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鸨母:少爷这眼神……点蜡。
云邵京半点都没注意到束歌瞬间沉下去的眼神和迟墨的一脸茫然,起身微笑道:“令弟从昨日与姑娘相见后便对姑娘念念不忘,茶思饭想,辗转反侧,求之不得。令弟年少,已知昨日登堂之举冒犯了姑娘,愧不敢入,故而请我来此,还望姑娘能够成全家弟一番相思之意。”
昨日?
迟墨当下就想起了那个听自己念了一整晚医书的青年。
他还想听自己念医书?
有病吧。
她毫不客气地为云久辞定下了这么个属性。
然而她却也不细想,昨天还能闯开众人在她面前说着“既是我看中了便就是我的了”的傲气青年怎么可能因为害羞而让他哥哥来把人请回去。
鸨母一眼就看出了端倪。
想必这敬王定是看中了迟姑娘而想出的歹计。
眼看着云邵京向着完全没有任何危险意识的迟墨逼近,鸨母忍不住为她捏了把汗,但是她们明面上毕竟只是一处风花雪月之地,实在没有权利当着面和皇家对着干。
她正这么想着,却突然看到了自家少爷冷着脸起身。
鸨母:……我有不好的预感。
于是果然,下一秒,束歌就抱起桌上的琴向着云邵京的头上砸去,“妈|逼,滚!”
第32章()
横(第四声)着走进来的云邵京是横(第二声)着被抬出去的。
迟墨看着地上碎了一地的古琴的残片,莫名的对着云邵京有了感同身受的痛。
而罪魁祸首束歌却是又抄起了小厮手中抱着的古琴,向替陷入昏迷的云邵京喊出“你们等着”的随从扔去。
他的准头显然是练过的,准确无误地扔到了随从的头上,又准确无误地把随从也砸晕了。
于是跟着云邵京的一群随从无法,只能拖着两个人回去。
束歌回过头,对着迟墨时他又恢复了原来的温润的笑容,“姑娘莫怕。”
迟墨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把“就算是害怕也是被你吓的”这句话说出来。
很难想象怀抱着古琴一副谦谦君子模样的人发起飙来是这么生猛,但对方好歹也算是帮了自己的。于是她只是沉默地摇了摇头。
束歌的眼神无法克制的软了下来。
他弯了弯唇角,脸上的笑容瞬间宣烈了起来。
但随即他就意识到自己过于灿烂的笑容,忙又将唇角往下压了压,凝成了原本温润的笑容。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便继续吧?”
他这样小心翼翼的问着,仿佛唯恐会遭到迟墨的拒绝。
迟墨注意到他唇边有两颗若隐若现的小虎牙,只是他现在的笑容完全将它压在了笑意之下。
她在他微抿着的嘴唇上瞄了两眼,而后点了点头。
瞬间,迟墨就有他唇角的弧度加深了一点的错觉。
但不管怎么说,束歌弹的曲子是真的好听。
见迟墨听得认真,束歌开口问道:“姑娘可有兴趣学琴?”
“我?”
“自然。”
“向谁学?”
束歌笑着看向她,“不知在下可否有这资格?”
迟墨有些茫然地眨了眨眼。
她总觉得束歌对她的态度哪里怪怪的,但具体怪在哪里她却还没想明白。
而没有得到她回复的束歌则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他的双手放在琴上,瓷玉一般的手指微微往下按着琴弦,绷着弦的指尖却略略发紧。
迟墨顿时觉得有些明了:面对她时,束歌似乎很容易紧张——他似乎,认识她?
当然,这也只是她的猜测。
于是她对着束歌点了点头,“能成为先生的学生,迟墨万分荣幸。”
束歌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又灿烂了起来,而这次即便是他极力将过度高扬的唇角往下压也无济于事。
——他等了很久,现在终于能和她说上一句话。
并不能说是满足。
人的欲|望总是无限的。而身为一个商人,他比谁都明白得一妄百的道理。
“称呼先生终究是生疏了一点,迟墨姑娘若不介意,便直接称呼我的字吧。”
迟墨一愣,“先生的表字?”
直呼表字是不是太过亲昵了一点?
束歌也突然反应了过来:糟糕,他好像还没有取字!
他轻咳了一声,又道:“姑娘若是觉得不适宜,那便算了吧。”
于是迟墨就真的算了。
束歌:……假意推辞一下也好啊,就这么答应了他总觉得好不爽好想砸琴。
但为了不破坏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其实早就在你抡琴揍人的时候就被毁的一干二净了),束歌强抑下心中的焦躁,拂开衣袖,将桌上放着的古琴抱在怀里,起身,缓缓地走到了迟墨的身后。
迟墨下意识地往后仰了仰头,眼前被他的身影遮住,覆上一片暗色。
“先生?”
