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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做什么?”王大郎冷然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额我是水妖,每天都得在水里泡几次,不然浑身都不舒服。”白春笙努力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来,脚底板踩在淤泥里,大脚趾的缝隙里卡了块小石头,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这个该死的王大郎又是码头上“混社会”的,他要想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好是不要得罪王大郎这种地头蛇,因此不得不忍耐着敷衍他。
好在白春笙找的理由十分正当。王大郎的顶头上司,那只黑鱼精恰好也有这个习惯,不过人家是有钱妖,是不会屈尊到这种脏兮兮的河里洗澡的,人家洗澡都有专门伺候的人给放好热水,想泡多久泡多久。
王大郎看了他一眼,和巡逻的人一起离开了。
白春笙急忙钻到水底,将脚趾缝里的小石头给抠了出来,这一抠,白春笙差点激动得大叫一声!
这、这哪是什么小石头啊?
这分明是一个约莫一两重的银锭子!
王大郎那个凶神真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将银锭子洗干净塞到随身的钱袋子里,受到这次的启发,他也不费力潜入水底去寻摸了,直接上脚丫子!先用脚掌把陷入淤泥里的“小石头”之类的踩出来,然后再潜入水底去捞出来看,只恨自己没有带什么容器,只能一点点抓上来看,弄的满身都是泥浆子,终于又从水里摸出了两块散碎银子和十几个铜板,外加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好像玉石一样的石头。
眼看着快要中午了,白春笙对今天的收获也挺满意的,想到那个什么都缺的“家”,也不敢再耽搁下去了,急忙顺着河流游回去,在水里洗干净身子,找到藏起来的衣服穿上,用包着衣服的布毛巾擦了擦头发,也来不及等头发全干了,随意用布条系在脑后,便急匆匆地揣着钱袋子往街上走去。
昨晚从中人那里拿铜板回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可能被人小小坑了一把,就像后世的外汇兑换一样,运气不好就有可能被不正规的兑换点坑一脸血,所以,今天上岸之后,他并没有急着去买东西,而是先打听到了兑换银子铜板的地方,拿出了昨天捞上来的那块大一点的没有印记的银子,让老板帮忙兑换成铜板。
今天摸上来的那块银锭子底下是有印记的,白春笙不太敢贸然拿出来,决定回去用石头给砸扁了,把印记砸得看不见了再拿出来兑换,作为一个酷爱看罪案推理剧的宅男,不得不说,白春笙在某些时候警惕性还是蛮高的。
从银铺子出来之后,扛着一大袋铜板,白春笙开始了他在异时空的大采购——
先是去木匠店买了一张结实的木床,原来那个是房东的,不好直接丢掉,干脆拿到外间去拿来堆放些杂物什么的。又买了一张最便宜的餐桌、四个条凳,两个小板凳,让木匠过一个时辰帮忙用店里的驴车送到家里。
然后去了杂货铺,按照那少年的指点,买了一口储水的水缸,两个木桶和一圈麻绳,想到家里没有做饭的地方,顺便就找老板打听了一下。
“这还不简单?我们这里就有现成的铁锅和木制的锅盖,你买回去,再去河边挖些结实的黄泥巴回来,自己垒一个锅灶就行了。对了,再买个水罐子装上去,就着烧饭的柴禾,顺带着还能烧些热水。”那老板热心建议顺便推销道。
白春笙满脸黑线,心想我要是挖点泥巴就能自己垒锅灶,还用得着在这里请你支招?玩泥巴什么的,他五岁开始就戒掉了!
男子到底不敢真的惹怒王鲲风,甩袖而去。
“大公子,三公子,恭喜!属下先行告退!”商秋芦再次看了一眼半坐在王大娘怀里的半妖少年,告辞离去。
“娘,怎的不让三郎穿上衣衫?”确认外面守着的黑衣人都撤了之后,王鲲风关起院门,从隔壁屋里拿来了娘亲早就为三弟准备的衣衫,这衣衫特意做大了些,恐怕穿的不够合身,不过无妨,等天亮了,他去成衣店给三弟买一身合身的便是了。
“大郎,三郎这样,如何能够穿凡人的衣衫啊?”王大娘一直紧紧搂着三郎,直到此刻,再也撑不住,哭着掀开了被她死死抱在怀里的薄毯。
半旧的薄毯下,是一双笔直修长的纤细长腿,腿下,一条虎斑纹的毛绒绒的尾巴,赫然藏在被褥之中!
