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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白大哥,就你这刀法,就算到了水底下,寻常的水妖也不敢招惹你啊”谢篁羡慕非常。
白春笙笑了笑没有说话,开玩笑,让他杀鱼剁馅儿还行,让他拿着菜刀和水妖干架,他可没那个本事。
鱼绒剁好后,将锅里的厨具和餐具捞出来,放在一个大竹篮里沥水,柴锅洗干净,加水,小火烧到温热后,借着灶膛里的余温,快速下鱼丸,只见白春笙的两只手如蝴蝶般上下翻飞,一只手捏着鱼绒从虎口处挤出来,那鱼丸便落到了温水里,迅速变成白嫩的不规则鱼丸。
这一手做鱼丸的功夫白春笙是和奶奶学的,他们家做鱼丸从来不做圆形的,除了过年摆供之外,因为圆形的筷子不好夹,反倒是这种不规则带点棱角的,煮熟了之后筷子一夹就夹出来了,卖相不如圆形鱼丸,吃起来方便,懒人专属鱼丸!
满满一盆鱼绒,做了差不多大半篮子鱼丸,白嫩嫩的特别好看,因为是要给三郎吃的,白春笙没敢加香葱,做的是原味的鱼丸,到时候可以烧两种口味的,给三郎吃的就单独用鱼头汤炖一下,加一点点盐就非常好吃了,三郎不爱吃葱,这是他新近发现的。
“白大哥,你对三郎可真好”谢篁感叹道。
“三郎还是个孩子呢他寻常也不吃别的菜,就吃鱼虾,要是不给他单独留点,怕是饭都吃不饱,对了,等下鱼丸我烧一盘让王大哥送去给三郎,不知道店里给不给带饭过去吃?”
“不必送了,我去叫他回来吃好了。”王鲲风拎着一个竹篮子从门外进来,将竹篮子递给他,“豆腐和豆皮我多买了些,店家说豆腐养在井水里,每日换两次水,可以吃三日。豆皮都是晒干的,吃的时候提前泡发就可以了,篮子下面是一些干菜和蘑菇,别人送的,家里也没人会做,你拿去做了吧。”
“蘑菇?”白春笙眼前一亮!
他在鱼街来回找过好几次都没有找到过蘑菇,还以为这里的人不吃蘑菇呢,煲汤的时候,尤其是鸡汤,放点儿蘑菇可是提鲜的好东西!
第107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王鲲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伴侣;实际上;能活多久他也并不能确定;可是;这一刻;他很想好好活着,活下来,陪着娘亲给娘亲养老;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
或许;他也该考虑考虑;给自己找个伴儿了。
比如说;那个做得一手鲜鱼的河蚌妖就很好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只可怕的猫妖给盯上了,白春笙此刻正在哼着变了调的小苹果,杀鸡宰鸭,鸡血和鸭血都用陶盘装起来,处理好;加点儿干辣椒,晚上可以做一个香辣下饭的红葱头炒血旺。
这里的红葱头非常好吃,这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这种葱头和前世他们超市里买的洋葱不太一样,个头约莫只有超市里那种洋葱的三分之一大小;肉质是淡粉色的,葱的味道更加的浓郁,拿来做炒菜非常好吃;闻着葱香味浓郁;吃到嘴里却又带着一股子清甜脆嫩;白春笙今天买了许多,准备拿来做配菜,炒个辣味的毛血旺,想来切几片加在鱼汤里,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老母鸡宰杀之后,被他掏出了内脏和多余的肥油,整个塞到大陶罐里,下面用两块土坯临时搭了个灶台,塞了一根燃烧的木头慢慢炖着。
鸭子切块,汆水后沥干,加入蒜瓣、辣椒、八角和切碎的红葱头一起爆炒,再加入大酱和两勺水焖着,出锅前撒一层葱花,便是一道劲道十足的红烧鸭子了。用大酱烧出来的鸭子肉嚼起来有一股子酱鸭的味道,又不会太过厚重,最适合拿来下饭或者下酒了。
