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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好朋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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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就是“啃得起”。

    如果你要吃啃不起的肯德基,需要花四块钱坐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去市里。

    如果你想要吃麦当劳那就更远了。

    今天的聚餐,照理应该算伍乐给我接风,然后请我的。但谁让我是“和市人”呢?所以最后还是我去买了两杯可乐加一包薯条。

    一边喝着饮料,我们一边忙这次见面的正事。

    分享完近期的学习资料之后,我还不忘给她留了我上海家里的座机号码,并嘱咐: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电话。

    伍乐立马给了我一个“你放心”的眼神。

    我想想也是,漫游费那么贵,她才舍不得给我打长途。

    就像我,也是再回到这里之后才用家里的电话通知她出来玩的。

    谈完正事,薯条还留有一半,我们不想浪费食物,于是把话题扯到了非学习的部分。

    “你在和市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人?”

    伍乐一边咬着薯条,一边问我。

    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石逆安的那张脸,然后答道:“我遇到了一个活的大少爷。就像流星花园里的那种。”

    “流星花园?”伍乐一下子来了兴趣,“道明寺吗?”

    我摇了摇头。

    “花泽类?”她又问。

    我继续摇头。

    “难道是美作?”

    我还是摇头。

    “算了,如果是西门那样的,我也不敢兴趣。”她嘟了嘟嘴。

    “也不是”我回答了她,“我是说,他的家世是那样的。如果说给人的感觉嘛我更倾向于把他比作还珠格格里的五阿哥。”

    “啧”伍乐嫌弃地砸了砸嘴,“那不是你从六年级就开始最喜欢的人吗?”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

    这部每逢暑假寒假都要重播的电视剧,真的是我记忆中最“刻骨铭心”的一部分。当年因为偷看这部电视剧,我没少被我爸打。后来因为观看的重播次数过多,我还被家里的两个妹妹嫌弃过。我其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喜欢看,大概是某种情结吧。

    “对了”伍乐的声音把我从记忆里拉了回来,她神秘兮兮地继续,“我上周看到你喜欢的那个余杰了。”

    我扶额,很无奈地解释:“都说了多少次了我没有喜欢他。”

    “切你不喜欢人家,还把他的名字写在自己的课本上?”

    我:“”

    我到底要怎么解释,她才会肯相信我?

    那真的是一个解释也解释不清楚的误会!

    。

    在我认识石逆安之前,余杰的字是我认识的人里面写得最好看的。

    我的字是真的很丑,丑到每当我看到写得好看的字,就会忍不住去模仿。这样的习惯直到遇到余杰之后才得到终止,因为那一次模仿的后果实在是太沉痛了。

    忘了是初二的哪一天,大概是因为某节课太无聊,所以我就无意识地在课本上模仿起了余杰的名字。因为是无意识,所以我后来自己都忘了我在课本上写过“余杰”这两个字,还是好几十遍的那种。

    又是在我忘了的某一天,一个同学问我借课本抄笔记,我毫无顾忌地就把自己的课本借了出去。

    然后,‘我喜欢余杰’,就成了全班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

    我应该庆幸,他们没有把这件事情宣扬到班主任都知道。

    但是我还是很害怕有万一,万一被老师误以为我在早恋,万一被我爸妈知道且误会。

    所以我主动找了老师交代了事情,并且希望老师把我的座位调到全班最远离余同学的地方。

    没想到,我的做法不仅没有成功终止这段“绯闻”,甚至还激起了大家更深的猜忌。

    关于这个事情,很多人面前我都不想解释,但此刻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笑得很猥琐的女人,我倒是不厌其烦地解释了n遍的!

    “爱信不信吧”我放弃了。

    “好吧好吧”伍乐往我嘴里塞了一根薯条,算是求饶,“不过,我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倒是跟我提起了你。”

    “嗯?”我嚼着薯条,只能含糊不清地回应。

    “我不知道你对他什么想法,所以就没有告诉他你的去向。如果他下次再问起,我可以跟他说吗?”她问。

    “随便吧”我吃完了薯条,可以说话了,“他怎么会去市中?”

    初三中考那年,余杰因为成绩出色,被我们省省会城市的一所重点高中提前录取了。如果不是因为他不用参加中考,我这个万年老二也成不了学校第一。

    “过来参加物理竞赛的,我们学校是一个考点。”伍乐解释。

    “他现在成绩还那么好吗?”

