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段时间,卫靖泽和江延宗借着“生病”的功夫,去帝都生宝宝去了,这次卫靖泽实践了诺言,为江延宗“生”了宝宝,而且一次是两个!
这一次,两个人添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家人都十分高兴。老汉更是亲自跑到机场去接两个人了。
天赐宝宝已经有过许多弟弟妹妹了,不过那些都是真正的,都是叔叔阿姨家的,这次有了真正的弟弟妹妹,天赐宝宝当然更加开心了。感觉以前给叔叔阿姨家的弟弟妹妹做哥哥是实习,现在终于要正是上岗了。
等了差不多一刻钟,外面远远传来汽车的喇叭声,天赐宝宝顿时弹了起来,朝着外面冲:“他们肯定回来了!”
潘萍知道自己拉不住天赐宝宝,便任由他去了,自己控制着轮椅朝外走去。其实她心里也很激动呢,现在自己也算是儿孙满堂了,真是没想到自己的晚年能够过得这样舒服合心意。
家里的老人们也听到了外面的喇叭声,纷纷放下手里的活儿赶到门口。
不一会儿,就有一辆黑色的小车开到了家门口,等车停稳了,大家就纷纷围了上去,想要看看新宝宝。
车门打开,卫靖泽和老汉从后座下来,江延宗从司机位置上下来,大家就围了上去。
其他的人都好奇宝宝,潘萍则有些关切地看向自己的儿子,不知道他身体怎么样。
老汉和卫靖泽一个人抱着一个孩子,一起送到了潘萍面前,潘萍看着两个长得差不多的孩子,顿时心里就觉得爱得不行,实在是太可爱了。
天赐宝宝忙挤过来,踮着脚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满是好奇和开心。
“天赐,怎么样?弟弟和妹妹好看吗?”
天赐宝宝飞快地点了点头:“好看!”
大家忍不住发出愉快的笑声。
天赐宝宝现在是越长大越聪明,也越不好逗弄了,现在这个时候,可能是因为心情好,所以很配合大家的问题。
大家簇拥着孩子回到了房子里,江延宗去车库停车。
趁着大家都看孩子的时候,潘萍悄悄问卫靖泽:“小泽,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男人生孩子这事儿,到现在还觉得挺惊人的,当初江延宗生天赐宝宝的时候,潘萍还没回来,所以也不太了解那个时候的情形,现在轮到自己的儿子,作为当母亲的,当然是没事也要多想三分。
卫靖泽说:“您别担心,我没事儿的,对我来说是小事儿。”
虽然参加特殊部队已经是好些年前的事情了,可是对卫靖泽来说,这种事儿还比不上在执行任务中受伤,那才真是要了命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现在卫靖泽的异能比以前强多了,在自我修复能力上提升了不少,所以现在身体承受能力强了许多,恢复的速度也快许多。
为了避免谢医生发现卫靖泽身体的秘密,一家人才早早地回来了。
潘萍说:“我知道你身体好,可是也不要仗着年轻就胡造,这几天,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别出去干活了。”
卫靖泽不想让潘萍担心,也没有逞强,很干脆地答应了。
旁边的人也劝说:“确实是要好好休息,小泽每天忙来忙去的,没个轻松的时候,以后要注意一点,不要把自己当机器了。”
卫靖泽这次也是借着治病的借口去帝都生的孩子,当然,家里的老人们也不是蠢的,江延宗生了病,去帝都治了一次病,就带了个娃儿回来,他们还能姑且相信是领养的,可是卫靖泽也是生了病,然后去帝都治病,也领了两个孩子回来,这就未免太巧了吧?