乍然被掀开被褥,王鲲玉有些无措,有些慌张,忙不迭地将那条尾巴缩了回去,蜷缩在身后,仿佛知道这是不能被外人看到的一般。水润可怜的圆眼睛,可怜巴巴地抬头望向自己的大哥。
他知道,大哥一定会失望的。
大哥,会不会也和母妃一样不要他了?
王鲲风瞬间攥紧了手中的衣衫。
尾巴的问题,最终还是被王大娘想到法子遮掩了。
她连夜亲手做了一条类似袜套的东西,带着宽边绑带,一头绑在腰上,然后可以把尾巴塞进去,再抓着另一头绕着腰部绑好,虽然这样的话尾巴在外面就不能动弹了,但是,穿上宽大的衣衫,在外面却是看不出来了,只要不脱衣服,就没办法发现三郎长了一条猫尾巴。
相熟的邻里都知道他们家三郎昨日是十六岁生辰,化形一事也是瞒不过去的,而且,家里多了一个人,总归是要带出去让大家认识一下的,王大娘让王鲲风去杂货铺买了些喜饼,6个喜饼装一包,挎着篮子,牵着三郎,挨家挨户去认人去了。
“啊啊啊!三郎化形之后好可爱!”第二天一早,看到王大娘带着化形后的王家三郎过来串门顺便认人,白春笙瞬间被萌出一脸血!
毛绒绒的虎斑纹猫耳朵什么的,白嫩清秀的少年什么的,琥珀色的圆溜溜的大眼睛什么的这样的弟弟他也想要一个!
“三郎你还记得我吗?”白春笙正在院子里收拾那堆种子,看到可爱的少年立刻走过去拉住他,原来这就是那只小猫崽子变成的少年啊。
“记得,春笙哥哥煮的鱼汤很好喝。”三郎笑了笑,头上那对毛耳朵不由自主地抖了抖。
“昨日小儿生辰,麻烦白小郎了,这包喜饼拿去尝尝吧,我还要带三郎去其他人家里认认人,往后三郎还请大家多多照顾了。”王大娘高兴地从篮子里摸出了一包喜饼递过去。
三郎长了一条猫尾巴对她而言并没有什么大的打击,只要一家人仍旧平平安安地在一起,一切都不是问题。或许半妖之身会让三郎今后的姻缘受阻,但是,王大娘一点也不担心这个,她也是一辈子都没有成婚,现如今不也过的很好?
况且,她家三郎长得如此俊美,总会有爱慕他、不在意那条尾巴的人出现的吧?
