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份子钱交上去了?”看到白春笙回来,船老大问了一句。
“交上去了。”
“我给你的那串钱呢?”
“也给那个王大郎了。”
船老大没有再说话,但是,白春笙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不太高兴了,证据就是中午开饭的时候,船老大的婆娘白了他一眼,只给了他两个杂面馒头,而其他人都额外多一碗老豆腐炖的杂鱼。
“什么老乡?连人家的面儿都见不到!白瞎了我一串钱!”船老大的婆娘恨恨地用大铁勺敲了敲还剩下小半盆豆腐和鱼的陶盆,菜还有,但是,没他的份儿。
船老大也有些阴郁地瞥了他一眼。
本以为收留这只水妖,能顺带着和黑哥搭上关系,到时候份子钱说不定能少一些,也能给他们渔船换个好一点的位置,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白春笙默默地吃完了两个杂粮馒头,碗里一丝油水也没有,倒也不必额外去洗碗了,就用这土陶碗倒了一碗热水慢慢喝了下去,放下碗,走到船老大面前——
“老板,我不想在船上干了,你帮我把这几天的工钱结了吧!”
“什么工钱?我管你吃管你住,还有脸找我们要工钱?”船老大的婆娘怒气冲冲地骂了几句。
“给我工钱,或者,我去黑哥那边,就蹲在他门口,总能碰到他,到时候我就告诉黑哥,说你欺负我们水里上来的”白春笙沉着脸看着船老大,他婆娘虽然凶悍,但是白春笙知道,这条船上做主的只有船老大一人而已。
“给你给你!赶紧滚!”船老大虽然不敢肯定白春笙到底能不能遇到黑哥,但是他们在码头混的人都知道,黑哥这个妖怪最是护短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欺负水里上来的妖精,说不定真会给自己小鞋穿,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不甘,到底还是给白春笙结算了这几日的工钱,也没敢扣太多,算下来也有两百多个铜板的样子。
白春笙没有说话,看了看还在低头吃饭的其他人,自己一个人默默下了船。他在船上的一切都是船老大的,连自己的行李都没有,上岸之后,赤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码头上,脚底板沾满了混合着泥沙、水草和腐烂的鱼虾形成的垃圾,顿时一阵恶心。
左右看了看,靠近鱼街的位置有个老头蹲在那儿卖草鞋,走过去问了价格,才两个铜板一双,立刻掏出两个铜板买了一双,去街边的河沟里洗干净脚丫子,穿上有些磨脚的草鞋,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候正是中午,镇上的人家都在吃饭,这里的习俗很奇怪,大家吃饭的时候竟然不是坐在家里的饭桌旁,而是家家户户都在后门的位置支了一个小桌子,搬几个凳子,有的索性凳子都不用,就把菜放在小桌子上,一人捧着一个大碗,或蹲或坐的埋头吃饭,有的人家性格活泼的,端着碗东家看看、西家走走,看到有好吃的就夹两筷子,别人家也不嫌弃,他也不会多吃,大概是怕一次吃的太多,下次人家不让吃了吧?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白春笙刚才就吃了两个杂粮馒头,根本没吃饱,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上辈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妈和他奶奶恨不得把家里最好的都拿来给他吃,别人家孩子还在啃苹果的时候,他都已经吃上进口车厘子了!
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铜板,白春笙咬咬牙,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先吃一顿饱的再说!
