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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汤姆说。
“所有儿子都觉得他们的母亲最美。”
“不一定,弟弟就天天叫他妈妈为'肥婆'”。汤姆在淋浴。
我把他替换的衣服取出来放在床边。
“我有林先生的电话号码,我去问他。”汤姆说。
我看着他打电话。
汤姆应对如流:“是……不是你的?你当真没有送过鹦鹉?哦,那幺我弄错了,抱歉抱歉。没什么,没什么事,有空请我看电影?我们改天再约吧,再见。”
我并不如他那幺失望,如果男女关系正如十一岁半的汤姆所想的那幺简单…介绍认识就可以结合,那认识何其美满,可是这些东西是谁送的?
汤姆说:“你有一个神秘仰慕者。”
“相信是。”
“有没有收到过情书?”汤姆问。
“没有,”我煞有介事,“他是一个君子,极斯文。”
三天之后,我在电梯口遇到林先生。他身旁站着一位小姐,美丽的小妞。由此我可以肯定送鸟儿的不会是林先生。
但是每隔一个星期,门外便多一棵植物。我留张便条在门口,写个“谢”字,加一句“请勿再送,无功不受禄”。
汤姆说:“如果是看门的老头子,就大煞风景了。”
我笑笑。
我开始留意身边各式各样的人,可是一个“疑犯”也没有。
生活好象变了,变得比较有生气,仿佛有人在暗中留意我的举止行动,我仍是被关心的。出门的时候我会在身上加一下工…或者有谁在留意,即使是看门的老伯,也不能让他失望。
我好象轻松活泼起来,喂鸟的时候吹着口哨,为盆景淋水时哼着歌。
我跟汤姆说:“喂,你看,又多长两片叶子,我发觉叶子是成双成对长出来的。”
汤姆问:“你的春终于来了?”
“去你的!”我说。
我搭电梯的时候也哼着歌。遇见林,林笑问:“可人儿,怎幺如此愉快?”
我回笑:“天气这幺好,我还年轻,为什么不笑?”
“可人儿,我们去看部电影如何?”他笑。
我眨眨眼:“别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
“小姐,我可以请你去看部电影吗?”他正颜地说。
“可以,只是我已经约好我儿子。”我说。
“或者我们可以一起去。”林建议。
“好得很。”我答应下来,“我去换衣服,转头见。”
回到楼上,我问自己,咦!我是怎幺答应他的?不要紧,既然答应了,不妨去一次,他又不会吃掉我,我又不打算追求他。
我与汤姆一起在楼下与林会合,我们看了场荡气回肠的文艺片,汤姆差点没睡着,每隔三分钟便喃喃地说:“闷。”
我低声道:“想想我陪你看那些三流球赛,难道我没有闷到一佛出世?”
他说:“嘘!”
我叹口气。我再爱他,他还是个儿子。他无法代替一个爱人的位置,与汤姆一起,我永远输,因为他是儿子,我是母亲,生他下来,叫他吃苦,实在不应该,现代父母的观念与过去完全相反,因此处处委曲求全。
看完戏我们挤到快餐店去吃汉堡包。林拼命解释,“其实我们的经济情况尚好,不至于这糟糕,我们可到一间稍微象样的馆子去坐着吃。”
我说:“多年来我没有自己的生活兴趣——”
汤姆说:“是是,你为我牺牲得很多,我知道。”
我问:“我用了'牺牲'这两个字吗?我有吗?”
“你别否认了,你把自己囚禁在一个叫汤姆的牢监中,又享受又痛苦,你算了吧,你。”
我问林:“听听这种口吻,是不是十一岁半的人说的?”
林说:“我不知道,现在的十一岁与我们的十一岁不同。”
汤姆说:“我约好林先生下周去滑水,你去不去?”
“滑水?”我说:“你认为我尚可穿泳衣?”
“妈妈!五十岁也可穿泳衣!”
