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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螃蟹妖谢篁和三郎一样挑食,一双筷子一直在夹蛋黄吃,咸肉蒸的蛋黄味道更佳浓郁下饭,蛋黄南瓜也依然美味。
“白大哥,你看咱们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不如我今后跟你一起搭伙吧?我把每天赚的钱都给你!我还能帮你干活!”谢篁一脸期盼地看着白春笙,努力睁大一双黑黝黝的绿豆眼睛。
“噗行啊!正好我还缺个种地的帮手,你给我搭把手,我给你管饭好了,你自己赚那点钱自己留着吧,一个大男人,身上没钱可怎么行?”
“嘿嘿”谢篁点了点头,也不再争辩,心想大不了到时候给白春笙买点儿米面,他寻常吃的不多,但是也要吃少量主食的,不然扛包都扛不动。
三郎偷偷在一边听着,这时候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无声地看着他哥,眼神里表达的意思很明显,他也想来白家蹭饭。
王鲲风叹息一声,轻轻咳嗽了两声,看着白春笙无奈道:“白老弟可否让我们家三郎也过来搭个伙?他寻常最爱吃鱼肉,我们自己家里做的,总不如你做的好吃”
“白大哥这么客气做什么?三郎冰雪可爱,我也甚是喜欢呢,不过多双筷子的事儿,往后便让他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好了,鱼肉又不是什么精贵食材。”白春笙放下筷子,看了一眼乖乖坐在一边的三郎,伸出爪子,快速地摸了摸那虎斑纹的毛绒绒的耳朵,唔,手感真好!
王鲲风:“”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这河蚌妖也太好说话了吧?
四个人吃完饭,一起帮着收拾了碗筷,三郎和王鲲风一起去上工了,谢篁蹲在一边看着白春笙处理晚宴的食材,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拿了白春笙家里的砍刀,去镇子外面帮他砍柴去了。
既然决定了要在白家搭伙,总不能连柴火都要人家准备吧?
唰的一声,一道寒光从他颈侧悄无声息地划过,若不是他反应机敏,此刻只怕早已血溅五步了,两道声影飞快地在狭窄的巷道内腾挪,一个猛攻,一个闪躲,直到稍矮一点的那个被踹到地上。
商秋芦败了。
“丑时之前,让你的狗离这里远些!否则,杀无赦!”冰冷无情的声音,在暗夜中响起。
商秋芦抬起头,眼前已经不见了来人的声影,唯独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
“大人!”附近的黑衣人迅速赶到,有人一把按住了他颈侧的刀口,有人拿了布条来替他快速裹上。
第116章()
白箜有些心塞地默默带着白筝和白笛跑去前面一段路摘树莓去了;眼不见心不烦,秀恩爱什么的;早晚会被雷劈的;他们躲远点也好。
白春笙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多久没吃过树莓了;这个时空的树莓看起来比他们那里的更大一些;成熟之后差不多有美国大樱桃那么大了,一口咬下去;酸酸甜甜的;汁水丰富,非常好吃。
这条山路不算宽敞,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个人通过,两边长满了各种杂草;又以树莓最多,他们一路吃一路摘,还没走到半山腰,带来的竹篓子就摘满了。
他们也不贪多;摘得差不多就回去了,毕竟还有很多本地的小孩子也都很喜欢吃这种野果子;只可惜树莓的成熟期太短了,过了这个季节,就要再等一年才能吃到了。
不过,白春笙既然来了;就没打算空手回去;他打算和爹爹们出海捕捞些鱼虾;用那个和土着们交换一批新鲜树莓,可以做成树莓果酱,还可以做成果干,果脯,对于吃货们来说,没有什么果子是不能保存的,如果有,那一定是吃货属性还不够坚定!
