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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我轻轻地笑了,因为这一刻,我觉得他很可怜,他该是深爱着他的女儿的吧,爱到无法接受爱女的逝去,爱到只有恨意才是支撑着他活下去的斗志和理由。
“你不用笑,你和那个姓韩的都是凶手!如果没有你们,婉言她不会去得这么早……”说着说着,他竟然颤抖得剧烈地咳了起来,一声高过一声,我急忙拍着他的背。
“您今天过来只是想对我说这些吗?”待他缓和之后,我看向他,生疏却依然礼貌地问道。
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把一封信递给我:“这是我昨天翻开婉言以前喜欢看的书时无意间发现的,你看看吧……”说完他起身,躬着背缓慢地离开,背影看起来颇让人心酸。
我低下头,拆开手中的信,上面的字迹很凌『乱』,却不失秀气。
她说,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遇上这个男人,因为他教会了她什么叫爱。而她这辈子最不幸的事情也是遇上了这个男人,因为他让她知道了爱的滋味到底有多么苦。如果再有来世,让她选择的话,她仍旧会选择遇上他,只是希望那一次,他也是爱她的。
她说,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有三天,第一天是她遇到阿陌的日子,那时她『迷』了路,他带她找到了家。
第二天是她知道自己有了宝宝的日子,那个时候她觉得就算是死也要生下这个孩子,因为那样,她与这个男人的牵连就会更多了一些,当他看着自己孩子的时候,是不是会有一天也能够爱上她。她不求他能够像爱着另一个女人那般爱着那个孩子,她只是希望,他能够把目光投在孩子身上久一点,哪怕只有一点。
第三天是她要走的那天,那天那个男人终于握住了她的手,第一次对她笑了。那一刻她在想,如果这笑容能够久一点,如果他能够一直这样握着她的手,那该多好,那该有多好啊……
也许是她后来造的孽太多了,如果她没有爱上他,她的父亲便不会『逼』迫他娶她,他便不会与他最爱的人分开,那样他便不会痛苦,另一个女人也不会那样痛苦;如果那天她没有失控,他的脚便不会瘸,他便还是个健全的人。只是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在那个时候依然告诉她他只爱着那个女人,对她有的只是同情与对权力的渴求?
那一刻她恨他,恨他的直白与残忍。她也恨命运,它们何尝对她仁慈过?小时候她只不过是希望自己能够和正常人一样活下去,当她知道不可能的时候,她依然希望自己能够尽量快乐,因为她快乐她的父母便会快乐。他们的苦痛已经太多,她不希望再让他们伤心,但终究还是伤了他们的心……她一次次从死亡的坟墓里被拉回来,但她没有一天觉得自己是活着的,除了遇到他、爱上他,最终失去了他。
她好恨,恨上天,恨这不公平的命运;恨他,但更爱他。恨另一个她,却更恨自己。
只有最后一天她很开心,因为那天,他叫了她一声老婆,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虽然她知道,那是因为他可怜她,但她依然觉得很幸福,因为直到最后一刻,她依然是他的妻子。
她爱了一辈子,直到生命的尽头依然在爱着的男人的妻子。
多么痴傻的女人!
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的鼻头酸酸的,说不出来的滋味。
原来他们真的曾经有过孩子。
原来韩陌的脚是这样变瘸的。
原来竟然会有人为了那样一个头衔而觉得满足与幸福。
看着手中那似乎少了一半的纸张,我的心头晦涩而『潮』湿。
第70章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5)()
合上信,我去祭拜了她,奉上一捧红『色』的玫瑰,因为她最终留给我的不是那婉约出尘的气质,也不是那孱弱而纤尘不染的面貌,而是她对爱的执着与浓烈,那耗到生命最终点的痴傻与不悔。
她值得这生命中象征着爱情的玫瑰,因为她本身即是一朵盛开在炎炎烈日下、最为艳丽火热的红『色』玫瑰。
当天回去我便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用我的绝对权威宣布,耀阳与lb合二为一。
第二天召开记者会宣告了这一震撼『性』的消息,并将合并后的公司命名为晴空企业。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在为新的企业而努力,所在的楼层越来越高,直到看不清底下的人与那穿梭着的车辆,离天空那抹蓝更近了一层。
生命像是一个巨大的轮回链条,我们无法抗争,我们哀叹,却依旧要活下去,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好好活下去。
夜晚是最寂寞也是最惬意的时候,所有的伪装都卸去了外衣,『露』出赤『裸』『裸』的灵魂,它们在无拘无束的同时也倍感焦灼与荒芜。
我拉开抽屉,取出五年前的一张报纸。页面已经泛黄,由于常常触碰而留有褶皱。
