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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原来我是女配-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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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霍致远彻底接受我了。

    他愿意让我跟着他,愿意带着我发财了。

    虽然我们现在一穷二白,但我相信,我们会合作的很融洽,总有一天,我会陪着他大放异彩,声名显赫。

    “谢谢,谢谢你霍致远。”

    我反握住他的手,声音铿锵:“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只要你要,只要我有,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今天你做得很好,你收拾一下,把这间房退了,搬去我那里。”

    霍致远侧眸扫了那个憨憨的大个子一眼,“他叫王熊,是我的兄弟,从今以后,你以他表妹的身份自居,有没有问题?”

    我心里有些疑惑,可还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要想人前显贵,必先人后受罪,我这里不留闲人,你要做好吃苦受难的准备。”

    霍致远松开我,又跟王熊介绍了一下我。

    王熊似乎对我不是很感冒,只是稍微点了一下头,连一句话都没搭理我。

    他看着憨憨的,可他的体型如其名,像只彪悍的狗熊,往那儿一站好似一座大山,令人莫名畏惧。

    我痛快的收拾好东西,很快入戏,亲切的叫了王熊一声表哥。

    霍致远打量了我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切记,外露的聪明是小聪明,藏起来的才是大智慧。”

    霍致远的话令我醍醐灌顶,我朝着他笑了笑,重重点了点头。

    刚才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就想明白了,霍致远把我安排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位置上,是一个很聪明的决定。

    要知道,决胜关键有时候并不在于被敌人紧盯的大人物,而在于出其不意的小人物。

    王熊是霍致远的心腹,而我是王熊的表妹,看似无关紧要的身份,却恰到好处的给敌人暴露了些许缺陷。

    啧,刚刚加入就把我往敌人怀里送,这个霍致远还真够狠的。

    看来他还是没有完全信任我,想要再考验我一次。

    这个霍致远,疑心真够重的。

    不过我欣赏。

第5章 遭人嫌弃() 
霍致远住的地方在郊区的村里,是一个简陋的四合院,瓦顶平房,离北城大学的新校区很近。

    虽然院子很破旧,却打扫的十分干净整洁。

    我们进去的时候院子里还亮着灯,裸露的土地上还有积雪,上面堆着一个雪人,在灯光下扬着笑脸。

    如果我记得没错,十年后的北城大学新校区附近的村落都被开发了,改建成了富人区,建了不少别墅,还凿了一个很大的人工湖,建了个公园。

    眯了眯眼睛,我脑光一亮。

    “霍致远,这个院子你买的还是租的?”

    刚才一路走来,这个村的种种都透着一种落后的气息,别的不说,光说临街的院门,就没有几户是阔气的,都是那种木制的大门,这证明这个村子很穷。

    假如我能在这个村里多买些土地和房屋,用不了多少年,这里的地皮就会疯狂的涨价。

    到那时嘿嘿,发了。

    “祖宅,怎么?”霍致远犀利的眼神令我脸上的奸笑凝固,我清咳了一声,朝着他摆摆手,“没事,我挺喜欢这个村的,想问问这里的房价。”

    没有真凭实据,我说出来也没有人会信。

    况且我的钱都投资给霍致远了,手头也没钱买房,得慢慢来。

    “两三万吧。”霍致远随口说了一句,指了指西屋:“你以后住那里。”

    两三万!

    我眼睛猛然发亮,心里瞬间乐开了花。

    不过很快,我就郁闷了。

    现在是十年前,赚钱不比十年后那么快,两三万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个大数字。

    我之前攒的那十万几乎要了我的命,每天打很多份工不说,还严重的营养不良。

    就比如说我那天吃的那碗大碗面,才三块钱,卤还多,放在十年后,十五起,还是清汤面。

    无奈,我只得先把这个念头压回去。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被一个银铃般的笑声吵醒了。

    西屋是个大炕头,抬起头就是窗户,我撩起窗帘,入目就是一个穿着粉色棉衣的女孩子。

    霍致远正和王熊在院子里打木人桩,那个粉衣女孩儿则是活蹦乱跳的在旁边喊加油。

    大冬天的,王熊赤着膀子,霍致远就穿着一个白色背心,两人满头大汗,由着粉衣女孩儿在一旁闹。

    坐起身,我盯着院子里的画面,突然一阵恍惚。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种温馨淳朴的画面了,前世从村里考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围着元凯转,我把他当我的命,却忘了生我养我的父母。

    他们虽然重男轻女,对我不太好,可却不会像元凯那样毁我容貌,害我惨死。

    我以为嫁给元凯就可以脱离以前在村里的那种痛苦生活,得到幸福,所以我各种对他好,忍让着他,艰难的在城里扎根,学着城里人生活,结果却迈入了另一个地狱。

    人不能忘根,不能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

    “哥,她是谁?”