好在这里靠近码头,做吃食买卖的也不少,白春笙掂量了一下,那些门面一看就很贵的酒楼肯定不在他的消费范围内的,倒是沿街摆摊的那些小吃摊还能接受。走了两个来回,白春笙选定了一家卖杂黄鱼烩面的,坐了下来,要了一碗店家招牌的黄鱼烩面。
这种黄鱼和他们那个时空的黄鱼不一样,个头长不大,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扁扁的,肉质也有些柴,寻常酒楼是不用这种廉价食材的,也只有这样的街头小摊子,才会拿来做烩面。
第84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白大哥;现在距离秋后耕种的季节还有三个多月,依我之见;你不妨先在地里种些辣椒,这个季节虽说有些晚了;但是我看有些乡间种菜的老农;反倒特意选在这个时节种植辣椒,想来气候也是适宜的。”
“而且可以错开辣椒丰收的高峰期;等到寻常人家的辣椒都快吃完了,这些辣椒才刚上市;反倒能卖个好价钱,对吧?”白春笙笑着问道。
“正是如此!我从前也该想到是这个道理的!白大哥果真聪慧过人!”周茂青击掌赞叹道。
“那是;我本来就不是人额,我的意思是我可是妖!”白春笙觉得自己能说自己不是人,大概今晚真的是喝多了。
那红曲酒虽然喝着甜滋滋的,但是后劲还蛮大的。
“辣椒很好;你若是种出来了,我可以用我们的商船帮你运到州府去卖;那边的人都喜欢吃辣。”王大郎也表示他可以帮忙。
“行!那就种辣椒!不过;这些辣椒我可不卖!我、我要把它们做成剁辣椒!蒜蓉辣椒酱!到时候请王大哥帮我卖到州府去;咱们赚大钱!”白春笙觉得自己脑子已经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
“白贤弟好像有些醉了,我送他回去歇着吧。”王大郎大概也喝多了;白天还客客气气喊人家白小郎呢;这会儿一顿酒过去就变成白贤弟了。
周茂青也有些晕晕的;闻言也没有多说;他自己也是周母搀扶着才能勉强回到卧室的,哪里还能管得着别人?
“兄弟我跟你说,我一定能做出整个州府最好吃的剁辣椒,你信不信?”喝醉了的白春笙自信心爆棚,揪住王大郎拼命强调道。
“我、我跟你说,我奶奶做的剁辣椒可是远近闻名的好吃!多少人求上门来请她帮忙做呢,我、劳资要不是拆二代,钱多的没处花,我都想开网店卖剁辣椒去了!”
王大郎不知道什么是网店和拆二代,不过,喝醉了酒的人,胡说八道也是正常的,红曲酒的后劲很大,他故意选的这个酒,就是想灌醉了白春笙和周茂青,却怎么都没想到白春笙这家伙喝醉了酒竟然还是个话唠,揪住他就不放手,非要他“跟着他一起发财”,王大郎无奈,只好依从白春笙所言,喊了他好几声“白总”,这才挣脱了这醉鬼的纠缠
他都被搅和得快忘了自己一开始是想做什么了。
将白春笙安顿好,盖上被子,王大郎走了出来,装作醉酒和周母打了声招呼,从前门回家去了。
夜深人静,周家母女和对门的曾姑娘都吹灭了油灯入睡了,王大郎如一只灵巧的大猫一般,悄无声息地从屋顶上一跃而下,落地无声,准确无误地扑向商秋芦的屋子。
曾姑娘隔壁的那只螃蟹妖今晚被他支走去看守码头仓库了,整个院子里,现在大概也只有商秋芦没有入睡了吧。
“大公子。”看到来人,商秋芦规规矩矩地行礼道。
“豫亲王府的大公子,此刻应该还在国子监日夜苦读,我算哪门子的大公子?”王大郎,不,应该说是王鲲风,冷然一笑,施施然坐在一边的条凳上,看着商秋芦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条肮脏的走狗,“后日便是鲲玉十八岁生辰,我不管你们接到了那个女人什么样的密令,丑时之前,约束好你们的人,胆敢靠近鲲玉,便是你自寻死路!”