青鱼依旧被片成薄薄的鱼片,一半拿来做了酸汤鱼,剩下的一半一分为二,做了一大锅香滑软嫩的鱼片粥,一大篮子酥炸鱼片,裹着蛋清和面糊的鱼片,下锅炸成金黄色即可捞出,吃的时候蘸上他调配的酱料,外酥里嫩。
几张鱼皮被他单独放了起来,准备找机会炖出来,做些好吃的鱼皮冻给三郎开小灶。咳到时候若是三郎吃得高兴,说不定还会让他摸一摸猫耳朵也说不定
做好的鱼丸被他分成了两份,一份做了清汤炖的鱼丸,一份加了红葱头做了葱油红烧味道的。准备的菜色差不多照顾到了所有人的口味。
等到人差不多到齐了之后,白春笙快速将切好备用的几道蔬菜炒熟装盘,从橱柜里拿出了凉拌的胡瓜,饭锅里蒸的咸肉蒸蛋黄也可以吃了,一起端上桌,最后拿出了从酒楼买的莲花白。
“王大娘,周婶婶,王大哥,还有茂青兄,谢兄,秋芦,春笙初来乍到,多蒙诸位照应,今后大家都是邻里,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呢在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往后,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大家尽管说,大伙儿有什么要搭把手的,也别跟我客气,来,大家倒上酒,满饮一杯!”
众人端起酒杯,莲花白的醉人香气弥漫在唇齿间,瞬间又被浓郁的鸡汤的香味所覆盖。原来,已经有人忍不住,偷偷舀了一勺鸡汤喝下去了,炖得恰到火候的老母鸡汤,表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淡淡油花,衬托得葱花愈发碧绿,看着就十分美味。
白春笙做的家常菜虽说不如酒楼精致,但因为考虑到了各人的口味,吃着倒是比酒楼里精心烹饪出来的更有一番家常滋味。
王鲲风品着酒,有一口没一口地夹着菜吃,顺手还给弟弟捞点鱼丸喂过去,王大娘抱着阿姌自己吃一口,再喂闺女一口,远远看去,恰似寻常人家一家人聚在一起享受宴席的温馨。
这样的感觉,他已经很久,不,或许,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从来都不曾体会过。
从前和乳娘他们住在王府别院的时候,有下人名为照顾实则看管,他从不敢在人前唤乳母一声娘亲,深怕给乳母招来祸患。为了避嫌,乳母也从不敢和他们同桌用膳,哪怕只是一些残羹冷炙,也要等他们吃完,乳母才会吃剩下的。
后来,他们辗转南下,一路漂泊到了这里,一开始也是吃了许多苦头的,王府的人或许是接到了什么指令,并不曾出手相助,那时候,乳母每日拿一根旧衣服改成的背带,背着年幼的阿姌,替别人洗衣缝补,换取一些铜板买些粮食,他则在码头给人扛包、捕鱼甚至打架,什么都做过,一家人省吃俭用,根本就舍不得吃这样一桌丰盛的宴席。
再后来,他慢慢地经营起了自己的一些买卖,只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他从不敢暴露这些暗地里的买卖,依旧和家人过着清贫的生活。
不像白春笙,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记得自己在水下还有没有旁的亲人了,但是,日子却过得比他肆意潇洒得多。
有时候,他真的很想当面问一问那个女人,既然知道凡人与妖族结合,可能会生下血统不纯的半妖,为何一定要嫁入王府呢?为何一定要生下他呢?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也不想投生到那个女人的肚子里,也不想让她失望可是,这一切,从来就由不得他来选择!
不过,他倒是忘了,豫亲王权倾朝野,又深受陛下信重,容貌俊美,天底下有多少女人希望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呢?更何况还是正妃!
生下半妖,大不了就丢掉好了,还能在王爷面前博取同情和怜爱,多么完美的棋局只可惜,在这场为名为利的棋局中,他,三郎,还有阿姌,都是注定被抛弃的弃子罢了。
有什么好问的?
