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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地方,难道不比在野外流浪好?
说起来,如果真的想留住那些战俘的话,这住的地方还真该好好想想了陆盏在心里琢磨了一下,是让雇佣他们的人提供住处呢,还是由他们来安排住宿。
白春笙见他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也不去打扰他了,反正该提点的他都提点到了,该怎么做官,陆盏肯定比他懂得多。
这也是他能想到的,给予这些战俘最好的安排了。
说实话,他也去看过那些土着原先居住的部落,住的地方简陋不说,吃的东西也不多,靠着捕猎和采摘野果生活,不说成年人了,部落里面的幼童存活率其实并不高,有的死于产后的不当护理,有的死于蚊虫叮咬带来的发热等疾病,更多的还有来自于外部的意外伤害,这些他从前只在纪录片里看到过的场景,真实地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带给他的震撼是巨大的。
他想,他家猫爷之所以忙的连家都顾不得回了,除了是想给他们打下一片天地之外,更多的,还是因为不忍心看到这些土着生活得这般凄惨吧?毕竟,哪怕是身世可怜如猫爷,也只是不被生母所喜,生活上,王府起码还是会养着他们的。
接手那些俘虏的时候,看到他们身上皮包骨头的样子,还有因为饥饿而凸出来的肋骨和骨节,白春笙心里其实很难过,但是,他依然记得,这些人是战俘,如果他贸然对这些人太好的话,那跟着他们的那些人必定会有不满,因此,他也只能借口修筑城池需要劳力,将他们分派到工地上去,工地上虽然辛苦,但伙食却是可以保证能吃饱的。
可那之后呢?新城和鱼街的工程,总有一天会结束,按照惯例,这些战俘被俘虏后,是直接变成战胜者的奴隶的,白春笙让他们参与工程,就是希望给他们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将来工程结束,他也好有借口将他们从奴隶转为平民。
可是,有那个鸟妖和领主的前车之鉴,白春笙丝毫不觉得把这些人放回他们原先的部落之后,他们能活得下去,不说深山老林里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说他们从前的部落里,还剩下多少人都不知道,他们回去了,怕是活得连从前都不如,若是遇到什么猛兽袭击村落,怕是连命都没有了。
他方才一口应承,说要送鳌虾精几个下人用,并不是不把人命当回事,只不过是知道新城那边的俘虏里,有将近百人是连家都回不去的,他们曾经生活的部落,老弱病残已经被那个领主给屠杀殆尽了,年幼的孩童被贩卖到远方,只剩下他们这些青壮被留下做奴隶,与其回去,日日面对痛苦不堪的回忆,倒不如直接把他们留下来,在新的地方,忘记过去的伤痛,开始新的人生。
他并不是什么能解救万民的圣人,也做不到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他能做的,只能是尽可能的给他们多一些选择的路,剩下的路怎么走,归根结底,还是要靠他们自己,就比如鳌虾精那边,妖族都很直白,也不会养着没用的人,如果送来的人里面真的有沉湎悲伤不愿意走出来的,他相信,鳌虾精是肯定会将对他没用的人赶走的。
陆盏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担心,他还担心这些妖族跟他抢人呢。或许是出身军营的缘故,陆盏的思路非常的清晰,每个人在他眼里都是一颗棋子,都有他们应该发挥作用的地方,不肯动脑子的,就派去做不需要脑子的苦力活,喜欢投机取巧的,就送去铺子里做伙计,力气大的,可以负责治安巡逻他只有担心人不够的,暂时还不需要像白春笙那样,担心留下来的人不能胜任自己的岗位,不能就换嘛,他手底下缺人的地方还有很多!
俩人各怀心思地一路走过来,终于走到了鱼街卖鱼的那条路上,这条路比方才的路宽敞数倍,路面铺着灰扑扑的岩石板,石板的缝隙都用水泥填充好了,看起来和浇筑的差不多,不过因为水泥和石板的色差问题,更像是一块一块拼起来的石砖路,两边都是一家挨着一家的铺子,每个铺子前面都预留了一个一平米见方的泥巴地,这是预留了拿来种植可以遮阴的大树的,而且不能是椰子树这种危险的树木,白春笙已经想好了,就种上榆钱树和大槐树,春天的时候可以吃榆钱和槐花,夏天可以遮阴,简直完美!
