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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十年-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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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这就是西北小城的生活写照。节奏缓慢,内心安详。我们开着玩笑,偶尔会讲讲县城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因为我是从北京来的,所以他们常会问我最新的电影是什么。我发现藏族人很爱看电影,比看电视的热情高多了。而且,对美国的西部片和警匪片情有独钟。
  每次从北京回来,我都会带大包的盗版碟,送给这些藏族朋友。
  早上11:00,我离开了邮局,去银行。
  银行有教育局的一个账户,我们很多汇款会寄到那里。因为国家对公益组织管理严格,所以我们一直没有能以自己组织的名义设立的账户。这个银行账户,还是教育局一个专门配合我们工作的同志的私人账户呢。他有时会跟我开玩笑:“要是我起了坏心眼,就将这些钱,全都卷走了。”
  我笑笑,知道他不会的。他曾经做过很多年的乡村教师,他只会比我更爱那些孩子。
  中午12:30,吃饭。我在州政府的食堂办了一张卡。这里的人,我几乎已经全都认识。每天吃饭的时候,他们会跟我开玩笑:今天赚了多少啊?
  西红柿炒鸡蛋,一坨硬硬的牛肉,包子是洋葱的,主食是葱花面,一份土豆要四块钱,是的,这里海拔太高,几乎什么也种不了。所有的食物,都要从外面运进来。路况那么差,成本自然高。
  吃完,回“家”睡觉。
  小城就那么大,走路十分钟就可以到,当然要回去睡啦。
  中午2:30,醒来,再去办公室。
  和路上随便碰到的什么人说说话,站到暖暖的太阳下面聊天的感觉真是好。时而能看见藏族妇女弯着背领着孩子走过,她们身条细高,眼神温和。我常常会一愣,心里在想,她们这是去哪里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特别认真地观察我周围的这些藏人了。虽然口口声声为他们在做什么,可是我并没有什么藏族朋友,也不喜欢吃藏族食物。我和他们,一直以来,都似乎在两个世界生活。
  下午5:30,一天的事务,基本结束了。
  我从办公室的角落中,将颜色鲜艳的自行车推出来。我要去百货大楼买点东西。路并不远,但是你知道吗,当浓热的太阳有那么一点点收敛时,就到了青藏高原上一天最美的时候。
  凉风习习,红圆的太阳,停靠在西边,照得整个小城流光溢彩。这个时候,非得骑着自行车,才能尝到在大街小巷游走的快乐。
  转转商店,买管润唇膏也蛮好啊。然后,找个地方,吃点烤肉,要一碗汤面,买本杂志,也许,还会买瓶红星牌二锅头。回到家里,将大被子包在腿上,坐在床上,喝点酒,看会儿书,睡觉。
  可是这一天,才刚跨上自行车,就被人叫住了。
  啊,是他,德吉,让我说什么才好的亲爱的德吉。这之前,我从没有见过这么棒的男子汉。和很多藏族男人一样,他的体形剽悍,五官精致,眉眼刚劲,长方脸,有着在城市里你根本看不到的男子气。
  他大了我将近十岁,可是两年前,见到我第一次,他就当着周围那么多人,直截了当地说:“你给我做老婆吧,我非常非常喜欢你!”
第三章 诺华:我爱高原红(5)
他有两个孩子,妻子六年前生病去世了。
  现在他在一个县里做着副县长,同时在偏远极了的一个乡上还兼着代理乡长。
  他怕我会看不起他,非常直白地对我说:“我是读过书的,也在大城市里呆过。我在兰州上过西北民族学院的。”
  咳,我们汉人,是不兴这么自我介绍和表白的。但他的方式,却是被我周围所有的藏族同胞认可的。在我还叫不出他全名的时候,我身边已经开始有很多藏族朋友对我说:“那个德吉好得很,你就去做他的女人吧。给他把娃娃管起来,饭做上,男人嘛,他就有干劲了!”