下山的时候,白春笙惊喜地在路边发现了他上辈子常吃的一种野菜,这种叶片修长的野菜在他们那里俗称“矻矻菜”,通常生长在山间小道两边或者有山泉的地方,掐下来闻着味道有一股淡淡的苦味。
这种野菜不能直接吃,摘下嫩嫩的新叶子之后,要先放到开水里汆水,煮沸后捞出来,放到凉水里反复搓揉淘洗,将里面的苦味尽可能的洗掉,洗干净的矻矻菜切碎后,放一点拍碎的蒜头和尖头小辣椒,下油锅爆炒一下就可以吃了,炒好的矻矻菜吃着有一股淡淡的苦味,苦味过去后就是令人难忘的清凉了,初夏的时候经常吃一点矻矻菜,还可以预防中暑,尤其是他们这种经常出去吃宵夜的,没事吃点矻矻菜,还可以预防上火和便秘,咳!
王鲲风看自家河蚌又想去摘什么,条件反射地就想去制止,结果发现白春笙采摘的是没有刺毛的野菜,便放心让他去采摘了,让三个小的在一边陪着,他将几个人的竹篓先送下山,再带了空的竹篓上来,白春笙他们已经摘了不少野菜堆在一边,见他带着空竹篓回来,便让他帮着将地上的野菜转移到竹篓里。
正忙着呢,山下又有一帮人上来了,穿着本地土着用麻线织造的短打,背着竹篓,一看就是本地的小孩子们上山来摘果子了。
见他们蹲在地上摘野草,小孩子们都好奇地围了过来,一个胆子略大的便问他们在摘什么,是不是什么草药,因为他们族里的巫医有时候也会来山里摘草药,不过,巫医都是自己选定传人的,用什么草药,都是只教给自己传人的,其他人是不可以偷师的,被发现了要被狠狠处罚的,因此,即便看到他们在采摘疑似草药的东西,这些孩子们也不敢问太多。
“这个不是草药,是一种好吃的野菜。”白春笙也有心想了解一下这里的土着都认识哪些可以吃的野菜,当下便和孩子们交流起来,“这种野菜在我们那里叫做矻矻菜,味道有点苦,但是人吃了不容易生病,所以我们那里的人,到了夏天就会上山采摘矻矻菜回来吃,做法也很简单,先把嫩叶摘下来,放到热水里煮沸,捞出来用凉水洗干净,把里面的苦味洗掉,然后就可以拿来炒着吃了,要是不喜欢炒着吃,还能拿来做汤,或者晒干了炖肉的时候放一点也好吃,天气热的时候多吃点矻矻菜,可以预防暑热的。”
“那,吃了这个,身上就不会长疹子了吗?”旁边一个小孩挠了挠长了痱子的脖子,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那些好像野草一样的野菜。
“这个是预防的,长疹子之前吃才有效,不过,你要是经常吃的话,下次就不会长疹子了,你这样的,最好还是去摘些草药,算了,这个药膏你拿去吧,每天把长疹子的地方洗干净之后涂抹两次,很快就好了。”白春笙从怀里摸出了毛大夫做的药膏塞给那孩子。
那孩子吓了一跳,起先还不敢拿,因为在他们族里,这样做好的药膏都是很珍贵的,巫医根本不会给你,生病了就要每天去巫医那里拿药,去的时候还要带上猎物或者粮食,这都是祖辈定好的规矩,所以,看到白春笙直接把那么一罐子药膏都给了自己,那孩子才吓了一跳。
“那,不如这样吧,我把这个药膏给你,作为交换,你告诉我,这附近还有哪些野菜是可以吃的,怎么吃,这样可以吗?”白春笙算是服了这些土着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等价交换,简直是良心买家!
那孩子一听这药膏是可以交换的,顿时高兴地接过药膏,吆喝了一声,承诺可以和小伙伴们分享这药膏,便招呼了那些小孩子一起去帮着采摘野菜,没让白春笙等太久,那些小孩子便拿了许多野菜回来了。
“这个是节节菜,你看这个杆子都是一节一节的,吃的时候把叶子去掉,这个杆子切好,烧竹鼠肉的时候放一些进去,特别好吃!”
