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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辗转南下,一路漂泊到了这里,一开始也是吃了许多苦头的,王府的人或许是接到了什么指令,并不曾出手相助,那时候,乳母每日拿一根旧衣服改成的背带,背着年幼的阿姌,替别人洗衣缝补,换取一些铜板买些粮食,他则在码头给人扛包、捕鱼甚至打架,什么都做过,一家人省吃俭用,根本就舍不得吃这样一桌丰盛的宴席。
再后来,他慢慢地经营起了自己的一些买卖,只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他从不敢暴露这些暗地里的买卖,依旧和家人过着清贫的生活。
不像白春笙,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记得自己在水下还有没有旁的亲人了,但是,日子却过得比他肆意潇洒得多。
有时候,他真的很想当面问一问那个女人,既然知道凡人与妖族结合,可能会生下血统不纯的半妖,为何一定要嫁入王府呢?为何一定要生下他呢?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也不想投生到那个女人的肚子里,也不想让她失望可是,这一切,从来就由不得他来选择!
不过,他倒是忘了,豫亲王权倾朝野,又深受陛下信重,容貌俊美,天底下有多少女人希望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呢?更何况还是正妃!
生下半妖,大不了就丢掉好了,还能在王爷面前博取同情和怜爱,多么完美的棋局只可惜,在这场为名为利的棋局中,他,三郎,还有阿姌,都是注定被抛弃的弃子罢了。
有什么好问的?
“王大哥,尝尝这酥炸鱼片,你走南闯北的见识广,帮我看看这炸鱼片和那鱼丸,能不能拿到鱼街去卖啊?”白春笙发现王鲲风在发呆,不由得出言问道。
他一直在想做点什么买卖挣钱买地造房子,他不知道会在这里待多久,或许一觉醒来又回到了熟悉的那个家,或许,一辈子都会在这里,他只知道,不管在哪里,他都要努力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钱是王八蛋,但是,没钱,谁都能当你是王八蛋。
他想挣钱,现在看来,这满桌子的人里,大概只有王大郎这样“见过世面”的,才能给他一些中肯的建议了。
王鲲风被强行从伤感的情绪中拉出来,瞬间被一股铜臭味给包围了。
积攒了一肚子的忧郁愤懑,顿时梗在胸腔内,上不上,下不下的。
这河蚌妖,果然是个刚上岸的土包子水妖,知不知道忧郁的男子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白春笙:“”呵呵您多虑了,在我看来,有钱又(身材)有料的男人,才是最有吸引力的啊!这年头已经不流行抱着吉他坐在操场单杠上装逼的忧郁型男主了,八块腹肌小鲜肉,才是姐姐们的最爱,咳!也是哥哥们的最爱
作为一个在市井烟火气里长大的,从小就跟着他奶奶他老妈收租子的拆二代,白春笙同学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钱”。
不过,王鲲风方才尝过那炸鱼片,确实外酥里嫩,非常好吃,尤其是那蘸料,大约是白春笙偷学了别人家大厨的配方,味道确实比他们这种小地方的酒楼做的好,想来,大约也是来往客船里那些皇城的贵人们带的厨子吧,吃着倒是有点御膳的意思了。
王鲲风小时候在王府也尝过御膳,那是宫里的太皇太后寿诞,给皇族所有人家都赏赐了御膳,那天王爷看到屋子里几个孩子,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想起了他们这些半妖之子,王妃便命人去接了他们过去,换了崭新的衣裳,吃到了传说中只有皇帝才能吃到的御膳。
其实现在想来,御膳也就那样,还不如乳母用小炉子偷偷为他们炖的兔子肉呢,大冷天的热乎乎的吃下去,浑身都是热的。不像是那御膳,大约是因为从宫里赏赐下来的,一路过来,尽管用保温的食盒装着,也依然凉了,味道也不如刚出锅的时候了。
“这酥炸鱼片味儿倒是不错,就是放时间久了有些软塌,倒是鱼丸不错,吃多少煮多少,吃不完的还能拿回来自己吃,本地那些人做的鱼丸,也没有你这个好吃,再加上这蘸料的滋味独特,想必会有许多人买的。”
“鱼片软塌的问题好解决,我提前把鱼片腌好放在那里,有人点了我再下锅炸,现炸现吃,就不会软塌了。做鱼丸的话,青鱼和棒槌鱼都好,就是抓这两种鱼的渔夫不多,若是定下来要卖鱼丸,说不得还要请王大哥帮忙,找几个相熟的渔夫给我捕这两种鱼。”
第92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尼玛t市啥时候有过这种蓝天?这不科学!