“王妃,这里两侧一共有三十六家铺子,已经预定出去的有二十二个,还剩下十四间,为白老先生预留的铺子,就在靠近码头的第一家,往后有什么好渔获,店里立刻就能知道了。”陆盏很有些狗腿地汇报道,给领导夫人娘家预留黄金位置店面什么的,简直是升官路上必备的技能!
“你有心了。”白春笙无力地夸了他一句,“对了,怎么一下子定出去这么多铺子?咱们鱼街还没正式开门做买卖呢。”
“还不是军营里那帮人,说是这鱼街的买卖早晚会红火起来,趁着现在价格便宜赶紧置办一间铺子,今后从军营回来了,或是自己开铺子做买卖,或是租赁给别人,可比置办良田划算多了。”陆盏对此也有些无力,手底下的将士们天天想着退伍做买卖什么的,他这个将军真的很没面子。
这些鼠目寸光的家伙!难道不知道自己跟着的人是谁吗?若是好好跟着王爷打仗,今后王爷称帝了,他们最差也能混个县尉的官儿当当,岂不比做买卖威风多了?
“好啦,你也别说他们了,你自己也抓紧留两间,我知道你手里有银子,这里靠着码头,今后铺子只会越来越金贵,就算自己不用,租出去或是卖出去,岂不比银子放在手里长霉划算?”身为一个拆二代,白春笙习惯性地就想劝人买房子,咳!这习惯怕是再投胎一回也改不掉了。
鱼街过去,就是陆盏说的海塘了,或许是因为这个时空已经有很多百姓沿海而居的原因,这里的海塘建造技艺非常出众,已经有后世令人称道的鱼鳞海塘的原型了,纵横交错的条石之间填充了黏性非常大的黄泥巴,看着非常结实。
这就难怪陆盏舍不得他送过来的那五百俘虏了,没有那么些人手,单凭他手底下那些人,猴年马月才能建造起这样的大工程啊?
不过,有妖族加入还是很有帮助的,最起码,那些普通人需要好几天才能开凿出来的石材,他们挥舞着巨大的锤子,三两下就给捶出来了,更暴力的直接变成原型,大半天时间能把半座山头都给拆了,实在是妖界的拆迁专家!
在码头这边住了好几天,抽空又给他家猫爷去了一封信,告知他已经在码头这边重建了新的鱼街,比他们从前住的还要大,初步规划是直接以鱼街为中心,新建一座城镇,并且列了几个名字让他帮着看看。
结果,夫夫俩都比较偏爱其中的一个,最终,这个新建的镇子,正式被命名为平海镇。
也算是纪念猫爷曾经被封为平海亲王的一个回忆了。
第133章()
皇帝当然不会气到吐血;因为他已经再吐不出一滴血了。
“毒妇!你竟敢竟敢下毒害朕?朕要诛你龚氏九族!”皇帝愤怒地瞪大双眼;似乎想扑过来掐死龚皇后,只可惜,他现在已经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了。
“陛下;太子已然长大成人,您也该享享清福了;反正;您的陵寝;不是早就修缮得差不多了吗?”龚皇后慢条斯理地伸出手,爱怜地摸了摸自己微微凸起却并不明显的小腹;脸上洋溢着母性的光辉,“臣妾心知陛下不愿让龚氏有一个血脉纯正的皇子,不过;没有关系;臣妾已然怀有龙种;太子殿下已答应臣妾;待到臣妾生下这孩子;无论血脉是否纯正,都会给他一个亲王的爵位。”
“你、你就那么想要一个孩子?满宫里那么多孩子;只要你想;朕统统可以任你挑选抱养”
“可那都不是臣妾的孩子!”龚皇后面色狰狞;捂着小腹的双手猛地攥紧;似乎在极力压抑自己的愤怒与憎恨;良久之后;她原本温和无害的脸上,终于挂上了一丝残忍的笑容,看着皇帝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只垂死挣扎的野兽。
“陛下,您就别枉费工夫了,这宫殿内外,都是太子殿下与平海亲王的人,宫外,有我龚氏一族镇守,您就安心上路吧!”龚皇后冷笑一声,身后的嬷嬷从袖中取出了早已备好的致命丹药。
没有人可以剥夺一个女人生育的权利,哪怕,那个人是她的丈夫!