“这个是紫叶菜,这个叶子背面是紫色的,我们吃它们的叶子,摘下来洗干净,烤肉的时候包着肉吃,脆脆的很好吃。”
“这个是老鼠耳,你看它的叶子是不是很像竹鼠的耳朵?这个野菜黏糊糊的,但是煮汤很好吃。”
“这个是皮皮菜,叶子很肥厚,煮熟了加些盐巴就很好吃了,要是能加一点米进去就更好吃了。”
“但是米非常贵,我们家每年只换一点米,就是阿爷寿诞的时候才会吃到米。”
“这里没有人种大米吗?”白春笙问他们。
“这里没有,稻谷很好吃,会有山上的竹鼠下来偷吃,还有海边的鸟也会飞过来偷吃,不过我听我阿爹说,很远的地方有人种植稻谷,会拿稻谷和我们交换山里的竹鼠皮毛,你们吃过竹鼠吗?”
“竹鼠?”吃货河蚌精眼前一亮。
这玩意儿他吃过啊,竹鼠肉肉质细嫩,以前在夜市上他们也经常吃的,通常的吃法是和竹笋、洋葱一起红烧做锅子,或者是撒上椒盐烤着吃,拿小尖椒爆炒也很好吃,是一道下酒的好菜啊!
白春笙前世生活的那个城市,旁边就是全国文明的竹乡,不但盛产竹子和竹笋,还有人养殖竹鼠,成年竹鼠长得好像肥兔子一样大,肉质肥嫩,非常好吃,夜市上随便一盘尖椒炒竹鼠就要卖到六十多块钱一盘,半只竹鼠做的红烧锅子要卖到160一锅,没想到这里竟然也有野生的竹鼠?
想想也对,这里这么大一片竹林,一眼望不到头的,里面肯定有野生的竹鼠,竹林里不会有大型野兽,所以应该也很适合竹鼠繁殖,难怪这里的土着会捕捉竹鼠作为肉食来源了。
“你们会抓竹鼠吗?”
“会啊!你看我们还带了火石过来,就是要去山上抓竹鼠的。”大一点的一个孩子有些骄傲地向白春笙展示了他捕捉竹鼠的工具,有火石,有麻绳做的套子等等,他已经十岁了,也到了可以给家人提供食物的年纪了,这里的土着们习惯出门带着捕猎的东西,运气好的话在山里能抓到些竹鼠或者竹鸡什么的,也能给家里添一道肉菜。
“走吧,反正时间还早,咱们也跟着去看看,抓些竹鼠回去尝尝。”看着自家河蚌亮晶晶的眼睛,猫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肯定是想吃竹鼠肉了。
他还能怎么办?只能笑着帮忙抓竹鼠啦。
让白春笙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世界的竹鼠完全打破了他对于竹鼠的固有印象。
看着几个土着小崽子们围追堵截,从地洞里赶出来一个好像小猪崽子一样肥嘟嘟的“竹鼠”,河蚌精整个河蚌都惊呆了。
这特么是竹鼠?
别逗了!这怕是猪仔吧?
看着起码也有十几斤重的竹鼠,白春笙彻底无语了。
难怪那大一点的孩子要纠集这么多帮手来帮忙抓竹鼠,这竹鼠的体重,怕是一般小孩子根本抓不住吧?
那大一点的孩子吃力地将肥嘟嘟的竹鼠用准备好的麻线捆起来,放到一个结实的竹筐里,两个人抬着放到白春笙面前,不大的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白春笙:“这位贵人,你要不要这个竹鼠?只要两罐那种药膏就换给你。”
这小子还挺有经济头脑,大约是看出来自己想吃竹鼠肉,又不好意思直接讨要,便先抓了猎物来和他交换。
“好!我就住在城主府里,你下次若是再抓到竹鼠,想要换取那种药膏的话,也可以直接带着竹鼠去找那边府里的门房,另外也可以告诉你周围的人,家里有孩子需要这种药膏的,都可以拿竹鼠去换,还是今天的换法,两罐药膏换一只成年竹鼠。”白春笙笑眯眯地从怀里掏出药膏递给他,幸亏他今天为了防止意外,特意多带了两罐,正好给了这少年。
他算是听出来了,此地的土着们在常用药物上十分短缺,药物短缺,直接影响到的就是人口的增长率,这片大陆明明水土肥沃,整个半岛区域却只有不到一万人的土着居民,由此可见幼童的夭折率有多高了,这也正是他做出麻线蚊帐之后,土着们都抢着模仿的原因了,谁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只要能让自己的孩子躲避蚊虫叮咬,不至于发热而死,第一个做出蚊帐的自己,在土着们心里好感度怕是已经达到峰值了。
不过,光有蚊帐,也只能确保那些脆弱的小孩子们在睡觉的时候不至于被蚊虫叮咬,白天在野外活动的时候,依然有被蚊虫叮咬的危险,他不知道这里的蚊子会不会有引发疟疾的可能,但是,能预防一下的话,为什么不提前预防呢?
