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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帮你搬家,我觉得你屋子少了太多东西,而你的床跟桌子又老旧,我怕万一不幸让你摔下来,可就不好了,因此才打算送你几样家具。没关系,没多少钱的,你尽管收下就是。”孙如鸿微笑解释自己的行为。
“呃……能不能退啊?”看着这些侵占她屋子的庞然大物,她笑不出来。
“你不想接受我的好意?”他满脸错愕。
“……不是啦,你不是业绩不好吗?业务员靠业绩分红,你没业绩哪来的钱,还是省着点用,七天以内退货,应该来得及吧?”梁书妃说着就想把那些工人叫回来,要他们把家具搬回去换钱。
孙如鸿拉住她的手,不让她追出去。“我说了没关系,我只是希望能对你好一点,这是身为朋友应该表现的心意,钱不是问题,你千万别放在心上,这些都是我的心意,你一定要接受,要不然就是不当我是朋友!”
哪有人这样逼法,是嫌钱太多没处花啊?
“我们是朋友,但我没要你破费。”要是送她钱就好了。
才搬出来没多久,就已经感受到社会的残酷,每样东西都要钱,害她变得锱铢必较,连颠倒的作息也正在努力改变,毕竟晚上打字很浪费电,有办法的话,她也会赖在有插座的咖啡店里,点一杯咖啡从早上坐到晚上,努力打字,实现梦想。
“能让你开心,就值得了,看看还喜欢吗?我尽量选择跟你房间相配的颜色。”他双手搭在梁书妃的肩上,表情相当愉快。
“一定很贵吧?”
“怎么会?才八万多而已。”
八……八万……是土匪喔。“太贵了吧?你没杀价吗?”
“当然有,老板还自动帮我降两万元。”
不是土匪,简直就是超级大大土匪,这几样东西若她来买,肯定三万元以内搞定,这家伙这么不懂得存钱,她忧心他的将来,这样的男人一定要有个很会理财的妻子。
“全退了吧。太贵了。”她嚷嚷着。
“老板说货物既出,概不退货。”
“去骗鬼啦!七天以内可以退货,要不然我找消基会告他,名片拿来,我带你去退货。”有这种土匪老板,她非去教训一顿不可。
“没名片。”
“电话号码呢?”
“没记住。”
、
“……你总该知道地址吧?”她愕然,真会被他打败。
“老板说算我便宜,但就是不能退货,我答应他了。你就安心收下我的礼物吧,这点钱我还负担得起。”他就是非逼她接受不可。“书妃,你就接受吧,好不好呢?”最后一句好不好,孙如鸿低沉的嗓音特别轻柔、特别教人无法拒绝。
连梁书妃都差点失了神,漾在他脸上的笑容是那样渴求,她叹口气,只好妥协。“八万是吧?我给你四万。”
“书妃,我是要送你,不是要跟你拿钱。”他一脸不悦,内心却十分满意这结果,他就是希望她破费,经济一拮据后,她势必得回家。
“一人一半是我最后底线,要不然你就将这些家具拿回你家。”晓得孙如鸿为自己着想,她很感动,但同时荷包也大失血。
毕竟他们非亲非故,她无法全部接受,但看见那张床那么舒服、懒人椅那样可爱,她也很想把这些家具留下,因此各自付一半是她的最大让步。
“这样啊……好吧。”他露出很为难的模样。“那你喜欢吗?”
“喜欢……”这么贵,她怎么会不喜欢。“下次别再送我礼物了,给我你的银行账号,我明天汇钱给你。以后千万别再买东西送我了,千万不要!”
“不喜欢我送你礼物?”
“我们只是朋友,没必要为我这么破费。”还害她也得跟着破费。
“我希望看你开心。”这句是实话。
“为什么?”还没人为自己做到这地步,是让她很感动啦,不过压力也挺大的。
“因为我喜欢你。”这句也是实话。
“你……喜欢我?是像朋友那样的喜欢吧?”她惊愕不已,倒退三大步。
“不是。”反应有必要这么激动吗?“我追你好不好?”