束歌站在她的身后微微俯下|身。
他一手竖着琴,手臂穿过她身体的两侧,又将手上的琴一横,放在了她的膝上。
而后,他很诚恳地对迟墨建议道:“迟墨姑娘可以坐在我的膝上,这样能够方便些。”
迟墨:“……我觉得现在这个距离挺好的。”
“好吧。”
束歌回答的明显有些失落。
他从手边抽过一张凳子安在了迟墨的斜后方坐了过去。
然而这是一个很暧昧的距离。
因为束歌的双手是绕过迟墨的腰身,横放在她膝上的古琴上的。也就是说,迟墨是整个的被他抱在怀里。只要他往前微倾身,他们之间就会了无空隙。
这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前胸贴后背。
迟墨隐隐觉得有些不适应。
然而束歌却已将自己沉在教课的世界中。
他用修长的手指在抱在膝上的古琴的每个部分都一一点了过去,同时将它们的名称连着念了出来,“这是琴弦。琴码。岳山……”
接着,他从调弦盒中取出了一副指甲,“我想,你会需要这个。”
在新时代,科技取代了文化与温情的大背景下,古典乐器的游走与沦丧比比皆是。
古琴就是其中一种。
也就是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哥哥曾经带着她到博物馆,隔着透明的光化激光玻璃见过几次。
古旧的长琴就这样被搁置在柔软的锦盒之中,悄无声息的透露着一种茕茕的悲哀。
哥哥说,这是时代的衰败。
这是睿智开化的岁月,也是混沌蒙昧的岁月。
这是阳光灿烂的季节,也是长夜的季节。
这是欣欣向荣的春天,也是死气沉沉的冬天。
狄更斯说的再对不过了。
迟墨顿了顿,这才慢条斯理地从他手中拿起了义甲。
虽然对古琴了解不多,但是凭着义甲的形状她还是勉强猜出了这也许是戴在手上的。
然而看着迟墨将义甲戴在手上的动作,束歌却摇了摇头,“我来吧。”
他握住她的右手,而后将义甲戴在她大指的指肚上,向指尖左上方斜出了一点。
食指和中指则是直接戴在了指肚上,将胶布的一半盖在了她的指甲上。
他的动作很很小心,也很温柔。
“好了。”
替她戴好指甲后,束歌就松开了手。
“迟墨姑娘要不要试试看?”
迟墨低头看了眼自己戴好指甲的右手。
她试探性地将手指松开,而后又将手指向里握紧。
很孩子气的举动,束歌的唇角忍不住又往上扬了扬。
但是迟墨还是有些不明所以。
她伸出了自己什么都没戴的左手,问道:“先生,你确定我没有少戴一只手吗?”
“我确定没有。”
“那为什么只戴右手呢?”
束歌很认真地想了想。
而后他伸手握住了她空着的左手,笑了起来,“大概是因为你只需要空出一只手吧。”
》》》
束歌一直都在想,这或许该是他这些年来最为开心的一天。
——如愿以偿。
于是,当鸨母走进屋子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在烛火下撑着脸看着自己的左手不住傻笑的自家少爷。
她忍不住唇角一抽,“少爷……”
束歌立即从自己的思绪中抽回神来,原本噙着笑意的眼神也骤然冷了下来。
他放下手,斜眼扫了她一眼,开始翻起了旧账,“连个人都拦不住,废物。”
鸨母:……少爷,那可是敬王啊。咱们明面上可只是一个小小的风月场所,哪能明着拦啊。
束歌不说还好。他一说,她就想到了自家少爷在人敬王脑袋上结结实实的抡的那一下。
鸨母禁不住头疼:就算那位王爷再怎么与当今圣上不合,但是他们面上总归是一家的。自家少爷这么光明正大的揍人明摆了是驳了皇家的面子,这不被皇帝穿小鞋才怪呢。
然而对此,束歌却只道:“我早就说了一把□□药死那傻逼算了,你们偏偏在那里叽叽歪歪的。说个屁。本来早就弄死他了。”
鸨母一脸血:“少爷,你还是毒死我吧。”
都十多年了,您能懂点人情世故嘛!
想想自家少爷纬世经商之才,喜怒哀乐却像个小孩子,鸨母就不由得想苦笑。
若是少爷能把对待迟姑娘的态度用在待人接物上该多好——虽说这也是学着那一位的样子,但起码也算是赏心悦目啊,不说话的时候还是能唬住不少人的。
然而束歌却半点都不能理解自家忠心的下属内心苦逼的想法,“我又没想怪你。你虽然忤逆了我,但是罪不至死。”
鸨母:……
“你那是什么表情。”
束歌说着手按上了一边放着的古琴,一副你敢说不是我就一把琴砸死你的样子。
于是鸨母只得转开了话题,“亭琅轩传来消息说:苏华裳,永蛰谷和神医谷都在找寻迟姑娘。”
果不其然,束歌的注意力被转走了,“找杀手盟的去给老子弄死苏华裳!”
