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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起晚了。”她放下书包落座:“今天香草来不来?”
管美筠横她一眼:“我答应你的事儿几时食言了?”
中午的时候,她抽空去银行兑换了两百块银元的小黄鱼,用一块街边随手买来的帕子裹了起来,直等放学之后交给守候在学校门口的香草,让她交给等候的谢余,约好了在附近的咖啡馆碰头。
管美筠好奇的问:“给谁的东西?阿茗你可别被人骗了啊!”
“一个老乡。”
管美筠露出鄙夷的神色:“又是那个小青皮吧?”
顾茗骇然:“你知道他?”她发誓从来没向管美筠透露过半点口风。
——肯定又是那位傻白甜顾千金的锅!
管美筠一脸“服气了”的表情:“阿茗你最近怎么了?感觉有点恍恍惚惚的啊。那个小青皮以前在路上拦着你借钱,我不让给你偏要给,还说他可怜上进,就是命不好而已。我又拦不住你!”她翻个白眼:“我早就猜测你们后来一直有联系,你怕我生气就一直瞒着我而已。你可别被人骗的失心又失身啊!”
顾茗:“”
果然傻白甜的顾千金早死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挽着管美筠的胳膊一脸恳切:“美筠,我现下知道错了,这次就是给他一笔钱让他远走高飞,以后都不会再跟他联系了。你别生气!”
顾茗已经顾不得其他了,她迅速从包里拉过国文书立在面前,掩耳盗铃隔绝了窗外谢余注视的目光,也隔绝了她自己的视线。
脚步声很快到了她们这一桌,似乎才看到她坐在这里,略停了一下,她听到有个特别好听的女声说:“阿瞿,你认识?”
电光火石之间,顾茗很怕冯瞿说出认识她的话,“啪”的一声合上了书,都没敢去看冯瞿的脸,笑靥如花直冲着冯瞿身后的吴淞响亮的喊了一嗓子:“表哥——”然后窜了过去,拉住了吴淞的胳膊。
吴淞微不可察的抖了一下,迅速看了一眼冯瞿,“姨太太”三个字差点脱口而出。
冯瞿的神色顿时有点耐人寻味。
管美筠目瞪口呆看着眼前一幕,喃喃低语:“阿茗,你你表哥是少帅身边的副官?”
顾茗心都缩成了一团,眼角的余光迅速往窗外扫了一眼,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谢余已经离开了,顿时大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顶着冯瞿迫人的眼光硬着头皮说:“美筠,这是我表哥吴淞,他他”
“他”了半天,不知道接下来应该说什么。
冯瞿低低一笑:“吴副官,我倒不知道你何时有个这么机灵的表妹了?”
吴淞只觉得拉着他胳膊的小手跟烙铁一样,少帅说不定已经怀疑他的头顶被染绿了,只差向姨太太求饶:姑奶奶您可别害我了!
“属下”
“阿瞿,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小姑娘了?”