    在牛人辈出的那所高中,他应该也尝到了弱者的滋味吧?我暗暗地想。

    “还是那么好!虽然不是第一第二吧,但据说已经拿到直升首都大学的名额了。”

    我:“”

    “没事的你也很不错的”伍乐拍了拍我的手,安慰我。

    我扯了扯嘴角,给了她一个很难看的笑。

    我和余杰的差距,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成绩再好也就是个学霸,而他是学神。

    一包薯条被消灭干净,我们也要各自回家,各找各妈了。

    分开之前,我还给她留了我的邮寄地址,威胁她必须把每个月的月考和期中期末的卷子抄一份过来给我,不然我就不给她寄我的英语资料。

    得到她拍胸脯的保证之后,我赶在天黑前,叫了辆人力三轮车,硕果累累地回家。

    。

    晚风轻轻地佛在我的头发上,我看着一路往后的街景,回想起曾经在这条路上走过的那些春夏秋冬。

    这条连接学校和家里的路,我走了足足九年,从小学到初中。

    陪我一起上下学,除了一直不变的伍乐,中间添过一些新朋友,也离开过一些老朋友。在小镇长大的孩子,不像生活在和市的学生,大部分人都会读高中。我们的人生,再完成了必须要完成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就开始分叉了。

    有人靠着自己的能力,考上了很好的高中甚至是大学,比如余杰;有人靠着父母的努力,去到了另外一个城市,比如我;还有人已经开始工作甚至准备结婚生子,比如我曾经的某位小学同学。

    没有人知道,路的那一头会是什么在等我们,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被命运推着,继续往下走。

    。

    。

    。

    十一长假,就在充实的学习过程中过去了三分之二。

    在英语磁带的伴奏下,我用计划内的时间完成了和市老师布置的作业,又用了剩下的时间研究了新拿到手的学习资料。

    十月五号这天,我们就启程回和市了,因为我六号要去顾老师家补习英语。

    回去的时候,我爸就比较务实了,我们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长途客车。

    外婆生怕我妈虐待我,临走之前往我妈的箱子里塞了很多我爱吃的东西,我看了看妈妈那只已经严重超负荷的行李箱,我其实很想提醒外婆:那些酸奶巧克力什么的,我已经不爱吃很久了。

    那个时候的我还并不懂,亲人给你带回去的那些,其实都是“爱”。

    因为还没到最后两天,长途客车并没有挤到连过道都坐满了人。

    我本来以为,这样相对安静的环境下,我可以睡一觉了。

    没想到,我妈和她后座的人吵架了。

    吵架的原因是那个人喜欢抖腿,抖得我妈很不舒服,然后我妈就善意地提醒了一下对方。

    结果那个人并没有很客气地说不好意思之类,居然还嘲讽我妈:“你以为这是你的车?这是长途客车!”

    我妈是个老实人,当场就被噎地说出话了。

    我爸是个在外有点怕事的人,遇到比较不讲理的人,他都是比较怂的。

    我倒是想说些什么,只是后来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什么很有气势地话骂回去。

    下车的时候,我爸狠狠地冲着那个人的背影发誓:“我一定要买一辆车!”

    我一直以为,那只是我爸只是那么一说,没想到他在过年的时候真的买了一辆二手的桑塔纳,甚至还学出了驾照!

    我觉得,我爸真的很记仇,不过这种特别激励人的“记仇”还是挺好的。

    ——————————————我的十年by爱年的石头—————————————

    2004年十一的某一天,我和王京在网吧玩的时候,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王京开着玩笑说,肯定是有人想我了。

    我一边拿纸擦着鼻子,一边不相信地摇着头。

    怎么会有人想我?

    即使真有人,那也只会是我妈。

    直到很多很多年以后,我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叫伍乐的女孩子,我才知道——

    原来真的有一个人,在2004年10月2日的下午,想起过我。

第8章 2004——机会来了!() 
六号那天的补课,安排在下午一点。我吃过午饭就从家里坐公交车去老师家了。

    到目的地的时间比预想的要早很多,我一边纠结着是站在老师楼下等还是去隔壁的肯德基坐着等,一边不由自主地走到了肯德基的门口。

    然后,我在门口发现了靠窗坐着的我的补课同学,石逆安。

    今天的他没有穿校服,而是穿着宽大的红色t恤加黑色的运动裤。

    我一直觉得,正红色是很挑人的,你必须皮肤足够白,或者长得足够艳。石逆安倒是足够白白净净,就是长相跟艳丽还是相差甚远的,毕竟是个小胖子嘛

    我在想事情的时候,很容易忽略周围的环境,所以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玻璃那边的那个被我“盯着”看的人,也在盯着我看。

    我

    我到底要不要进去跟他打招呼?

    如果他没有看到我,我也可以当作没有看到他,可是他看到了我,我就不能当作没有看到他,如果我当作没有看到他,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尊重他?毕竟,他很有可能成为我未来的老板,我不可以得罪他。

    我立马露出了标准的微笑,然后对着他挥了挥手。

    他皱了皱眉头,似乎是不满意?

    他是觉得我这样的打招呼方式,不够尊敬他?

    我在嘴角笑僵之前,最终决定进去跟他打招呼,这样够尊重了吧?

