”
哦,这就是传说中武林人士间的伸量伸量?方君豪兴奋的盯着两人的手。
“还是不必了,天武宗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门派罢了,自然不及宋兄!”杜野也觉得文绉绉的很不爽,但眼前的宋欢非要装逼,他也只好陪对方耍耍。
“那就是不给面子咯!”宋欢见杜野躲避自己的手,心中大定,料想此人九成不如自己,勇敢的闪电般探手过去!
“这样的面子,不要也罢!”杜野身形晃动,退开几步,一脸的和善微笑,分明就是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耶稣耶大侠。
“你不要,我却是要的!”宋欢面色一沉,心中狂喜,杜野的身法并不高明,他一眼就可看出。再次跨上前两步,一股气劲逼向杜野。
杜野淡笑着,眼里闪过一丝怒意。方君豪在另一旁破口大骂:“要面子,回家找你老爸老妈,是他们把你的面子生小了。”
经典啊!杜野几乎忍不住胸中的暴笑冲动,想不到方君豪突然还能来那么一句灵感十足的台词,太经典了。
“放肆!”宋欢的面色彻底黑下来,怒声呵斥,一弹身间,已是纵向方君豪:“辱我宋家者,挖舌!”
“来得好!”方君豪双手在水底猛拍,两股巨大的水柱直喷而上。
宋欢身在空中,水柱波及面积又极为巨大,他竟是躲无可躲,当场被水花冲得如同落水狗,立刻从风度翩翩的公子少爷变成了仿佛在泥塘里滚过的水牛。他又惊又怒:“你会内功?”
“哈哈,大男人居然化妆,这***真不要脸。”方君豪全然不惧,望着宋欢面上被水花冲得跟小学课本上说的花猫一般,当即捧腹大笑。
宋欢又羞又怒,左手在脸上擦了一把,右手探入腰间,挥击而出,凄厉嘶叫:“不杀你誓不为人!”
一道闪电出现在炽烈太阳底下,绚烂之极,又令人从心底生出无法匹敌之念。
“好快的剑!”杜野脑海里刚浮现这念头,联系宋欢先前的话,大惊失色:“快闪,你不是对手!”
保定宋家,快剑无双!
据刘言周亲眼所见,宋家的剑快到可以在一秒钟之内刺劈出二十七剑,而这,还不是最快的。据说,当年抗日战争中,宋家亦曾参与过刺杀华北方面军特务部长大桥熊雄,日本极道流第一高手井上大郎号称日本第一快剑,但是在宋家的人面前,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就已经留下了三十七道致命伤口。
据说,宋家的剑快到可以将子弹击飞!据说十年浩劫期间,有仇家想伏击宋家一个落单的小姑娘,七名大汉,甚至当小姑娘走出二十米以后,七名大汉身上的血才喷出来。
据说,曾有一名高手绰号快剑,宋家随意派了一个人过去,然后回来的时候告诉家里:“我在他面前刺掉十七只苍蝇,他就表示改绰号!”
据说……关于宋家,武林中有着太多太多的传说了。
但不论是什么传说,都有一个一致的地方,那就是,宋家的剑是最快的。
宋欢在宋家后起之秀中的第二高手,他的剑很快,快到杜野甚至什么都没有看到!
方君豪同样没有看到,但是,他有感觉!所以,他只是轻轻的潜入水中,正好避开了这一剑,但仍在他的肩头上挑起了血珠。
快剑无双,讲的是一个快,一个准,一个狠。
但是,宋家的人可能没有试过,他们的剑在水里能有多快。
宋欢现在知道了,原来在水里,他们的剑就便成了一百斤的铁锤。无论任何人,舞动一百斤的铁锤,都不会很快。
他凌空翻了个跟头落在池子边上,阴沉着脸盯着水中的方君豪,他不信方君豪可以像鱼一样始终活在水里。只要他冒头,只要一剑,就够了。
但是,宋欢忘记了另一件事。杜野不是死人,也不是雕像,杜野和方君豪不但没有仇恨,而且还是好朋友。所以,杜野动了!
祖师爷号称流光术是最快的轻功,现在最快的轻功与最快的剑碰在一起,谁快?
宋欢反手刺出,快得只剩下残影在眼前晃动。
动作蓦然止住,杜野微笑着,胳膊上浅浅的伤口流出鲜血,一滴又一滴的滴在池边:“宋家快剑,果然无双。”
流光术不如快剑!所以杜野流血。
但是,杜野内力远不如宋欢,所以,流光术未败,败的只是杜野。
宋欢冷冷盯着他:“挖出舌头,我饶你们一命!”
“你知道,舌头有很多妙用,可以接吻,可以品尝,而且……”杜野微笑,似乎全然没有听到:“还可以骂人!我虽不太想骂人,可多半留着也还有用。”
“留着也是废物!”宋欢身形一动,软剑递出。
正面体会快剑滋味,那绝对是生平第一次,也是难忘的。
杜野完全可以想像得到旁人面对快剑的痛苦,那是一种无法还手的痛苦。
宋欢的剑很快,但杜野的流光术也不慢。所以,宋欢只能在杜野身上留下一点又一点的小伤痕。
但是,没有水龙头约束,就算水,也是流得完,况且是血。
杜野默默的闪避着,左手在腰上抽住缚龙索,缠绕在左手之上。
身法依旧,剑也依旧快,伤口亦在逐渐增加。
杜野突然间灿烂一笑,宋欢一怔,手上顿时慢了半拍!
缠绕着缚龙索的左掌探出向长剑……
哧……
强劲的破空声钻入耳中,声音几乎眨眼即至。
软剑啪的一声轻爆,宋欢竟是拿捏不稳,软剑脱手飞射上天,嗡嗡声不绝于耳。
将软剑击飞的,是一只人字拖。
杜野面色微微一变,好强的内力!
一个貌似邋遢的青年男子的脑袋从围墙上冒出来:“咦,我的拖鞋怎么在这里!”
“咦……欢弟,你怎么在这里!”听起来,拖鞋和欢弟已是同等级的存在。
宋欢握紧拳头,两眼中闪过一缕怨愤!
第三十七章 【哇,我是宋绾】
“咦,欢弟,你怎么在这里!”
邋遢青年从墙头猥琐的爬下来,一副担心自己被摔得四肢被截,五骨粉碎的神情。杜野几乎觉得刚才恐怕不是这邋遢青年出手!
宋欢冷笑着,却又无奈的行了礼:“绾哥!我很挂念你。”
邋遢青年走得近了,杜野才察觉,他不是想像中那么邋遢。不但不邋遢,而且还干净得要命,杜野甚至觉得这青年身上的衣服没准是洗过三四次敢穿上身。
邋遢青年干净,但不整洁。头发很干净,又黑又亮又浓密,却乱得如同雀巢。身上是一套阿迪,脚下是一只拖鞋,却给人极凌乱和不修边幅的感觉。能做到这般,那也算得一方人才了。
邋遢青年施施然走到两人之间,咕哝着什么,用脚把拖鞋给套上,嘻笑冲宋欢道:“欢弟,你说说怎么会在这里,哇,这家人的房子好大好漂亮。”
杜野身上汗毛都耸立起来,方君豪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泡了半天,才哆嗦着冒出头,这样的语气太可怕了。
可爱不可怕,可怕的装可爱。尤其还是一个大男人装可爱装白痴……
宋欢勉强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