“王大哥,尝尝这酥炸鱼片,你走南闯北的见识广,帮我看看这炸鱼片和那鱼丸,能不能拿到鱼街去卖啊?”白春笙发现王鲲风在发呆,不由得出言问道。
他一直在想做点什么买卖挣钱买地造房子,他不知道会在这里待多久,或许一觉醒来又回到了熟悉的那个家,或许,一辈子都会在这里,他只知道,不管在哪里,他都要努力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钱是王八蛋,但是,没钱,谁都能当你是王八蛋。
他想挣钱,现在看来,这满桌子的人里,大概只有王大郎这样“见过世面”的,才能给他一些中肯的建议了。
王鲲风被强行从伤感的情绪中拉出来,瞬间被一股铜臭味给包围了。
积攒了一肚子的忧郁愤懑,顿时梗在胸腔内,上不上,下不下的。
这河蚌妖,果然是个刚上岸的土包子水妖,知不知道忧郁的男子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白春笙:“”呵呵您多虑了,在我看来,有钱又(身材)有料的男人,才是最有吸引力的啊!这年头已经不流行抱着吉他坐在操场单杠上装逼的忧郁型男主了,八块腹肌小鲜肉,才是姐姐们的最爱,咳!也是哥哥们的最爱
作为一个在市井烟火气里长大的,从小就跟着他奶奶他老妈收租子的拆二代,白春笙同学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钱”。
不过,王鲲风方才尝过那炸鱼片,确实外酥里嫩,非常好吃,尤其是那蘸料,大约是白春笙偷学了别人家大厨的配方,味道确实比他们这种小地方的酒楼做的好,想来,大约也是来往客船里那些皇城的贵人们带的厨子吧,吃着倒是有点御膳的意思了。
王鲲风小时候在王府也尝过御膳,那是宫里的太皇太后寿诞,给皇族所有人家都赏赐了御膳,那天王爷看到屋子里几个孩子,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想起了他们这些半妖之子,王妃便命人去接了他们过去,换了崭新的衣裳,吃到了传说中只有皇帝才能吃到的御膳。
其实现在想来,御膳也就那样,还不如乳母用小炉子偷偷为他们炖的兔子肉呢,大冷天的热乎乎的吃下去,浑身都是热的。不像是那御膳,大约是因为从宫里赏赐下来的,一路过来,尽管用保温的食盒装着,也依然凉了,味道也不如刚出锅的时候了。
“这酥炸鱼片味儿倒是不错,就是放时间久了有些软塌,倒是鱼丸不错,吃多少煮多少,吃不完的还能拿回来自己吃,本地那些人做的鱼丸,也没有你这个好吃,再加上这蘸料的滋味独特,想必会有许多人买的。”
“鱼片软塌的问题好解决,我提前把鱼片腌好放在那里,有人点了我再下锅炸,现炸现吃,就不会软塌了。做鱼丸的话,青鱼和棒槌鱼都好,就是抓这两种鱼的渔夫不多,若是定下来要卖鱼丸,说不得还要请王大哥帮忙,找几个相熟的渔夫给我捕这两种鱼。”
“这倒不难,他们不捉青鱼和棒槌鱼,主要是因为这种鱼实在太大,寻常人家买一条也吃不完,大户人家又不爱吃这种廉价的大鱼,你若真想卖鱼丸,到时候我找几个渔夫帮你捉来就是了,这两种鱼河里多的是。”
“那可真是浪费了,其实青鱼和棒槌鱼肉厚刺少,最适合拿来做鱼丸鱼面了,其实做鱼肉馄饨也挺好吃的,就是包着麻烦,我一个人也做不了那么多活儿,不像鱼丸,可以提前预备好,拿去卖的时候稍微烧一下就可以了。”
“你打算一个人去摆摊子卖鱼丸?”王鲲风皱眉。
“还、还有我!”谢篁急忙举起手,“白大哥说管我一天三餐饭,往后他出摊我也去帮忙。”
三郎十分羡慕地看了谢篁一眼,他也想去帮白大哥卖鱼丸来着,卖不完的话他还能把鱼丸都吃掉,一点都不会浪费的!
王鲲风:“”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只螃蟹妖看着有些不顺眼。
好想把这只讨厌的螃蟹丢到锅里清蒸再砸些蒜泥,倒些香醋蘸着吃,味道定然是极好的!
