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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天塔内部,自然有很多珍贵的东西,不过叶笙根本就不打算用它们来换这把凶器。反正这把凶器也不是沙大户自己的,他决定晚上再来这里一趟,看看能不能把它带走。
吃过饭之后,叶笙就离开了,来到黄石镇外的一座高山上。
虽然黄石镇是在大沙漠中,但让人奇怪的是,在它的附近竟然有一座高山,而且并不是传说中的海市蜃楼。
叶笙站在山巅,运转天眼通,观察着黄石镇,忽然发现有人找到这里来了。
红日初露时,红如害羞少女脸上的胭脂,而此时已然红如仇人剑下的鲜血。
一个人慢慢地走上山巅来,那种慢的程度,就好像一个怕老婆的丈夫,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慢,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来,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
可是,这个人竟然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鞋子,是用纯铁打成的,保守估计,两只鞋子最少也有二十斤。
穿着一双二十斤重的铁鞋子,大多数人走路的声音,都会像打雷一样,何况是在爬山越岭走险坡,何况这个人又是个超级大胖子。
可是,这个穿着一双超级铁靴的大胖子,从平地爬上这座高山绝岭来的时候,他的脚步声甚至比一个迟归的丈夫更轻,轻得简直就像一个要到厨房去偷嘴的小丫头。
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
这个人肥头大耳,眉清目秀,总是笑眯眯的,看起来就好像弥勒佛一样。可是,知道他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的恶鬼,也不愿意看到他。
只不过,这个人竟然没有去骚扰叶笙,更没有用那双大铁靴去踢他,而是从背上的包袱里,拿出一大块卤牛肉,两只烧鹅,十七条岭南师傅做的叉烧肉,一整只小肥猪,三四十个包子,还有八十块猪油冰糖千层糕。
接着,他摊起一大块布,把这些东西都摆上去,然后就坐在那里,动也不动。
他真的就是那样坐在那里,既不动手,也不动口。这样的一个大胖子,面对着这么一大堆好吃的东西,他居然就动也不动地坐着,只看,不吃。
叶笙也没有动,更没有看,只是微微一笑:“小瘦子,你是来杀我的吗?”
这个穿铁靴的人,脸上的肥肉忽然在一刹那间,像冒泡的泥浆一样凸了起来,而且一直不停在抖,抖得就像是油锅里的猪油。
他又不是小瘦子,他是个大胖子,如果叶笙说的话是在警告一个瘦子,这个大胖子怕什么?
胖子之所以害怕,是因为他从小就很瘦,所以他穿大铁靴,拼命吃一些可以让他胖起来的东西。他这么样吃,怎么可能不胖?
他为了增加重量,很小就开始穿铁鞋走路,如果轻功还不好,还有天理吗?
可是,现在他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所以,他虽然总是随身带着一些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也只有看,不能吃。
这个小瘦子,当然就是近两三年才崛起于江湖的超级杀手“大鼓”。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声如鼓,甚至连他的人都好像一个鼓一样。
像他这样看上去臃肿平凡俗气的人,有谁会提防他?所以在最近这十九个月以来,死在他那一双肥肥小手下的武林大豪,已经超过一百。
他原本对自己很有信心,觉得叶笙不会知道他是谁。可是现在,叶笙竟然一开口就揭穿了他的伪装,并且知道他以前是什么样子……
他为什么知道我以前是个小瘦子?是谁告诉他的?
这么想着的时候,大鼓忽然对自己越来越没信心。
(本章完)
第106章 杀手无处不在()
这个时候,绝岭下又有一阵脚步声传上来了。一阵好重的脚步声,就好像有一个八百斤重的大胖子,穿着一双八十斤重的铁靴子一样。
可是,这个人还没有走上来,叶笙就知道,这个人既不胖,也不重,穿的还是一双轻轻薄薄、软软的绣花鞋。
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穿铁靴的大鼓那张紧张的脸,立刻就放松了。
而叶笙的眼神却忽然变得红如血,冷如雪。他很清楚,如果单独对上大鼓或那个穿绣花鞋的女人,他应该可以打得赢。但是,如果他们联手来对付他的话,胜负难料。
上山来的这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长长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妩媚。
她虽然不美,却有魅力。
她身上穿着一件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一双绣花鞋。
这么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么会比“大鼓”的脚步声还响?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炫耀自己,炫耀她的武功。
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已经绝传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铊还重。
这种功夫,以前从来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所以她一向以此为荣。
而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但是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绣花鞋上山来的时候,也和“大鼓”一样,带着一些很奇怪的东西。
她带的当然不是吃的,而是一管箫、一个用上好漆器制成的梳妆箱、一副用象牙匣装着的赌具,其中包括了一副骰子、一副牌九,和四副叶子牌。
最奇怪的是,她后面还跟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替她挑着一副铺盖棉被。
这样的女人,真的是怪异了。
此时,大鼓脸色发青,一双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肚脐眼一样。其实,他很清楚这个女人的来历,而对方自然也知道他是谁,因为他们是同行。
这个叫绣花鞋的女人,也是这几年来崛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一,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
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的还多。
这是什么缘故?