  他们越是说得煞有介事,我越是觉得这事有点荒唐。别说我根本不想结婚,就算真的打算结婚了,和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藏族男人,似乎也有些可笑了吧。
  我无法想象母亲会怎么说。从小到大,我还没有做过一样让她满意的事情呢。也许这一件,将会彻底将她气疯吧。
  认识德吉,是两年前的夏天,我一个人,开了辆借来的切诺基,去称多的一个乡中心寄小送一批物资,那是西宁某个书店捐助的儿童图书。一路上除了远离道路的牦牛群,几乎大半天也没有见到什么人。大中午的,我累了,停下来拿出干粮,歇息了一会儿,可再发动车时,却怎么也发动不了了。
  这可吓坏我了。要知道,这么一个鬼地方,连通讯信号都没有。车要出了事,很可能会连命都搭上。将手遮着眉沿,抬头望天,果真,天边聚集起了成群的老鹰、乌鸦、隼。
  不行,我非得发动不可。
  太阳开始还很热烈,可到了三四点钟,冷风就吹了起来。渗骨的凉意,在漫无一人的草原上,令人隐隐恐惧。我已感觉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开始琢磨到哪里去找点牛粪,晚上好燃起篝火。
  正在胡思乱想,就听见远远的汽车声。草原是这样一个怪怪的地方,你放眼望去,往往是一马平川,仿佛很远的地方,都能尽收眼底。可真要找点什么,却非得到你的眼前,你才能看得到。这汽车就是如此,听见声音,也不是很远,但就是辨不清在哪个方位,也看不见车身。就在你焦急万分的时候,嘀嘀,喇叭声在你的耳边响了起来。车上,已经跳下了人。
  跳下的这个救命恩人,就是德吉。他高高的个子,两条健硕的长腿。见到我,眉毛都像是跳着。他大声问我,是不是去乡寄小的志愿者。我说是的。他伸出长长的胳膊,一下就抓住了我的双手,不停地说:“欢迎你啊。”
  那时,我想当然地以为,他就是学校的老师。事实上,他确实也在那里代着课。因为师资严重缺乏,当地有点文化的干部,只要不出差,个个都会在学校里代一些课。他教汉语,教数学,偶尔还教自然常识。
  他让我上了他的车,将车后的书也转到了他的车上。他说会叫人来将我的车拉回去,说着,他转过头,冲我发出爽朗的大笑:“我没有见过女人敢一个人开车走这么远的路。”
  他笑的时候,两条浓浓的眉毛,又动弹了起来。见我不说话,他一把将自己头上戴的毡帽扣在了我的脑袋上。然后,喜滋滋地发动了车子。
  就这么着,他开始了对我的追求。他带我见他的孩子,将自己的弟弟介绍给我认识。只要有人来结古镇,他就会托他们带东西给我,有时是半扇羊,有时是一串珠子,还有一次,竟然是一纸箱的苹果。
  而帮他带东西的人,无一例外地,都会直截了当地问我:“德吉县长问你,什么时候去看他?”
  为了表达谢意,从北京回去时,我给他的两个孩子买过衣服和游戏机,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说明这其中的不可能。
  就像这一天,我知道他一定是来结古办事的,也一定是专门等到我这个时候,特意来拦住我的。
  果真,他说:“我等你半个小时了,来,跟我上车,我带你去见几个朋友!”
  他的话里,是没有什么好商量的余地的。而且,你知道吗,这就是藏族朋友表达情感的方式,将你带去见他的朋友们,在很多人中间,将你融化掉。
  我能说什么呢?他伸出长长的胳膊,将我一把拉上了座位。我能看出来,见到我,他真的是高兴。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黑黑的脸上泛着兴致勃勃的光芒。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虽然还有那么多的不确定,但我所拥有的这些,已经足够令我良久品尝。所以,当安未说,希望我寄给她一张相片时,我拿出了我在娘拉乡的牧场照的一张生活照,那是我在路上的真实情境。而且,这张相片,还是德吉为我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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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美里:爱情无形(1)
淡淡:真是再也没有见过美里那么漂亮的女人了。
  朱叶:要说好命女,请看美里。
  安未:美里是个没什么心计的姑娘,但你想要从她嘴里听点掏心话,也不容易。
  诺华:和美里的友情不浅,但因不溺,反而自由自在。这是一种很好的状态,我喜欢。
  十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随着聚会的日子渐渐到来,我的心情,却变得越来越沉重,如果人生也有轨迹图的话,我无疑正处在那个向下一拐的低潮期。可偏偏,我还得打起笑脸,拿出百倍的精神头,应付聚会呢。
  在其他几个姑娘们的眼里,我可能是一个优雅舒服到几乎没有喜怒哀乐的人吧。是的,比起一般人来,我的生活,似乎太过四平八稳了。但谁又能知道,之所以表现得那么四平八稳,只是因为无法言说呢?
  在《天方夜谭》里,国王最钟爱的小妾背叛了他,于是他每天晚上睡掉一个处女,清晨再杀死她。他是男人,既有权又有钱,全国的女人唾手可得,一旦遭受背叛,尚且理智全无,疯狂血腥。而我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不化妆,就能看出脸上的色斑,除一套分期付款的房子和一份并不觉得多么有成就感的工作外,还是被丈夫背叛的女人!
  我并不赞同国王那样睡一个杀一个来达到心理平衡,但我也想报复!
