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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玩玩,玩你妹啊!
铃兰洗澡的小溪并非家门口的那条河,小溪还要再靠北一些,离村子有些距离,不过也不远,夏天洗澡尤其方便。
她把沈砚安顿好了,让他守在远处给她望风,确定安全了才脱衣下水。
乡下的夜晚一直都很美也很安静,没有大城市的雾霾和喧嚣,连天上的星星都异常明亮,像是有人将其置在沁凉的溪水里擦拭了千万遍似的。再往远处望去,甚至能隐约看见星星点点的萤火虫三两只的在月色下起舞,偶尔又有蛙声阵阵。
其实想想,这种宁静的氛围还是不错的,而她也并非埋怨谁,只是一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一时间不习惯这种劳累吧。
铃兰边洗头发边想以后的生活。
沈家的情况她算是琢磨透了,当初从沈府分离出来时,沈老夫人也算是大发慈悲了,给了四亩地,有三亩连着的,管理起来也方便。可那三亩却是沙地,另一亩称不上良田却比沙地好些。
铃兰冷笑,沈老夫人能那么大方一出手就是四亩地,明眼人一看都知道怎么回事。她这是打着地在一起方便管理的幌子将这片沙地处理掉。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倒还真觉得他们通情达理。只是这沈家人是不是傻缺,哪个通情达理的能干出把自家儿子赶出家门做贫农的事。
真真应了那句,做了□□还立牌坊。
那三亩沙地铃兰是清楚的,种了苹果、棉花还有些小麦,另外她见有小畦单独僻出来种了番薯秧,再过些时日,也该插秧了。另外小麦收了肯定是要种大豆玉米之类的,北方的农作物就这些吧。另一亩好些的土地则分在了别处,家里没面不行,难得有亩好地,全种上了小麦,前两天刚收割完碾压出来。
她有看过那三亩沙地的地形,土地挨着山,山石太多地质肯定就不好。而河水又十分临近,逢大雨冲刷沙土很容易流失,是以种小麦真不是明智的做法,还是种果树划算。看来公婆看得也很准,知道种些苹果树来抵御风沙和雨水。
既然不适宜农作物,那以后就全部种上果树,如此果树下还可以养些家禽。而水源方便就更好了,她还可以再挖个鱼塘养养鱼撒些莲藕,这样一来家禽的粪便和鱼塘里的淤泥就可以直接做肥料,她会省下一大笔心力。至于米面问题他们可以挣钱买,而且许家爹娘也给了他们两亩良田呢,算起来似乎还不错,等钱挣多了还可以再买土地。
说到钱,沈家大伯出手就是大方,他们俩的红包加在一起有一百两呢。再加上沈砚给的礼金,钱这方面算起来还不算拮据。
铃兰越想越高兴,当即就在水里扑通一声游起了泳,忽上忽下的好不快活,全然忘了在不远处还有个为他把风的好相公。
☆、围观看架【大修】
翌日,铃兰起了个大早,她穿好衣服也不管地上躺着的相公,开门冲了出去。她一向行动力超强,既然有了目标就勇往直前。
夏季天亮的快,铃兰以为自己起的已经很早了,不料还有比她更早的。
“娘。”
沈母正准备生火烧饭,见她起的这么早,想起昨天她被晒的头晕的样子,心下有些担忧:
“昨日累了一天,怎么不多睡会?”
铃兰笑笑:“我年轻,恢复的快。”
沈母也没再说什么,温和道:“再去睡会吧,饭烧好了我叫你。今天咱们得把收好的麦子碾压出来摊晒,忙完这一阵还得忙夏种。”
铃兰这几天累的也习惯了,加上她心里藏着事,总想着赶紧忙完手里的活好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做出来,倒也没再觉得地里的事让人厌烦。
“好,那娘您忙,我去洗脸。”摊上这么好的婆婆,没什么幺蛾子,她真幸运啊。
她梳洗完回到屋子,见床上大刺刺的躺着一个人,嘴角忍不住抽动。
谁说这个男人傻啊!是个人都晓得床好睡,她这才洗把脸的功夫他就爬上她的床了!
啊呸!她柳眉倒竖,什么叫爬上她的床了!
