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概是吧。」她说。
 
    我们开始沉默,只有海浪来回拍打沙滩的声音。
 
    海浪大约只需要五次来回,便足以把我们的足迹完全抹平。
 
    她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已经消失的脚印,然后往岸上走,
 
    直到海浪再也构不着的地方,便坐了下来。
 
    我跟了上去,也坐了下来。
 
    「写情书或收到情书,都是一件浪漫的事。」她说。
 
    『喔。』我应了一声。
 
    「你可能不以为然吧。」她笑着说,「我觉得浪漫很重要哦。」
 
    『妳认为的浪漫是?』
 
    「在雪地里跑步、丢雪球;或是在沙滩上散步、看夕阳,都很浪漫。」
 
    『照这么说,在非洲不靠海的地方,不就没办法浪漫了?』
 
    「说得也是。」
 
    她凝视大海,似乎陷入沉思。
 
    我见她迟迟没反应,便说:『我开玩笑的,妳应该知道吧?』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转头看着我,「我很认真在为他们担忧呢。」
 
    『他们?』
 
    「住在非洲不靠海地方的人呀。」
 
    『有什么好担忧的。』
 
    「他们的浪漫是什么?」她说,「如果少了浪漫,人生会很无趣的。」
 
    『也许他们的浪漫,就是骑在鸵鸟上看狮子吃斑马。』
 
    「呀?」她有些惊讶,「这怎么能叫浪漫呢?」
 
    『浪漫是因地而异的,搞不好他们觉得坐在沙滩看夕阳叫莫名其妙。』
 
    她又没有反应了,隔了许久才说:「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对。』我说。
 
    她终于笑了起来。
 
    天色已经灰暗,她的脸庞有些模糊,只有眼睛在闪亮着。
 
    「谢谢你。」停止笑声后,她说。
 
    『为什么道谢?』
 
    「谢谢你写情书给我。」
 
    『喔?』
 
    「因为我们在台湾,所以你写情书给我,是种浪漫。」
 
    『该道谢的人是我,谢谢妳没拒绝我。』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这次轮到我陷入沉思,不说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海浪来回拍打30次的时间,她看了看表,说:
 
    「我晚上七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妳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九点。」她回答。
 
    『那我九点来载妳。』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机车的把手,说:
 
    「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12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第一次机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星塞点不着火;
 
    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机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
 
    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妳吃饭。』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妳吃饭。』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当然。』我点点头。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
 
    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赶紧回答:
 
    『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录取。』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妳真的想听?』
 
    「嗯。」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
 
    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
 
    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声的迹象。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
 
    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
 
    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
 
    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
 
    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
 
    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
 
    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
 
    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
 
    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
 
    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
 
    我觉得她彷佛正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虽然对她一无所悉,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13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妳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妳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14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
 
    趁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