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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白化光环-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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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陈逸回来了。

    从沧涯山下到濂涧,万里的追杀伏击,都没能杀的了他。到底还是让他浑身是血,提着刀走进殿来。说了一句,“我信。”

    一句话,重逾千斤。

    那年深秋,鲜血将濂涧的泉水染红,令飘飞的红叶都看不出颜色。他们的法诀与刀剑,都落在了昔日的同门身上。

    后来褚浣逃出濂涧山,一路往抱朴宗去。紧接着东陆魔军渡海,大战的序幕拉开。

    硕果仅存的几位长老,都来劝曲堆烟弃山。宗门上下人心惶惶。

    在召集所有弟子,宣布去留的前一夜。曲堆烟站在祠堂看牌位,许久之后说道,“我是不会走的,哪怕无人埋骨,也要战死在这里。”

    直到将她送到院门前,陈逸都没有说话。清亮的月色落在他眼里,平和一如往昔。

    遭逢大变,她撑着一口气平乱,一夜之间无师自通了许多雷霆手段,显出血脉里刀枪不入的刚强来。

    可在这一刻还是慌了。

    甚至自暴自弃一般险恶的揣测他,“师弟,你想要濂涧宗么?”

    只要你不投魔道,我将濂涧给你。

    陈逸只是摇了摇头,“你好好休息,万事有我。”

    说到做到。

    那场大战中,褚浣带着魔军突破了濂涧在东陆北面布置的第一道防线,而陈逸提着刀,于万军之中杀出一条血路,亲手诛杀叛徒。

    后来他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直到战乱结束。

    大势安稳下来后,才操心起自己的事。曲堆烟有时觉得陈逸也是喜欢自己的,又有时以为他待自己这般好,是出于道义而已。

    何嫣芸和阮小莲都在信里劝她不要冲动。可她不愿意这般不清不楚的下去,索性要问个明白。就算是自作多情,痛痛快快一刀也比辗转反侧好。

    大晚上吃了一只糯米鸡壮胆,热血上头,就跑去敲陈逸的院门。

    打好的腹稿统统没用,开口就是一句,

    “你可有心悦之人?你看我怎么样?”

    陈逸怔在原地,直直看进她眼底。

    曲堆烟急了,“你说话啊!”

    只见眼前人缓缓道,“我入门时便想,虽是你师弟,却比你年长,定要护你一生平安无忧……可是后来,我不舍你受伤受苦,时时记挂,早已超出一个师弟的身份。你若觉得这是冒犯,我日后不再打扰你。若说你亦心悦于我,我是不敢想的。”

    曲堆烟有些懵,没反应过来,

    “说这些有什么用!有种合籍啊!我就问你一句,你敢不敢娶我?!”

    “我娶。”陈逸一字一句道,“我愿娶曲堆烟为娶,同求大道,一生仅你一人,爱你重你,永不背离。如违一言,则功体尽废,魂飞魄散。”

    曲堆烟仓皇低头,便看见殷红的血落在地上,转瞬消失不见。

    这是一个心血誓。

    眼泪终于簌簌而下,“你傻啊,哪有人要合籍发些么惨的誓……”

    陈逸笑着给她擦眼泪。

    他从前在学府读书时,春风词笔也读过不少,可对着曲堆烟时,一句也说不出口。无论多动人的风月词句,都显得轻浮。

    说不清楚,只能发誓了。

    合籍的日子终于定下来。平静的表象下各方暗潮涌动。漫天传言说濂涧内乱分裂又经道魔之战,免不了元气大伤。如何能位列中陆门派之首?

    婚期将近,曲堆烟如临大敌。

    陈逸只说,“万事有我。”

    还是只有这一句。依然说到做到。

    ****

    帘外春雨潺潺,酒楼上熏风醉人。这家的梅子酒最好,尤其适合姑娘们的口味。

    曲堆烟喝到兴起拍桌子,“我八岁那年第一眼喜欢上的人,后来成了我的夫君!这传奇大了去了,现在连话本都不敢这么写了。”

    何嫣芸正在吃烧鹅,含混道,“当年陈逸明摆着就是喜欢你啊,那点心思路人皆知,就你紧张的不行……”

    曲堆烟一百个不服,

    “什么叫就我紧张,他道法精纯,修为高超,英俊潇洒,气度不凡!更何况!他性格温柔有耐心!根本不会拒绝别人!”曲堆烟拍着桌子,“这还得了?!多少年轻小姑娘扑着上啊!”

