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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真是个热心肠的人。我会跟我父亲说说这件事情的,假如他同意的话,今天晚上我就将遗嘱的副本给你送过去或者寄过去。我们现在要走吗?”
我不太情愿地点了点头,然后付了茶钱,一起向外面走去;不一会儿,我们不约而同地掉转了方向朝罗素大街走去,目的是为了避开繁华的街道和车流。
“你的伯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漫步在宁静的街道上,我不紧不慢地问她,但是我还是补充道,“希望你不会觉得我很奇怪,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是那种漫不经心,经常会惹上法律纠纷的人。”
“我的约翰伯父……”她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他的性格很古怪,而且也很倔犟,向来都是我行我素,有人说这就是‘霸气’;不过,最要命的是他很不讲理,还有些老糊涂。”
“嗯,从他的遗嘱上能看出来他是这样的人。”我点点头。
“是的,不仅仅是这份遗嘱,还包括他为我父亲设立的津贴,简直荒谬到了极点。不但是个可笑的安排,而且极其不公平。他应该遵从我祖父的心愿,将遗产一分为二的。当然,也许他并没有恶意,只是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罢了,可惜他那一套真的是行不通。”
“我记得这样一件事,足以证明他有多么固执难缠。虽然这件事情微不足道,但也颇能显示出他的个性。他所收藏的物品里面,有一枚非常精致的第十八王朝小戒指,据说阿孟霍特普四世的母亲泰皇后是这枚戒指的拥有者。但是,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有偏差的,戒指上的图案是欧西里斯之眼,你也应该知道,太阳神才是泰皇后所尊崇的。不管怎样,这只戒指真的非常漂亮。约翰伯父对这个神秘的欧西里斯之眼有着没有来由的迷恋,因此他特意找了一位技艺精湛的金匠打造了两只仿品,一只给了我,一只留给了他自己。当金匠准备为我们测量手指大小的时候,约翰伯父坚决不让,他说两只戒指必须与真品一模一样,甚至连尺寸也要相同。可想而知,我的手指太细了,而戒指太大根本无法佩戴;约翰伯父则是戴上去之后,紧得再也拿不掉了。幸好他的左手比右手细一点,否则连戴都没有办法戴上。”
“你的意思是,这枚戒指你从未戴过?”
“是的。我原本想将它改小一点,但是约翰伯父坚决反对,所以我只好将它放在盒子里了。”
“真是个怪异的老家伙。”我评价道。
“是的,他就是这么不可理喻。而且,他还经常为了他那些收藏品惹我父亲生气,他动不动就改动我们在皇后广场的那栋房子。我们对那栋房子有着很深的感情,在建造之前我们家族就已经住在那里了,那个时候是安妮皇后主政,以她命名的广场才刚刚开始规划。那是一栋非常有特色的房子,想不想去看看?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我丝毫没有犹豫,就点头答应了。其实,即便那是间煤炭棚或者炸鱼店,只要能与伯林汉小姐继续散步,我都乐意去。另外,我对这栋房子的确也很感兴趣,毕竟它与神秘失踪的约翰·伯林汉有着某种联系。
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了丰宙广场——这里陈列着许多奇特的加农炮形状的铁柱,我们在这儿停留了几分钟,欣赏了一会儿这片威严的旧式广场。一群男孩在广场中央——由石柱环绕,中间竖立着古朴的灯柱——喧闹玩耍;除此之外,整个广场都被悠远的历史,以及肃穆的氛围笼罩着。在这晴朗的夏日午后,广场被浓密的梧桐遮挡着,显得格外宜人,阳光透过枝丫将成排的、黝黑的砖造屋顶照得灿然透亮。我们沿着阴凉的西侧街道走着,就要到达终点时,伯林汉小姐突然停了下来。
“就是这栋房子。”她说,“这会儿看起来似乎有点落寞,但是在我的祖父、曾祖父他们居住的时候,它应该非常迷人吧!那个时候,他们可以透过窗户眺望大片的广场,广场不远处是大片的草原,再远一点就是汉普斯德和海格高地。”