尹真珠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冯瞿的神色有点奇怪,盯着人家表妹不放,她还把人家小姑娘多打量了几眼,模样儿倒是不错,水灵灵的,就是有些小家子气,都什么年代了还梳着两条辫子,浅蓝色斜排扣中式上衣,宽大的喇叭袖,及膝黑色裙子,有种呆笨守旧的气息。
第一百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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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过给姨太太买首饰买衣服买汽车买房子的,可没听过给姨太太交学费的。
顾茗有意而为之的“一心求学的书呆”人设先在冯瞿这里立了起来;一顿饭不动声色的夸了他好几次,诸如“少帅比我爹好多了,他光记得弟弟的前途,总觉得女孩子随便读几天书就行了!”或“我一定会好好读书;不辜负少帅的栽培之恩!”等语,全是些招人发笑的孩子话。
这丫头一边夸他,还一边用崇拜感激的目光仰望着他;眼里是满满的信赖与依恋。
男人大约对年轻女孩子感激崇拜的目光都很受用;况且这个女孩子说话还冒着涉世未深的傻气,恍如一张白纸,往后的深红浅绿全由自己随意涂抹,纵然觉得她太过天真,却也傻的可怜又可爱。
他推翻了自己先前的论断——这么单纯一心向学的小丫头;也亏得被送进了他的后院,若是进了冯大帅的后院;保管被啃的骨头渣都不剩。
吃过饭之后;他往沙发上一坐;小丫头倒乖觉;猫似的偎过来;静静靠在他臂弯里不说话。
她生了一头浓密顺滑的长发,既不像时下进步女学生大多剪成飒爽的短发,仿佛因性别而遭受的不公太多,恨不得抹杀许多太过明显的性别标志,以展现自己不输于男性的能力;也不像很多新派留洋归来的小姐,烫成一嘟噜一嘟噜的卷发;而是编成两条油亮的辫子垂在胸前,既墨守成归又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腼腆,仿佛不因外面世界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改变自己,顾自成长。
冯瞿脑子里思虑着公务,手却一下下在她脑袋上摸着,摸着摸着便将她的发圈给捋了下来,手指下意识插进她浓密的发,跟耙子似的把她一双辫子给拆散了。
摸起来更舒服了。
她的发丝细软,跟本人乖巧的性格有得一拼,摸起来会上瘾似的,两个人安静窝在沙发上坐着,等他想完了公事,注意力全放到怀里的小丫头身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闭着眼睛睡着了,睫毛纤长黑密,皮肤雪白,嘴唇嫣红,小小一张脸儿透着股可怜巴巴被遗弃的味道,引他采撷。
冯瞿搂着睡意朦胧的丫头啃了两口,心火顿起,抱着半梦半醒的她上楼去了
顾茗第二天起床,冯瞿早都已经出门了,她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暗骂冯瞿是禽兽:“老娘的腰都要断了!”就算他颜值远超陈坤,脱了人皮骨子里还是禽兽,只顾着自己尽兴横冲直撞,连温柔体贴都没学会。
当着林妈关切的目光,还要装娇羞,红着脸儿微低了头,尽忠职守的扮演一心扑在冯禽兽身上的忠贞小姨太:“少帅他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
林妈昨天就领略了小姨太太时不时冒傻气的智商,除了忧心她说不定很快就会被少帅厌弃之外,倒也对她抱有几分同情。
“少帅走的时候吩咐了,让家里的司机送姨太太去学校上课,等下课了再去接。”
顾茗一脸感激:“少帅真好!”内心唾弃:“人渣禽兽,封建残余糟粕!”
都说男人可以把性跟爱分的很清,这位少帅可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当然她的内心也算不上好姑娘,良心早就坍塌,不过却从来没有视男人为玩物,大家互相取悦而已,合则来不合则散,从根本上没有藐视对方,可是糟粕兄在不久的将来可是会送她一粒花生米的,对枕边人都冷酷绝情痛下杀手,她是坚决不会被他现在虚假的温情给骗了,忘记了他的本来面目。
顾茗吃早饭的功夫,林妈就派人开车去顾家把她以往的课本全都拿了过来,也不知道这帮扛枪的亲卫跟顾家人怎么讨要的东西,居然抬了两箱子过来,打开看时,摆放的整整齐齐,办事倒很是周到妥贴。
她换上素净的旗袍,从箱子里扒拉出课本,坐着少帅府的汽车去女子师范学校,进了校园摆脱少帅府的人,不由踟蹰——教室在哪儿?
原书里顾千金天真胆小,顾宝彬哄骗着送进少帅府被冯禽兽狠狠折腾了两回,吓的跟他呆一块儿说话都不利落,动辙得咎,根本就没敢提读书的事儿,在少帅府的后宅子里度日如年,过的十分苦闷,才有了后来跟小情郎倾诉衷肠,吃花生米的炮灰经历。
顾茗娇嫩天真的皮囊里裹着的可是一颗经过社会千锤百炼起了老茧的心脏,顾虑是有的,可也不至于惶恐不安如惊弓之鸟。
正在她犹豫之时,肩膀上被人拍了一巴掌,少女清脆的笑声在耳边响起:“阿茗,发什么呆呀?魂不守舍的。”有个圆脸大眼睛的小姑娘凑近了瞅她,满脸笑意。
“没什么。我在想是不是有课业没写。”
顾茗脑子飞速转动,想不起来这个女同学是谁。书里面对女子师范学校一笔带过,根本没有出现过顾千金的闺蜜或者同学——作者吝啬的够呛,就算是顾千金的笔墨也不多。
“你傻了啊?这次周末教授们集体去参加吴女士的婚礼了,哪有布置作业了?”