    “等等,道法精纯,修为高超我都认,可后面那两个词,你确定在说他?”

    曲堆烟回的毫不犹豫,“你觉得他不英俊?你什么眼光啊?”

    何嫣芸默然无语。

    阮小莲知道她有点醉了,加上春倦多思,“是是是,他英俊,你貌美,天生一对好不好。”

    天知道为什么堂堂濂涧宗主,一个大修行者,要拿外貌说事,这叫什么事儿啊。

    曲堆烟听见这话,却没有什么喜色,

    “再美的容颜,日日相对,十年百年,总有生厌的一天。”

    这下连阮小莲都无语了。你当年不是号称八岁时就沉鱼落雁么?天下第一自恋的劲头哪去了?

    何嫣芸对她努努嘴,“别喝了,跟你家道侣回家去。”

    曲堆烟一转头,就看见陈逸站在楼梯口。

    见她看过来,似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我看你还没回来。那个,天色也不早了。”

    何嫣芸觉得真是服了这两个人,打麻将坐上下家出夫妻张,一个喂一个吃就算了。这么多年下来,陈逸都成了亚圣,竟然还鞍前马后的恨不得天天跟着。

    她看着两人相携而去。低头正对上阮小莲给夹的肉,顿时觉得一丝不满也没有,生活滋润远胜曲堆烟。

    ****

    曲堆烟经常想,第一次见到陈逸是什么时候呢?

    随父亲去拜访掌院先生,看大人下棋喝茶没意思,便要自己去撒欢。

    那时陈逸还是稚嫩少年的模样,蹲在树林里给小猫包扎。没有多年后杀伐果决的凌厉,只有一身的书卷气。

    “你是谁家的孩子?喏,吃不吃?”

    不远处藏书楼的灯火映着他眼中,温暖又明亮,令人心生向往。

    “大哥哥,你的糖真好吃,你也真好看。等我长大,你娶我好不好?”

    陈逸笑了,“我给你一包糖豆你就说要嫁给我,弄的我像拐骗小孩的人贩子。”

    曲堆烟有些难过,“你不喜欢我么?”

    “将来你长大就会发现,我一点也不好看。会有很多人喜欢你。你也会喜欢上很好的人。再想起来今天,必是觉得荒唐,后悔莫及。”陈逸摸摸她发顶,“没关系,我不会与你计较。”

    这句话曲堆烟一直记得。

    后来她确实笑自己幼时荒唐。以为能喜欢上别人,也曾对折花会上那个白发少年生出过一点怦然心动。

    可是心中来来去去,最清晰深刻的,到底还是陈逸的模样。

    她在寄给两位密友的信中曾写“他应该早就忘了,就算记得,也不会认出是我。”

    一见钟情的年少冲动是他,日久生情的细水长流也是他。

    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了。

    又是一年春风拂柳,晨起倦梳头。

    貌胜春花的女子拂袖化来水镜,揽镜自照,问道,“我好看么?”

    陈逸紧张起来,认真作答,“好看。”

    “有多好看?可是完美无瑕,怎么看都不腻?”

    “自然是。”

    “你敷衍我,世上哪有完美无瑕。”

    陈逸只觉得哭笑不得,垂眸为她绾发,配上碧玉流珠簪。

    曲堆烟照着镜子,叹服于自家道侣的心灵手巧,转眼忘了自己的蛮不讲理,却忽听那人道,

    “世上哪有什么完美无瑕的容颜,不过是所爱之人的面容罢了。”

第116章 李土根番外() 
秋风萧瑟时节,云阳城里落叶纷飞。

    学府里几位先生要带着学生们要去登高秋游,正浩浩荡荡穿过勤学殿,往府门外走去。红衣垂髫的小童抱着几卷书册,走过回廊与垂花门,来到栽满槐树的院中。

    童子将书捧给藤椅上靠着的先生,见翻开后是几卷剑谱,不知想起了什么,生出些好奇。忽然开口问道,

    “听说剑圣与先生是至交好友?”

