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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窗的人-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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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是对我有感觉的。
  所以我强硬地带她回家,然后将她压倒在沙发上。
  她说:温琛,我们分手了,你怎么可以和分手的人这样做?
  我很无耻地回:“你知道的,我是个喜欢和女人交/配的男人,那么我分手,自然也要用交/配来分手。”
  当然在我心里,我只允许我对你一个人这样无耻。
  从我认识你的那天开始,我就忍不住的对你无耻,而且越来越无耻。
  我看到她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我开始脱下她的衣服,开始用力爱她。
  她最终拗不过我,还是臣服在我身下。
  自从确认心里都是她之后,我几乎没有开荤。我脑子简直撞邪了,竟然觉得别的女人都食之无味。
  都有人开始怀疑我是X无能起来。
  现在这一刻我才知道,不是我X无能,而是我的枪把只愿意为一个女人而开。
  这让我更加兴奋,我睁大眼睛看着身下的女人,耳边渐渐传来她逐渐响亮的声音。
  我知道,我成功了。
  她又一次坠入我带给她的梦幻世界。
  我真的很自私,自私到希望她一直都等着我做完一切去找她的那天。
  但是,她今天却和我说,她要结束这段感情。
  我很急躁,很无措。
  我不会表达感情,这是真的。或许我比小悠更加不懂感情,却一直在充当他的感情助教。
  我从懂事开始,我的世界就是充满了污垢。贪婪、欲望、欺骗。
  在我的世界观,我唯一理解的表达爱的方式便是性。
  所以我只能用我的方式告诉她,我很爱她,不想她离开。
  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要认真用力,我要侵/占她的所有。
  激烈的纠缠,维持了很久。最后,我送她回家。
  但是,在她回家的那一刻,我笑了。
  我已经播下了种子,等待着种子的发芽。
  曾经有人和我说过,想要一发就中,必须养精蓄锐。
  所以,我也算养了挺久了,而这次我也确实非常卖力了。
  我等着她回来找我,然后她就永远都是我的了。
  只要,她忍受这段难熬的时刻,他便可以带她回家。
  只要,过了这段时间——
  我当时天真的那么想着。
  如果我知道,最后的结果是那个样子。我想我当初不会那么傻得这样做。
  可是终究没有后悔药吃,即使重来一次,我依旧还会这样做,因为我就是我,晓筝还是晓筝。
  我被小悠嘲讽了好几次。
  虽然我很生气,但是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我确实没种,所以才会让事情发展成这样。
  其实我有时挺羡慕小悠的,也许控制不住感情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其实,我也开始趋向控制不住了呢。
  那天,小悠终于让林夏笙知道了真相。他颓废的样子,让我很不爽。
  其实我不爽的是我自己,他和林夏笙翻天了,他可以毫无顾忌的表达出来。
  而我,却做不到。
  我已经习惯性的隐藏,习惯性的装腔作势。
  连我自己都觉得我很可笑。
  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一直觉得,晓筝差不多该来找我了。
  可是迟迟没有,难道晓筝还没发现?或者我播种没有成功?
  我不知道,各种猜测浮现我的脑海,我却偏偏没有想到唯一一个可能。一个被我刻意忽视的可能。
  因为我不愿承认那种可能,那个可能性,就代表着,晓筝完全不爱我了。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偏偏就是那条可能。
  我看到手机来电,上面的‘林夏笙’三个字,我心里莫名。
  在我的印象中,林夏笙是相当讨厌我的。没道理会打电话给我。
  难道是关于小悠的?
  揣着疑惑,我接起了电话,却在听到电话内容后,整个风化。
  “温琛,你看你做的好事!晓筝现在都怀孕了,在医院准备人流!你快点给我过来啊!”
  “你说什么?人流?!”
  我吓到了,我少有的惊慌起来。
  问下了医院的地址,我开始一路狂奔。
  第一次觉得堵车是那么恶心人的事儿,第一次觉得我那跑车开得像龟爬,可是我无能为力,在一切可加速的情况,我马力开到最大,狂飙。
  “他妈的,疯子啊!大马路上的飙车!”
  “我靠了,敢死啊,开那么快!”
  耳边总是会传来路人的谩骂,我早已充耳不闻。
  我心里全想着,我的宝宝,我的宝宝。
  我和晓筝的宝宝。
  陆晓筝!你竟然连告诉都不告诉我,就要堕/胎!
  让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了我们的孩子!
  ……
  我赶到的时候,一切已经结束。
  我眼看着手术灯暗下失色褪为灰白,同时我的目光也失去了颜色。
  感觉眼前像是在上演衣服黑白画电影,苍白得渗人。
  然后从黑白色的画面中,晓筝从一片黑暗的手术室里被推出来,她的脸,是死寂得白。
  我看向她的小腹,平坦得令我绝望。
  终究,我还是没有赶上。
  我坐在她的床旁,看着她平静安详的脸,我心里却混乱无章。
  她安详的出奇,像是终于放下了胆子一样的脸。
  陆晓筝,原来拥有我的孩子,对你来说,是一种负担。
  即便我不想承认你不爱我了,也不行了吧。
  事实摆在眼前,一切铁证如山,我再掩耳盗铃下去,也是惘然。
  你对我,究竟是有多恨,才会连让我知情都不愿,自己偷偷去做人流?和我一起抚养孩子,就那么为难你吗?