*
又是半个月过去,夏种基本忙完,因为期间铃兰终于不小心光荣中暑,沈松夫妇就没再让她下地,只让她每天烧饭做饭。
为此铃兰侥幸大过羞愧,果然生病神马的最幸福了。
只有沈砚对此颇有微词,他抗议的举动有:“今天煮的鸡蛋不给你吃……”
铃兰背着沈松夫妇送了他一套“花式粉拳”。
这天晚饭后,铃兰等天彻底黑下来,拿过早已备好的油灯,拽着不情不愿的沈砚直奔她们家后面的小树林。
沈砚不懂她在作甚么,只能亦步亦趋的跟着。晕黄的光线打在她的侧脸,只见她眉眼隐含兴奋,神情专注,时不时弯腰在地上或树上拾拾捡捡。
他忍不住提醒:“那是虫子……”
“我当然知道是虫子了,”说话间她又捡了一个,也不知是说给谁听,“最好越多越好……”
铃兰也没想捡多少,差不多够一盘菜即可。她今天不过牛刀小试,今晚先捉好了撒上盐,明儿一早她下厨,就怕这盘知了猴上桌后,她那对公婆不敢下嘴。
一想到明儿一早公婆被这盘虫子骇到的表情,她就忍不住嗤嗤发笑。
沈砚被她笑得毛骨悚然,总觉得小青梅有点不一样了。
夏种忙完就不用像之前那样起早贪黑了,这天老两口总算起了回晚的。
铃兰醒来梳洗好直奔灶房,案板上放着一个海碗,里面是昨晚捉来的知了猴。她一回来就忙着撒了盐,就怕晚了这些小东西都脱了皮。
农家早饭很简单,灶房里有昨天婆婆早就准备好的青菜,这倒省去她不少麻烦。这些日子下来,农家生活她早已得心应手。
“呃?你怎么来了?”
沈砚于逆光处站在灶房门口,因灶房建的偏矮,使得他微微垂首,瞧不清脸上的神情。只道十六岁的少年,身量已十分颀长,隐有挺拔之势。
只见他揉揉眼睛,样子很不高兴,“你好吵。”
“……”铃兰:“我在给你们烧饭呢。”
她多贤惠啊,结果却被嫌弃了嘤嘤嘤。
“既然醒了就来帮我烧火吧。”
见他有些不情愿,铃兰毫不客气的一把将人拽了过来,自己出了灶房。
沈砚见人离去,俊秀的脸庞微微绽笑,心道:真不知道大早上的她在折腾什么。
……直到铃兰十分淡定的将一海碗“虫子”扔进锅里煎炒时,某人再也坚持不住蹿了出去。
铃兰挑眉轻笑,十分得瑟:“属兔子的啊。还有啊,院子里我拌好了鸡食,听话拿去鸡舍。”
灶膛里添了火,铃兰拍拍身上落的灰,走过去将院子大门打开,顿时一阵清风袭来。
说起她总是爱往乡下跑,不得不说她是喜欢乡下那种邻里间和孩童们欢笑的热热闹闹的氛围,尤其空气也是最棒的。
沈家的大门朝西,远远的就能看见村里的一亩亩土地。现在种子刚种上,不见幼苗,只有大片大片的黄土。视线再拉的远些,映入眼帘的则是一座巍峨青山的轮廓。据说这座山,一直绵延到平遥城外,是平遥城靠西方位的一道御敌的天然屏障。
此时夏种已接近尾声,之前因为打谷场和打谷板不够用而将收割回来的小麦堆起来的几户人家也都在打谷场里忙了起来。
铃兰不自觉的弯了弯嘴角,正要回去,眼角余光突然瞥见冯氏和韦氏正往这边来。
铃兰脚下一顿,隐约听见冯氏说的话。
“……哎呦,你说明月这丫头可怎么这么命苦啊,好端端的怎么就遭了这么大的罪呀……这姑娘家的清白就好比……”
“大娘,您怎么来了?吃早饭了吗?我刚做好,您可要留下来尝尝铃兰的手艺。”
铃兰越听越不对劲,眼瞅韦氏的脸色越来越白,尤其还跟她女儿的清白扯上了关系。念着自己婆婆跟韦氏的关系,想想还是搭了话,远远就喊了一声,也算是转了话题。
“是铃兰啊,我是来找你婆婆的。这不是家里还有些小麦没脱皮,想借你们家的牲口用用。”韦氏笑得十分勉强。
冯氏摸摸头上戴的银簪子,捏着绣帕假笑:“哟,怎么地,这都啥时候了,孙嫂子家的小麦还没捯饬好?要不我让我家文塾那小子去给嫂子帮帮忙?这家里啊,还是有个劳力方便些。”
铃兰注意到韦氏的脸色在听到“劳力”这两个字的时候瞬间变了。
