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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第二种结局,献给程冽()
(霍风党慎入)
这一个结局,更真实,更接近小墨的真实想法,无法接受神转折的也请慎入。┡。(早上好),我还没有刷牙呢。”左再睡眼惺忪,话语含糊。
“我不嫌弃你,我也没有刷。”霍风继续亲。
“嗯~别闹了。”左再动了动身体,想要伸个懒腰,结果动作被霍风给限制了。
左再终于睁开眼睛,看着霍风。
“为什么我的男朋友,刚睡醒的样子都这么帅呢?”这事左再睁眼之后说的第一句话。
“会帅吗?”霍风被女朋友夸奖得满心欢喜。
“嗯,你是我一睁眼就看到的最帅的男人了。”左再又把眼睛给闭上了,她还没完全清醒。
“你还在这种情况下见过其他男人吗?”霍风直接问。
“见过啊,我爸我一哥,二哥都叫过我起床啊。”左再闭着眼睛回答。
霍风所有的动作都停止了。
左再说的二哥不就是程冽吗?
左再又闭着眼睛迷糊了五六分钟,才复又睁开眼睛,准备起床去刷牙。
然后,左再就看到了坐在她的边上一言不的霍风。
“你怎么还没有去刷牙?”左再问霍风。
“你和程冽真的什么都没有生过吗?”霍风问左再。
“生过啊,我刚刚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就和你坦白了,我主动亲过冽哥哥两下。”左再又把事实阐述了一遍。
“仅此而已?”霍风决定要把自己的疑惑全部问一遍。
“对啊,不然呢?”左再问。
“你刚刚不是说你睁眼就看过二哥?”霍风非常在意左再刚刚迷迷糊糊的时候说的话。
“我和冽哥哥在同一个屋檐下那么多年,我有时候睡过头了,他叫我起来吃饭,或者去学校,有什么奇怪的吗?”左再已经有点不太知道要怎么安慰面前这个阴晴不定的霍风了。
“同一个屋檐下……”霍风重复了左再刚刚的这个表达。
“霍风,你怎么忽然变得疑心这么重了?你现在是认为我的第一次给了冽哥哥?”左再很是不解。
昨天之前霍风从来都是无条件的信任她的,就因为床单上没有血迹,一切就变了?
霍风不知道怎么回答左再的问题。
“霍风,我如果早就和冽哥哥在一起过,你觉得我还会和冽哥哥分手,然后和你在一起吗?”左再和霍风说话,从来也不喜欢拐弯抹角。
“你之前半年都待在伦敦。”霍风也讲了自己的心里话。
“之前半年?我都和你在一起一年了,你现在和我说之前半年?你不是知道我过去这几个月为什么要在伦敦待在伦敦吗?
如果不是你总说要结婚,要见家长,我那个时候也根本就不会去伦敦啊。
还是你觉得,我去伦敦,是为了和冽哥哥在一起?”左再的脸上已经没有一丝笑容了。
霍风对她有这样的看法,是左再没有办法接受的。
霍风怀疑左再是不是处女,左再并不介意,虽然左再自己没有做过调查,但按照书上说的,毕竟大多数人的第一次,应该还是有落红的。
左再没有,霍风觉得奇怪,左再并不觉得冒犯。有误会,解释清楚就好了。
可是,霍风怀疑她在跟他谈恋爱的时间里面,跑去伦敦和程冽在一起,这也太伤感情了。
左再起床,把自己收拾妥当,就让司机吴哥来接她了。
是因为她昨天比较主动,所以霍风就觉得她的经验比较丰富吗?
稍微有点理智,随便想一下就能知道,如果左再有心骗他,经验丰富的话,还不知道装一下吗?