  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极致的挫败感。
  是我的纠缠,让你这样伤自己的身体。
  如果我的感情,对你来说是场浩劫,那么我不会再来增添你的灾难。
  我希望,你能好好的。
  “你曾经说,你最大的梦想,就是做翻译,对吗?”我抚摸上她冰凉的脸。
  她睫毛颤了颤,像是在回答我。
  “你要好好加油,我会看着你,成功的。”
  我抚摸着她的脸颊,那张消瘦的脸,苍白的脸。
  因为我知道,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这样触摸她。
  I have to go,and leave you alone。But i always know,That i love you so。
  I love you so。

  ☆、第十章

  离绪之歌(完)
  “夏笙,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如果强拉我下来,我想我会背着你偷偷来做手术的,可是我并不希望变成这样,我希望我在这关键时刻有的是你的陪伴,而不是躲着你。可以吗?”
  陆晓筝对着夏笙,说着很过分很自私的要求。
  但是她知道,夏笙很温柔,一定会答应她的。
  直到她面临最关键的时刻,陪在她身边的,也不是那个人。
  是夏笙。
  她曾经不止一次对夏笙说过,如果你是男人,我就嫁给你。
  她不是在开玩笑的,如果她真的是个男人,她想我一定会嫁给她。
  可是,她终究不可能是男人。
  而她,终究已经将心全给了温琛。
  她不能让温琛再觉得自己在烦他,不能再让他困扰了。
  所以,她要拿掉这个孩子,也算是与他画上一个句号。
  麻醉真的蛮疼的。
  可是这种疼痛,反而让她有种踏实感。她是真实的躺在了这个手术台,这个即将终结她腹中生命的地方。
  麻醉剂的效果开始上来,陆晓筝的意识开始模糊,眼前开始变黑。
  她陷入了沉睡。
  再次醒来,她的肚子已经空荡荡。
  她知道,她的孩子没了。
  手术很成功。
  她也成功的间接杀死了她的孩子。
  这比她想象的更加难受。
  然后她看见了坐在床旁的温琛,她更加痛苦,无力。
  最终他还是知道了。
  是啊他知道了,他一定很困扰吧。
  “我本想悄悄地结束掉这些,这样的话就不会造成困扰了。”
  对不起,结果还让你跑过来了。
  “哈哈,是啊,这一切都是困扰啊……”
  他说。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她发觉她真的很喜欢这三个字。
  “不用说对不起。”
  是啊,她不用说对不起,因为她把孩子拿掉了,所以困扰也没造成多大,是不是?
  她沉默,悲伤,揪着被单,不着痕迹的将手藏在被子底下,揪着,死命揪着。
  因为她不想承认,不想承认她刚才的想法是真的,是正确的。
  原来,他不在意这些,她真像个傻瓜……
  *
  我离开了晓筝的病房,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一样。
  不久,卡瑞纳的电话打来了:
  “温琛,怎么样了?”
  我说:“没赶上,手术做完了。”
  卡瑞纳沉默片刻:“你们两个,真是越搞越糟。”
  我笑笑,我知道她再说我和小悠的感情处理。
  或者说,其实我的情况比小悠更来得糟糕些。
  至少,林夏笙是爱着小悠的,而小悠也敢于表达自己的爱。
  而且,小悠还信誓旦旦地说过:一切结束之后,他会把她追回来。
  而我呢,我在这结束之后,已经没有那个机会去追了。是我自己造的孽,是我自己太自以为是。
  “温琛,其实我很早就考虑了,等你们这次任务结束,我会让你们脱离前线。”
  卡瑞纳在电话那边很坚定的说。
  我惊诧。
  对于我们这种工作来说,我与小悠的年龄是最好的,也正是那些上司死活都不会松口让我们脱离前线的类型。
  太小的,经验不足,太大的,体力不足。
  虽然温琛家里在组织里也是比较有权的,但到底也不会让他说走就走,尤其这个工作当时还是他自己选择的。
  “总之,你先安心工作,等结束了,我想办法吧。”她说,“也算是,让你和晓筝,重头来一次,不过到时候,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我真的很感谢卡瑞纳。
  一直以来,我和小悠可以那么顺利,都是因为她,她帮助我们太多太多。
  她虽然外表一副很不羁的模样,但是心里算盘打的可多了。
  毕竟也是在这官场滚摸打爬了那么多年的女人,在分部做了boss。
  “别光是关心我们,你的终身大事呢?”我开始调侃她。
  她有一顺的尴尬:“我?得了,你们先管好你们自己吧,我还没玩够呢呵呵。”
  话是这么说,可是他听得出她心中的一份暗淡忧伤。
  毕竟也是个快要奔三的女人,怎么会真的彻底不在乎呢?
