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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见习职业-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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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性事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到了14世纪的时候,板甲取代了锁甲。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60磅,。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
    骑士的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医院骑士团,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在以后的年代里,医院骑士团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马耳他骑士团。
    骑士-宣言
    Iwillbekindtotheweak。——我将仁慈对待弱者
    Iwillbebraveagainstthestrong。——我将勇敢地面对强敌
    Iwillfightallwhodowrong。——我将毫无保留地对抗罪人
    Iwillfightforthosewhocannotfight。——我将为不能战斗者而战
    Iwillhelpthosewhocallmeforhelp。——我将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
    Iwillharmnowoman。——我将不伤害妇孺
    Iwillhelpmybrotherknight。——我将帮助我的骑士兄弟
    Iwillbetruetomyfriends。——我将忠实地对待朋友
    Iwillbefaithfulinlove。——我将真诚地对待爱情
    作品相关 关于符号的一点点小说明 
     更新时间:2009…1…22 20:45:03 本章字数:502
    凡是书中的对话,如果是异界语言,我选择用引号,即“”和‘’。
    大部分的技能,尤其是魔法技能,也包括一些禁术技能、部分的天赋、通用技能,书籍、文件等等,我选择用书名号,即《》。当然,根据需要,有些技能会选择使用方括号『』,至于原因,在文章中会明确表示,属于华夏系独有的技能体系。
    凡是华夏语系的汉语中文,主要表现在男主角的语言运用,以及一定的内心活动方面,我选择用方括号,即『』。
    需要说明的是,对主人公而言,大部分的心理活动,应该都是使用方括号『』的,也就是说,他会用中文的逻辑方式进行思维。大家可以将异界的语言模拟为外语。即使是一个非常精通外语的人,并生活在该语种的大语言环境之中,也是可以使用中文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的。当然,这中情况大部分的结果是,此人的华夏语言退化,外语系思维加深,最后变成一个外黄内白的所谓“香蕉人”。只有极少数意志坚定之辈,才能保持华夏传统不变,甚至影响到周围的非华夏系人,并将他们同化。这很困难,但并非不可能。
    新书发表,请大家收藏并帮忙投些推荐票。谢谢大家了!谢谢
    正文 第一章 精壮!老法圣与小死灵之企盼 
     更新时间:2009…1…22 20:45:04 本章字数:2815
    东方胜有一次喝醉了,曾经露出过这样的口风:“千万不要小看老狐狸和小萝莉,有时候,他们随意的一声叹息,都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比如——让你不知不觉中,就穿越了位面,来到了异界。说真的,你们都埋怨我在大陆上搞风搞雨,谁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呢?比起禁咒甚至《天使降临》这样的无上禁术,似乎一语成谶的本事才是最可怕的吧?”
    没有人能理解他的话,但故事却恰恰从一语成谶开始。
    ————————————————————————————————
    “神啊,赐给我一个精壮的男人吧!!”
    “神啊,赐给我一个精壮的男人吧!!”
    一声苍老却充满磁性的男中音,与一声稚嫩清脆的女童音,几乎同一时间,发出了如上的叹息。
    这里是神恩大陆几块最险恶的地方之一,即使是强大的冒险者们也要闻之色变的迷茫森林的最深处。
    做为大陆仅有几位的九阶法圣中的佼佼者,强大到居住地离龙谷不足一百公里,被称为最接近神明的九阶巅峰大法圣阿尔弗雷德*圣*所罗门,如此样的存在,居然发出如上的叹息,当然不是为了想要换换口味,玩个断背什么的。
    事实上,阿尔弗雷德的叹息里充满了咒骂和不甘!就像所有上层强大者一样,阿尔弗雷德也遇到了自己力量所无法解决的难题,这个难题所带来的困扰,比他当年第一次施展无上禁术『天使降临』还要强烈!
    那就是传承的问题。他竟是后继无人!
    阿尔弗雷德的两个儿子、五名亲传学生,都在当年血蟒城之战身亡。
    而他唯一的孙子本森*圣*所罗门,继承了圣*所罗门家族所有的封地、爵位、财富、荣耀,以及一切他可以留下的辉煌。
    唯独没有天赋和力量!
    天幸的是,本森娶了个好妻子,娇滴滴的公主殿下为所罗门家族生下了一个天资卓绝到百年难得一遇的孩子,一直留在阿尔弗雷德身边。
    问题是,这是个女孩。
    女孩并非不能继承阿尔弗雷德一身所学,虽然她确实不够精壮。但她的天赋甚至超过了老头子幼年时候。
    可惜,正是由于女孩太过于聪明早慧,脾气秉性又与老头子一样执拗而执着于研究,现在已经成长为一名四阶中级法师,而她才刚刚10岁多一些而已!光从这一点上看,这在大陆上是绝无仅有的。
    要知道,有的人穷尽一辈子时间,能够突破魔法学徒,达到初级魔法师的阶段就可以喜极而泣了。
    唯一有些不妥当的是,女孩虽然相貌清纯脱俗,但常常面色冷清,动作僵硬,而且浑身充满了恶臭——她最近正在研究僵尸!