苏华裳逼着迟墨嫁给他的事可不是只有云清岚知道,否则花时暮怎么会这么容易地进去永蛰谷呢。
眼看着自家少爷又是要炸毛摔琴,鸨母顺毛道:“他们暂且不知道迟姑娘所在之处。”
束歌却是抱起了手上的琴,“不成!老子要和迟墨去私奔!等生米煮成了熟饭,我tlwxs520 ……》
第33章()
当束歌抱着琴跑进迟墨的房间时,芙蕖正在给她铺床。
一身青衣的青年怀抱长琴,面冠如玉,如草之兰,如玉之瑾,匪曰薰雕,成此芳绚。
他不说话只是冷眼看着旁人时,眉眼间都淡开一种冷漠的轻慢,犹如冰封的暗河,稍有差错便是万劫不复。
芙蕖抱着被褥的手指隐隐的有些颤抖。
她并不认识面前的这个青年,只是凭借着在风月阁辗转若年所赋予的直觉察觉到疑似危险。
白日里鸨母带着束歌来时,她并不在身边伺候着。
加之她本身身份卑贱,也接触不到风月阁的幕后阁主,因此她只当他是来者不善。
然而下一秒她的预想就被打破。
眉眼间一片寡淡凉薄的青年在看到迟墨的瞬间就笑了起来。
那张因冷漠而显得有几分苍白的脸瞬间就亮了起来。
便如十里春风,清风扑面,温柔而明丽。
芙蕖方还沉在他噙着笑意的眸底,便听他道:“迟墨姑娘,我们去私奔可好?”
芙蕖:……
迟墨一怔,而后很是淡定地回他,“不行。”
束歌抱着琴,显得有几分失望。
但随即,他又问道:“那若只是陪在下在外面走走呢?”
这个可以有。
迟墨也是在房间里呆了好几天,终日看医书也是会觉得累的。然而除了医书和小幅度的活动以外她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
因此束歌提出的这个建议于她而言还是挺不错的。
“那我们走吧。”
束歌还真没想到迟墨会同意。
事实上,在最开始她拒绝和他一起私奔的时候他就已经对她的同意不抱有太大期望了。
当然,如果迟墨知道了他的想法,她一定会说:“私奔和出去走走的差距太大了好嘛。”
》》》
束歌和迟墨并肩走出去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厮和芙蕖。
小厮的手中合抱着几架古琴,芙蕖的手中则是什么都没拿。
芙蕖倒是想帮身旁的小厮拿一架琴,只可惜被拒绝了。
话说,只是出来逛个街而已,为什么要拿这么多把琴?
这个问题终究得不到答案。
夜晚的京城总是冶艳而喧嚣。
明明夜色那么漆黑,而大地却满目繁华明亮,似乎无论日夜白昼,这里永远都是这么灯火明亮,人烟冗杂。
束歌伸手,单手撑起一盏兔子模样的花灯。
这不是放在店铺最前方的花灯,但他却一眼看到了它,并穿过重重的灯盏将它提在了手上。
“迟墨姑娘,给你。”
束歌将手中的花灯递了过去。
手上的花灯随着他的动作前后轻轻摇晃了一下,他脸上的笑容因摇曳的火光而显得有几分晦涩不明。
迟墨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手中的花灯,正要伸手接过来时,近在咫尺的花灯却猛地被抽了回去。
她不解地抬头,看到的却是束歌在月色的照拂下显得有几分苍白的脸,“忘,忘了……”
他忙转身将兔子花灯放在了桌上,“兔子花灯是哥哥曾经给过的。”
从他口中说出的话轻如烟水,没待她听清便已转瞬即逝。
继而,她转手提起了一盏金橘花的花灯转过身送入迟墨的手中。
迟墨默不作声地低头看着手中被烛火映成橘红色的花灯。
束歌略有些忐忑地问她:“这盏可好看?”
金色的花灯做的细致无比,丝线垂在花心连着提着花灯的柄手。
内罩不知道安置了什么,如走马灯一般各色各异的阴影随着灯芯烛火跳动而不住地向外延展着。
迟墨倒是觉得这盏花灯不如云清岚自己做的好看。
但不管怎么说直截了当的说出来总是不太礼貌的。
于是她伸手将手上提着的金橘花样式的花灯轻轻地转了一圈,点了点头。
指尖抵在花灯上的青衣女子慢慢地将头点下,然而她的眼眸深处并没有任何的笑意。
犹如一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梦游者,她将所有的情绪都隐藏在过去的旧梦中。
“……是吗。”
蓦地,束歌便觉得自己的眼睛有几分涩意。
第一次带她观赏京城的夜景的是他的哥哥,第一次送给她花灯的是他的哥哥,第一次令她全心全意地去爱慕的也是他的哥哥……
现在,他死了。
于是她也再也看不到除了他以外的人。
他学着那个人的动作,学着那个人的口吻,学着那个人的每一个神态——只是,他仍然不是那个人。
谁都无法替代他。
而谁也都无法触碰她。
——时光不曾清醒,她愿独活在有他的回忆中。
迟墨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将头轻轻的向着他的方向偏了偏,“先生?”
“对、对不起……”
他磕绊地说着,将脸别到了迟墨看不到的另一边,“但是,麻烦迟墨姑娘,在接下去半柱香的时间内都请不要看着我……”
迟墨顿了顿,将头向着他的方向探了探,问道:“先生哭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