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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墨不知道此时文人风气这回事,敢抄书去卖的,那手字必定是拿得出手的,因此手抄本要么是抄书的人有名,要么是被有名的人发现抄那本书的有文采,而且,其实有事没事,成天抄书只为了卖钱的人,其实也不多。
安墨不太懂这事,但鉴于商城中并没有古代文言文的书籍卖,如果要买必须得定制,定制的价格又很高昂,安墨决定花上些功夫自己写一套书出来。
反正离孩子上学启蒙,还有一段时日,够她写出好些书了,也能省一笔花销。别人她不管,可乐乐和壮壮好歹是她带出来的,她一个重点本科出生技术型人才,怎么也不能让孩子成为文盲。
另一个原因是,实在太无聊了好吗?!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看到大妈们,她们手里都有各式各样的活计在,不是在做衣服就是在打络子,不是在编篮筐就是在整草绳,以前安墨还觉得大家太勤快,现在看来,没事干无聊也是一个原因。
同理,没有漫画的安墨就和没有泡沫剧的妇人一样,懒散了好几个月后,终于坐不住了。
她买了纸笔开启了写书生涯。安墨也不定死了自己每天一定要写多少,多久就要完成,纯粹用来修身养性打发时间了。
这个朝代历史来源,原身安茉没关注过,因此安墨也不大清楚,但从安茉的记忆中得知,安墨知道这里幼儿启蒙的书是千字文和幼学琼林,至于后世大家都知道的百家姓和三字经这里却没有,而传承千年孔老夫子的论语依然是书生必读考生必背的。
从这里可以猜测,这世界也许春秋时期和前世世界有着差不多的历史,宋以后或者就改变了。
安墨先写的就是千字文,原本她觉得已经买了几本的幼儿学习卡片,千字文就不需要了,她之前以为千字文纯粹是认识字的书。后来翻看了一些记忆,安墨才发现千字文是本很有意思的书。
千字文是由一千个不重复的汉子编排而成,可是里面内容却衔接成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其中一句‘云腾致雨,露结为霜’,基本一看就明白意思。
可每每秋收、打猎、大型活动前,这里人们仍会杀个鸡、祭个祖、算个日子等等。这村里是有村塾的,连着几个村的农家汉子不见得能出口成章,却多多少少认识些字,这里的人并非普遍是文盲。
其妙的,是千字文中已经涵盖了各式各样的知识理论,但是一旦连续几月不下雨,似乎大家首先想到的仍是是否触怒了神灵先祖等等理由。
这些暂且不提,总之安墨回忆了以后,推翻了先写幼学琼林的打算,先从千字文开始。
安墨手中的纸笔是在李铖回来前就买好了的,她买的是有底纹和图案的那种纸张,给乐乐选得是有可爱兔子萌系纸张,给壮壮选得的是有斧钺钩叉等兵器的酷系纸张,而且纸张散发香气。
安墨觉得,这样好看的书,小孩子应该会喜欢吧!喜欢了就不会把书随处乱丢,而会时时翻看了。安墨没有教学经验,也不知道如何教育小朋友,她此刻不知道,这样的书本其实非常容易转移小孩的注意力,毕竟这些图案是在纸张周边和文章内容是没什么关系的。
这些事暂且不提,反正安墨也预料不到。
安茉学得字体不少,但她用的更多的是女子多用的簪花小楷,安墨自己前世也学过书法,不过她上的是那种兴趣班,因此毛笔字只能说还算拿的出手,能骗骗外行人,其实写的很一般。
不过现在不同了,安墨已经是20版本了,毛笔字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好吗!!