    没错,小女孩确实是一名中级法师,但却是死灵法师,并立志日后超越自己的导师,成为一名伟大的死灵法圣!甚至是传说中最接近亡灵之神的神仆。
    这让老阿尔弗雷德郁闷不已,甚至让他那如苍松般挺立了一百三十七年的腰背,也不由得略显伛偻。
    “早知道这样,我当初就应该把道格拉斯那个老骷髅一脚踢下山去。”老头子想起这一点,就愤愤不已。
    道格拉斯*格林,是老阿尔弗雷德的朋友、战友、仆从或者说兄弟,八阶死灵大魔导师,女孩的导师和引领者。几年前刚刚晋级八阶的时候曾来拜访过,为了逗小孩子开心,施展了几个操控骷髅的小把戏,却在女孩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并生根发芽,最终造成了许多人的痛苦,比如即将出场的这位年轻而可怜的异位面华夏小伙子。
    想到这些,老阿尔弗雷德也不由得眼光迷蒙,那深邃的目光似乎可以穿越迷茫森林,直视不远处的重镇狮子堡,和迷茫森林的门户瓦伦撒要塞。
    “狮子堡常年聚集大量的冒险者,而瓦伦撒要塞更是有不少棒小伙。嗯,我是否该下山一趟?寻找个有缘分的孩子呢?”他有些心动了。
    老头子年纪渐渐大了,虽然他的力量仍然可以开碑裂石,他的速度仍然可以超越目光的捕捉,更不用说他那无与伦比的强大魔法力。但他毕竟已经一百三十七岁,确实需要一位衣钵传人了。这并非是继承他大法圣的传人,而是做为大陆上最最神秘的隐修者一脉,可以施展『天使降临』这等无上禁术的传人。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阿尔弗雷德自己却非常清楚,虽然自己已经达到了人类的巅峰,但也永久的失去了使用无上禁术『天使降临』的资格和能力。没有了压箱底的看家本事,自己就不再是那种无敌的存在。所以他实在需要一个像样的传人。
    这样的传人真的很难找!大部分资质、悟性符合老头子要求的,身体都不够强壮,而强壮的,又常常不够精明。所以他才会发出那样的叹息:“既精明,又强壮,神啊,赐给我一个精壮的男人吧……”
    同一时间,老头子那10岁的曾孙女,中级死灵法师克里斯蒂娜,也发出了同样的叹息。
    当然,她还远远不到怀春的年纪。
    克里斯蒂娜年纪虽小,却醉心于研究。
    真的,她现在特别盼望神明有灵,赶快赐给她一个精壮的男人,然后——制成僵尸!
    她最近研究僵尸的时候,遇到了一定障碍,如果可以得到一具精壮得足以承载高阶控尸术要求的新鲜男尸,相信她一定可以搞明白许多目前无法想清楚的问题。如此一来,晋级5阶高级死灵法师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控尸术啊!可恶,为什么非要高阶法师才能完全施展呢?坏蛋老道格拉斯,这么久也不来看我,我有好多问题不明白啊!呜呜,天啊,我已经不想再研究那些机械单调的骷髅了,真的,我需要一具僵尸!噢,可恶,僵尸!哼哼,阿尔弗雷德是不会帮我的了,而那些迷茫森林的魔兽,没有一只不是贪吃的,遇到那些倒霉的冒险者,从来留不下一具完整的尸体。骷髅,噢,我受够了……”克里斯蒂娜想到自己困守孤山,极度缺乏死灵材料,总是不免气呼呼的抱怨。
    ————————————————————————————
    而他们怎么也无法想到,仅仅是近乎玩笑的两句慨叹,就把一位在异位面生活了二十四年的年轻人,硬生生的拉到了异界。
    在这之前,这位年轻人还在为自己的鼠标应该点选在哪个选项上而踌躇不已。按照他的口味,“欧美**”他是绝对的看不上眼的,但先看“东方佳丽”还是“美女自拍”呢?
    现在好了,他再也不必为这样的小问题而苦恼了。
    好吧,我们得承认,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穿越,就让网络生活与他永别了。他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生活,或者说生存,应该如何开始呢?
    正文 第二章 记忆之威能 
     更新时间:2009…1…22 20:45:05 本章字数:2782
    『在血与火的交织中,我穿越了时空,从深深的沉睡里醒来。』
    ————————————————————————————————
    东方胜清醒过来的时候,迷茫森林正处于正午时分,炎热的骄阳提高了森林里的温度,水汽的熏蒸,让东方胜渐渐恢复了知觉。
    『我这是在哪里啊?』他呻吟了两下,只觉得浑身上下疼痛不已,所有肌肉的力量已经被抽空,骨骼也仿佛散了架一般,完完全全的无法动弹。
    深深吸了一口气,东方胜缓缓睁开了眼睛,然后惊呆了。
    『这、这里是树林么?我怎么会在这里?不是书店打烊之后在上网么?嗯?』
    如果说环境的变幻让东方胜觉得不可思议的话,那么视力的改善就可以算是意外的惊喜了。东方胜二十四岁,近视了将近五年,此时突然发现,天空是如此之蓝,树木是如此之绿。只不过自己是如何可以看清楚的?
    事实上,如果他可以抵挡那无边的剧痛而转动一下他尊贵的脖子,就会发现,他已经由一个二十四岁的异位面华夏青年,变成一个十二岁的异界少年了。
    东方胜眉头一皱,自己这么一思考,只觉得脑海中便突然地出现一个若隐若现的仿佛装满水银的琉璃球。他将精神集中向这琉璃球探去,那琉璃球就悄然地被打破了,啪的一声,水银涌了出来,迅速充满了他的大脑。
    『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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