“不好,我们才刚认识不到一个月,时间太短了,我们根本都还不了解彼此。”好可怕,孙如鸿是何时喜欢上自己的,她怎么都没感觉?但说老实话,她还挺喜欢跟他相处的,他这人好的时候还真是没话说,又老能逗她笑开怀,自信中又不失幽默,当朋友肯定没问题,但若要当情人的话……
她仍旧没心动。
“你自己写小说,应该清楚爱情来的时候绝对不会给你时间准备。”写爱情小说的人不是应该浪漫又多情吗?
“那是小说,现实生活里,我还是希望给我一点时间准备,太措手不及会让我不够理智。”
也是有人对她说喜欢,不过都没有孙如鸿给她的感觉来得强烈,不过他一会儿对她好、一会儿又对她坏,让她无法捉摸,把一个善变的情人摆在身边,她会很不安,尤其仔细看的话,他还有双犯桃花的眼,很会电人,有时候光盯着他的眼就会脸红,跟这样的人交往,她会很累。
她的小说要惊天动地,要教人呼吸困难,心跳加速,但她的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细水长流就够了,就像她父母那样,相知相惜,永远珍惜对方,那样才是她要的爱情。
“那你喜欢的是怎样的男人、怎样的爱情?”
“能让我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想跟他分享,睁开眼睛就想看见他、闭上眼睛就会梦见他的男人;我不要太激烈的爱情、不要难分难舍的梦幻,我要的是像空气那样的存在,看不见却不能没有。”
再次,孙如鸿被她的话感动了。
他喜欢她的爱情观,暖得教他感到甜蜜万分——如同空气那样的存在,看不见却不能没有,能被她爱上一定很幸福。
他想抓住这份幸福!
多么特别的形容,这小笨蛋总是能教他意外连连,既然放不了、割不下,只好将她捧在手上好好呵护。
“那么,从今天开始我要追求你,你可以开始准备了!”他依她的请求预告着。
“喂喂……我还没答应耶!”太独断了。
孙如鸿走近她,很想把她搂入怀。“真那么讨厌我?连一点机会也不给我?”
“不……不是啦……”靠那么近做什么,她都闻到他身上沐浴乳清新的味道,很淡,却深深沁入她的鼻子里直达她的心脏,震得她心跳莫名加速。
孙如鸿长得很帅,离他太近,她会无法抵挡。
“那为什么不答应?”晓得自己对梁书妃产生影响,孙如鸿乐不可支,恨不得一把抱住她,让她更头昏脑胀,爱上自己。
“因为……我还没心动。”她的呼吸急促了。
“很好,我会让你心动,让你爱我爱到欲罢不能,你等着吧!”追她又同时让她放弃不切实际的梦想,这样比较合乎利益。
“嗄?!”望着孙如鸿如同一阵风消失无踪,梁书妃眨眨眼,对于身边骤然消失的空位,发了呆。
她总觉得孙如鸿变得不一样了,刚开始冷冰冰,难以亲近,现在却好像一阵狂风,迫不及待要改变她的人生,她很想逃,却似乎晚了一步。
她该接受吗?
但她还没有心动的感觉啊!
要相知相守一生,至少也要让她心动过才行,她很坚持这点。
对孙如鸿真没心动吗?那为何心跳得这么快?
孙如鸿说到做到,从隔天开始,每天都来咖啡店看她,风雨无阻。
有时候带着一朵玫瑰花,有时候是一张他很喜欢的CD口或是VCD,今天则是带着她喜欢吃的甜甜圈给她,为了这三十个甜甜圈,他特地请假亲自去排队,一排就是四个多钟头,看见她吃得吮指,笑咪咪的,一副饱足的样子,这样的辛苦也值得了。
“好好吃喔,哪里买的?”
“天母。”他诚实道,这么辛苦当然要听她的感激。
“排多久?”她晓得那间甜甜圈店,刚开幕没多久她有个男同事为了女朋友去排过,排到差点让他们分手,可怕的甜甜圈效应!