    “石同学,您好”我记得,他不喜欢我叫他少爷,所以决定以后叫他同学。

    “你好。”他盯着我看了三秒钟,然后又皱了下眉头。

    他怎么又皱眉头了?

    难道我做得还是不对?

    这个大少爷也太难伺候了吧?!

    我吃不准他的心理活动,所以先不管了。

    然后,我又开始纠结,我是直接出去呢?还是去买点东西?

    还是去借个厕所?

    权衡再三,我决定还是买点东西吧。

    点完餐托着托盘离开柜台的时候,我再一次觉得自己今天没有带脑子进来。

    我瞅了瞅还坐在那里的石逆安以及他对面的那张空着的椅子,还有右边坐着一家三口的四人位——

    我刚才为什么要跟那个营业员说,我要在这里吃?

    就在这个时候,石逆安又抬起了头,然后看了我一眼。

    于是,我不得不拿着托盘,大步流星地冲着他走了过去。

    比起尴尬,总比让未来老板觉得我嫌弃他要好吧?

    “不好意思啊别的地方没有位置了”我让自己笑得尽量谄媚。

    “嗯。”虽然听他的语气不是特别情愿,但他的双手还是很有礼貌地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给我腾位置。

    我拿出一本书,一边装作认真看书的样子,一边认真的吃东西,顺便用余光瞟了瞟对面。

    石逆安在写英语作业,确切来说,应该是在把书后面的正确答案写到书前面的题目上。

    难怪他每次的补课作业都是高分,随堂测试确考得不怎样。

    我一边嚼着鸡块,一边如是想着

    等我伸手去拿第二块鸡块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我这样一个人吃东西,是不是不好?

    于是,我很不舍地把那盒子往他那里推了推,故作客气地问他:“你要不要吃?”

    他正在收东西的手一顿,然后盯着鸡块盒子看了三秒才回答:“不用了。谢谢。”

    “噢”

    我尽量掩饰住内心的喜悦,飞快地把鸡块盒子拿了回来。

    “喂”

    “嗯?”我猛地抬头,难道他反悔了?

    “我在。”他对着电话那头说。

    我立马做了个我会安静的姿势,然后低下了头藏住满脸的尴尬。

    “刚刚是我一起补课的同学。”

    “没呢你呢?你做好了?”

    “呵呵”

    “我知道了,你记得提醒让他们到的早点,又不是他们抄我的作业。”

    “嗯,挂了。”

    我偷偷抬头看了看他,他正把手机塞回裤子口袋,嘴角还挂着一抹来不及收回的笑。

    如果不看身材,单听声音的话,应该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的吧?我在心里忍不住感慨。

    “吃完了吗?”他忽然出声,然后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又问了一遍,“你吃完了吗?”

    第一遍,他用的是和市当地的方言,估计是刚才打电话一直用的方言,一时没改过来。

    第二遍,他用的是标准的普通话,他以为我听不懂和市方言。

    “我吃好了。”我擦了擦手,用普通话回答道,“不过,我还想去上个厕所。”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然后又坐了下来,和我平视,“去吧,我等你一起走。”

    我有点受宠若惊,我本来以为我的暗示已经够明显了。

    我的本意是让他先走,我怎么敢让石少爷等我?就这么被他“等”一下,我不得不又假意去上了个厕所。

    。

    走出肯德基的时候,我立马抢先一步,替他推开了门,并且拉着门在外面等他出去。

    他有些缓慢地缩回了已经伸出的手,然后走了出来。

    我是不敢和他并排走的,爸爸告诉过我,遇到比自己等级高的人,一定要落后半个身位,就像电视剧里的太监和皇上那样。这半个身位,可是很有讲究的。你不能落太多,万一遇到特殊情况,你要能马上做出反应,比如我刚才的开门;你也不能不落后,除非你不想干了,或者想故意挑衅对方。

    这是我爸爸看了十几年的新闻联播之后,自己总结出来的。

    从肯德基到顾老师家的这段路,说长也不算长,但两个人一直沉默着不说话,难免会显得尴尬。

    石少爷当然不会主动跟我讲话,所以,厚脸皮的那个人只能是我了。

    “石同学,你八号一早去抄作业,会来不及吗?”

    他脚下一顿,害我差点越过他半个身位。

    我立马稳住身形,然后提出一个很体贴的建议:“要不要我的先给你抄,我已经做好了。”

    就在我还在那里等他回答的时候,他突然加快了自己的步子,一下子就把我拉下三四个身位。

    还好我反应够快,立马反应过来跟了上去,同时嘴里还不停地推销着我的作业

    好不容易抓住了拍他马屁的机会,我要是错过了,我爸肯定会打我的!

    ——————————————————我的十年by爱年的石头————————————————

    那一次,我和往常一样提前一个小时到肯德基抄作业。

    没想到,我会遇到她。

    她站在落地窗外对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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