他们在官场摸爬滚打了一辈子,什么样的事情没听过没见过,所以这里面肯定是有猫腻的。但是大家这么多年住在一起,就算知道这里面有秘密,也不会故意去打听和查探的,心里清楚就好,没必要宣之于口,坏了大家的关系。
卫靖泽表示谢谢大家的关心。
大家围着孩子看,看了一个多小时,才觉得新鲜劲儿过去了。
家里除了天赐宝宝,还有何天武的儿子、陈寒的闺女等,已经十分热闹了,可是老人们都觉得孩子越多越好,家里越热闹嘛。
天赐宝宝指着小床里面并排睡着的小宝宝,十分骄傲地说:“这是我的弟弟和妹妹。”
其他的孩子都十分羡慕,弟弟和妹妹,这东西好像只有爸爸妈妈才可以给,别人给不了的。
“弟弟和妹妹可以做什么?”
天赐宝宝说:“还能做什么?当然是好好照顾他们,带他们玩啦!以后他们会叫我哥哥。”
“我们也叫你哥哥哒!”
“你们不一样,你们叫我天赐哥哥,他们就叫我哥哥。”
其他的孩子羡慕极了,弟弟和妹妹好像真的不一样。
不管如何,天赐宝宝终于盼到了自己的弟弟和妹妹,真是十分开心,一直守在小床边,看着两个宝宝睡觉,卫靖泽他们给宝宝换尿布的时候,也在旁边看着,都不嫌臭。喝奶的时候就更加好奇了,觉得弟弟和妹妹粉嫩嫩的小嘴一努一努的样子好有意思啊,怎么看都觉得看不够。
天赐宝宝实在是难得的对小孩子十分感兴趣的孩子了。
有时候,看天赐宝宝对弟弟和妹妹感兴趣,卫靖泽就拿着奶瓶给他,让他扶着给弟弟和妹妹吃奶,自己在旁边看着。
在旁边看着和自己亲自照顾,这种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卫靖泽觉得,在这种互动中,他们兄弟和兄妹的情感也会越来越好的。
宝宝觉得很神奇,都不愿意撒手了。
对自己的弟弟和妹妹产生了极大地兴趣之后,天赐宝宝就提出要抱抱弟弟和妹妹。
江延宗想了想,让天赐宝宝坐在沙发上,自己抱着弟弟放在天赐宝宝的腿上,然后告诉他怎么样抱才会让小宝宝更舒服。
天赐宝宝一脸惊奇的样子,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爸爸,我小时候也这么轻吗?”
天赐宝宝的力气不小,比同龄的孩子力气要大多了,而且要长得高大许多,身体各个方面的机能都比普通的孩子要好一些。
村里的孩子还算是身体素质不错的,毕竟现在村里的水土改善了许多,新出生的孩子们得了不小的益处,从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受到了很好的滋养,等出生以后,身体也比一般的孩子要健壮。
江延宗很有耐心地说:“是啊,每个宝宝刚生出来都是这么轻的,但是以后会越长大越重,等弟弟和妹妹都长大了,你也抱不动他们了。”
天赐宝宝盯着自己弟弟的脸看了一会儿,说:“那我趁着现在多抱一下吧!”
江延宗说:“好啊,以后你不仅要抱弟弟和妹妹,还要做好哥哥,做个好榜样,好好保护他们。”
天赐宝宝乖乖地点头。
江延宗看着小小的天赐宝宝抱着更小小的儿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有了弟弟和妹妹,天赐宝宝都不怎么爱出门了,反正就守着两个宝宝,两个宝宝睡在摇摇床里,天赐宝宝没事就摇来摇去,两个宝宝总是被他摇的昏昏欲睡,给大人们省了不少麻烦。
见大风过来了,天赐宝宝还煞有介事地跟他介绍自己的弟弟和妹妹,其实大风闻一下就知道,这是自己的新主人啦!