看见大鼓,绣花鞋就笑了,眼神更媚:“大鼓兄,别人都说心宽体胖,你的确是个宽心大量的人,近来的确越来越发福了。”
大鼓却在叹气:“发福有什么用?肥肉卖多少钱一斤?要能发财,才是本事。”
“这倒是真话。”
“听说你越来越发财了,就连山西那几家大铭号,有时都要问你周转点银子。”
“那倒不假,”绣花鞋也叹了口气,“钱多了虽然也麻烦,可是谁叫我天生就会赚钱呢?”
她忽然一本正经地问大鼓:“你有没有听说,我赚的钱比你们加起来的都多?”
“我听说过。”
“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人要的价钱,并不比你们高。”
“我知道。”
“那我赚的钱为什么会比你们多?因为,我不但会赚钱,而且什么钱我都赚。我不像你们,只肯做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连最古老的一种我都做。”
大鼓故意问:“我知道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就是杀人,最古老的一种是什么?”
“当然是陪你们这些臭男人睡觉。”绣花鞋面不改色,“天下历史最悠久的一种生意,自然就是出卖自己。”
大鼓苦笑,却并不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反而有点像是要吐出来。
但是,绣花鞋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懒洋洋道:“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
要我赌钱,可以,我腰里有副牌,谁来跟谁来,只要有钱能输,就是你的钱是刚从祖坟里挖出来的,我也照赢不误。”
“好。”大鼓故意拍手,大笑道,“有性格。”
“别人要我唱一曲,可以,一曲五千两,钱到就唱。”
“一曲五千,是不是未免太多了一点?”
“不多。非但不多,还嫌太少了一点。你想想,那些一肚子肥油的暴发户,能请到当今江湖中最成名杀手之一,到他们的喜庆堂会上去唱个曲子,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大鼓叹气:“这倒也是真的。”
“他们给你五千两,你肯不肯去唱?”
“不肯。”
“那么,五千两多不多?”
“不多。”
“所以我比你们赚的钱多,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绣花鞋淡声道,“何况我还肯陪人睡觉。”
“我看得出,”大鼓苦笑,“你甚至随身都带着铺盖。”
“不错,随身带铺盖,清洁又方便。你要我陪你睡觉,可以,也是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裤脱。”
大鼓吃了一惊:“睡一觉的价钱,也和杀人一样?”
“当然一样。”
大鼓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故意摇头:“这一点,我倒真是看不出。”
绣花鞋也不生气,微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个人长得虽然不算丑,可是怎么看也值不了一万七千五百两的,只不过……”
“只不过你是大名鼎鼎的绣花鞋。”大鼓抢着替她说下去,“有名的女人,就算长得丑了一点,年纪也老了一点,还是有很多老瘟生冤大头愿意上当。”
“你答对了。”绣花鞋吃吃的笑,“我们也算是同行,如果你要找我,我给你一个九折。
天色渐暗,夜色已临,叶笙仍然独坐不动。
绣花鞋压低声音,问大鼓:“现在就动手吗?”
“你觉得,能让快活王出天价悬赏,而且能逃到这里来,还能活到现在的人,容易对付吗?”大鼓苦笑着摇摇头,“他竟然已经知道我是谁,不容易对付了。”
“他已经知道你是谁?是怎么知道的?既然他知道你是谁,或许也猜出我是谁了吧!这单生意不容易做啊!”绣花鞋似乎很惊讶。
她沉吟了一下,凝望着叶笙,笑眯眯道:“喂,你要不要我陪你睡觉?可以收便宜一点的。”
叶笙只是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真没情趣,像块木头一样。”绣花鞋撇撇嘴,坐了下来,静静等候着。
也不知过去多久,在苍茫的夜色中,叶笙的一身白衣,看来仍如雪。
就在此时,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两盏宫灯,一个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跟在后面,走了上来,一身白衣居然也如雪。
提宫灯的两位宫鬓如云的宫装美女,细腰,长腿,仪态高雅,就算不是宫中选出的宫娥,也必定是久经训练的“职业美人”。
她们不但都很漂亮,而且身手也很不错,否则怎么能在夜晚走上山巅。除了这种身手外,别的身手当然也很不错,所以她们的身价也是非常高的。
(本章完)
第107章 来保护叶笙的人()
跟在她们身后走上来的白衣人,是个白面少年,衣白如雪,面白如衣。他的腰上系玉带,佩长剑,剑与玉带都是价值连城。
绣花鞋又问大鼓:“你看这个人怎么样?”
