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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不浪漫-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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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蹲在地上捡拾着厚重资料夹的女子,闻声抬起头。“我没事,谢谢你。”
  秦日顺眨了眨眼。呃……上回没细看,这回可看仔细了。他被那张细致如搪瓷般的漂亮小脸蛋夺去魂魄的同时,也发现一件意外中的意外事实──他们早就见过了!
  这位“项法医”正是数年前那个不客气地在毕业典礼上骂他“不中用”的,洪学长那位傲慢、嚣张的高中小表妹项晓瑜!
  “我脸上沾了什么东西吗?”
  未染过色的漆黑长发比记忆中长了点,未施脂粉的脸蛋也比记忆中更成熟妩媚了些。脱去十七、八岁的青春生涩,摇身一变为娇艳绽放的芳华佳人,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双深邃星眸里的直率,以及目不转睛地看着人的方式。
  “不。”秦日顺微赧了脸,趁她眼中的狐疑加深前,说道:“上次我没注意到,因此没跟你打招呼,真是抱歉。”
  “啊?”
  “我们几年前见过,你忘了吗?在洪学长的毕业典礼上头。”
  她锁起眉头,作深思状。
  “我是那个上台致答词的学弟。”
  眉头豁然开朗,她的一声“喔”里,有着“原来是你”兼“就是那个不中用的家伙”的意涵。
  “没想到你居然当了法医,真厉害。”不计前嫌,秦日顺真心地感叹道。
  进入法医学系的学生,有许多到中途都会转到其他医学系。一方面是同样研读和医学相关的学问,但医生与法医之间的待遇、工作环境、受人敬重的程度以及未来的发展等等,都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另一方面,人手严重不足的法医界,其工作分量之庞杂、工作时间之长(凶案和急诊都是一样,没有日夜之分的),也是教人却步的理由。
  最让秦日顺佩服的,无非是亲眼见识过法医必须与何等恶劣的气味、冲击人类视网膜的景象搏斗,才能进行工作──这点,身为警察的自己也是一样的,可是没有人会要他把手伸进溃烂不成形的被害者身躯里,东翻西找地确认线索。
  所以前辈才会喊她为“尚大胆”吧?闽南语的谐音等于“项大胆”的绰号,确实很适合这名“胆识过人”的奇女子。
  “我倒认为你比较厉害呢!”她把资料夹放回铁柜上,他也帮了点忙。“一个见到受害者遗体就害怕到吐得七荤八素的人,还能干刑警这么久,真了不起。”
  一怔,敢情自己和她是前世冤家不成?她怎么每回都这么喜欢刺伤人啊?秦日顺摇摇头。“我不是害怕,只是不习惯而已。”
  “你那时脸色都发青了,秦警官。”她笑道。
  不再帮自己辩解,反正她已经先入为主地“判定”他是个胆小鬼了,就算自己说破嘴也改变不了人家的看法。幸好他也不渴望在她面前留下什么好印象──根据这两次交手的经验,他最好还是少靠近此女为妙。
  “我们到外面去吧,报告在我桌上。”
  随她离开资料室,两人走没几步就遇到了程世庆。
  程世庆冷漠的表情在看到项晓瑜的瞬间软化,微笑着走向他们。“好久不见了,晓瑜。”
  “世庆?!”她惊喜地展开双臂,抱住男人说道:“你从美国回来啦?哇,真高兴见到你!”