我买了黑色一件头泳衣,穿上对着金子训练自己习惯这种暴露。多年没有运动了,顶多是打打网球,我并不见得肥胖,该细的地方还是很细,可惜是不该细的地方也细得很。除了皮肤略为苍白,看不出什么不对劲,我决定参加他们的游泳团。
走过客厅的时候,白鹦鹉对我吹口哨,我朝它瞪眼。
它是什么人送来的,始终是个迷,送礼的人为何没有邀请我去游泳?但是我的人生观因为这些有生命的礼物而改变了。忙着为盆栽转盆换土,忙着训练鹦鹉说简单的字句,我渐渐把自我处于次要地位。
公寓越热闹,我越不胡思乱想。
周末我跟汤姆去游泳,原来他们有一大堆人,人多我便不怕难为情,他们滑水我游水。租着一只中国式游艇,足足可坐三十个人,又准备了三明治汽水。多年来我没有玩得这幺忘形,完全不记得自己的身份年龄,等到林来陪我说话的时候,我面孔与双肩已晒得通红。
“来,我帮你擦点太阳油。”他拿起那只瓶子。
我只好大方地转过背部对着他。他的手接触到我背部时,我没有异样的感觉,也许大家已经熟了。
他说:“你的性情随着天气似乎变得温暖了。”
“是的。”我想把神秘礼物的事告诉他,后来又觉得没到那个程度,因此不说。
“你晒黑了很好看。”他说。
“汤姆呢?”我笑问。
“游远了,别害怕。”他也笑,“他是健将。”
我只是想顾左右而言他,没接受男人的赞美已经很久很久,非常难为情,我看着自己的双手。
“你常常带孩子们出来游泳?”我问。
“一次带七个,幸运数字。”他说,“他们的父母老请我吃饭,我把他们带出来游泳,聊以报答。”
“一星期一次?”我问。
“不,有时候一个月……说不定,也得看什么时候有空。”他说。
我想他不是常常有空,有很多女孩子等着约会他。做王老五蛮开心,爱如何便如何,不过时间太多,如果不懂得打发,便显得太空闲。不过他没有这种困难。
“明天……明天你有空吗?”他问我。
“明天我要上班。”我愕然。
“我来接你下班如何?”他问。
“接我下班?干嘛?”我又问。
他微笑。
我只觉得十分尴尬,干嘛?当然是为了约会我。
“好啊。你知道我公司在哪里?”我画一张简单的地图,“五点一刻,在这个门口。”
“上班呢?你怎幺去上班的?”他问。
“用公共交通工具,”我说,“数十年如一日。”
“我送你上班。”他说,“你早上什么时候出门?”
“千万不要!”我站起来,“不不不。”
“喂!你怎幺了?”他笑,“别这样紧张好不好?”