“一定是喝高了;再睡会儿好了。”白春笙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
白春笙生活在某三线省城;土生土长的不知名小老百姓;幸运地出生在城市大拆大建的年代,打从记事起,他家里就分到了十几套房子;每个月光是房租钱就足够他们一家过得十分滋润了,作为一个没有什么大作为;也不会作死的平凡拆二代,白春笙没有选择用家里的财富去创业;也没有像其他有出息的孩子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离开舒适的家庭去外面闯荡;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家里,没事上网写写;每个月帮家里收收放租,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生平最大的兴趣,除了码字之外;就剩下吃了。
前天晚上;恰逢这位拆二代二十九岁生日,一帮基友凑在一起给他过生日;点了他最爱的河蚌汪丫鱼锅子;就着夜宵摊上大路货的啤酒;一帮人喝嗨了;他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回的家,总之,现在既然还睡着,应该是谁给他送家里了吧?
“还是宅着爽!结婚有什么意思?”白春笙翻了个身,噗通一声,掉水里去了。
“不好了!小白掉水里去了!”
“快!去个人给他捞上来!别混在一堆河蚌里,到时候被人下锅给煮了。”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残留的酒劲儿彻底醒了,然而,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黑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好像被人托举了起来,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捞出来了!这小子蚌壳上有道石榴红的纹路,再不会错了!肯定是小白!”
“谁是小白了?劳资明明是老白!”白春笙勃然大怒,小白什么的,一听就是小白脸,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过了。
只可惜,这会儿他喊得再大声,也没人听得到。
“算了算了,给他丢角落里,这会儿正忙呢,别管他了。”另一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顿时急了,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怎么挣扎的,突然眼前一片亮光,刺眼的光线中,一片沾满了水渍和鱼腥味的甲板出现在眼前
以上,就是拆二代白春笙同学悲惨的穿越记录。
“坑爹啊不对!坑娃啊!劳资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一想到自己那张存着家里房租的卡,白春笙心疼的呼吸都快停滞了,万幸的是就算他不在了,家里其他人还能用这张卡里的钱,总算没有便宜了银行!
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拆二代,白春笙从没有想过自己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会是什么样子,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鬼才想穿越!除非变成王爷皇子什么的,而且还是那种混吃等死、完全不需要参与任何阴谋的那种。
然而事实证明,怕什么就来什么,不想穿越的人楞是穿越了,而现在,他是一个赤贫如洗的水怪?
是的!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河蚌变成的妖怪之后,白春笙恨不得立刻投河自尽!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只河蚌怎么可能会在水里淹死呢?
自杀未遂,又没办法回到原来那个世界,白春笙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坑爹的命运,而现在,作为一个刚从水里上岸的土包子小水妖,他还被船老大支使着去给码头上的黑哥送“份子钱”,也就是俗称的“保护费”。
黑哥据说是只打架很厉害的黑鱼精,上岸已经很多年了,把持着整个清水河镇的码头买卖,所有在这边做生意的,甭管是人是妖,都得给他交份子钱!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是忍不住一阵心塞,他不过就是因为喜欢吃河蚌锅仔,怎么老天爷就要惩罚他变成一只河蚌呢?难道他上辈子吃了什么身份不一般的河蚌?
不过,这个身份现在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船老大之所以让他来送份子钱,就是因为他和黑哥一样都是水里出来的水妖,用凡人的话来说,大家都是老乡,见面不说两眼泪汪汪吧,最起码也好说话些。
不过,船老大真是想多了,黑哥这样的身份,哪会自己亲自出来收份子钱呢?
接待白春笙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男子,一头乱糟糟的淡金色乱毛,眼睛瞪得圆圆的,鼻子也是圆圆的,五官看着很憨的样子,但表情却十分凶悍,白春笙听到看门的叫他王大郎。
“就这么点?”颠了颠手里的一袋子铜板,那王大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孝敬您的!”白春笙连忙将藏在袖子里的一串铜板拿出来,放在王大郎手边,怪不得他们船老大临走的时候多给了他一串钱,看来不管哪个时空,吃拿卡要这种事情都是避免不了的。
“哼让你们当家的识相点,别回头船被人凿个洞都不知道。”王大郎将那一串钱塞到怀里,瞪了他一眼,“还不走,杵在这儿等着爷爷请你吃茶?”
白春笙不敢和这个壮汉争执,勉强笑了笑,恭维了两句便离开了。
黑哥日常收份子钱的公房就在码头附近,这个点码头上的渔船都已经卸货了,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最好的河鲜被黑鱼精的属下挑走了,后面来的都是沿街做小买卖的,过来捡便宜买点儿刚死掉的鱼虾之类的,回去做好了也能拿来充作“刚上岸的河鲜”卖个好价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地聚居的多是水族的缘故,各种河鲜特别受欢迎,因此便有不少头脑灵活的靠着捕鱼为生,之前的水妖白春笙大概就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便被船老大雇去打渔去了,因为在岸上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吃住都在渔船上,还能顺带给船老大看着渔船,实在是廉价又好用的员工。
“份子钱交上去了?”看到白春笙回来,船老大问了一句。
“交上去了。”
“我给你的那串钱呢?”