霍风理智上和情感上,其实都是相信左再的。
但他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心里面那颗怀疑的种子的芽。霍风从小就不信任婚姻,没有家庭给予的安全感。霍风的心理,要比他自己想象的脆弱得多。
他需要时间来消化给小费的时候现的这件事情。
霍风有点讨厌这样的自己,他也意识到自己刚刚伤害了左再。
这样的怀疑,说出来是伤害,不说的话,两个人之间又会有更大的隔阂。
左再走的时候有点难过,难道真的和冽哥哥说的一样,爱情很简单,婚姻很复杂,人要经历过很多次尝试,才会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第一次,会不会流血这件事情,并不是左再自己可以预测的,她看了很多书,她知道那层膜不代表什么,不是每个人在第一次的时候,那层膜都还是完好无损的,也不是每个人的在第一次的时候就一定会破裂。
一个人是不是处女这件事情,就算是经验老道的妇科医生也不能够准确判别,霍风纠结于这件事情,怀疑她的付出,左再觉得自己原本认识的霍风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如果霍风是这么多疑的人,如果霍风一开始就很计较她和程冽曾经的关系,那左再可能并不会真的走到霍风的身边。
一个多疑的人,肯定一开始就会让她和程冽划清界限。
而这样的话,左再一开始就不会来到霍风的身边。毕竟她那个时候还是可以很轻易地转身的。
左再不明白,他和霍风之间的信任建立了这么久,居然就这么轻易地被有没有血迹这样的一件事情给打败了。
这也太脆弱了吧?
左再觉得霍风无理取闹,霍风觉得左再恼羞成怒。
…………………………
2o17年的8月3日。左再的婚礼。
新郎是谁呢?
~~~~~~~~~~
留个悬念吧~8月3日是程冽的生日,也是小墨的生日。
小墨是不是说的都是实话?如果用这样的神转折,小墨还可以写许多许多的字。
但还是不要虐了,一暖到底,才符合小墨写这本书的初衷。
如果小墨还要继续写书的话。就和大家相约在2o17年的8月3日吧。
写什么好呢?小墨再写的话,肯定得有墨尔本了,对不对?
同名《飘荡墨尔本》好不好?
哈哈,小墨的完结感言有没有很任性?
感谢大家陪伴小墨走过第一本书的历程。
如果记得的话,2o17年的8月3日,来溜达一下,看看小墨有没有开始新的征程,顺便祝小墨生日快乐吧。
(全文完)
新书《骑遇》,期待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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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因为学校的交流项目,去了布里斯班。
那是我第一次去澳洲,因为还未成年,必须住homestay。
住的那一家离市区很远,不堵车都要开一两个小时的那种远郊。
对于布里斯班这样的澳洲城市来说,郊区并不意味着荒凉。
相反,那是一个富人区。
因为住家爸爸是一个建筑师,所以住的那栋房子尤其地漂亮。
房间是落地窗,窗外有一片青翠欲滴的草地,临近窗户的地方,种了一片草莓。
天生天养的草莓,没有温室、没有大棚、没有防护设施。
早上起来,睁开惺忪的睡眼,拉开窗帘,就会看到有鸟飞过来啄食草莓。
伸个懒腰,走出房间,挑几颗熟透了的、没有被鸟儿光顾过的草莓。
美好的一天,从和鸟儿们共进早餐中开始。
那是记忆中特别美好的一段时光,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这么喜欢亲近大自然。
在一个并不寒冷的南半球冬日早晨,我拿着一个苹果,从大门出去,准备细细“游览”一番我生活的这个地方。
我把苹果咬在嘴里,低头穿鞋。
然后头也不抬地伸手开门。
才心满意足地走了两步路,就撞上了一匹将近一米八的高头大马。
没有一点点防备,慌乱的我把才咬了一口的苹果吓得掉到了地上。
在此之前,不是没有见过马,也不是没有在公园和景区里面骑过颜色各异的小马驹。
但明显比我高出一个头还不止的马,确实是第一次见。
在我不知所措之际,一个穿着骑士服,英姿飒爽的金发美女,适时出现。
她和我说抱歉。
说她的马儿,可能是因为闻到了苹果的味道,才会靠门这么近。
我抬头看马。
这匹在初升的太阳下,与我不期而遇的马,散发着栗色的光芒。
漂亮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看我,又看看掉到地上的苹果,如此反复。
我有点不太确定地把苹果捡起来,送到它的嘴边。
马儿一口就吃掉了苹果。
金发美女亲昵地挠了挠自己的爱驹,说了一个超出我当时词汇量的单词。
我猜是在数落她的马儿贪吃。
马儿的眼里噙满了笑意,浓密的睫毛让眼睛显得越发深邃。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了澳大利亚,喜欢上了马。
虽然,成年后再回澳洲求学,大部分时间都在墨尔本,但在布里斯班的那段和鸟儿抢草莓、喂马儿吃苹果的记忆,却始终是鲜活的。
《骑遇》,是一个深藏心底的,关于马术的爱情故事。
感谢一路相随的小伙伴,也欢迎第一次来到飘荡墨尔本文字世界的你。
相约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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