  原来,再凶的母老虎也会有臣服于“某人”裤脚下的时候。知道她不是对每个男人都很“凶悍”,站在他们身旁的秦日顺扁扁嘴,心头有点小小的不是滋味。
  第二章
  “你快点告诉我,美国那边新研发出来的影像系统,真的可以那么准确地分析出凶案的模拟实境吗?”项晓瑜双眼发亮,脸泛桃红地追问。
  他们坐在新开幕的日式居酒屋的角落,一张木质的桌面摆满许多可口的下酒菜肴。
  “嗯,其实那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技术,最主要还是得靠基础鉴识工作。根据案发现场的指纹、脚印与血迹分布的场所,加上被害者的验尸结果,经由电脑资料库演算,然后推估出几种模拟。如此一来可减低过往由人脑分析时所未能掌握的死角或错算,增加破案的机会。”程世庆轻啜一口白酒,解释道。
  “好好喔~~我也想会会那台福尔摩斯一号机!”羡慕一叹。
  “下次还有机会的。每两年就会举办一次的交流研习,以你们法医中心的人员比例上来说,你被选中的机会应该比我大多了。”
  “可是我这次就没被选到啊!”沮丧地嘟起嘴,她以筷子挟起一块生鱼片,泄愤地咀嚼着说:“亏我还努力地加班,拚命赚取那一点点的积分,结果最后还是输给了N大医学中心的蔡某人。”
  “国父都革命十一次才成功,你失败一次算什么。”
  “你的意思是我还得要再等个二十年?我的妈呀!”
  “呵呵,看样子我是挑错安慰的方式了。要不,这样吧,我有从美国带回来的研习资料,本来是要留着给自己独享的,不过你若是肯帮我一个忙,我就免费与你分享。”
  “嗳,你居然还要我付出代价喔?别人的安慰都是免费的耶!”娇嗔的眼一瞟。
  男子气定神闲地一笑。“这就叫平等互惠。”
  “看在大家都是老同学的分上?”双手合掌,央求。
  “我不会叫你到我家做苦工,打扫洗衣的,放心。”没得商量地,他咬着烤鸡肉串,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这个忙帮不帮都随你,我不强求,不过要我免费送出研习资料,我可没那么大方。天底下唯一有资格获得我无私慷慨的人,只有三种女子,一是我妈、二是我姐妹、三是跟我同床共枕的亲密爱人。你哪一种都不是,所以不行。”
  “好歹我们也交往过!”不服气又不甘愿地,她瞪瞪他。
  “是啊,大约三小时吧!”程世庆很不给面子地回道:“明明答应要和我交往,三小时的课一上完就把我甩了,这可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伤痛。”
  讲到这边,项晓瑜能耍赖的借口都用光了,再说也说不过反应灵敏的程世庆,只好鼓胀着气呼呼的粉颊,用一双筷子戳着小菜碟中的凉拌豆腐出气。
  “……程干员,你要项法医帮什么忙呢?如果我可以做得到的话,那我来做好了。你就把资料借给她看,怎么样?”始终枯坐在一旁安静地喝着啤酒、吃着小菜的秦日顺,打破沈默地说。
  项晓瑜瞪大眼。直到刚刚的刚刚,她压根儿就忘记旁边还有这号人物的存在。先前把东西交给秦日顺后,她的下班时间也到了,程世庆提议到啤酒屋喝一杯,或许是秦日顺在场,程世庆不好意思不邀他吧……总之,莫名其妙地就演变成了此刻的三人行。
  “你?”程世庆笑看着他和她,扬扬眉说:“晓瑜,你还是这么受欢迎啊?不管到哪里,都能找得到自动为你付出的善良绅士。”
  她闷不出声地撇开头,而秦日顺则尴尬地解释道:“请不要误会,我不是对项法医有非分之想,纯粹是……看到项法医这么渴求新知,这份上进心很难得,所以才想出点力罢了。假使你们是为了其他事在争执,我也无意自告奋勇。”
  “你不必忙着否认也没关系。我可以以过来人的身分,给你一点儿建议。”满是揶揄的唇角斜起。“首先,要追项晓瑜得有心理准备,绝对不能做个普通男人。要是你像个普通男人一样地送玫瑰给她,或是约她去看电影,那就等着惨遭滑铁卢吧!”
  “程世庆,你喝你的酒去啦!”羞恼的小脸恁是娇艳好看。
  但他还是继续向着秦日顺说:“你知道吗?大一刚入学的时候,有位学长一眼就煞到我们的大美女,苦苦追求了半年,还在情人节当天捧着一束成千上百朵怒放的玫瑰送到教室门口,下跪请求她和他交往。结果你猜这位大小姐是怎么回答的?她说『无聊透顶!谁规定女生就非得喜欢玫瑰不可?我最讨厌的就是玫瑰花的味道了!』试问,人家玫瑰花哪里惹到她了?竟被她嫌弃得像是路边野草一样。听说那学长回家后挂了一个礼拜的病号,那束上万块的玫瑰也沦为焚化炉的灰渣了。”
  啧啧地说完后,程世庆还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很过分吧?仗着自己生得漂亮,就这样糟蹋男人的心。荣登恶女榜首,实在当之无愧啊!”