“不用了,我们自家的事就不劳冯妹子惦记了,冯妹子还是多关心关心文塾那孩子的学业吧。”她脸色十分难看,上衣的衣摆都被攥皱了。
铃兰站在旁边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晓得该说什么。
回想起早前夏收的那几日,但凡家里有劳力的都在地里起早贪黑的忙活,只有韦氏家不同。韦氏家里除了他那个丈夫,确实是没有别的劳力。而她那个丈夫,铃兰也是见过的。之所以会记得,全是因为他丈夫干活实在不成个样子,韦氏弯腰收割手都不带停的,她那个丈夫倒好,割的少,动作还慢,每隔一小会总要站起来捶捶腰。
她当时只顾着自哀自怨了,根本没在意这些,难道眼下还有别的隐情?
“是孙嫂子吗?”沈母已经起来了,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娘,”既然婆婆来了,那就更没她插嘴的地了,是以软软的叫了声娘。
沈母摸摸她的头,笑着跟冯氏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韦氏道:“我来借你家的牲口一用,趁着天好,得赶紧把小麦压出来。这老天爷,谁知道几个时候会变脸。”她说着又笑了笑:“我瞧你这还没梳洗的样子,莫不是刚起床?你可真是好福气,摊上个这么好的儿媳妇,既勤快又孝顺,真叫人羡慕。”
铃兰适时的低眉顺目,羞涩一笑。
冯氏在旁切了一声,酸道:“孙嫂子说的何尝不是呢,不过只怕你也只有羡慕的份了。”
沈母淡淡一笑,“要说这最羡慕的啊,咱们村里十之□□的怕是都在羡慕冯嫂子吧。文塾那孩子啊,可是个读书人呢,这识文断字的,可不羡煞了咱们村这大片大片目不识丁的。”
铃兰在心里默默地为婆婆点了个赞。
曹文塾,可真算是冯氏心里头的一根刺了。
冯氏青着脸走后,韦氏婉拒了被留下来用饭的好意,牵着刚喂好的牛走了。
趁着沈松还在洗漱,饭菜还没上桌的时间,铃兰抱着八卦的心态从沈母嘴里探听到了一些事。
原来韦氏家里没有男丁,只有两个长得极其相似的双胞胎女儿。
大女儿孙梨白幸运些,嫁给了村里青梅竹马的郭家长子,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唯一的缺憾就是结婚五年了还没生育。
至于二女儿孙明月,那可是韦氏夫妇心里一道难以抹灭的伤痛。孙明月自小被送到李府做丫鬟,每个月也能得几两银子补贴家用。本来等孙梨白成了亲,孙明月在李府签的契书到期也可以回家找个好人家嫁了的。可偏偏老天不长眼,就在孙梨白成亲前几日,这小姑娘竟被歹徒辱了清白。
当时这事在村里闹得时沸沸扬扬,有不少思想古板的村民联名找村长要将孙明月浸猪笼。韦氏的丈夫孙全,那个时候刚巧在山上砍柴,一个同村人找到他将此事与其一说,孙全脑袋一懵,生生从山上滚了下来摔伤了腰,自此再也不能干重活,家里家外都是韦氏在拾掇。
那段时间可真苦了韦氏,一方面要照顾躺在床上的丈夫,另一方面还要照看近乎疯癫的女儿,另外还要应付时不时就要女儿浸猪笼的村民,再者还要惦记着大女儿的婚事莫要黄了,可真真是段黑色日月。好在郭家不是那种人,郭耕这个读书人也没那些个迂腐,孙明月一事过去没多久,两家就把亲事给办了。。
孙全虽然好了,但是腰却坏了,什么重活都不能做,这对一个犹在壮年的大劳力来说,可真是要灭顶了。韦氏的娘家也曾多次劝韦氏和离,都被韦氏拒绝了,硬是抗起了这个家
铃兰听完唏嘘不已,这一家子可真苦。难怪前些日子都是孙全忙着给韦氏送饭,而韦氏却留在地里割麦子。
不过这冯氏嘴巴也太阴损了,人家都这样了,她怎么还幸灾乐祸,非要把事情再挑出来往人伤口上撒盐呢?