两个宝宝要取名上户口,有关系在,上户口不难,更何况如今国家也在清查没有户口的人口,上户口也没有那么难了。
这个儿子按照约定,跟着江延宗姓,顺着天赐宝宝的名字,取名叫江天宝。
至于女儿,本来大家都觉得可以跟卫靖泽姓的,没想到卫靖泽没答应,他自己的姓用了几十年了,就不麻烦去改了,孩子的姓还是不要跟他一样的。卫靖泽觉得,自己的姓对妈妈来说是一种伤害,自己的妈妈又那么喜欢小孙女,所以还是别跟他姓了。
于是小闺女也跟着爷爷姓,姓潘,潘萍给她取名叫潘天安,天字顺了哥哥们的字辈儿,安则是顺了她自己的名字,组合在一起就是平安了。
孩子们取好了名字,顺利地上了户口,等到满月的时候,又办了满月宴,更多的宾客前来祝贺,一次性还没有办法招待完,还分了两批,一顿午饭一顿晚饭,才算是把前来道贺的客人给招待好了。
这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来了,现在大家都靠着这家人赚了钱,自然对卫靖泽一家的事儿很上心,这种大喜事儿,也是要来道贺的。
客人多了,村里的人也都来帮忙。
“诶?这是金桂吧?”
潘金桂正忙活着泡红糖茶,听见有人说自己,回头一看,便觉得有些熟悉。这人是潘金桂没离婚的时候同村的。
“是我啊,你来了啊!”
“是啊!今天来吃酒的,真没想到是你,你看着年轻了好多啊!”
潘金桂以前看着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都不止。
现在日子过得好,手头宽裕,家里也没什么烦心事儿,再加上这水土好,自然是越养越年轻了。
看到旧人,这邻居也是来了不少谈性,说:“你现在应该过得挺好吧?你也是命变好了,真是让人羡慕的,你知道吧,你以前那个,生了两个闺女了,现在在闹离婚呢,说两个闺女都不是他的种!”
潘金桂现在对这种无关人员还真没什么兴趣了,便说:“你说得对,这都是命。你看我这儿要泡不少茶呢,没时间跟你聊,等以后找了空咱们好好唠唠,你先去找位置坐着吧!”
对方这才依依不舍得离开了。
潘金桂转过身继续忙活,她现在对前夫的事儿完全没兴趣了,听了他的消息心里也没有什么波澜。
447 番外集()
我是大风; 咱们先忽略狗会说话这个问题。|
我很聪明,所有的人都这么说,同伴们也这么认为,所以在军犬训练期; 我就被作为种子选手培养; 正式成为军犬之后; 不仅参与过许多救援行动; 也参加过一些展示。当然; 这些都是过去的辉煌了; 从刚开始的兴奋; 到后来的平静,什么事儿都是这样,习惯了就好了,没啥了不起的。
到了年纪; 我就退伍了,那时我确实是度过了一段难熬的时光,在我遇到小泽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人跟我是一路的,他军人的气质很明显,我都不用闻,看一眼就知道了。
小泽带走了我,我知道这不合规定,对于军人来说,天职是服从,可是这次,我不想服从,小泽也不想服从,所以我们两个是臭味相投,一起不服从。
跟着小泽,经常有肉吃,而且我感觉自己有点像宠物狗了,我还挺喜欢这样的感觉的。宠物狗的好处是,会得到主人很好的照顾,和很真诚的爱,当然小泽没有真的把我当成一只宠物狗,这样,我既享受到了宠物狗的好处,又没有像宠物狗那样需要讨好主人,我得到了尊重。小泽很少让我服从命令,他把我当成伙伴了。
我们两浪荡了许久,然后就到了一个小山村,流浪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很高兴,因为在外面住宿的时候,那些宾馆总是不让我入住,我能入住的地方环境又一般,你别说,我还是一只很爱干净的狗的。
小山村很宁静,当然也很穷,出于战友的情谊,小泽没有亏待我,刚开始我还担心潘老头儿会不乐意小泽给我吃肉,观察了几次之后,发现他并不嫌弃我吃肉,我才放下心了,我得承认我有些挑食,而且胃口大,这点不太好,可是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你们就谅解一下我吧。
在乡下的日子过得很不错,每天看看鸡,赶赶鸭,上山窜一窜,捉只野兔回来还能啃只兔腿儿,挺不错的,村子就那么大,我每天都能遛上好几趟。
倒是小泽,每天忙得很。
后来就遇上小江了,小江长得白白嫩嫩的,跟小泽很不一样,跟以前那些战友也很不一样,也就是我们以前常取笑的弱鸡。
小泽也觉得小江很弱鸡,不过怎么弱着弱着,就坐大腿啦?怎么就钻被窝啦?突然觉得小泽怎么有点口是心非呢?