  秦日顺毫不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因为自己也是项晓瑜毒舌下的受害者。
  “你不信?”
  误解了秦日顺的默默无语,程世庆火力全开地再爆料。“不只这样喔!法律系知名的白马王子找她去看电影,结果她竟把人由电影院前掳走,强迫他陪她去看人体解剖的奥秘大展,自己一个人对着一堆扒光了皮肤,只剩肌肉组织、骨头组织的真人实体标本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兴奋不已。当然,她事后在礼品部门疯狂血拼,买了一堆人体小模型,要可怜的白马王子熬夜帮助她组合起来……最后逼得对方快捉狂,赶紧和她分道扬镳,就怕她哪天会把自己的骨头也拆了。”
  “等一下!程世庆,你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又不是变态,干么拆解活人骨头啊?况且他也不是因为这样和我分手的,我是嫌他胖了,连骨头都摸不到,所以才要他减肥完再来约我!”项晓瑜翻翻白眼地更正。
  “他会变胖,不也是因为跟你在一起,压力过大,所以拚命吃东西减压造成的吗?”竖起手指,程世庆掐算着。“被你害到增肥的、秃头的、罹患神经性胃炎的,还有那个狂看百科全书成了个千度大近视眼的,都被你无情地甩了。这样还不能证明你根本就是全世界男性的公敌吗?”
  她丢下了筷子,秦日顺以为她是要动手修理程世庆,可她却站起身,玻ё叛鬯担骸八∥艺飧瞿腥说墓性萸沂懔恕6忝橇轿唬詈贸梦胰ハ词旨涞氖焙颍涯忝堑摹航忝们那幕啊蝗餐辍5任一乩春螅窃偬秸饣疤猓墒腔岵豢推胤烙矗 �
  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翩然离去的背影,秦日顺有些不明白。他预料她会大发雷霆、破口大骂的,但……却没有?到底项晓瑜算是“好脾气”,还是“坏脾气”?
  “我不是说了,我讨厌没有EQ的人,晓瑜若真那么没修养,不分轻重、不管青红皂白地就在这种地方发火,我和她又怎么做得了朋友呢?”程世庆心有灵犀地回答了他的疑问。
  “你看我的表情,就能知道我在想什么?”秦日顺怀疑他学过窥心术。
  “我敢说你喜欢她。”
  “……不,我想你说错了。”
  “你是喜欢她,要不就是你动心了而自己还没发现。”
  心一悸,迅速地狂猛跳动着。
  有、有这种事?!我自己喜欢上了项晓瑜而不自知?不、不、不,我自己的心意,我自己是最明白的,怎么能随别人的话而起舞呢?
  呼地大吐一口气,紊乱的心神总算稳定下来,秦日顺掩饰住自己的“一时动摇”,举起啤酒递到嘴边,想了想又放下,满脸疑惑。“我一直非常好奇,为什么你能这么有自信呢?一个人不可能真的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但你说得好像你『真的』能看穿别人的脑子一样。”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技巧,从一个人说话的谈吐到他的眼神、表情、动作,除非对方是经过训练,刻意不让自己的情感浮现在脸上,或是丧失正常心智、表情呆滞的病患,否则通常要研判出一个人的想法并不是不可能的。”一笑,竖起一指,程世庆强调地说:“记住这种技巧,可以让你成为一名诈术高手,也能让你成为铁口直断的算命仙。”
  易言之,自己便是被他“唬住”的傻瓜之一?唉。
  “晓瑜的外表确实是多数男人的梦幻情人,可惜的就是她的古怪嗜好对男人而言是敬而远之的恶梦,而她的别扭脾气……恐怕就更让男人消受不起了。因此追她的人虽多如过江之鲫,但能与她交往并维持下去的家伙反而是凤毛麟角。”
  扬眉,恍悟。秦日顺知道这些对话所隐藏的弦外之音了。“你想给我打预防针的话,是多此一举、白费功夫了。”
  程世庆一瞬也不瞬地盯着他,侃侃而谈的舌头突然间像被猫给叼走了。
  于是秦日顺更肯定地说:“早在这之前,我就听过她许多事迹了。从她的表哥口中,也从我的某位大学好友口中……他也是苦追她不成,铩羽而归的败战勇士之一。我没有自虐倾向,把追逐高不可攀的美女这种事,当成人生挑战的重要目标,尤其还被她三番两次地看扁、羞辱过,我再怎么没有自知之明,也不想碰那种空有一张脸可看,其余都是令人不敢恭维的致命缺点的女人。”
  “你说完了吗?”