“也给那个王大郎了。”
船老大没有再说话,但是,白春笙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不太高兴了,证据就是中午开饭的时候,船老大的婆娘白了他一眼,只给了他两个杂面馒头,而其他人都额外多一碗老豆腐炖的杂鱼。
“什么老乡?连人家的面儿都见不到!白瞎了我一串钱!”船老大的婆娘恨恨地用大铁勺敲了敲还剩下小半盆豆腐和鱼的陶盆,菜还有,但是,没他的份儿。
船老大也有些阴郁地瞥了他一眼。
本以为收留这只水妖,能顺带着和黑哥搭上关系,到时候份子钱说不定能少一些,也能给他们渔船换个好一点的位置,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白春笙默默地吃完了两个杂粮馒头,碗里一丝油水也没有,倒也不必额外去洗碗了,就用这土陶碗倒了一碗热水慢慢喝了下去,放下碗,走到船老大面前——
“老板,我不想在船上干了,你帮我把这几天的工钱结了吧!”
“什么工钱?我管你吃管你住,还有脸找我们要工钱?”船老大的婆娘怒气冲冲地骂了几句。
“给我工钱,或者,我去黑哥那边,就蹲在他门口,总能碰到他,到时候我就告诉黑哥,说你欺负我们水里上来的”白春笙沉着脸看着船老大,他婆娘虽然凶悍,但是白春笙知道,这条船上做主的只有船老大一人而已。
“给你给你!赶紧滚!”船老大虽然不敢肯定白春笙到底能不能遇到黑哥,但是他们在码头混的人都知道,黑哥这个妖怪最是护短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欺负水里上来的妖精,说不定真会给自己小鞋穿,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不甘,到底还是给白春笙结算了这几日的工钱,也没敢扣太多,算下来也有两百多个铜板的样子。
白春笙没有说话,看了看还在低头吃饭的其他人,自己一个人默默下了船。他在船上的一切都是船老大的,连自己的行李都没有,上岸之后,赤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码头上,脚底板沾满了混合着泥沙、水草和腐烂的鱼虾形成的垃圾,顿时一阵恶心。
左右看了看,靠近鱼街的位置有个老头蹲在那儿卖草鞋,走过去问了价格,才两个铜板一双,立刻掏出两个铜板买了一双,去街边的河沟里洗干净脚丫子,穿上有些磨脚的草鞋,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候正是中午,镇上的人家都在吃饭,这里的习俗很奇怪,大家吃饭的时候竟然不是坐在家里的饭桌旁,而是家家户户都在后门的位置支了一个小桌子,搬几个凳子,有的索性凳子都不用,就把菜放在小桌子上,一人捧着一个大碗,或蹲或坐的埋头吃饭,有的人家性格活泼的,端着碗东家看看、西家走走,看到有好吃的就夹两筷子,别人家也不嫌弃,他也不会多吃,大概是怕一次吃的太多,下次人家不让吃了吧?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白春笙刚才就吃了两个杂粮馒头,根本没吃饱,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上辈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妈和他奶奶恨不得把家里最好的都拿来给他吃,别人家孩子还在啃苹果的时候,他都已经吃上进口车厘子了!
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铜板,白春笙咬咬牙,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先吃一顿饱的再说!
好在这里靠近码头,做吃食买卖的也不少,白春笙掂量了一下,那些门面一看就很贵的酒楼肯定不在他的消费范围内的,倒是沿街摆摊的那些小吃摊还能接受。走了两个来回,白春笙选定了一家卖杂黄鱼烩面的,坐了下来,要了一碗店家招牌的黄鱼烩面。
这种黄鱼和他们那个时空的黄鱼不一样,个头长不大,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扁扁的,肉质也有些柴,寻常酒楼是不用这种廉价食材的,也只有这样的街头小摊子,才会拿来做烩面。
正在饭点,白春笙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自己那一碗,淡黄色的面条铺在碗底,里面夹杂着几根青菜,上面是三条巴掌大小的黄鱼,黄鱼大约事先用油煎过了,两面金黄,再用酱料炖了,浓浓的汤汁浇在上面,还撒了一层葱花,看着十分诱人。
白春笙也顾不得欣赏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嘴里,酱料很香,可是,挑嘴的资深吃货还是从浓郁的酱香味里,吃到了一股河鲜的土腥味,鱼煎的也不够火候,只是表面金黄,里面的鱼刺还没有煎到酥脆。
白春笙皱了皱眉,低下头,一口一口地,慢慢将这碗烩面吃了个精光,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可没有挑嘴的资格了。
而就在他们陷入睡梦之中的时候,商秋芦悄悄从屋后的窗户跳出去,就像一只灵巧的大猫一般,悄无声息地借着夜色的遮掩,迅速摸到了对面的院子外。
唰的一声,一道寒光从他颈侧悄无声息地划过,若不是他反应机敏,此刻只怕早已血溅五步了,两道声影飞快地在狭窄的巷道内腾挪,一个猛攻,一个闪躲,直到稍矮一点的那个被踹到地上。
商秋芦败了。
“丑时之前,让你的狗离这里远些!否则,杀无赦!”冰冷无情的声音,在暗夜中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