她神情沉郁地站在人行道上,仰望着这栋古老的房子;她的身影是那么的凄凉,我看着她心里想着:这样一个秀丽、端庄的淑女,穿着破旧的衣服,戴着磨碎了的手套,站在家族世代居住的房子跟前;这栋房子原本应该归她所有,可是如今却不得不拱手让给外人。
我好奇地跟着伯林汉小姐仰起头望着它,一阵哀伤、阴森的气氛扑面而来。从地下室一直到楼阁,所有窗户都紧紧地关着,没有一丝生气。死寂、悲凉弥漫了整栋房子,仿佛披上了麻衣,为失踪的主人哀悼一样。华丽的门廊内的大门上积满了灰尘,好像与那些古老的灯架和生锈的熄灯器一样,已经老旧得不能再使用了。看着这栋旧式的房子,想象着安妮皇后的年代,家仆准备熄掉火炬,而某一位伯林汉家族的贵妇,正坐在镶了金边的椅子上休息。
停留了片刻,我们决定甩掉这伤感的一幕,往家的方向走去。伯林汉小姐一直陷入沉思之中,肃穆的神态与我初次见到她时一样。不由得,我也被她的惆怅感染了,就好像失落的灵魂从那栋沉寂的屋子里飘了出来,与我们并肩行走一样。
当然,我们仍然是愉快的。当我们到达奈维尔巷口时,伯林汉小姐停了下来,与我握手之后,说道:“再见了,非常感谢你的帮助。能不能将手提袋还给我?”
“当然,不过我要先把笔记本拿出来。”
“为什么?”她非常好奇。
“难道不用我将这些速写内容用正常文字抄一次吗?”
我的话音刚落,她便一脸惊讶地大叫道(她甚至忘记放开我的手):“天啊!我的反应太迟钝了。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拜克里医生!做完这些,至少要花上好几个钟头!”
“怎么会不可能?一定要这么做,否则这些笔记就毫无用处了。要拿回你的手提袋吗?”
“不,真的不用了。我实在是受宠若惊,不过你还是放弃这个想法吧!”
“那么,我们的合作关系就这么中止了吗?”我大声问道,并且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她这才发现我们的手相互握着,于是急忙抽了回去。“我可不想就这么放弃整整一个下午的工作!”我解释道,“明天见吧,我会尽量早去博物馆的。借书证就放在你那里吧,另外,不要忘了答应我的,给桑戴克博士的遗嘱副本!”
“不会忘的,只要我的父亲答应,今天晚上我就给你送去。”说着,她接过了借书证,再次跟我道谢之后,转身走进了巷子。
第07章 肢解狂魔
我兴高采烈地投入到了工作中,结果,真像伯林汉小姐所说的那样——很费时间。两个半小时的速写——大概每分钟一百字,的确需要很长的时间将它转换成正常的文字。我只能立刻开始工作,否则明天是不能准时交出笔记的。
想到这里,我丝毫不敢耽搁,刚刚踏进诊所不到五分钟,我已经坐在书桌跟前,将那些潦草的简写字改写成工整、可以辨识的正体字了。
假如不是因为有爱,这种事情实在谈不上有趣。当我再次记录那些字句的时候,伯林汉小姐温柔的声音也再度传入我的耳中,顿时让这件苦差事变得有趣起来。而我,仿佛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我跨进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有着伯林汉小姐的世界;而那些不时打断我思绪的病患,虽然让我得到了暂时的休息,但是我一点也不感谢他们。
一个晚上过去了,奈维尔巷始终没有传来任何消息。我开始担心起来,难道伯林汉先生始终无法打消他的疑虑吗?实际上,我并不是特别关心遗嘱副本,我只是比较在意伯林汉小姐今晚是否能来。哪怕她只能与我相处片刻,我也会非常满足。
7点30分左右,“砰”的一声诊所大门被打开了,我满怀期待的心立刻打蔫了——进来的是奥蔓小姐,只见她手里拿着蓝色的大信封,满脸严肃地将信递给我,说道:“这是伯林汉小姐让我转交给你的,信封里还张有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奥蔓小姐?”我多少有些失望。
“简直就是个愚蠢的男人!”她大声叫了起来,“我带它来就是要给你的。”
对啊,看来我真的有些糊涂了。于是,感谢她之后,我便拿出里面的纸条看了起来。内容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同意我将遗嘱副本拿给桑戴克博士。当我若有所思地抬起头时,发现奥蔓小姐正不以为然地盯着我看。
“看来你得到了某人的欢心了。”她讥讽地说道。
“我一向都很招人喜欢,天生的!”