我面红红地说:“对不起,我只是想说这是不必要的。”
“OK,我们明天下班见。”他不勉强。
汤姆爬上艇。“你们在聊天?”他用毛巾擦身子。“妈妈,你看看那个女孩子是否很漂亮?在对面船上,穿红色泳衣的那个。”
“女孩子?”天啊,我的儿子已经开始注意女孩子了,我能不寻找自己的生活吗?再过一段时间他便会出去求学,再而结婚生子,拥有自己的生活。
“妈妈,你看看那个女孩子嘛。”汤姆催我。
“好好,我看。”我只好朝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边果然有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非常青春美丽,曲线优美。
我马上说:“她比你大多了。”
“妈妈!你的脑筋!我们已经约好明天去看电影。”
“你父亲答应吗?”我吃一惊。
“当然不反对。”他大言不惭。
我看看汤姆,几乎想昏过去。后来我到甲板上晒太阳去,有很多事只好听其自然。
林走过来,我喃喃地说:“他已经长大了。”
“是。”林说,“你早该看出来,连这幺年轻的母亲都不愿意让孩子长大,天下父母心都一式一样。”
我笑笑,闭上眼。当然,汤姆小的时候,我是他的主宰,叫他往西不不敢往东,喂他吃粥他不会吃面,孩子们是最最可爱的小玩意儿,所以离婚之后,这些年数就这幺地过去。心灵的创伤,生活的寂寞,都因为汤姆而消失无踪,或许是暂时压抑着,到现在因为有人引发,我有种感觉,我第二个春天快要来临了。
会是这个姓林的年轻讲师吗?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问:“你怎幺会忽然约会我?”坦白一点好,免得他以为我黄熟梅子卖青。“开始的时候你并没有这样的动机。”
“开始的时候我觉得你十分拘谨,不愿意与外人接触,所以不便勉强。但是隔了没多久,再看到你,忽然发觉你朝气洋溢,像变了个人似的,这证明我和汤姆的做法是对的,你的生活始终缺乏调剂,给你一点点转变,由一个老姑婆转为活泼的人了。”
我转过头来看着他,阳光晒在我的脸上与身上,我用手遮着我的眼。
“你是说,”我错愕地…
“是的,那只鹦鹉与盆栽是我与汤姆送的,给你调剂生活。”
我呆呆地看着他,天哪!这两个人……我气恼地瞪着他,这种同情与怜悯,我想,这两个人人……但是他们善意的动机,我侧着头笑了。这些日子我小得特别多。
“你算了吧你,”林轻轻说,“香港又不是只你一个离婚,你这幺紧张干什么?连第二代都已经习惯了,你是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指指自己的比值,“我等着明天下班见你!”我笑。
汤姆在我们身后出现。“吗嗳,我总算成功了!”他装个鬼脸。
理想存稿
写作人有多少存稿才称得上合理?
视个人习惯而定。
一般来说,编辑对于一星期七天的存稿,应该觉得满意,或是总之不脱稿就不错。
有些作者觉得让编辑部天天追稿是人生乐趣之一:有什麽比被需要更飘飘然?.另
外一些作者听到老编的电话头痛,情愿自动献身,予人方便,自己方便。
出门之前,或时常远行的作者,预早多多掷下稿件,是应该的,如果索性移了民,
更应把邮递、时差,甚至万一邮局罢工的时间计算在内。
过时过节,头量身热,突发事件,亦会影响正常交稿进度,都要早作准备。周未休
息,一年三个星期的大假,诸馀此类,计划下来,最好有三十天存稿。
小说没问题,杂文有时间性?没有关系,可以做得到,倒底副刊不是新闻版。
老总是否爱煞存稿多的作者?不见得,一个写作人只要拥有千万读者,相信报馆不
介意派专人天天侍候,自问稿质平平,群众基础普通者,则宜识相,勤力交稿。
写作人被解雇通常只有一个原因:写得差,兼且频频脱稿?编辑部当然一刀剁下。恋人
我并没有结婚,我只与他同居了五年。
恐怖是不是?结婚五年已经够可怕,同居五年简直不可思议。
为着种种原因,我们没有去注册,像交税问题,房屋津贴问题,最主要的是:我们
双方父母都已去世,毋须向老人家交待,于是疲下来,一年拖一年,三年过后,更觉一
切无所谓。
我是个内向的人,他也是,没有人知道我们住在一起,亲友同事皆不知情,我们有
两具电话,租两间公寓,打通了一道墙开多一道门,仿佛分开生活,实则息息相关。
开头也觉得奇趣;十足新派,洋洋自得,好像走在时代尖端,沾沾自喜。