这天回去之后,白春笙便让自家猫爷立刻把毛大夫请过来,毛大夫一到竹城就忙着去采集这里的草药了,这会儿都不知道带着几个徒弟跑到哪个深山老林去了,也多亏猫爷的手下基本上都是妖,花了一天时间,总算把沉迷采药的毛大夫从深山老林里挖出来了。
“王妃这么着急找老夫,可是又想到什么好用的药物了?”毛大夫对于自家王妃时不时的脑洞大开非常新奇,对于他提出的那些药物的研究方向更是惊奇不已,要不是白春笙现在是王妃,毛大夫都恨不得收他做个徒弟算了,以王妃在制药上的天赋和脑洞,培养出一个制药大师也是早晚的事情啊!
真是太可惜了!
王妃无情地忽略了毛大夫惋惜的眼神,将自己想要大批量制作驱蚊防蚊药的想法和他简单解释了一下。
“这些药物制作法子倒是不难,我那几个徒儿都能做,就是这草药需要安排人手进山去采。”毛大夫对于白春笙所说的疟疾也略有研究,听到他说的预防之法倒是很感兴趣,他们做大夫的都知道,有些病只要措施得当,确实是可以预防的,总比出事后补救要好,白春笙这个思路是极好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草药的来源了。
这里可没有专门种植草药的药农,想要大批量制作某种药物,只有不惜成本,请经验丰富的山民进山采药了,可那样一来,这驱蚊药的成本就不会很低,他怕那些土着没有银子买。
“我没打算让他们出银子买,再说他们也没银子,正好现在鲲哥也在,我把我的想法跟你们说说,若是可行的话,不但新的兵源不用发愁,连咱们的官办作坊也能招到人手了。”
白春笙的想法,其实和他们那个时空六七十年代的计划经济差不多,就是把现在竹城的几个主要的产业,全部纳入城主府的管理之下,成立不同的合作社,有养殖竹鼠的,有种植草药的,还有种植粮食蔬菜、开办作坊的等等,然后根据各行各业用工需求的不同,招募土着们做工人,只不过,这些工人拿到的不是真金白银的月钱,而是以他们自己产出的各种物资作为报酬。
比如说,一个壮劳力参军之后,根据服役年限的增长,每个月可以拿到若干分量的粮食、瓜果、蔬菜、酱菜、常用的药物和各种肉食等等,以这些他们自己产出的物资作为酬劳,雇佣土着们替他们干活。
而官办作坊和官办农庄里产出的肉、粮食蔬菜和酱料等,多余的就可以通过海运贩卖到海上,又或者是等到他们在这片大陆找到了更大的城池,再慢慢将商业版图铺设过去,这就是他家猫爷要做的事情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倒是可行的。”毛大夫点了点头,“只要有足够的药材,那膏药倒是好做,只是,如此一来,我那几个小徒怕是人手有些不够,还望王爷尽快将药堂所用的屋子建造起来,若是要大量制作驱蚊药和其他药物,怕是后面要多留两排库房存放草药了。”
“这个无妨,我即刻命他们赶工,半月之内定然给你造好,只是毛先生,你若坐镇竹城,新城那边怎么办?”猫爷非常自私地问道,他媳妇和儿子,还有一干亲戚可都还在新城呢,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毛大夫不在可怎么办?
“王爷无需忧心,我那大徒弟云逸也算是学了我大半的本事在身上,待到竹城药堂建好,我便让他坐镇此处,实在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