反正我搞不太懂,小江就住下来了,那个光头也住下来了,屋子就有些挤了。
不过这些对我都没什么影响,反正我有自己的窝。
日复一日的,对我来说,日子好像没什么变化。
那天,我跟着小泽去河边看鱼和鸭子,小泽将船划到了距离岸上两米多了,我一个轻跃,跳到了船上,船微微晃了晃,我忍不住晃了晃神,回头看了看那个距离,心里惊讶了一下,我已经十多岁了,竟然还能跳那么远,我自己都震惊了。
在我离开部队的时候,虽然技能还没开始退化,可是那个时候已经说明我最强的时候过去了,开始走下坡路了,可是如今,我依旧保持着我巅峰状态的实力,这令我又高兴又骄傲。
我很高兴我保持着自己最好的状态,甚至比以前更好,对于人和动物来说,衰老、退步都是很难以接受的,我很高兴到了这样的年纪还保持着强壮的身体。
为了看护果园和养的那些鸡鸭猪牛,小泽领养了许多狗回来,我作为最熟悉这儿情况的狗,自觉地帮着小泽训练他们,毕竟,人跟狗没有狗跟狗沟通来的容易。
我觉得,相对于人类社会的规则,我们狗真是简单多了,一句话,强者为王。
我们狗通过气味和试探能够明白对方的实力,大多数狗一来就知道他们比不上我,所以很俯首帖耳,但是总有那么几个典型的份子,想要挑战一下我,作为军犬出身,这样的情况我应付自如,既让他们见识我的实力,又不会伤到他们,不是我自夸,没有哪只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狗能够比得过我,就算是他们体型比我还大。
小泽似乎发现了我的管理天赋,几十条狗都交给我管,我一下子就忙起来了,说实话,当领头的感觉不是很好,我对母狗没兴趣,反而忙得很。不过作为朋友,帮小泽分担一点也而不是什么难事儿,所以我就一直这么干下来了。
在我们的看护下,果园从来没有丢过果子,也没有丢过鸡和猪——哦,对了,小泽还在果园里养了鸡和猪,猪就算了,鸡还会在草丛里下蛋,我们还得捡回去,不然烂在外面太可惜了。如果有狗偷吃鸡蛋,不是经常的事儿我会睁只眼闭只眼,他们还会给我吃,可是我喜欢吃煮熟的,我果然还是挑食。
这样也不错,有活儿干,不用做吃白食的狗,被一些人欺负鄙视,也不用像宠物狗,弄得浑身不自在。就我所知,狗们对这样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身体依旧保持着很好的状态,虽然我不知道原因,但还是挺开心的。
然后,我有了小主人,或者说,小伙伴,对于孩子,我不怎么感冒,但是自家的,还是不一样的。
依旧是一个温暖的冬天,我说的温暖是屋内,屋外是厚厚的大雪,屋内有地暖,无论在哪儿待着都很舒服。
我在沙发边上,有些昏昏欲睡,就听见他们父子在说话。
天赐说:“爸爸,大风真的是军犬吗?”
卫靖泽说:“当然是了。不过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他们说想看看真正的军犬是什么样的,爸爸,大风可以表演一下么?”
小泽看了我一眼,才说:“这个不能只问我,还要问问大风的意思,你也知道,大风不喜欢出风头。”
尽管我不爱出风头,可是我依旧风头很劲。
小泽这话我听着还是很开心的。
于是,天赐直接问我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