日子久了,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日久生厌,这四个字真是至理名言,再也错不了,
几次三番,我也想把当中那道门封掉,开始新生活。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开始做梦,用土敏土及红砖~块块砌墙,过程像爱伦坡
的黑色小说,惊醒一身冷汗。
证明是很厌倦这种关系了,但白天一到,又忙该忙的事去,没有勇气及时间来结束
同居关系。
五年了。
大学没毕业已经在一起,那年母亲病逝,随父亲而去,我内心寂寞凄凉,想起母亲
生前说的:“淑子,挑个老实人,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不要追求虚无飘缈的东西。”妈
妈不会害我,于是紧紧抓住老实的他。
尚未毕业,不好意思结婚,于是老实人居然也赞成同居,那年二十岁。
感觉上似老夫老妻。
毕业后找到理想工作,大家致力事业。
他返早班,七点半出门,我比他迟一小时,故分房而睡,简直如宿舍生涯,丝毫不
罗曼蒂克。
有时好几日见不了面,他还时常出差,一去个多月,开头顶想念他,随即乐得清静。
他有坏习惯,吸烟多,我则怕闻烟味,又尊重人身自由,不去劝他戒,同时心中有
数:有几个男人会得为女人戒烟?受过大学教育,当然有这点聪明,一直强忍,他不在,
室内空气清新。
第二,他似老人家,爱积聚废物,至少在我眼中是一无所用的东西:旧报纸与过期
的杂志,银行寄来的单子、宣传册子,都一一堆那里,渐渐侵占我的地盘。
我很反感,趁他不在,可把废物扔掉。
不满之余,又感到惭愧,一定是爱得不够,否则怎么小小琐事都不耐烦?
也见过爱河中之男女,暖呀,真的如胶如漆,难分难舍,随时随地可以拥抱接吻,
蔚为奇观。
他还有令人着恼之处,便是喜满屋游走,每早六点半起床,便开始发出噪音,开门
关门,沐浴,做早餐,听无线电,足足搅了一个钟头,才施施然出门。
我在房中睁大眼,朝朝做他上班七步曲的听众,也恳求过无数次,希望他略作牺牲,
速速出门。
无用。
他说我有神经衰弱。
也许是,这种生活真使人未老先衰。
晚上,在梦中,更加努力砌墙。
大多数女人都不是肉欲信徒。
我羡慕那种一投手一举足,气质性格都配得十足十的璧人。
但是他们说,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他们”是外国着名妇女杂志上的心理专
家。
想深一层,世上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东西,一粒全美钻石不过是放大廿倍没有瑕疵
而已,试想放大两百倍后的样子。
真令人气馁。
好的好的,没有什么是永恒的,许多公认的标准夫妇的男女都分了手,我们还能在
一起,已算不错。
感情生活稳定,便于事业发展,心无旁骛,可以专心做事。
办公时了无牵挂,另一半永远不会令我心忐忑不安。
他固然不会打电话来问候,我当然更不方便去关心他。成年人了,有什么大事?就
算生病,也可召车返家休息。
无故次,发寒热,也先回刮公司把案头的重要文件清掉,然后去看医生,自行回府
休息。
不用哼哼卿唧,不会死的。
这样坚强的性格,也是自幼养成,父亲一早去世,我无兄弟,家中无男丁可靠,无
人诉苦,不如不诉。
出来做事,不久便洞悉世情,倒霉的事说出去,不外了被旁人讥为学艺不精,他们
听的时候津津有味,温柔体贴,心中却笑甩大牙,谁让你说给他听呢,活该,白白给人
茶余饭后多个题材。
得意之事更不能说,你有,人家没有,说来无益,俗云,财勿露帛,露帛要赤脚,
母亲是常常说的,我亦紧紧记牢在心,行走江湖,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从来不
是新派人,不知恁地,竟大胆与人间居。
那日出去与女同学们吃饭,说起同居这件事,大家都摇头叹息,说是寻女人开心的
一种感情关系,我三缄其口,不敢发言。
他们又说到有一对中年男女,同居已有十年历史,不知怎么维持,听得我汗毛凛凛。
再过五年,我就是另一个榜样。
“为什么不结婚呢?”有人问。
不是过来人不知道,已经没有必要再进一步了。
“为什么不分开呢?”又有人问。
唉,积习难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