白春笙很想去摸一摸少年的猫耳朵,可是他也知道,当着人家娘亲的面轻薄人家孩子,肯定是要被打的,只能勉强按捺住毛绒控的心,暗暗琢磨着能不能多煮几次鱼汤,把少年拐过来撸撸毛耳朵
周婶婶也不由得替王大娘感到高兴,小猫咪再可爱,终究不能融入凡人的世界,化形了便好,哪怕耳朵还没长好呢,也总比一辈子都是一只猫要好得多。
“我那恰好还有一些自家染的蓝布,王家妹子,等下给三郎拿去做几块头巾吧,我看书院里的学子都戴着头巾,三郎这相貌,戴上头巾可不就是个俊秀小书生?”周婶婶是个行动派,说完便立刻进屋拿了一包蓝布出来,这是去年他们自己上山采的蓝草染制而成,专门留着给他们家茂青做头巾衣裳用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这蓝布染得真好,比市面上卖的还鲜亮呢。”王大娘并没有推拒,邻里之间都是这样,你帮我,我帮你,比王府的深宅大院要有人情味得多。
当然她也不会白拿周婶婶的东西,王大娘盘算着回头就让儿子去布店买些颜色鲜亮的花布,抽空给周幼青做身衣裳。
她心里还有个念想,虽说朝廷规定不许半妖血脉科考为官,可三郎却不能不识字,大儿子整天在外面挣钱养家,她也不好再让他晚上回来教三郎认字,想了想,周家大郎仿佛说过他们书铺有个伙计走了,不知道书铺还要不要伙计,她想托周婶婶帮忙问问,若是能让三郎去书铺做工的话,不说挣几个钱,能顺便多认识几个字也是好的。
周婶婶听到王大娘的委托,当即就答应今天就去书铺问问儿子店里还要不要伙计。镇上书铺的老板和她已故的相公昔日曾是同窗,念着这点情分,对他们母子一直十分照顾,王大郎又是黑鱼精手下得用的人,把王大郎的弟弟介绍过去做工,也算是给书铺卖个好,能和码头大佬搭上线,今后书铺外出进货也能方便许多。
几日后,王家三郎果然跟着周茂青一起去书铺上工去了,白春笙也从杂货铺拿回了定好的农具,出钱请了几个小工,帮忙把他那些地耕了出来,种了两亩地的黄豆、一亩地的辣椒,剩下两亩地种了些香葱和生姜,边角零碎的地方还见缝插针地种了些豆角和青菜。
“周婶婶,那边的宅子看着十分华丽,是镇上哪户人家啊?”回来的路上,白春笙指着不远处盘踞在一个小山坡上的精致宅院问道。
“还能有谁?那便是黑老板的宅院了。”周婶婶笑着说,“黑老板的夫人是只狐妖,偏爱这山中美景,黑老板便在山中建造了这处宅院,寻常都陪夫人住在这边,去年夫人生辰,黑老板还请我们一家去吃寿宴了,你这田地划在这边也好,有黑老板在,附近无人敢闹事的。”
“也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土地可以买了,听婶婶这么说,我倒是想在这附近买块地建个宅子了,总是租别人家的屋子也不是个事儿。”白春笙嘀咕道。
“这我倒是没留意过,你若是真想买块地造宅子,不如便去中人那里问问,让他替你留意着,也打听打听价格。”周婶婶提醒道。
对于白春笙这么会过日子,周婶婶很是欣慰。心里也有些羡慕,他们家从前也是有自己的宅子的,只可惜周氏族人对相公留下的遗产虎视眈眈,为了保住相公留下的东西,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卖了房子和地,到城里来租房子住,现如今她是一个铜板也舍不得花,就为了攒钱给儿子将来读书考科举,只有儿子有出息了,他们家才能重新振兴起来。
白春笙回去就找了中人,让他帮着打听一下那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可以拿来盖房子的地可以买的,他多留了个心眼,晚上还特意跑去问了王鲲风,镇子外面的宅基地一般都卖什么价。
王鲲风这家伙这么爱钱,肯定对这些价格很敏感!
果然,王鲲风听说他要自己买宅基地,笑了笑,让他不必再去找中人了。
“为何?买卖土地不都是要找中人的吗?”
“你不懂,镇上自然是找中人便宜些,那边已经出了镇子,算起来是村子里了,村里的买卖一般都是族里的人,又或者是一些媒婆帮着牵线的,你若是找中人,中人再去找他们,岂不是要交两次过手的银钱?”王鲲风淡然一笑。
白春笙立刻就听懂了,感情镇上的中人还想当代理公司赚个差价啊?要不是他多了个心眼跑来问王大郎,这次肯定又要被坑了!
“多谢王大哥,那这件事情就麻烦你帮忙打听一下了,若是能买到合适的宅地,我亲手给你们做一桌全鱼宴!”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等我消息。”王鲲风摸了摸下巴,决定马上就让手下的人去帮忙打听一下。
三弟现在刚化形,身体还很虚弱,若是能每日喝上几碗鲜美的鱼汤,说不定身子骨能更强壮些?