“四个小时又十五分。”电视新闻没骗人,果然一次得排四个小时。
“下次不要再这样了,我会过意不去。”
“对我笑一下,我就认为很值得。喜欢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为她做任何事,这很正常的啊,难道你的男主角不会这么做?”真的听见梁书妃的歉意,他又不舍,对于自己反复的心情,他是愈来愈觉得莫名其妙,喜欢她,对她好,有时候又想跟她斗嘴,调剂身心,喜欢看她笑得天真,更爱她气得跳脚,却又拿自己没辙。
爱情啊,果然很难懂。
把最后一口甜甜圈吃进嘴里,抹抹嘴角,梁书妃露出无辜的神情。“我有这么好吗?”
“当然好了,跟你在一起我觉得很舒服,有种如沐春风的感受,我很喜欢。你呢?对我有没有更多一点好感?”他问得直接。
自从孙如鸿表明要追梁书妃后,他的性子更加直接,毫不修饰,每回来到咖啡店,只要一瞧见她的身影,火热的目光就专注地注视她,她移动,他移动;她停下,他也停下,好似想在她身上凿出洞来,看得连其它同事都发觉不对劲,纷纷向她露出暧昧的笑容,令她怪不好意思,很想躲回厨房去负责餐点,不想出来服务客人。
她的女同事们一块祝福她,她们都觉得她的男朋友很疼她,值得托付终身,不管怎么解释,她们就是认定孙如鸿是她的男朋友,不得上诉,后来她也不再反对,只因她的心底竟然对这个认定感到有些甜蜜。
孙如鸿的爱情实在太教人无法抵挡,她的心几乎快陷落。
“被你爱上的人一定很幸福。”梁书妃有感而发。
“要被我爱上很难,一旦爱上,我会疼她、宠她、哄她,每天给她惊喜。”他坦率道,绝不掩饰自己对梁书妃的喜欢。
要能打动他的人的确很少,正因为如此,他更珍惜梁书妃。每天下了班过来就为见她一面、看她一笑,分开时又相当舍不得,梁书妃已经习惯早睡,十点多就会把他赶出来,害他得站在她家楼下多抽一根烟才愿意走。
孙如鸿自己也不晓得怎会喜欢梁书妃到这么疯狂的地步,只要看见她笑了,心情就好了,没想到九年前觉得认真的她很没趣,哪知现下却喜欢上她的直接与真诚,真是千金难买早知道。
“追到手后呢?”太多例子都是发生在得手之后,就算现在间了也没意思,但她仍想知道孙如鸿是怎么想的。
“等你被我追到就会知道,我不爱说太多话来保证什么,因为没做到什么都没用,不过我会尽我的一切来让你开心,因为我喜欢看见你开心的样子。”
不用照镜子,梁书妃也清楚自己连眉眼都在笑,因为孙如鸿的话真的打动她。
“你也吃个甜甜圈吧。”她把自己喜欢的食物分给他。
“你还没说有没有更喜欢我一点?”