“才怪!”她不屑地哼了一声。
“难道你觉得我人缘不好吗?”我笑着问道。
“油嘴滑舌!”奥蔓小姐瞥了我一眼,然后看了看桌上的笔记说,“你在忙这些?看来你真的变了不少。”
“是的,一个令人愉快的改变。你一定读过艾萨克博士所写的那首‘如果撒旦能够……’的圣诗吧?”
“你所说的是‘游手好闲’那首吗?”她回答,“看来我得奉劝你一句了,千万不能游手好闲太长时间。我非常怀疑那块夹板的真正作用,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我还没来得及跟她辩论,她已经趁着几名病患进门的空隙离开了。
晚上8点30分左右,诊所就要关门了;时间一到,阿多弗就会关上诊所的大门,今晚也不例外。他做完最后一项工作之后,将煤气灯关小了一些,然后跟我打了一个招呼,便离开了。
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接着传来一阵关门声,这表示他已经离开诊所了。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桌子上躺着那个装着遗嘱副本的信封,我突然想到,应该尽早将这个交给桑戴克博士,并且只能由我亲自送去。
我看了看那些笔记,接近两个小时的抄写,进度已经相当显著了;只不过剩下的部分,还需要继续拼命。我想了一会儿,决定睡觉之前再抄一会儿,剩下的明早再有两个小时就能弄完。于是,我将摊开的笔记本原封不动地挪进了书桌抽屉,然后将其锁上,这才拿起信封,动身赶往桑戴克那里。
当旧财政部敲响9点的钟声时,我正拿着手杖轻轻敲着桑戴克办公室那道厚重的橡木门,里面一直没有回应。这时,我突然想起快要到这里时,看见窗口并没有灯光;我想也许他在楼上的实验室里。就在这时,石阶上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
“你好,拜克里!”桑戴克礼貌地招呼道,“等了很久吗?彼得正在楼上研究他的新发明呢!以后如果你发现办公室没人,就去直接去试验室吧!他几乎每个晚上都在那里。”
“并没有等太久。”我说,“我正准备去打扰他呢,结果你就来了。”
“哈哈,就应该这么做!”桑戴克一边说着,一边将煤气灯开得更亮一些,“有新的进展吗?我似乎看见有只蓝色的信封正跃跃欲试呢!”
“是的,一点也没错。”
“是遗嘱的副本?”
我点了点头,接着说道:
“我已经得到允许,将副本拿给你看了。”
“看我说得没错吧!”里维斯大声叫道,“只要副本真的存在,他肯定能弄到手!”
“是的,我们承认你有这样预知的能力,但是也不用自夸吧?”桑戴克望着我说,“你仔细看过了吗,拜克里?”
“没有,连信封都没有打开呢!”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都是第一次看了?好的,让我们来确认一下,它与你的描述是否一样。”
说完,他在煤气灯周围摆放了三张椅子。里维斯看着他的举动,笑着说:“看来桑戴克又找到好玩的东西了。对他而言,又有什么能比内容复杂难解的遗嘱更有趣呢?尤其是它还可能牵扯某种卑鄙的阴谋。”
“我不能确定这份遗嘱是否表达得明确。”我将话题转向正轨,“但是,也许它的问题就在于它的要求太过明确了。反正,我将它拿来了。”说着,我将信封递给了桑戴克。
“我想这份副本应该没有问题,”他抽出里面的文件看了看,说道,“是的,没错。这的确是葛德菲尔·伯林汉所持有的副本,不但与原件相同,而且还签了名。里维斯,请你逐字逐句地将它念出来,我会大概地抄写一些内容作为参考。咱们先轻松一下,抽会儿烟斗再看吧!”