“这个人真英俊,真好看,不但有样子,而且有气派。”
“而且他还有一样别的东西。”
“他还有钱。”
“对了。”
“所以他就是你的主顾?”
“也对了。”
大鼓苦笑:“碰巧我的主顾也是他,但他并不是快活王……”
少年微笑:“其实,我并不是要你们来杀叶笙……”
绣花鞋很奇怪:“既然你不是让我们杀人,为什么叫我们一定要尽快找到他?我们是杀手,只会杀人,你总不会是让我们来保护他吧?”
“对,我们只懂得杀人,不会保护人。”大鼓附和。
“你们无须保护他……”白衣少年微微一笑,“你们只需要,将那些想要杀死他的人都干掉,就行了。”
绣花鞋和大鼓对视一眼,忽然一起拍掌笑道:“果然是好方法!如此一来,虽然我们只需杀人就行,却也间接保护他了。”
“不过呢,要杀叶笙的人很多,如果我们将那些都干掉,价钱怎么算?”
“绣花鞋说得对,我也想问清楚,价值怎么算……”
白衣少年淡然一笑:“比你们低10级以上的,每个五千两;跟你们等级相近的,每个一万两;比你们高5级以上的,每个二万两,如何?”
绣花鞋点点头:“我觉得这个价钱还可以接受。”
“你可以接受?刚才你不是说,不管杀什么人,价钱都是一样的吗?”大鼓很奇怪。
“要杀的人太多,如果对手太差,打个折也是可以的。”
“既然你都可以接受,我自然是没问题的,谁让我比你穷呢!”大鼓轻叹一声。
叶笙并不理会这两个人,而是注视着白衣少年,淡声道:“在你的身上,我感应不到任何杀气。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女扮男装?你为什么要帮我?”
“你知道我是女扮男装?”白衣少年微微一愣,“司空摘星的易容术,你竟然也能识破?”
叶笙只是微微一笑,并不答话。他有天眼通,就算对方的易容术再厉害,只要他愿意,也随时可以看穿对方的真面目。
现在他可以确认一件事,眼前这个女子非但对他没有恶意,而且身材很好。暂时还不清楚的就是她的身份,以及她为什么要帮助他。
“能够让快活王出天价悬赏的人,果然不简单。”白衣少年微微一笑,“你好,我叫牛肉汤。”
牛肉汤?
这个名字跟绣花鞋、大鼓一样,显然也不是真名,但是在这个奇特的水浒世界中,却很有名。因为,牛肉汤有个很出名的男朋友,叫做陆小凤。
在逃亡的这段时间里,叶笙虽然有点狼狈,却也知道了不少东西。
这个叫做“末世水浒”世界的奇特时空,不但有《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位魔王,也有《暗黑破坏神》系列的怪物,还有古龙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和场景,是个非常神奇的世界。
小时候,叶笙很喜欢看课外书,那些经典古籍、儿童文学、故事书、童话书、武侠小说和其它乱七八糟的杂书,反正能够找得到的,都看,不求甚解。
一开始,他最喜欢看金庸和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尤其是《射雕英雄传》和《萍踪侠影录》,后来在好朋友的推荐下,迷上了古龙、李凉和温瑞安等人的作品。
而古龙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往往是最奇特的,就算很多情节叶笙早已想不起来,却绝对不会忘记书中的人物。
譬如快活王、陆小凤、牛肉汤这些名字,叶笙自然是知道的,但是什么时候牛肉汤跟快活王扯上关系了?
“我的男朋友是陆小凤,陆小凤有个好朋友叫沈浪,而沈浪的仇人就是快活王……”牛肉汤微笑道,“我觉得,朋友的朋友是朋友,敌人的敌人也是朋友……”
“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确定?”
“确定。不过,我以前只知道,陆小凤相交遍天下,朋友很多,其中以‘剑神’西门吹雪最出名,却想不到陆小凤竟然和沈浪也成为了好朋友。”叶笙苦笑。
在以前,他确实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这是因为,陆小凤和牛肉汤是《陆小凤传奇》中的人物,而沈浪和快活王是《武林外史》中的角色,很少人会将陆小凤和沈浪联想在一起。
不过,在这个奇特的时空中,就算陆小凤和魔王宋江称兄道弟,估计也很正常吧!甚至那些古龙笔下的人物,也是可以无限次复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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