给小孩启蒙,安墨也没打算炫字体,只用了比较规矩的正楷。
李铖见安墨写字,手上的动作更轻了,按理说他从少年时便待在军营里,应当是不认字的,可他运气好,曾和人学过一些,出于对曾经的教过他字的那位大哥的尊敬,他对读书人一向客气几分。
若不然,当初他也不会插手买下安墨,这么些年,他见过日子过不下去的人也不少,也没有各个都去出手相助。待回安墨,当初不就是因为听一旁看安家热闹的人说了句‘安秀才这一去,他那闺女可就没好日子了,听说是读了好些书的呢,可惜了配这么个人’。
因此哪怕安墨不大会干农活,李铖也没觉得有什么,现在看安墨写字,李铖倒是挺高兴的。
停下手中动作,李铖拿了边上一截粗壮点的木头,家里门栓上那块铁制的锁还能用,他只是削好一个木栓,再装一遍就好,因此很快就弄好了。
他打算给两个孩子做一个木马,能前后摆动的那种,他发现壮壮特别喜欢爬到鹿背上玩,乐乐身子骨又有些弱,便想着做这么个玩意给他们。
“啧。”安墨撕下第一章纸,废弃不要,刚刚没集中,写着写着就写成横版的了,而且古人的书其实是没有逗号句号的,可她总不自觉的随手就画了个。其实在她看来横版也没什么,但万一两个孩子读书有天分呢,可不要在启蒙的时候就有一些转不过来的习惯。
把纸揉成一团,安墨没有立刻再写,而是先磨了会墨。
第三十章 婚事()
关于两个孩子日后;安墨也没有想着给孩子们挣下多少家产什么的,只是想着怎么样也要把孩子送去上学的。
士农工商在安墨眼里没什么高低之分,可时代如此,秀才能见官不跪;举人能免田地之税,安墨觉得,虽不一定要去当什么大官,但能让自己社会地位高一点也是可以的。
定了定神;安墨沉静心思;重新开写,安墨买的纸张是a4规格的;比时下的书要大许多;可因为纸张四周有一些设计,页边距定的很大,所以;一张纸其实也不过写了四竖;每一竖只写了八个字;没过多久;桌案上便摆了好几张写好的。
安墨起身;毛笔字必须要放一放才能干,桌上摆满写了字的纸后,她就停了下来,打算休息一会。
李铖削了树皮,就见安墨坐在那里,双手在眼角周围按着。
安墨做眼保健操呢!
晚上,安墨不太想弄什么饭菜。概因前天晚上安墨好不容易极其难得炒了三五个菜后,李铖居然背着安墨把厨房里撕了标签的老干妈舀了大半瓶,配饭吃。
当然,他做得很隐秘,可安墨还是发现了,多多少少令人不高兴。
所以晚上安墨给两个孩子准备一晚加了蔬菜和肉末的蛋羹后,自己捧着饭碗,面前摆了两个蒸菜一个汤,李铖那边,面前只一小蝶老干妈。
啧那么喜欢吃老干妈,让他天天吃好得了。
李铖看看自己眼前的一叠豆豉又看看安墨那蒸菜,挑挑眉,把豆豉倒在饭里,拌一拌,大口大口的吃下去了,起身又去盛了一碗饭。
安墨:“”
晚上,安墨不大耐烦的让李铖去洗碗后,吴婶过来了。
自从这次李铖回来后,吴婶过来的就比较少了,主要是他们家两个小子都在相看人家,比较忙。
吴婶是带了话过来找安墨的:“李四家的大姐,后天便要出嫁了。”按理说,这事和安墨没什么关系,可她毕竟收了李薇,李四媳妇秉着时下的习俗,还是托吴婶来告诉安墨一声,她自己却没好意思亲自过来找安墨。
李大姐是要嫁到隔壁村,这边娘家只会摆几桌,请亲友吃个饭就好,当然,也有女方不摆桌的,农人并没有太多规矩。
李四之前是不想摆桌的,可因之前的闹腾,大家都在说他亏待女儿,当然他亏待女儿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各家各户都知道,只是这次传的格外过分,就差没说他卖女儿了。
所以,李四才想着在李大姐出嫁那天摆上几桌,正正名。
安墨听的嗤之以鼻,现在想洗白,早干嘛去了。
不过她还是点头答应去看看,主要是对古代婚礼听好奇的,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去那些个古镇,只有碰上了才能看到民族式婚礼,还是人家专门演给你看的。
所以不花钱看的婚礼不去白不去啊!虽然她只比李大姐大上半岁,但属于已婚妇女行列,所以是要过去帮忙的,这样连帮忙的人连份子钱都省了。
安墨以为自己能见到一场多么原汁原味的古式婚礼,并没有!