两个人手牵手回教室,迎面遇上别的同学,才知道这位是她的同桌管美筠,性格开朗,父亲在政府部门领着闲职,同顾宝彬级别差不多,不过祖产丰裕,管家的日子过的很是舒心。
顾茗在学校待了一天,脑子里乱纷纷念头不断,从来没有在书中出现的管美筠似乎让她看到了一线希望——也许她可以脱离书中的命运。
放学的时候,远远看到少帅府的汽车,司机穿着白色的制服,倚在汽车旁边等她,管美筠拖着她的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悄悄向司机做个手势,顾自跟着管美筠去逛书店了。
回到少帅府,冯瞿还没回来,反倒是林妈欲言又止:“姨太太,下午司机没接到人,要是您被磕着碰着,少帅追究起来可就麻烦了。”
顾茗可不认为自己在冯瞿心里能有多重要的地位,充其量是个玩意儿,她故作黯然:“我们同学都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是不可能有汽车专门来接我的。突然之间有汽车接我,都会觉得奇怪,我怕她们乱问。林妈,往后我自己坐电车或者黄包车上学,就不劳烦司机接送了。”
林妈深以为罕,心想:“旁人家里若是能送个姨太太进大帅府或者少帅府,莫不以此为荣。顾署长倒是心甘情愿把闺女塞进少帅府了,可当事人似乎以当姨太太为耻,半点不想张扬。”
冯少帅是容城第一公子,无论是权势、财富、容貌都是上上之选,唯独有着时下富贵家庭出身的年轻男人的通病,不定性。当然就算是定性,他将来也必然是要娶名门闺秀的,小小署长家的千金还是不够格做少帅府的大夫人,只能屈尊做姨太太了。
两个人短短几句交谈,顾茗草草吃了几口就上楼去做功课了,她要尽快熟悉顾千金的课程就得下点功夫,也好“当得起冯少帅的栽培”,免得出学费的人看到她烂糟糟的成绩断了她的求学路,真把她当豢养的宠物圈回后院里。
冯瞿回来已经八*九点钟了,身上有淡淡的酒味,踏进卧房迎接他的是一室静谧,独坐窗前复习功课的姨太太。
情况有点诡异。
他踩着军靴虎步过去,从背后揽住小姨太太单薄的肩膀,埋进她洗过的头发里深深的吸一口气:“好香啊。让我摸摸别的地方是不是也一样的香?”
顾茗心里翻了个白眼,抓住了他伸到前面来作乱的爪子,细声细气的说:“少帅您喝醉了?不如先去洗个澡,我让林妈煮点醒酒汤上来?”
冯瞿探头往桌上摊开的笔记本上扫了一眼,发现字迹娟秀端正,竟然颇有风骨,在她腮边香了一口,取笑道:“了不得了,我们家这是要出个女先生了?”
调笑的口吻,跟逗弄小猫小狗无异。
第一百七十四章()
防盗时间72小时;熬夜爆肝,码字不易,请订阅正版,谢谢支持!顾茗睁开眼睛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懵圈;当自己没睡醒还在做梦。
她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整间屋子的布置中西合璧;极具混乱的时代感,让她一时半会分不清自己身处何方,最要命的是动一下也觉得全身跟被车碾过似的,某个地方更是火辣辣的;如果不是在梦里;她的第一个念头应该是——卧槽!报警!