“大公子,王妃并无恶意,她只是担心您”商秋芦反驳道。
“担心我?怕是担心我给她带来难堪吧?回去告诉她,等鲲玉和阿姌成年之后,我便带着他们离开这里,再不会碍着她的眼。”
商秋芦没有再说话,恭敬地行了一个礼,王鲲风冷然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已是深夜,凉凉夜色下,王鲲风孑然一身,坐在自家的屋顶上,看着北方,那里,重重山峦叠嶂,挡住了人的视线,也挡住了许多的恩怨情仇。
他想起了五岁那年,也是这样一个有些微凉的月夜,乳母抱着他,贴身伺候的两个小童各挎着一个包袱,就那么站在月色下,看着站在屋檐下,那个抱着小小襁褓的美妇人。
那是他的亲生母亲,虽然,她从来都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半妖血统的孩子。
生下了一只半妖,大概是她那完美的、令皇城无数女眷羡慕的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污点了吧?
偏偏她还不能将这个污点擦去
身为豫亲王妃,那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生下一个血统纯正的妖,好继承豫亲王的爵位,如此,即便今后老王爷仙逝,她也依然是那个尊荣无限的豫亲王太妃。
可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王妃寄予厚望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个血统低贱的半妖!
所有王府的女人,乃至皇城的女眷们,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然而,她们都失望了。
作为一个从小便在后宅养大的女人,王妃从来都知道该如何利用手里的一切去扭转局势。
生下一个半妖贱种,本是死局。她却在生下孩子后,立刻抓住豫亲王的衣角哀哀恸哭,只说自己万死不辞,只希望王爷能饶这个孩子一命,哪怕只是半妖,也要让她的骨肉能平安长大。
豫亲王深感王妃一片慈母之心,不但对她的恩宠更盛,还特别允准她养育这个孩子到五岁再送去别院。
从那后,这孩子便成了王妃哽在喉中的一根鱼刺,他是王妃对王爷表现她柔弱善良、慈母心肠的工具,也是她提心吊胆提防着的孽种。
直到三年后,王妃再次有孕,顺利诞下一只血统纯正的妖族幼崽,豫亲王果然如三年前承诺的那样,立刻便请旨立嫡次子为世子。
他这个不中用的半妖长子,自然也到了该功成身退的时候了。
王妃不愿让人看到他这个半妖长子,便命人趁夜将他和一直伺候他的乳母送到别院,那天晚上,也是一个月华如霜的冷夜,他哆哆嗦嗦地被乳母抱在怀里,颤抖着嘴唇不敢哭出来,就那么呆呆地看着站在屋檐下的华服宫装女子,她抱着怀里的小世子,那才是她毕生的希望和寄托。
而他,不过是她的污点和累赘罢了
“不许让他出别院一步!若是被外人察觉,你们也别想活命!”华服女子嫌恶地丢下这句话,抱着华丽的襁褓进屋去了。
自始至终,都不曾看他一眼。
王鲲风就这样跟一只失了主人爱宠的丧家犬一般,被打发到了王府最荒僻的别院,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
后来,别院里又陆续被送来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猫崽子,一个冰雪可爱的女娃娃,只是,那女娃娃却是出生就是阴阳眼,一只眼若猫瞳,一只眼若凡人。
都是没有名字的弃子。
王鲲风给不能化形的小猫崽子取名王鲲玉,给女娃娃取名王姁姌。鲲玉的生母是豫亲王侧妃龚氏,原本也是低等武将人家的女儿,因为王妃第一胎生了个半妖,当年的皇太后担心豫亲王没有血统纯正的子嗣,便亲自选了两个清白人家的女儿赐给豫亲王做侧妃,谁知道这龚侧妃的娘家实在争气,又有王爷提拔,不过几年时间,便从一个低等武将人家,一跃成为本朝新贵,其父更是被陛下亲封为平南侯,幸亏也生了个半妖之子,否则,向来“慈善大度”的王妃,只怕也忍不住想要出手了
即便如此,王妃还是以“和大公子在一起方便照顾”为由,将龚氏所生的王鲲玉送到了别院,由自己的人严加看管,以此辖制龚氏。
王姁姌的生母出身更低,本是府里的绣娘,因一双美目如星辰灿烂,被豫亲王纳为侍妾,没想到却生下了一个阴阳眼的半妖怪胎,遭到王爷厌弃。王妃本不欲管她,不过恰好碰到,便在王爷面前表演了一番慈母心肠,说服王爷给这孩子一条活路,让她去别院和王鲲风作伴。
从那之后,无论王府里哪个侍妾落了胎,王爷从未曾怀疑过王妃。在他看来,自家王妃温柔善良,连一个绣娘所生的不祥之子都能妥善安置,又怎会去害别人的孩子呢?