或许是白春笙稚嫩无害的一张脸让寡居妇人放松了警惕,那妇人放下绣花绷,有些拘束地站了起来:“小妇人夫家姓周,白小郎唤我周婶婶便可,这是我家小女,小儿在镇上的翰墨书铺上工,不知白小郎从何处来?听口音不像本地人啊。”
“哦,我是刚上岸的,那个,我是水妖。”白春笙有些尴尬地介绍道。
“看出来了,我家先生有几个学生也是水里的妖,只可惜学成之后就回家去了,你坐着,幼青,去给哥哥倒碗水来。”
“不用了周婶婶,我还要去另外两家呢。”白春笙急忙推辞道,虽然他很好奇这些人是怎么看出来他是妖的,不过,这些事情等以后大家熟了再打听也不迟,现在他还要抓紧时间去其他两家送礼呢。
第88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脚丫子还露在外面呢。
昏黄的油灯下;一个瘦削的身影,悄无声息地从屋顶上飘落,黑衣黑巾的少年,一双藏在厚厚刘海下的眼睛,定定地看了大床上睡得毫无形象的男子,无奈地叹息一声,走过去,将露在外面的脚丫子塞回了被窝里。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白春笙简直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在抗议了;随便动一下都能听到关节在卡拉卡拉响。
“真是少爷的身子打工的命哟劳资要回家!回家!!!”白春笙无力地捶了捶床板,拳头顿时红了一片;尼玛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实木大床”?果然很硬啊
他都有点怀念上辈子的冒牌实木床了,人家真是复合板做出来的啊,捶上去一点也不疼的!
然而,再想家,日子也还是要过下去的;在没有想到回家的法子之前;他还是先把煮饭的锅灶给搞定吧。
生无可恋地爬起来,没有热水,只好从水缸里舀了点凉水洗了洗脸,这才想起来他忘记买牙膏牙刷了等等!这里有牙膏牙刷吗?
麻木地用冰凉的水漱了漱口,白春笙穿好衣服;打开门;院子里已经“炊烟渺渺”了。这种类似群租房的四合院是没有厨房的;谁家想自己开火,唯一的办法就是在院子里屋檐下面挡雨的地方自己搭个灶台,院子里其他两个单身汉从不开火,倒是周婶婶和曾姑娘都是垒了灶台自己生火做饭的,这样吃得饱,而且也比买着吃便宜些。
“春笙起来啦?白薯粥马上就好,我做了些咸菜馒头,你饿了的话先垫垫肚子?”周婶婶招呼道。
咸菜馒头?白春笙眼前一亮,他只吃过咸菜包子,咸菜馒头还真没吃过呢。
不过,等拿到手里之后,白春笙才有些失望地发现,原来所谓的咸菜馒头,其实就是在馒头里包了一些咸菜,不过周婶婶手巧,在一个馒头里面加了两层咸菜,这样确保每吃一口都能吃到咸菜,比单吃馒头口感好得多。
然而还是和前世白春笙经常吃的那家咸菜包子没法比。
白春笙前世没有别的爱好,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可以说,他所在的那个城市,就没有他没吃过的美食。他最爱吃的就是老钢铁厂巷子里那家做的包子,不管是菜肉的还是咸菜的还是豆腐馅儿的,吃着比外面早餐车上卖的好吃多了。
那家是个老店,用料实在,就说咸菜包子吧,都是提前一天,把腌好的雪菜先切好泡在水里,泡掉多余的咸味,然后捞出来挤掉水分,加入秘制的调料和一些猪油、菜籽油、豆腐干等炒熟,搅拌均匀,冷却后才能拿来包包子。蒸出来的包子,外面都沁出来一层油皮。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酸菜炒熟后的鲜香味,连豆腐干都吸饱了肥美的汤汁,味道简直是一绝!
吞了吞口水,白春笙决定今天要是有空就再去买点儿肉,再买些咸菜和豆干回来,多做些咸菜包子和菜肉包子,留着接下来几天当口粮。
他听胡老头说了,这做好的灶台要晾几天,等泥巴干了才能用。所以,接下来这几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