“罢了,”沈母看看自家儿子,再看看儿媳,笑叹:“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想起昨晚沈砚把她强按在床上然后在她惊讶惊恐的注视下默不作声的给她捶背捏肩一事,铃兰嘻嘻一笑:“不难念不难念。”
说罢拍拍手,大声招呼道:“大家吃早饭了
然后铃兰十分满意的看到了这一家三口呆滞掉的表情。
视觉冲击果然强烈啊,这才能让人记忆犹新呀。
☆、端盘虫子去贺寿
“这、这、这……兰儿你……”即便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沈松也难以镇定了。
他们沈家还没穷到这份上啊!
铃兰道:“爹娘,相公,你们坐下来听我慢慢说。”
“……我实在难以坐下跟你好好说。”这是沈母。
沈砚接收到父亲指示,硬着头皮上前,他戳戳铃兰,“铃铃,我今晚还让你睡上面……”
铃兰:“你闭嘴!”
好好的一顿早饭,硬是磨蹭了半个多时辰才算吃完。
铃兰看看空空如也的盘子,早先还嫌弃是一盘虫子呢,这会子倒没一个客气的了。
“怎么样?味道如何?”
沈砚放下筷子,他早已从虫子的阴影当中投入到了虫子的美味当中,心情十分热烈。
赞道:“好吃。”
这也是沈家二老的心声。
初试效果不错,铃兰冲他们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当晚铃兰又捉了不少知了猴,第二日继续油煎火烧。
饭桌上风卷残云,吃完了全都看向铃兰。
铃兰再次冲他们微微一笑,潇洒离去。
直到第三日,铃兰陪他们吃完饭倒没着急走。
她看着沈砚,十分贤淑的样子,温柔的问道:“相公,你拽我袖子作甚?”
沈砚神情十分不自在,后一想,反正自己在她眼里是个傻子,那他做什么都不算丢人了。
他支支吾吾的:“这个是什么?”
“虫子啊。”回答的特别干脆。
铃兰笑笑,双手托着下巴,悠悠然道:“爹,娘,相公,这道菜,如何?”
菜?
三人愕然!
他们承认,这盘……虫子,味道的确不错,可也从未将其看做一道菜啊。
铃兰自然摸得到他们心里的想法,因为在她第一次见到这个知了猴的时候也跟他们的反应一样。
“你们只需直接了当的告诉我,味道如何?
“好吃。”
“那就对了!”要的就是这句话。
“比起爹娘您那时还在沈府吃的饭菜如何?”
沈松:“居上。”
听到这个回答,铃兰笑了。
先不说沈砚,他自小便生在落魄的乡下,自然是没机会吃过什么上好的菜色。婆婆也暂且不提,她只是个丫鬟,诚然吃的也不错,却绝对称不上美味佳肴。但是公公不一样啊,他自幼生长在沈府,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能得他一句毫不吝啬的夸赞,那么这道菜,无论在哪家酒楼被推出,结果都是喜闻乐见的。
古代多是手艺极好的厨子,她这个半路出家的半吊子做出来的知了猴都能得公爹赞赏,倘若是这里的厨子呢?
只会更好。
“爹,那您说,倘若我要把这道菜卖出去,您支持吗?”
三人齐刷刷看向她。
祸害自家人就算了,还想祸害别人?若非三日前被逼无奈,他们怎会下嘴?
诚然真的很好吃。
“兰儿,你的想法固然是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