王鲲风很庆幸,鲲玉和阿姌离开生母的时候,年纪还小不懂事,不像他,亲眼看到生母眼神中的厌恶和憎恨,亲耳听到她丢垃圾一般的将自己丢到别院,被乳母抱在怀里,坐在马车上,他忍不住掀开窗帘,死死盯着渐渐远去的王府,期待着里面会有人追出来。
然而,终究还是他太过天真了。
半妖,是不能够被皇族所承认的。
那个女人想要的,是一个能给她带来一生荣耀和尊荣的、血统纯正的世子,而不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半妖!
他听别院的下人们说过那个孩子,王府的小世子,身份尊贵,光是身边伺候的人就有三十多个,长的冰雪可爱,化形又早,连陛下都夸赞此子他日成就必不在豫亲王之下
那真是一个得天眷顾的孩子。
也是那个女人拼尽一生想要守护的珍宝。
而他,又算是什么呢?
一个被王府和亲生父母抛弃的孽种罢了!!!
白春笙在一边看了一会儿,觉得帮不上忙,干脆洗了洗手,回屋里拿了自己刚才买的几包糖,挨个去认识新邻居去了。
商秋芦白天都在码头那边上工,白春笙把他的那一份单独留了下来,小院连他一共住了五户人家,正对着大门的最大的两间屋子,住的是寡居的妇人带着她的一双儿女,大儿子据说在镇上的书铺上工,白天,寡居妇人带着小女儿在家里忙活家务,闲下来的时候就忙着绣花换钱补贴家用。
“婶婶好,我是昨天刚搬来的,我叫白春笙,初来乍到,有做的不对的,请婶婶多多包涵,这包糖送给妹妹吃。”白春笙笑眯眯地将那包买呀糖放在桌子上。
或许是白春笙稚嫩无害的一张脸让寡居妇人放松了警惕,那妇人放下绣花绷,有些拘束地站了起来:“小妇人夫家姓周,白小郎唤我周婶婶便可,这是我家小女,小儿在镇上的翰墨书铺上工,不知白小郎从何处来?听口音不像本地人啊。”
“哦,我是刚上岸的,那个,我是水妖。”白春笙有些尴尬地介绍道。
“看出来了,我家先生有几个学生也是水里的妖,只可惜学成之后就回家去了,你坐着,幼青,去给哥哥倒碗水来。”
“不用了周婶婶,我还要去另外两家呢。”白春笙急忙推辞道,虽然他很好奇这些人是怎么看出来他是妖的,不过,这些事情等以后大家熟了再打听也不迟,现在他还要抓紧时间去其他两家送礼呢。
“谢大郎这个时候肯定还在码头做工呢,你晚间再去吧,他和商小郎白日里都不在家的,倒是对门的曾娘子,罢了,我陪你走一趟吧,你一个人去,她肯定不开门的。”周婶婶站起来,一边走一边和白春笙低声解释,“曾姑娘从前是富人家的良妾,那家的老爷仙逝后,无儿无女的就被那家的主母给赶出来了,唉!也是作孽,深宅大院里吃了好多年苦头,临走的时候只给了她十两银子傍身,连一根银钗子都不给带出来,要不是曾姑娘绣的一手好绣活,只怕早饿死了。曾姑娘为人良善,最是小心谨慎的一个人,陌生男子去敲门她是定然不肯开的。”
“多谢周婶婶指点!”白春笙点了点头,寡妇门前是非多,谨慎点也是对的。
果然像周婶婶说的那样,曾姑娘听到敲门声,并没有第一时间来开门,而是在门口谨慎地问了一句“谁呀?”,听到是周婶婶的声音,这才将门打开,看到周婶婶身后跟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