龚皇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是那么想要一个孩子,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孩子,或许,这就是她一生的执念了吧?
她知道皇帝不愿意看她生下皇子,或者说,不愿意已经如日中天的龚家,再多一个可以竞争皇位的皇子,那对于他来说,太危险了!
可是,龚皇后已经没时间再等下去了,她只是一个凡人,进宫的时候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可是因为当时族里本家实在没有别的适龄未嫁女子了,只有她,因为坏了身子不能生育,一直留在家里,最后也因为这一点,被皇帝选中入宫。
王鲲风给阿姌弄到白纹贝的时候,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偷偷给了她一些,龚皇后人在后宫,当然知道白纹贝究竟有怎样神奇的功效,背着皇帝,她偷偷地让家里寻了懂医术的女侍入宫,替她用白纹贝调理身子,终于解了她幼年误食的毒。
从那之后,想要做一个母亲的渴望,逐渐变成了怎么都无法浇灭的野望!
可是,她也知道,皇帝是绝对不愿意看到她生下带有龚家血脉的皇子的,幸好,她不是一个人在谋反
和太子殿下的合作,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儿,太子迫切地希望能够成为掌控整个天下、能够保护他所爱之人的帝王,而她,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她亲生的孩儿罢了。
皇帝精明的大半辈子,有一件事倒是彻底猜错了,龚家,从来都不曾想过要背叛他,是他的提防与怀疑,一次又一次地伤了忠臣良将之心,直到太子拿着平海亲王的亲笔信,找到龚家现任族长,龚皇后的大伯父。
太子不愧是皇帝亲生的,给他的亲生父亲备下的毒,掺入的恰好是皇帝当初赐死商秋芦的忘尘,偏偏里面还掺杂了其他毒物,别说现在整个太医院都被龚家控制了,哪怕没有,太医也没办法一次解开那么多毒物。
可以说,当今世上,有本事能给皇帝解毒的,就只有真身为河蚌的白家人了。
只可惜,白家的人已经被皇帝给逼走了。
这可真是老天爷也要让他去死呢。
看着人将那丹药喂到皇帝口中,灌了水,让他吞咽下去之后,龚皇后再不管身后兀自挣扎怒骂的皇帝,小心翼翼地扶着嬷嬷,离开了这个空旷的大殿。
属于皇帝的那个时代,结束了。
这天晚上,即将登基的太子殿下,在皇帝驾崩的大殿内,亲手做了一锅鱼片火锅。
这是他跟在大嫂身边蹭吃的时候看了无数次的,最简单的一种鱼肉火锅。将鱼肉片下来,剩下的鱼头、鱼骨和鱼尾剁成大块,热油锅,加入葱姜蒜,炒香后倒入泉水,等到煮沸后,将鱼头、鱼骨和鱼尾倒进去,再次煮沸,换小火慢炖,直到炖出奶白色的鱼汤,用漏勺捞出鱼骨,只取鱼汤,然后就可以拿来涮鱼片了。
切得薄薄的鱼片,只需要用筷子夹着放入锅里涮几下就熟了,这时候,太子殿下拿出了商秋芦从前最爱吃的螺蛳肉炸酱,舀出两勺放在小碟子里,一边涮鱼片,一边蘸着酱料大口塞到嘴里,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下来,砸在炸酱和鱼片上,已经分不清那咸咸的味道,到底是属于眼泪的,还是属于炸酱的。
他想,真好,这个世界上,唯一能阻挡自己和秋芦在一起的那个人,终于死了。
可是,那个人,终究是他的父亲,他还记得,很小的时候,父亲曾经送给他一匹很漂亮的小马驹,他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都和小马驹一起玩,可是,有一次,小马驹玩闹的时候不小心踢了他一下,他强忍着没有哭出来,可是,父王却当着他的面,亲手砍掉了小马驹的脑袋,那个可爱的小脑袋,就那么喷着血砸在自己脚边,大而漂亮的眼睛无辜地看着自己,仿佛在问自己,为什么要杀了它,它到底做错了什么?