    粉衣女孩收起笑容,皱着眉头警惕的打量我。

    我回神,朝着她扯起一个笑容。

    没想到霍致远还有个妹妹,前世倒是没听说过,不过他们俩长得可一点都不像。

    听着霍致远跟她介绍我,我披了件衣服,推门出去。

    粉衣女孩儿名叫汤蓉,霍致远没说他们为什么不是一个姓,只简单互相介绍了一下。

    汤蓉和王熊一样,都对我不感冒,甚至还有些敌对。

    吃早饭的时候,汤蓉给王熊和霍致远都盛了一碗小米粥,唯独没有管我。

    住人屋檐下,有吃住已经很不错了,我也就没放心上,自己拿碗去盛粥。

    还没走到锅灶边,就听汤蓉说:“王熊,你住我家就算了,怎么连你妹都住我家,还是表的。”

    我脚步一顿,手里的碗突然变得很沉。

    “蓉蓉,好好吃饭。”霍致远声音一沉,汤蓉顿时不说话了。

    我正要舀粥,又听汤蓉不经意道:“王熊,我昨晚没吃饭,你早饭少吃点,让我点,行吗?”

    王熊憨憨的笑了笑,应了一声。

    我握着勺子,扭头看了一眼饭桌上其乐融融的模样,缓缓松开了勺子。

    汤蓉的意思我明白,她虽然是让王熊少吃点,其实是不想招待我。

    也对,虽然我给霍致远投资了不少钱,可也没有道理白吃住人家的。

    我掏出手机,假装接电话,将碗放回原位,朝着霍致远轻轻道:“我有点事,出去一趟,有事电话联系。”

    不等霍致远应我,我抬步便匆匆的跑出了院门。

    一直跑到村外,我才终于收起手机,叹了口气。

    看来住在霍致远家的决定是错误的,招人嫌了。

    正想着去北城四处看看,寻摸一下哪里还有商机,手机就真的响了。

    真是奇了,从出国就只会给我发短信的元凯今天竟然给我打了个昂贵的越洋电话。

    更奇的是元凯说他今天晚上八点半到北城机场,让我去接他。

    他竟然提前两天回来了!

    下意识看了看我今天的穿着打扮,我顿时有些气馁。

    “你不是有事吗?怎么站在村头?等男朋友来接呢?”

    汤蓉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我身后,身上背着单肩书包。

    她换了身衣服,长款碎花连衣裙,短款棉衣,头发也放下来了,看起来清纯可人。

    本来我就气馁,这么一对比,我更郁闷了。

    陈语凤是个很会打扮的女人,我如果就这样出现在机场,不用想,他们两个绝对会用那种鄙夷和嫌弃的眼神看我。

    前世被她比过去就算了,这一世绝对不行。

    这可是我跟那对狗男女即将打响的第一仗,绝对要把士气振起来。

    “蓉蓉,你知道北城哪里有档次不错的商场吗?”

    前世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来没有逛过商场,两身衣服一直换洗的穿,舍不得花钱买新的,就为了能多攒点钱。

    现在想买件好点的衣服都不知道该去哪里买,真是可悲。

    “喂,这里只有咱们两个,你装什么装?档次不错的,你买得起吗?”

    汤蓉看我的眼神极其讥讽刺眼,她上下打量着我,突然从我的口袋里抽出了我的钱包。

    她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当着我的面儿直接把钱包调转过来,抖了抖。

    零零散散的钱瞬间洒落了一地,我脸色骤变,对她的好感瞬间全失。

    我从来没有对她做过什么,她为什么要这么侮辱我?

    心脏里如同刺了一根利刺,我抢过钱包,蹲在地上把钱一张一张捡回钱包。

    “连四百块钱都没有,还敢说大话,我告诉你,少在我哥面前装可怜,他心善收留你,不代表你就可以在我们家为所欲为,以后要点脸,别跟一条哈巴狗似的乞尾摇头蹭吃蹭住。”

    汤蓉踩住一张钱,狠狠跺了几脚,险些踩住我的手指头。

    我将钱从她脚下抽出来,突然冷笑了一声:“汤蓉,你记住,我是你哥的合伙人,不是他的小跟班,说我是狗之前,先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今天我还就大言不惭的告诉你,这衣服,我买定了!”

    起身,我冷冷的睨了她一眼。

    刚走到公交站牌,就见汤蓉小跑着追了上来。

    她气的脸色发红,指着我说道:“好啊!我今天不上课了,就跟着你,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被店员给打出来!还合伙人,我呸!”

    去市里的路上,汤蓉攥着背带,死死的盯着我,眼里跳跃着等着看好戏的戏谑。

    我扫了她一眼,突然觉得她很幼稚。

    霍致远那么聪明的男人,怎么会有一个这么任性刁蛮的妹妹。

    不过无所谓,我今天就要让她见识见识,我苏青亦的本事。

第6章 挨了巴掌() 
早上八九点钟正是北城的上班高峰期,07年的北城私家车还不算太多,大部分上班族都是低碳出行,骑着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

    没有雾霾的天空十分晴朗,令人心情舒朗。

    我走进篮球主题酒吧的时候汤蓉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她扯着我的袖子,好笑道:“喂,你该不会为了赢我,要来这里卖身吧?”

    “现在可是白天诶,你想钱想疯了吧?”