“给我的?多谢多谢!对了,这黑脊鱼怎么吃的啊?”白春笙对新奇食材还是很感兴趣的,当下便擦擦手去看那黑脊鱼,果真鱼如其名,黑色的脊背,腹部是渐变色的,带着褐色斑点花纹,鱼鳍和背上均有锋利的刺,鱼头呈三角形,有着锋利的牙齿。
看起来是种很凶猛的食肉类鱼啊!
“烤、烤着吃吧?酒楼里是这么做的。”王鲲风有些结巴,因为黑鱼精还交了他接下去该说些什么,但是,那些话他还真不太说得出口。
“王大哥你今天怎么了?嗓子不舒服?”看到王鲲风不停在那里清嗓子,白春笙有些奇怪。
“不、不是我、我”王鲲风咬咬牙,“春笙你是这人世间最好的妖,我要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都送给你!”
飞快地说完这句台词,王鲲风脚步如飞地逃走了。
白春笙:“”
王大哥怕不是昨晚撞了邪吧?
“怎么样?说了吗?”看到自家老大红着耳朵回来,黑鱼精勉强按捺住八卦的冲动,装作是唤他进屋议事,关上门便忙不迭地抓住他问道。
“说了。”王鲲风看起来有些不太高兴的样子。
“那白小郎呢?他有没有脸红?老大不要怕,他若是骂你两声登徒子,便让他骂好了,打是亲骂是爱。”黑鱼精很有经验地说。
“看来你被你们家阿胡打骂过许多次啊?”王鲲风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嘿嘿小郎君们都这样,老大你别看白小郎现如今脾气这般温良,我跟你说,越是这样的,越是难以靠近。那东西他收下了吗?”
“东西倒是收下了,但是,他以为那是我买给三郎吃的。”
“没事啊老大,送礼物这种事情,第一次没有被拒绝就已经很好了,我可是整整送了三年,每天最少一次!”黑鱼精安慰道。
“除了送礼,还有别的招儿吗?”王鲲风沉声问道,他总觉得白春笙那样的妖,不是随便送些东西便能打动他的。
“有!白小郎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做,或者特别想去的地方?我们家阿胡之前一直很想去传说中的青丘看一看,但是因为路途遥远,长大之前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成亲前我带他去了一趟青丘,回来我们就成亲啦!”
“果真如此?”
“千真万确!不信老大你可以去问阿胡。”
“我知道了。”王鲲风沉吟着离开了。
话说回来,认识这么久,他竟然都不知道白春笙到底喜欢什么呢,虽说白春笙很爱做菜,但是,总是送食材,很容易让他误解自己是想借机去蹭饭啊
他得好好想想!
不过,让王鲲风没有想到的是,好像自从认识了白春笙之后,命运便开始眷顾他了,他还没想好怎么讨好人家呢,白春笙竟主动找他来了。
“王大哥,帮我个忙好吗?”白春笙气喘吁吁地穿过人群,一把抓住了正在带着人挨家挨户收保护费的王鲲风。
“怎么了?坐下慢慢说。”王鲲风将他拉到了街道旁边的茶摊上坐下,顺便让茶摊的老者上了两盏茶。
“王大哥,这件事情我能单独和你说吗?”事关女子清誉,白春笙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
“前面有个茶楼,你跟我来。”王鲲风给了茶钱,带着白春笙去了鱼街一家茶楼,要了楼上一间包房,将属下打发去接着收租子,这才坐下来看着他。
大约是因为跑得急了,白春笙白嫩的鼻尖上沁出了一些细碎的汗珠子,阳光照上去,整张脸仿佛在发光,黑黝黝的眼珠子也亮晶晶的,里面还冒着火火?
“有人欺负你了?”王鲲风的语气瞬间变得阴冷起来。
“不是我,是曾娘子。”白春笙喘了口气,抱着茶盏猛喝了几口,这才放下茶盏,有些生气地说,“今天一大早,有人来咱们院子里,说是要给曾娘子提亲,曾娘子不肯开门,那媒婆后面跟着的,据说是曾娘子的娘家人便上去敲门,说是父母之命,曾娘子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