做为在社会里摸爬滚打过的老油条;一腔热血做过卧底记者,差点被打断腿,舍命深入调查的新闻稿不能发出去;后来愤而转投娱乐圈的怀抱;做过娱记写过影星大佬们的花边新闻;还做过狗仔;顶着瑟瑟寒风埋伏在当红花旦跟小鲜肉的公寓外面;就为了拍到他们深夜狂欢过后回巢的身边人;顾茗酒后跟老铁把酒言欢;有时候还挺得意。
五光十色的社会里凫水拍浪;旱鸭子呛过几回水;没淹死多半也活成了人精。
顾茗半点也没浪费学到的东西,三十好几活的油嘴滑舌,两面三刀,身边的床伴也换过好几个,全是走肾不走心的关系,哪一天厌倦了一拍两散,过后都不带浪费一秒钟哀悼这段关系的结束,靠岸做了一家网媒编辑,还花几年时间经营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公众号,收钱抹黑洗白的事儿没少干,且都能自圆其说自成一派还不带毁灭形象的。
她自誉机巧百变,遇到眼前的情形也有些抓瞎。
女佣就站在她的床前,小心翼翼的唤她:“姨太太,起来吃点东西吧?”
姨太太?
那是什么鬼?!
顾茗蒙在被子里十来分钟,一直在催眠自己做了一个真实而荒唐的梦,等醒来之后就会回到自己的狗窝,就连被子里残留的陌生男人的体息都那么的真实——真实到可怕。
她拒绝去思考。
太过荒唐,大脑停止了转动。
“顾姨太——”
女佣很是尽职尽责,抬头看看日渐西沉的太阳,这位姨太太再睡下去,她们都要怀疑是不是被少帅昨晚在床上折腾死了,要送医院就医,所以叫的声音才越来越急切。
顾茗扑拉一下掀开被子,露出凌乱的脑袋,眼睛里全是疑惑:“你叫我什么?”
女佣冷不防被吓了一大跳,看到一头乱发里灼灼的眼神,心里已经在猜测这位新姨太太是不是脾气不太好,便陪了加倍的小心:“少帅吩咐这么叫的,说姨太太姓顾,是顾署长家的千金。”
署长前面还带着个副字,不过这位能把亲闺女送到少帅床上,说不定过几天这个副字就可以取掉了。
顾茗惊呆了。
剧情莫名有些熟悉——顾署长家的千金送到少帅床上这不正是她入睡前看的那本虐恋情深的口水文吗?
顾署长家的千金当然不是主角,而是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炮灰,被亲爹送人之前就已经有了小情郎,还是个混青帮的穷小子,做为渣男贱女组合里试炼男主的试金石,女主不但“聪慧”的发现了她的奸情,还“巧妙”的引导少帅知道了,于是她年轻的生命就被渣男用一粒花生米结束了。
女主踏着她的尸体与男主迎接虐后的糖,谁也不再记得他们爱情路上的铺路石。
铺路石顾茗:这特么就是我多年缺德的报应吗?
她不是个伤春悲秋的性子,裹着被子披散着头发跳下地去,凑近了穿衣镜去瞧,露出藏在头发里的半张精致的小脸,眼眉弯弯,皮肤白到发光,下巴尖尖,做个忧愁的表情,居然有几分楚楚可怜,年纪约莫在十六七岁,正是书里描写的那种长相,表面清纯可人,内里一肚子yin贱,这是那位少帅冯瞿撞破奸情之后给她的评价。
女佣要来侍候她穿衣,她拒绝了:“我想洗个澡。”
浴缸里放满了热水,她把自己整个都浸在温暖的水中,苦中作乐的想:少帅府上的物质条件还是很好的,至少她没穿成街头的乞丐,或者书里另外一位堂子里的姑娘,当然也是配角,境遇比她还要悲惨。
哦,那位姑娘还没出场。
顾茗想的有点出神,水都凉了才匆匆从浴缸里爬出来,女佣已经贴心的准备好了衣服,好几件颜色风格各异的旗袍,她眼光扫过,挑了最素雅的一件。
顾署长家的千金昨天之前还在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曾经想要当一名教师,那位青帮小情郎就是她的第一位学生,每周固定的三天偷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