一大早她被吴氏拉着过去,并李四媳妇、王大娘和另几个妇人在李大姐房里,刮脸、梳头、着装这些程序倒是没落下,其余的,王大娘作为长辈念叨几句吉祥话,这样就算了事了。
而后,李大姐被扶着坐在男方过来接亲的板车上,那板车光秃秃的没有遮盖,上边敷衍的系了红布条,都没有牛,就来了两个男方家的亲眷就这么拖着走了,连盖头都没有。
很失望啊!有木有!
闹腾了大半天,结果根本是专门请了人过来凑凑热闹而已!等拉着李大姐的板车出村子后,安墨连酒席也没吃,无精打采往回走。
走着走着,她便听到有人在哭。
因李铖的院子在村子比较里面的地方,又靠山,因此安墨回去的时候,不是走得那条经过好多户人家的大道,而是沿着山边那条小路,所以当时前后无人家,旁边一座山,隐隐的哭声传来,说实话,略惊悚!!
安墨神经兮兮的转了一圈,边快速走边忍不住往后看,走着走着就发现了蹲在一颗大树背后哭的李二姐。
安墨:“”
李二姐哭得惨兮兮的,平时好歹也是个有几分姿色带着点乡土气息的姑娘,这么一哭,眼泪鼻涕流的全是,而且因她是蹲在地上,抱着双膝,脸趴在胳膊上的,一抬起头来,明显能看到鼻端处连接着衣袖几条可疑液体!
安墨默默转身从包包里抽出一张湿纸巾递了过去。
本来微微转过身,想当做什么也没发生的李二姐顿了顿,还是接过了纸巾擦了擦脸。
“不就是姐姐嫁人了吗?”安墨劝道:“你姐姐嫁的又不远,日后还会见的。”
“我才不是因为这个哭。”李二姐因哭的太久,一时止不住,仍在抽泣。
安墨好奇:“那是因为什么?”
“再过两个月,我也要嫁了。”李二姐道:“日子是早就定好了的。”
“哦!”安墨恍然,婚前恐惧症啊!其实古代女子确实苦逼,盲婚哑嫁不说,还常年不许回娘家看!不过,安墨还是安慰她:“其实嫁人也没那么可怕啦!重要的还是看你自己会不会过日子。”
这个东西真的很看心态的,伤心也好、乐观也好,日子不都得过,与其如此,不如高兴一天是一天。而且不知道听谁说的,乐光向上的人总能把不怎么好的局面扭转,悲观的人呢,有可能越过越不好。
再说了,就是现代那样的社会,说是不说开放,但离过婚和没离过婚还是会有区别的,古代就更不用说了。
“不是这个。”李二姐撇头,这婚事是早就定下的,若现在才担心婚后好不好,也太晚了,她道:“说了你也不懂。”
李二姐哭,是因为某件事从昨晚在她心底积压到现在才爆发。昨天晚上,按照常理,李四媳妇该教导李大姐一些新妇的事,李二姐无意中听了一耳朵。然后,她看到她娘给一块银子给李大姐。
当时,李大娘说:“这是压箱底的,谁也不要说,我连你爹都没告诉。”
这件事在李二姐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一直以来,李二姐都觉得李家四姐妹在爹娘眼里一般无二,都不受重视,甚至,她觉得大姐太老实懦弱,三妹天真、四妹胆小,一众姐妹中唯有她精明能干,李二姐觉得自己必须护着姐妹。
所以,明明她的婚事相当于卖婚了,可她没有半句话也没埋怨。但当知道大姐也没有嫁妆时,她却几次三番的闹。
结果,现在才知道,原来,娘是想着大姐的。原来大姐不是什么都没有,她有压箱底的东西呢,是银块呢!