报纸左上角用着黑体加粗的字标着:耀阳总裁韩陌即将入狱,所有股份赠于前妻。
这震撼的标题,当年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甚至引得整个t市都跟着一起震『荡』。在这座灯红酒绿、怪石林立的都市里,不论是男人、女人,名人、普通人,都习惯在茶余饭后津津有味地讨论这一事件,直到这些言论都化为尘埃中的一粒灰尘,最终止息。
伸出手,我『揉』了『揉』颈项,那里越发酸痛起来。无论手上做着什么样的动作,我的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报纸上的那张图片。
那张已然模糊、因为没有生命本就不够生动与鲜活的男『性』的脸。
他的嘴紧紧地抿着,俊脸紧绷,头发依然梳理得一丝不苟却又不会显得过于呆板,眼中没有一丝焦躁与惶恐,波澜不兴、仿佛天塌了都不会动容的清冷面庞,只是那有些微皱起的眉宇让我看出了那一刻他心底的不甘。
没有拍到下面,只有上半身,是他被铐上手铐时的样子。
那样窘迫的一幕,却让我觉得足够仁慈。
因为外在再多的枷锁都无损那个男人『乱』石崩塌岿然不动的身姿,无法遮掩他身上那无论何时都依然夺目的光彩。只是他的脚,那走起路来不再沉稳有力的左脚,变得吃力而难以平衡,那一瘸一拐的姿态,让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和这个男人联系起来。
那样的人啊,仿佛生来就受着上帝的眷顾,他完美得如同天神,就连皎月的光辉也时常沐浴在他的周身,如今却变得连普通人所拥有的完整都不复存在。
每每想到这些,我心里都像是有一根针在刺,不会总是疼痛着,也不会强烈到难以忍受,只是,每一次见到那根针,它都会刺向我的伤口,那些伤处带着的不是巨大的獠牙而是细小的碎齿,每一次的痛都是绵延而长久的,总会在很多时候、很多个夜晚,一次又一次地疼痛。
最近我常常想起那天他下楼时的情景,他扶着墙、咬着牙、艰难跋涉的样子。
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变成一个瘸子?
多么冰冷的笑话,带着本身就没有丝毫温度而又苦涩异常的讽刺。
可除此之外,那些纷繁而热闹的白昼里,我竟然不会经常想起他,就算偶尔想起,也是我们年少时那段美好的回忆,那带着栀子花的芳香与纯白的颜『色』、那被蒙上了一层羞涩的面孔与那些个纤尘不染的黄昏、那芳华的初端的璀璨与末端温和的细润……
那些我爱他而他也爱我的日子,如今想来竟是这般美好。
五年了,整整等了五年,岁月纵使多情,却也在我脸上留下了无情的印刻。
我的心,不知不觉已被这寂寞的海洋吞没,于是便有了无穷无尽的想念。
我伸出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张报纸,摩挲着那张坚毅得熟悉到骨子里的面庞。
我的动作缓慢,带着一种隐忍的温柔,然后在数不清第几次看完之后,发呆良久,久到我以为夜晚永远不会消失、所有的一切都将被这片漆黑吞没。然而太阳总会在下一秒升起,洒下万丈光芒,普照大地。
我行走于这片璀璨之下,习惯『性』地去应付形形『色』『色』的人,也被形形『色』『色』的人应付;习惯了站在那华美的闪光灯下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习惯了戴着面具,笑得矜持而有威严。
我开着限量款的宾利去了公司,在众人恭敬的问好声中踏向总裁专用的电梯,然后行走于众人之前,如众星拱月。
中午回到那间越发宽阔而冰冷的办公室,大大的一片落地窗似乎衔接着天与地。
“小冉……”熟悉的声音让我高兴地坐直了身子,之前的疲惫一扫而空。
“方慕白。”好久不曾接到他的电话了。
“我在楼下,刚下飞机。有空吗?”
“你来了就是没空也得有空。等我,就来!”我的声音中有着连自己也未曾意识到的欢喜,放下电话,我连包都没有拿便冲出了办公室。
“kent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今天下午我都不在。”说完,我急步向电梯走去。
看到那辆熟悉的法拉利,我停了下来,甩甩头,脸上是一片温暖的笑容:“还开着这招摇的红『色』法拉利呢?”
“习惯了。”男人嘴角微微扬起,话语依旧和煦如风,好似从未改变,一直如此,依旧如此。那些事、那些人、那一幕一幕,似乎都随着这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很久不曾有过的温情再次萦绕心间,让我无限欢喜。
“走吧。”我说着上了车,然后看着他一直在笑。
“怎么这么开心?”
我没有回话,只是在笑。很久不曾这样笑过了,那是发自心底的。
“我可以把你的笑理解成为见到我而高兴吗?”他眉宇微挑,笑容可掬,眼中带着一抹淡淡的却又那般深刻的温柔。
“方慕白,好久不见。”我突然转过身,看向他,用虔诚而略带『潮』湿的声音,无比郑重地说道。
他一愣,随即点头:“是啊,好久不见了……”
似乎觉得气氛有些伤感,他突然扬起眉,带着一丝轻松的语调,侧过头来看我:“今天陪我好好喝一杯吧。”
“成。别说一杯,就是百杯、千杯也陪,咱们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
“那我要全速开了,准备好了吗?”