    汤蓉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本来姣好的容貌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扭曲。

    “汤蓉,既然你叫霍致远一声哥,你的言行举止就关乎他的脸面,你一个妙龄少女,脑子里怎么会有如此肮脏的思想。”

    我嫌恶的甩开她的手,转身走进了酒吧。

    这间酒吧是我之前兼职的地方,不仅卖酒,更是蓝球迷们聚集的地方,每年的十月到次年六月的上午都有赌球活动,我前世在这里兼职的时候见过不少靠篮彩发财的球迷。

    我进去的时候电视里正播放着精彩的赛事,看着酒吧里熟悉的摆设和人员,听着球迷们激动的欢呼声,我不由攥紧了拳头。

    今天这场篮球赛中主队一直都是稳赢的节奏,到了最后却被客队反超,输了比赛。

    我之所以对这场篮球赛记忆尤为深刻,是因为前世的时候绝大多数球迷都对主队十分有信心,在下注的时候都买了主队胜,结果输了个精光,有几个情绪激动的气的打砸了不少东西,我们服务员受了牵连,被老板骂了个狗血喷头。

    从小我爸就好赌,又嗜酒,一输了就打骂我,所以我对赌博这种东西极其厌恶。

    虽然篮彩是正规的,可但凡是赌博,基本上都是十赌九输,那时候在这里兼职,虽然见过不少人发财,却也从来没有为此动过半点心。

    别说我这种穷人了,就是那些大富豪,也有不少输的倾家荡产上天台的。

    今天若不是情势所迫,我急需用钱,又知道这场赛事的结果,我绝不会来这里买篮彩。

    中盘下注的时候,主队已经超了客队二十分,我将身上的所有钱都买了主队负,那些先前下主队胜的球迷们都用看傻逼的眼神看着我,说我想钱想疯了,有几个好心的,劝我别买。

    我朝着他们笑了笑,说了声谢谢,说我就买这个。

    汤蓉站在我旁边,嘲讽道:“这时候可不是彰显个性的时候,结果都明摆在哪儿了你还执迷不悟,活该你一会儿连内裤都买不起,我看你还怎么得意!”

    汤蓉说罢,从书包里拿出四百块来,在我面前晃了晃,“这是我这个月的生活费,看好了,你买负,我就买胜,如果我赢了,你就立刻从我家搬出去,永远都别出现在我哥的面前,怎么样?敢不敢赌?”

    我轻笑了一声,看着她嚣张的模样,反问:“如果你输了呢?”

    “我不可能输!”汤蓉把钱拍在吧台上。

    “现在主队遥遥领先,中盘不接受买胜,这样吧,我们单独赌。”

    我笑了笑,又道:“如果你输了,你的钱我也不要,但你必须跟我道歉,以后对我尊重点,我不想与你为敌,不要逼我。”

    看在霍致远的面子上,我已经对她很客气了,如果她还是不懂得尊重二字怎么写,就别怪我亲自教教她了。

    汤蓉眼珠子一转,得意的点头:“好,赌就赌,我等着你一会儿灰溜溜的卷铺盖滚蛋!”

    比赛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我坐在一旁,看着汤蓉满脸得意地盯着球赛,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中盘下注翻的倍数很大,因为几乎不可能赢,最少也是一百倍起,这场比赛客队能反败为胜几乎是奇迹,我隐约记得前世似乎翻了二百倍。

    看着大家信心满满地为主队喊加油,主队持续领先的场面,我突然就紧张起来。

    那三百多块是我最后的家当了,这场比赛毕竟年代久远了,如果我记错日期赌输了

    咽了口唾沫,我故作淡定的坐着,不停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不会的,不会记错的!

    “美女,你刚才的赌注下的有点大啊。”

    一杯红酒冷不丁地端在了我的面前,我眉头微蹙,抬眸就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坐在了我身边。

    这个男人我之前在这里兼职的时候见过几次,出手很大方,经常来这里看球,却从来不赌球。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过从他的消费水平来看,应该不是普通老百姓。

    他将红酒推在了我的面前,朝着我笑了一下:“看你这么淡定,仿佛已经料定了比赛结果,你就不怕输了被赶出家门吗?”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之前是这里的服务生吧?”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笑容可掬,神态温和,说出的话却让我心头一跳。

    我勉强一笑,将红酒推了回去,故作淡然:“我只下了三百多块钱,没必要太慌张,谢谢你的酒,很遗憾,我酒精过敏。”

    他说的赌注当然不是那三百多块钱,很显然,他听到了我和汤蓉的对话。

    他似乎意识到了我对他的提防,轻轻地说了一声抱歉,就把酒拿了回去,一饮而尽。

    我坐的离他远了点,却见他突然用手弹了一下高脚杯,从包里拿出来四万块,“今天突然玩心大起,莫名被你的淡定气质感染,决定破个例,跟着你赌一把。”

    我惊了一下,还没说话,汤蓉就插话道:“喂,你不是说我思想肮脏吗?怎么这么快就勾搭上老色鬼了,哟,这人眼瞎了吧,就你这种货色,值四万块?白给啊!”

    汤蓉逮住机会就讥讽我,可这一次还没等她话音落尽,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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