    脱口而出后不禁懊恼,即使先生温和大度,自己也不该探听这种事情。

    但李土根没有觉得被冒犯。

    “哪谈的上什么至交,”他在槐树下喝茶,眼底一片淡漠,“不过是认识的时间久了。”

    童子不敢再问,行礼退了下去。

    于是空荡荡的庭院只剩他一个人,寒凉的西风扬起落叶。

    李土根从不认为自己需要什么至交好友。便觉得卫惊风大概也是一样。

    他从茶汤的波动里看见眼尾皱纹与星白鬓角,心想还真是老了。

    但卫惊风呢?

    卫惊风是不会老的。

    永远是少年,永远热血沸腾,意气风发。无拘无束的性情,举世无双的剑道,眼中总有不平事。天下间再找不出第二个。

    可见老去这种事情,与面容年龄统统无关。

    老了就会怀念过去,这样说起来,还真有些想念卫惊风。

    ******

    那时他们都还算年轻,学府还没有藏书楼,只是个不大的私塾。剑圣没有飞檐可踩,只好立在院墙的灰瓦上,居高临下的说道,

    “李土根,有一伙人要杀我。”

    他风尘仆仆,发髻零散,袖口沾着凝固的黑色血污。形容狼狈,眉眼间却一如既往的神采飞扬。

    有性命之危不去师门求救,反而改道中陆,来了澜渊私塾,也是怪事。

    李土根就立在窗前写字,闻言蹙了蹙眉,“没有你这样的。三年不见,一见面就约我去杀人?”虽是这么说,手上却没停,收书归架,倒水洗笔,拿着阵盘就往门外走。

    卫惊风挑眉,“那我应该挑个良辰递拜帖,坐下喝杯茶,然后再约你去杀人?”

    两人说着已出了院子。

    “那些人在哪儿?”

    “今夜到云阳城郊百里外。”

    “你来的迟了,若是赶在昨日,我能在云岭中布阵。”

    “……”

    这世上有很多种朋友,有一种平日里与你如胶似漆,危难时将你弃之不顾。

    也有一种没事就不会联系,等你摊上大事了去找他,无论他在章台折柳,还是挑灯夜读,都抛下酒杯、撇开书册,刀山火海也跟你闯。

    渡尽劫波故友在,陌路按剑共恩仇。

    可惜剑圣与掌院先生没这么豪情侠义。他们年轻时一起对敌一起进退,不过是出于习惯,从童年就形成的习惯。两人都认为这只是少时不够强大的缘故。

    *****

    在天下间还没有剑圣,云阳城也没有一位先生时,东陆最东边的地方,有个村子叫西河村。因为村子西边有条河。

    妇女在上游汲水,泼猴似的孩子们在下游打水仗。全村没有什么教育观,孩子和家禽一样全靠放养。

    只有两个孩子不去打水仗,也从不跟其他人玩。年龄大些的那个叫李土根,天天呆在屋里看书,他娘嫌他费灯油,赶他出屋去,他就跑到隔壁卫家看书。

    小些那个叫卫惊风,生在全村唯一识字的人家,有了个文雅的好名字。

    笔落惊墨气。可惜他从不读书,六岁那年路过铁匠铺,就立志要去做学徒。

    这两人年龄相差不过三个月,都有些说不上来的奇怪。其他孩子嫌弃他们,家中亲人也懒得搭理,按道理两人该是同病相怜,惺惺相惜,却一直话不投机。

    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尤其是李土根常去卫家借书。

    卫惊风就坐在院里削木剑,斜眼看他,“百无一用是书生。”

    李土根心想,“君子不与吠犬争辩……但还是好想打他啊怎么办!”