“有,有多喜欢……一点点。”她故意拉长尾音,故意吊他胃口。
“只有一点点啊?没关系,我还有成长的空间。”
纵使一点点而已,也让孙如鸿眉开眼笑了,那笑容迷人又深情,梁书妃看得差点傻了。假如每天都多喜欢孙如鸿一点,总有一天会满出来的吧?她却一点也不介意。
她很期待看见这种结果。
夜深了,人醉了,爵士音乐慵懒的旋律轻轻响起,咖啡店的客人愈来愈少,外头的霓虹灯点亮深夜。
梁书妃不太想回家,只想跟他作伴,听他低沉的嗓音说着今天做了什么事,看着他多变化的表情;见他时而严肃,时而又风趣的态度;他笑的时候,会先挑眉,然后才是牵动唇角。
不知怎地,只要是孙如鸿,总会吸引她多看几眼,看得目不转睛,不想闭上眼睛,他就像是个发光体,亮亮的,会让人心情很好,即使一直盯着也不觉得烦。
突然间,她觉得自己有点喜欢孙如鸿了。
为了这动心的一瞬,他们一直待着,互聊自己的过去、习惯,还有一些琐碎到比芝麻还小的事情,可他们却听得津津有味。
他俩所在的小小范围就像是独立的空间,隔绝了外界的嘈杂,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只能听见彼此的声音、看见彼此,其它的,根本无法影响他们。
聊得太愉快了,教他们完全遗忘时间。
第五章
要爱上一个人真是不容易,但要宠一个人,他绝对不会小气。
看了梁书妃的笔记型计算机好几次,自家公司出产高科技产品的他当然看得出来那东西已经老旧得足以回收。
他刚与客户开完会,经过NOVA时,他停下车上楼找寻漂亮的计算机,准备要送给梁书妃。
见她每次打字都得等计算机跑上一段时间,有时候还会突然当机,害尚未存盘的她气得半死,他可会心疼的,他喜欢她,当然要给她最好的东西,要她连打字都想起自己。
要挑性能最好的、最轻薄短小的,还要外型好看,孙如鸿看了半晌终于相中一台,二话不说立刻刷卡付帐。
把笔记型计算机带回公司,他马上整理计算机,该灌的软件都灌好后,还在计算机的开机画面动了点手脚,然后准备一下班便拎去给她,让她惊喜一下。
途中,他已经开始想象她看见新计算机会开心地亲吻自己的画面,心底乐陶陶,恨不得马上就飞奔到她身旁让她措手不及。
以前,他有过不少女友,可每个交往没多久就无法再继续下去,原因都是因为他还没真正投入,对方就已经等得不耐烦,女人都说要有感觉,偏偏他就是对她们没感觉。
可书妃出现后,敦他很快就陷下去。
他喜欢气得她快要冒火、想拿刀砍自己,又喜欢逗得她直笑不停,她笑的时候整个人散发一种柔和的光,令他很想抱紧她、亲吻她。
最近她刚搬出来,现实得可以,什么都要先问价钱,以为他真的赚钱不易,想买什么都得先告诉她,俨然已当自己是他的女友了,一切都会为他着想,他清楚,书妃其实是喜欢自己的,只不过还不肯松口承认而已。
想到这点,他也不禁微笑,真是幸福得教人嫉妒哪!
晚上准七点,梁书妃在自家屋里看见孙如鸿送的礼物,差点昏倒,都已经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不要再买奢侈品,他大爷是左耳进、右耳出啊!
“你干嘛买?”拔高的声音还夹着倒抽一口气的惊愕。
Sony的VAIO超级无敌霹雳贵,堪称是所有笔记型计算机中的顶级品,价格高昂得令人咋舌,不敢真的砸钱下去,但这家伙居然就这样刷下去!是标价少看一个零是不是?
“你的计算机已经够旧了,换一台吧,要不然哪天你又因为忘记存档而当机,不就功亏一篑了?”有一次她辛苦写完好几页,却因为没存盘,计算机罢工,害她得重写,那晚她在咖啡店边打字边苦着脸,他记忆犹新。
“要买我自己会买。”虽然她现在口袋空空。
“你的薪水很少。”他点出事实。一个月不过两万出头,养活她自己很勉强。
“你的薪水又高到哪去?”知道他是小小业务员,但偶尔会露出有钱人般的挥霍气息,她不禁想讽他一句。
“最近刚卖了两辆车,老板给了奖金,够了。”差点忘记此时他是不太厉害的“业务员”。
“那你就存起来啊!有钱也不是这么花法,多存一点,才有安全感。幸好我有存一笔钱,要不然现在就惨了,学学我吧!”摸着白色的计算机,晓得孙如鸿是在乎自己,她好感动,只是这份心意实在是不便宜,她受之有愧。
“现在就在帮我打算,要当我的女朋友了吗?”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