  秦日顺点点头。“反正天塌下来,我都不可能追她的。会约她出去的男人八成都是头壳坏去,嫌人生苦短,想早点被气死好转世投胎的家伙。”
  “可以轮到我说了吗?”
  漫不经心地看向程世庆,回道:“请便。”
  程世庆仅是摇了摇头,指向他后方。
  秦日顺一回头,看到冷笑得媲美北极冰山、额冒青筋的项晓瑜。
  一字字地,她缓慢地说:“我倒要看看,和我约会过之后,你是不是能早点去投胎转世,或者天会不会塌!”
  “啊?!”
  项晓瑜的双瞳迸出火花,揪住他的领带,往上一提,甜笑地说:“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去哪里好呢,亲爱的秦警官?噢,我有个好主意,来个殡仪馆一日游怎么样?看看能不能让你早点『习惯』往生者发出的气味。我认为你最好是早点习惯,因为根据你自己的说法,可能约会完后,你就会隶属于他们的其中一员了。”
  血色逐渐由秦日顺的脸颊褪去,他哑口无言地回头看看程世庆,只见那家伙眼神幸灾乐祸、唇角抽搐,丝毫无意插手这件肇因于他的“纠纷”。
  放开他的领带,项晓瑜抽出笔记本。“这个月我的假期还有两天,我就把其中一天空下来,专门留给你了。”
  “不过……我或许……得上……班……”在她“高压专制”的目光注视下,秦日顺的借口说得越来越小声。
  “秦日顺,要约晓瑜出去的男人,没有成千也有上万,你是唯一一个没开过口就能约得到她的男人耶!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运气降临在你身上了,不接受会遭天谴的!”程世庆唯恐天下不乱地微笑说:“找个人帮你代班吧,我帮你跟林组长说去。”
  “不用,谢谢!”拜托,不愿帮忙,也别在那边净出馊主意!
  “你无须客气,林组长上次还欠了我一次人情,这么点举手之劳就能还掉欠我的恩情,他高兴都来不及了。况且你们两个约会过后,万一来电了,那你们两人都欠我这个媒人一份大恩德,相当划算。”
  “闭嘴,程世庆!”异口同声地,晓瑜和秦日顺齐心瞪着他。
  一笑。“多好,还没约会就已经培养出好默契了,我相信这是个好预兆。”他在晓瑜和秦日顺决定联手谋杀他之前,抢先站起身说:“今天聊得很愉快,帐单算我的,当我提早送两位红包吧!”
  “慢──”秦日顺伸手想抢下帐单,奈何程世庆手脚快速地闪人,走到了柜台边。“……他走了。”
  “不必你说,我有眼睛可以看。”晓瑜一屁股坐下。
  “那我们……”还要继续吃喝下去吗?
  凉凉地望他一眼。“你吃饱了想走人就走啊,我不会拦你的。既然都买单了,这满桌子没吃的菜又不能退掉,当然要吃个饱喽!我最讨厌浪费了。”
  留下来,秦日顺明白他会如坐针毡。可是丢下一位大美女在啤酒屋里……从小受的“标准好男人”教育又不允许他这么做。谁知道会不会有喝醉酒的小混混,跑来骚扰她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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