    唯一的共同点是对外界的好奇心。

    村子后面是连绵的大山,多奇珍亦多猛兽,平日里没人敢上去。卫惊风悄悄摸上去过,遇见了看花看草对着图谱发愣的李土根。

    心想花草有什么看的,这人大概有病。

    最初相看两厌,后来有次又在山里碰见,一起被野猪追着逃命,才有了一点浅薄交情。

    浅薄到逃命时拉对方一把,拉不起来转身就跑。

    满村的槐树比村子更年长,夏天遮天蔽日,秋来落叶纷飞。

    日子过得不知年岁,五年与十年毫无区别。

    等他们长到十六岁,除了下地帮活,李土根的人生理想是当个私塾先生,而卫惊风已经整日呆在铁匠铺里。

    都以为未来就是田地间的汗水,夜里添上的灯油,打铁炉边的热浪。

    改变人生的大事发生时,没人知道这一天与以往千万个寻常的日子有什么不同。

    李土根很后悔今天上山,按照昨夜的星月,现在不该下暴雨的。外面地动山摇,像是下一刻这山洞就该塌了。

    然后有黑影从洞口跑来,电光闪过,照亮那人的脸,是卫惊风。

    卫惊风也看见了他。电闪雷鸣,两个人都没说话。

    大地剧烈的震颤,山洞中石屑簌簌,一声巨响之后,光线骤暗。卫惊风闷哼一声跌坐在地上。

    李土根看了一眼,原来是落石堵塞了洞口。又嗅到淡淡的血腥气,心想这小子现在能这么老实的坐着,多半是身上有伤。或因碎石杂枝,或因飞禽走兽。

    雷鸣声,暴雨声透过巨石隐隐传来。最清晰的还是两人的呼吸声。

    这种时刻,除了等待,毫无办法。

    不知过了多久,风雨地动渐渐平息。李土根头脑昏沉,已无法坚持默数计时,卫惊风撑着石壁站了起来。

    他们不约而同去推巨石,无奈洞口被得卡死死的,两人的力量如泥牛入海,蚍蜉撼树。

    直到精疲力竭,饥寒交迫。

    “这样下去,我们都会死。”

    “你再折腾,死的更快。”

    卫惊风突然问道,“我要是先死了,你会怎么办?”

    从打娘胎里认识起,这算是他们第一次正式对话。

    李土根翻了个白眼,“把你埋了。”

    卫惊风想了想,“你还是吃了我吧,别浪费了。”

    李土根怔了一下,“有道理,如果我先死,你也吃了我。多活几天,说不定能等来你爹娘带人救命。”

    不知是年岁尚小不知事,还是生来就异于常人,他们有着难以理解的生死观。

    说完这些,再没有更多话可讲了。

    直到地震暴雨过去的第三日,一缕晨光从洞口缝隙透射进来,情况一点转机也没有。

    李土根猜测村里可能出了事。他们虽不讨人喜欢,总不至于没人来寻。

    第四日时,连洞里花草都吃光了。水是不缺,只是饿的头晕眼花。

    到了第六日,李土根从石壁上摸到最后一颗草,碧中带紫,□□根须长的惊人。他拿来与卫惊风分。

    “为什么叶子留给我?”

    “根一般没毒。”

    卫惊风怒道,“你是不是想毒死我吃肉?”

    李土根用‘你傻啊’的表情看他,“你要是被毒死了,肉也是有毒的。”

    然后他们就牛嚼牡丹一般分吃了‘碧流光’。

    真的是‘碧流光’。

    没有无数修行者想象中惊天动地,葳蕤生光的模样。它就安静生长在一个普通山洞里,即使内蕴星河宇宙的能量,外表也没有一丝灵气流泻出来。

    刚才入腹,李土根就感到一阵寒流涌上,从口腹遍及四肢,剧痛直欲将他炸开。

    余光看见卫惊风亦是疼的眦目欲裂,却连喊出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呜咽声。

    他绝望想道,“失策了,原来叶子和根都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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