我点头,然后看向前方,第一次觉得这条新修的道路竟是如此宽广。
那一刻,我的眼中以及他的眼中都充满了笑容。阳光打在脸上,有着最为灿烂的光泽,它们闪闪发光,夺目而耀眼。身体在急速的风中再次感受到极大的欢愉,那一晚死亡与激情的叫嚣跨越时光的沟壑,再次降临。
我甩了甩头发,虽然车子已经停下,却依然觉得有风在耳边呼啸,它们带着凌厉与温柔,以及那矛盾中透着陌生的熟悉感。
“这感觉真是酣畅,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风吹过来,我一时被呛到,大声咳嗽起来。
“可惜已经回不去了……”方慕白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淡淡地说道。他的嗓音依然温柔,却让我不知怎的生出一股苍凉感。
“这些年来我很寂寞,越是站得高,那寂寞越是入骨。”我状似不经意地开口,然后甩着一头越来越长的发,淡淡笑了笑,“不说这些有的没的,走,咱们去喝一杯吧。”
“好。”
下了车,我与他并肩走入酒吧,随意要了几瓶威士忌。旁边有出来猎奇的男男女女,寂寞的灵魂在午夜盛放。
“来,干!”酒一杯接着一杯往嘴里倒去,一杯接着一杯地碰撞。
“别喝了,喝得太急伤身。”
“慕白,你说为什么,为什么我站得越高、我所拥有的越多,反而越是寂寞。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不会,这种感觉,我懂。”
我一愣,随即笑开了怀:“瞧我,怎么忘了,你一直都处在这高处不胜寒当中。”
他盯着我良久,然后伸出手,轻轻地把我的头发别在耳后,随即夺走我手中的酒,那般温柔细腻的动作依然会让我觉得心悸,虽然只是一瞬。
也许我与他永远没有可能,就是因为人生太长,而一瞬太短。
最后,方慕白把我送回了办公楼,是我坚持的,不想回去那空空的屋子。
而这冰冷的建筑,正因为它本身的冰冷,不曾有过的温暖以及那些和温暖有关的东西反倒让我觉得安心。
“小冉……”在我下车的一瞬,他叫住我,用很哀伤的眼神看着我,“答应过我要幸福的,不是吗?”
“你呢?”我问。
他默然,然后仰起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也或许是星星。
“他快出来了,而你,终于等到了,我也……终于可以死心了……”
我始终注视着他的脸,那一刻,我看到他笑得豁然开朗,不是温柔,也不是清浅,有种透过云层剥开阴霾的解脱。
“方慕白,这次你答应我,要让自己好好的。”
说完,我缓慢却坚定地向楼里走去,直到即将进入楼中。
我听到他在我背后轻轻地说:“好。”
夜晚的风总是有些凉,今夜却异常温暖,心里始终漂浮着那句话:他快出来了……
就在距离1825天、43800小时还有240小时又12分的今天,那个男人终于要出来了。
终于,太阳东升西落,几番白昼黑夜之后,迎来了这一天,这与众不同的一天。
我起得很早,天还没亮就坐了起来,却一点也不觉得累,身体里面的血『液』像是欢喜的孩童,跳着欢快而雀跃的舞蹈。
我找出多年前的一件衣服,既不豪华也不昂贵,甚至与我现在的身份一点都不符,却是我一直珍藏的。
我认认真真地穿上它,对着镜子再三确认,然后拿出眉笔细细地描着自己的眉,直到镜子中逐渐出现一张虽然不再青春却充满了成熟韵味的脸,我才穿上外套与鞋子出了门。
我的目的地却非监狱,而是开车去了墓地,依然手捧一朵玫瑰,它们娇艳而炽烈。
我一直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看着墓碑上面的女人恬静的脸,没有忧愁,清纯而美丽。远处有着孩童嬉笑的声音,那些幼小而充满生机的生命……
他们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他与她的。
那有些模糊了的铭文,在阳光下刺得人眼睛能够滴出水来。
于是我偏过头,不去看,却有着什么在心里生了根。
一直到了晚上,太阳落下之际,我转身,然后向家走去。
每走一步,心里便有着什么要跳出来,于是每一步都走得格外珍重而小心翼翼。
终于,在那熟悉的路灯下,我看到一个英挺的身姿,他的面庞似乎依然如以前一样,又似乎很不一样,坚韧了许多,那双眼睛被刻印了风霜与沧桑。他显然已经收拾过一番,我知道的,他必定会如此,必定会以最清爽的相貌、最优雅的姿态、最清俊的面庞出现在我的面前,所以我没有直接去监狱的门口,我留给这个骄傲的男人足够的时间去洗去他的狼狈。
他抬起头,那双眼中有着隐忍的激动,他的手在颤抖。我本以为会无法抑制的激动却没有到来,那一刻我出奇地镇定,心里异常平和,仿若那波涛之后平静了的大海。
驻足,遥望,良久,他向我走来,那微瘸的脚让那短短数十步看起来如此艰难。
我没有动,这次我不动。
我已经站在这里,一直站在这里,很久很久……
所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