可是她呢!李二姐的夫家是镇上的人家,也是之前李二姐被卖进去过的那户大户人家家里做过事的,当初提亲的时候,对方主动提出了不用女方出什么钱,对方就是看中了李二姐的手艺。
现在想想,不知道几个月后,娘会不会对她和大姐一样呢?!
不会吧!大姐毕竟娘的第一个女儿,四姐妹中,爹娘看四妹最不顺眼,动辄打骂,对大姐却还好的。
因这事,二姐对大姐的心思一下子就复杂了。
安墨见李二姐一味沉浸在自己的心思里,也就不在劝了,这时候说什么独立自主都是空话,劝了两句‘日子没那么难过,嫁人也不会不好’,见没什么效果,她也无奈了,耸耸肩,安墨打算回家。
反正李二姐这么大的人了,对村庄也熟悉,总不会丢,而且以她对这姑娘的了解,她断定,李二姐不会因为什么事寻短见的,这丫头,要强的很。
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呢,虽然是后妈,但安墨绝对称得上是后妈界的娘心,一个是孩子确实可爱,相处着相处着就有了感情了,都割舍不下。至于李二姐,哭着哭着,发泄够了,她自己就会好的。
安墨还未到家,还在半路上,便看到前面一个人影慢慢踱步过来,是李铖。
李铖身前抱着一个,背后背着一个,偏偏他人高马大的,这么一组合,显得特别诙谐。
看到安墨,李铖也没说话,只等着她慢慢过去,近了,他便转身,依然慢悠悠的踱着步。
抱在怀里的那个是乐乐,已经睡着了,背上背着的是壮壮,还很有精神,他友好的朝安墨打招呼:“娘娘。”
安墨想了想,还是没结果他,这孩子略沉,已不是她轻易能报得住的,所以她也只友好的打招呼:“乖!”
两人就这么往回家的方向走着,一时之间,四周静默。
安逸的日子总能让人放下所有心防以及杂念,安墨再一次萌生出‘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这样的念头。
这一刻静谧,谁也没打破,一直到院门外,安墨开着锁,李铖突然道:“要不?咱们的婚礼也补一次?!”他当时带安墨回来时,只是在婚契上画了押,什么酒席、排场一点也无,今天看安墨兴冲冲去看别人的喜事,他忽然觉得当时有些委屈安墨了,想来,她对婚事礼俗是有所期待的吧!
第三十二章 女红()
安墨大早起来;打开房门,果然院子里桌上已摆上了早点,只是李铖人又不见了。
自从那天晚上,安墨以一种果断的、毫不犹豫的态度拒绝再一次婚事的办理后;两人之间气氛慢慢尴尬,而后进入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中。
这几天,早上,安墨起来;李铖人已不在;晚上,安墨打算休息时;李铖还没回来。
若不是早上有人提前预备好早点;晚上她留下的晚饭也不见了,她都以为家里除了她和孩子没其他人呢!!
会不会太别扭了啊!那个男人!
安墨先是自己洗漱好,而后依次给乐乐、壮壮穿衣洗漱;抱起他们坐到外边的椅子上。接着坦然坐下吃早点;她才不会去找人呢!这点事就别扭!李铖不在家;她还自在些。
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菜;没错,大早上的,李铖做的早点居然是饭菜,而且,味道还不错。
但是即使是这样,她也不会原谅李铖在自己做饭菜时吃老干妈的事的。
吃了小半碗米饭后,安墨起身给乐乐擦擦嘴,还好,李铖给孩子们准备的依然是蛋羹。
把两个孩子放地上,安墨收拾好碗筷,擦干净桌子,又把笔墨纸砚铺上。
这些日子,乐乐壮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