他准备好记事本,我们点燃烟斗,坐稳之后,里维斯打开文件,清了清喉咙开始念了起来:奉天父之名,阿门。本文是由约翰·伯林汉先生于1892年9月21日,在密德塞克斯郡伦敦市伦斯拜瑞区圣乔治教堂教区立下的最终遗嘱。
1。住在密德塞克斯郡伦敦市林肯法学院新广场184号的亚瑟·杰里柯律师,将得到我全部的印玺和圣甲虫宝饰,以及编号为A、B、D柜中的收藏品,外加两千英镑财产,并免缴遗产税。剩余的古董收藏品全部捐赠给大英博物馆。
另外,住在肯特郡艾尔森白杨大道的表弟乔治·赫伯特,将得到五千英镑,并免缴遗产税;我的弟弟葛德菲尔·伯林汉,将得到其他所有的地产、房产,以及私人物品,假如他在我之前死亡,以上所有财产将转赠给他的女儿露丝·伯林汉。
2。将我的遗体与我的祖先们一起葬在圣乔治大教堂教区墓园;假如不能如此,就将我的遗体葬于圣安德鲁大教堂、圣乔治大教堂、布伦斯拜瑞区圣乔治教堂,或者圣吉尔斯教堂所属区内;或者上述教区任何一个教堂、礼拜堂的墓园,以及任何一个允许埋葬死者遗体的合法场所。但是,如果以上条款均不能达成,则——3。将上述地产、房产改赠给我的表弟乔治·赫伯特所有;另外,在此之前,本人所立的全部遗嘱将自动失效。在此,我指定亚瑟·杰里柯成为这份遗嘱的执行者;主要受益人和剩余遗产受益人为共同执行者。假如所述第二个条款得以实施,那么葛德菲尔·伯林汉为遗嘱的共同执行者;假如第二个条款无法实施,那么乔治·赫伯特为共同执行者。
约翰·伯林汉
最后,此文件由立遗嘱者约翰·伯林汉签署;并由我,以及在场数人共同作证、签署。
菲德列克·威尔顿,执事,伦敦北区梅弗路16号詹姆斯·巴柏,执事,伦敦西南区新月广场魏伯瑞街32号里维斯放下了手里的文件,说:“就是这些了。”同时,桑戴克也将记事本最后一页撕了下来,里维斯接着说,“我见过很多愚蠢的遗嘱,但是没有哪个比这个更荒谬了!我实在不明白,这份遗嘱将怎么执行。共同执行者在两个遗嘱中二选一,这是多么不切实际的做法,就像无解的数学难题。”
“我倒觉得这并不难办到。”桑戴克若有所思地说。
“我觉得很难,几乎没有办法做到!”里维斯反驳道,“假如在某个地方找到尸体,那么就由A担任执行者;如果没有找到,就由B来担任执行者。可是,目前为止并没有人知道尸体的下落,也没有什么能证明尸体在某个特定的地点,而尸体是不会自己出现的。”
“里维斯,你将问题想得太复杂了。”桑戴克说,“是的,尸体也许就在某个角落,假如不是在那两个教区之内,就是在那以外的地方。假如尸体被弃置于那两个教区之内,那么,只要调查一下失踪者生前最后一次活动,以及那天之后的所有丧葬证明;或者查询两个教区的墓园登记,立刻就清楚了。假如在这两个教区内,都找不到任何有关的土葬记录,那么这件事情可以由法院采证,判定这两个地方没有举行过相关的土葬仪式。所以,尸体肯定是被弃置在了其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