  “不要为了我们,耽误了你自己。”我说。
  因为,你已经为了我们两个毛头小子,耽误了太多年了。
  他还记得,当年她明明和一个男人刚刚开始恋爱,虽然是双方父母介绍的。
  但是小悠那年,出了事。
  郭叔叔因为小悠,死了。
  小悠一直很萎靡、颓唐,甚至被重伤。
  十四岁的小悠,已经上了前线开始了特务生涯。
  小悠到了反叛期,开始拒绝接手任务,可是上头哪允许这般任性?
  他们这些特务,生死本来就在一线之间。那是小悠,第一次感受到亲近之人死亡的痛苦。
  像是天意弄人,卡瑞纳在恋爱和小悠之间,选择了小悠。
  我问过她,为什么这样,自己的终生大事还不如小悠重要吗?
  她笑得一脸无所谓:“哈哈,怎么会呢!我的终身大事当然比较重要,前提是那个男人我喜欢啊。本来我就不满意这个亲事,正好借此回绝了。”
  骗人。
  即使你再怎么装,也掩饰不了你那一丝落寞。
  从那以后,小悠就变得沉默。
  也许,在怪罪自己害死了郭叔叔;或者是怪罪自己,害得卡瑞纳失去了爱情。
  那个可爱的男孩子不见了,开始说话变得刁钻刻薄。
  变得一点也不可爱了。
  好像一副天塌下来都和他无关的模样。
  但是我们都知道,他总是会偷偷去看郭叔叔那个在疯人院的女儿。
  他的内心还是和原来一样的温柔,只是不再轻易表露,像是给自己罩上一层冰冷的纱。
  当时的情况,我们不在场,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当时小悠哭着说:“都怪我太容易相信人,都怪我太弱小,才让郭叔叔死的……”
  那是我们见到小悠最后一次哭。
  原来,人在受到强烈打击之后,便会变得沉默。
  而我和晓筝,也开始沉默起来。
  尤其,我不再找女人,除非是工作时逼不得已。
  即使是因为工作,我也做得毫无感觉,像是一举活死人。
  陆晓筝,我发现自己爱你,发现得太晚了。
  我后悔也后悔得太晚了。
  你,要好好加油,成为翻译。
  这是我现在唯一可以做的。

  ☆、第十一章

  再会之歌(一)
  陆晓筝坐在飞机上,贴着冰凉透明的玻璃,朝下望去。
  原本她所居住的城市,正渐渐被云海吞没,已无法再看清城市的样貌。
  这个她生长的城市,这个让她百感交集的城市。
  “嘿,你舍不得啊?”
  感觉后背被人拍了下,她转回头笑着说:“恩,有点,你不会吗?”
  那人是和她一起去美国做交换生的同学陶古,他人很和善友好,这让她想起了外冷内热的穆槿熙。
  陶古很爽朗,笑容很有感染力:“我可是男人,自然放得下思念咯。”
  是啊,男人都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吧。
  那么,温琛也应该早就放下了这段情,只剩下自己还总是回味着这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自那之后,她和温琛都没碰过面,也没联络过,像是两人从来不曾认识。
  漫长的飞机行程因有陶古的陪伴,而显得并不是那么无聊乏味。
  他很会说话,很会讨人欢心。她想,和他做朋友应该会很快乐的。
  飞机降落,目的地芝加哥到了。
  美国大街满满建筑同S市很像却又有些不同,但天空确实与和中国一般蔚蓝。
  任何城与国,都被笼罩在这同一片天,而她与夏笙温琛他们,虽是相处异国,但是都正被同一层天空包覆着。
  这让她有些忐忑的心,稍许平静了些。
  走了会儿,她发觉这儿与S市最为相似的是,这也是一座被大海亲近的城市,多少让她有了些亲切感。
  这儿穿着运动服跑步的人真不少,气色也很健康,这是与S市的人们有着最大的不同之处。
  来到大学,门口望去很辉煌,在未来的几个月,她将要在这里度过。
  跟着老师的带领,陆晓筝同几个交换生一并参观了遍整个校园,和在外面看过去的时候一样,很美很辽阔。
  刚刚开始在这里住下的时候,她还是很不习惯的,可能有些水土不服吧。
  身上发了些小红包,痒痒的疼疼的,很难受。
  好像自从堕胎之后,身体就变得比以前敏感了许多。
  大概是因为怕被母亲发现我流产了吧,所以也没好好养身体。
  她当时骗妈说:我身体不舒服,所以要在家里睡几天。
  妈妈也很善解人意的没有多问什么,但是看母亲的表情多半是不信她的话。
  同宿舍的一个姑娘叫方蕊蕊,她也是交换生,晓筝和她关系还算不错吧,毕竟以后要相处好几个月的日子了。
  方蕊蕊人缘很好,和陆晓筝很不同。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与生俱来有着人家排斥的磁场?所以很多人并不是很愿意和她交谈,当然了那个陶古是例外。
  也许,只是因为陶古对任何人都很好的关系,所以也感受不到她那种受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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