那一次,父王告诉他,作为王府世子,他未来的继承人,绝对不可以让任何喜欢的东西凌驾于自己的威严之上,哪怕那只是一只什么都不懂的小马驹。
父王抱着他一点一点讲道理的时候,那个怀抱真的很温暖,可是,小小的孩子,却依然吓得浑身发抖,大大的眼睛看着还在地上挣扎的小马驹,那是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喜欢,有时候也是会害死别人的。
很多年以后,当皇帝命人给商秋芦送上毒酒的那一刻,太子殿下仿佛又回到了童年的那一天,就因为自己肆无忌惮地和小马驹子玩耍嬉戏,便害得它被父王砍掉了脑袋。那大大的眼睛,和商秋芦认命一般的眼神重叠在一起。
那一刻,他就知道,命运,从来就不曾放过他,就好像他的父亲,一辈子都致力于将他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继承人,一个冷血的、无情的、眼中只有权势和利用的帝王。
如今,这个年轻的帝王,终于用自己亲生父亲的血肉,浇筑了自己的帝王宝座。
鱼肉火锅的香味充斥着整个大殿,掩盖了沉沉的死气,用力吃完了一整条鱼,年轻的帝王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将吃剩下的螺蛳肉炸酱重新装好,打开门,让内侍们将里面的火锅和锅碗都收拾好,天亮之后,这里就会挂满白麻布,成为先皇的举哀之处了。
内侍们一脸惊恐地鱼贯而入,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燃起名贵的熏香,试图熏掉大殿内鱼肉火锅的香味,两种香气混合在一起,让大殿内的气味变得非常的奇怪。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与皇帝一母同胞、因为带军叛逃而被先皇从皇室除名的平海亲王,自然也被赦免罪责,皇帝甚至下令让东海的海军出海寻找自己的大哥,朝臣们忙于重新划分势力范围,争抢新皇身边最重要的位置,自然没空管一个不知道跑到海外哪里去的王爷了,不说能不能找到吧,就算是找到了,人家愿不愿意回来还不一定呢。稍微有点脑子的,都不会在这种小事上和新皇闹别扭,到时候得罪了新皇,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皇帝怕是正缺一个可以让他立威的鸡呢,杀鸡儆猴,没人想做那只被杀掉的鸡。
“母后,大哥他们,真的不曾托人捎书信回来吗?”出海的人派出去一拨又一拨,连个人影都没寻回来,等了大半年,皇帝实在是不耐烦了,便借着请安的由头过来找龚太后旁敲侧击地打听起来。
“陛下,亲王若是真的曾经托人来信,你道哀家还能瞒着您?”龚太后在先皇驾崩后,便被诊出怀了龙子,宗亲们也怜惜她一辈子没怀上孩子,好不容易怀上了,结果还是先皇驾崩、新皇登基的当口怀孕的,简直不能更倒霉,也不忍心苛责她,便让她回宫保胎去了,龚皇后升级为太后,如今这宫里也没人敢给她不痛快了,她死了丈夫,比丈夫活着的时候过得痛快多了,每日只关起门来养胎,连后宫请安都给免了。
因为她主动交出了打理后宫的权柄,如今,宫门内外都被新皇的人掌控了,所以,龚太后这么一说,连新皇都哑口无言了,宫门各处都是他的人,大哥若是真的托人捎信回来,他不可能不知道的。
“大哥大嫂也真是狠心!说走就真的不回来了!”半晌,新皇恼恨地捶了捶茶几。
第134章()
猫爷还不知道自己的亲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