  我想用和另外一个男人上床来报复他,我说的这个他,是我的丈夫张山,而另一个男人,是张山最好的朋友彭玉良。
  自从我知道张山和他手下两个女人有那种关系后,我就一直在琢磨,怎么将彭玉良勾引上床。不,我根本不爱彭玉良,也谈不上多么喜欢。但我就是特别想报复张山。我只是觉得,这一定会是一个能让张山伤心的做法。
  如果你说我这是歇斯底里也好,怨恨偏执也好,反正和那个国王比起来,我最多算是小心眼,而且一点也不过分。
  只是,有点遗憾,这样的故事,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发生在十年聚会的前夕。眼看还有几天,就要到新年了。
  这是北方常见的冬日的黄昏,下午四点多,天就无情而迅速地黑了下去。到了下班晚饭的时间,街道上笼罩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浓雾、汽车尾气、二氧化碳、人们呼出的湿气,四处弥漫着说不出的压抑和浑浊。要知道,入冬到现在,还没有下过一场雪呢。
  站在西直门附近高层公寓的厨房里,我在往碗里拌着面条佐料,盐、冬菜末,炒肉末,花生末,白糖,辣椒酱,花椒油,葱花,蒜末,只要张山不回家吃晚饭,我自己就常做这个吃。暖气管突然发出轰隆隆的响声来,我心里在想,要是有点青辣椒丝或红萝卜丝就好了。
  这套房,还是六年前学校分的集资房。是新房,地点也还不错,因为沾了单位的光,比周围的商品房价差不多便宜了三分之一。
  墙壁的涂料味道尚未散去,家具也不齐全,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搬了进去。从此以后,和很多人家一样,我们也一进门,就将鞋子脱下放在门厅处。有时张山会先我回家,一打开门,看到他的皮鞋正张着口,软塌塌、汗湿湿、皮革有点褶皱地戳在那里,我的心里就会涌出无限柔情。这脱离了他身体的两只鞋子,让我觉得他仿佛是个孩子。我会赶紧冲进客厅,想立刻见到他,但他多是专心致志地正看着电视,并不知道我心里想着什么。
  说来也怪,自从我开始惦记上彭玉良后,我就不大生张山的气了。张山一定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肯定还以为是他多日的努力见了成效,或者是我的脑子开窍想通了。晚上睡觉前,他又开始靠在床头上读周刊了,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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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美里:爱情无形(2)
有那么一两天,他还穿上了长袍式的睡衣,那还是我们结婚时买床罩商家送的,天蓝色,中间有条腰带。以前他嫌嗦,娘娘气,从来没有穿过。等他真的穿在了身上,我也觉得这颜色、这样式的确不好看。或者可以这么说,男人穿睡衣这个事儿本身,就不是那么好看。我不明白为什么多年以后,他竟主动将它找出来穿上。难道也是为了讨我的欢心?
  或者,是为了让我放心?因为穿了娘娘腔的睡衣,雄风自然有所减弱。否则为什么一周一次性生活后,还常常感叹体力不支?
  他上月才满的三十四周岁!
  为了庆祝生日,他自己新买了一双皮鞋。旧的那双还好好的,他就擦干净,用报纸包起来,放进了鞋盒里。他没有将盒子放进鞋柜里,而是放在了杂物间里。那意思是说,鞋子是会送人的,送收破烂的,或者是老家来的什么穷亲戚。虽然鞋子还是好好的,可他不会再穿了。
  以前这些事情他都交给我做,买了新鞋子,他会告诉我,他不再穿这鞋了,放起来吧。他的声音中会有那么一点漫不经心或是匆匆忙忙,可是无论怎样,都很理所当然。
  他只用金鸡牌鞋油,于是家里的鞋柜里到处扔着这个牌子没有用完的鞋油。有些才用过一两次,那是棕色或红色的。我和他都很在乎鞋子的干净与否,我们都不能忍受鞋面上沾上灰尘。于是只要碰到有这个牌子的鞋油就会买。为了对付各种颜色的鞋子,我们还买了很多白色的鞋油,但也都没有用完,于是堆在鞋柜的某个角落里。
  出了那事后,他的鞋子,就不再交给我擦了。我也从不主动去擦。但每当他擦鞋子时,无论我在做什么,我的耳朵,都会仔细听着。他会搬一个小凳子坐下来,先扯一块卫生纸拂去灰尘,他手指的动作细致而坚定,纸在他的手里会发出轻缓而重叠的噗噗声。有时候,我还能听见他吹气的声音,那是他情不自禁地在用力。灰尘并不能被吹去,可是当他这么做的时候,我知道他擦灰尘的这道工序完成了。
  接着,他会拿着一块破布擦鞋面。破布放在鞋柜的一个角落里,柜门拉动时,会发出吱吱扭扭的声音。和只用一个牌子的鞋油不同,他穿皮鞋并没有特定的牌子。他只是喜欢宽头的,因为穿起来舒服。当他开始抹鞋油时,他会发出一声轻微舒畅的叹息,好像看戏终于等到了大幕拉开。然后就是大动作了。能听见鞋刷在不同地方的用力声。他会偶尔哼起什么调子来。
  他常常在下班后擦鞋,之前我帮他时,是在晚上看电视的时候。自从他开始自己擦鞋后,他就刻意选择了我在厨房忙碌的时间。他并不知道,我的耳朵其实一直在听着他的动静。
  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我要这么偷偷而固执地听他的动静呢?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从我们结婚以后,我就开始听了。
  和其他女人用触摸或是观察的方式不大相同,侧耳聆听一直是我了解他、亲近他的一个方式。
  刚结婚时我们住在离外交部不远的一条巷子里,他们单位分给他的一间简陋的平房,虽然房间的窗户又小又高,但却带着一个厕所。厕所有个高台阶,面积非常小,关起门来,人才能蹲下去。但我们不用和别的家一样,半夜或冬天也得去巷口的公共厕所。在房子外面,有个临时搭起的灶台,那算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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