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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陈小姐到了。陈美娴,他将要与之结婚的对象。
司长宁退开了一步,任陈美娴挽住了他的手。而水露就那样的站在原地,以为自己会站成一具风干了的石头人。
音乐还在响。陈美娴礼貌地和水露打过了招呼,就和司长宁滑进了舞池。
真可笑,这人生本就是一场笑话。
方才,他们说了什么?
哦,司长宁说的,“你们还是第一次见面呢。这是陈美娴小姐,今天,我也是陪她过来的。这位是……我的义女,露露。”原来,他还是要结婚的。
她茫然失措地走到一边,这里很安静,夜风撩人,露台宽敞。她在露台的沙发上坐下,从坤包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嗒”一声响,盒盖打开,里面整齐地码着一支一支的香烟。
香烟的味道很奇特,清清冽冽的,即使不点燃,也能闻到香味。她取出一支,细细抚摸,如抚摸这世上最完美的情人。她置于鼻端细嗅了嗅,然后取出火机点燃。可风太大,她的手颤抖不已,怎么也点不着。
暗地里走出一个人影,他弯下腰,将火机递过来,替她点上了火。
她吸了一口烟,却被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他一声轻笑,接过了她的烟,原来真的是他一直在抽的牌子,估计也是那位司长宁惯常用的。“不是这样吸烟的。要深深吸一口,含在肺腑,经由鼻端,再慢慢地渗出,像在品这世上,最甜美的□□。”说着,吸了一口,再慢慢地呼出。
隔着烟雾弥漫,她看他,可看不真他。
“就因为他?”他看进她的眼里。
她笑了笑,“不然,你以为是什么?那晚,他对我说,他要结婚。所以我喝多了。不过是一时激情,不至于让纪少您念念不忘吧!”
“可是我品尝过了,宝贝,你很甜。我不打算放手。”他笑,继续在那吞云吐雾。
“无耻!”她站起要走。却被他一把抱住,“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那是另一场宴会。
但与另一边的衣香鬓影不同,这里是真正的搏杀。
俩人经由侍者带路,进了一个包厢。许是自己太寂寥,才会在这样的夜里,随了他去任何一个地方。她没有选择,是司长宁,逼得她没有选择。
这边的相关人员已经在等着了。
原来,纪慕是来谈生意的。他们纪元集团的一系列高级商厦联锁要进驻香港。地皮也已经批了下来,但相关环节层层叠叠下来,十分繁琐,生意并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谈成的。他已经周旋了许久,特意由上海来香港也已经有好几次了,可这商厦开工批文却迟迟办不下来。
他把这边的合同与报表再给对方过目了一遍,双方也算是有诚意的。再兼纪慕亲自来了好几次,可谓是诚意十足了,所以这最后一张批文,对方只让他放心,三天后,一定批下来。得了对方这句话,他才放下心来。与对方喝起了酒。
她这个会挡酒的秘书,自然得发挥效用了,替他挡了不少的酒。这几块地皮,是由容华集团旗下的地产公司投得,也是和纪元集团共同开发的。她替纪家工作,也就是替容华工作了。道理是一样的。一个能挡酒的秘书,合作伙伴间互相借出不是什么稀罕事。她就替容华的其他生意伙伴挡过无数次酒。
“这位小姐真能喝,厉害!”对方的陈总竖起了大拇指。
“她可是我们的金牌秘书。”纪慕笑笑地,显然有些醉意了。其实,大部分的酒,他都替她抢着喝了。
那一晚,两个人搀扶着回的酒店,大家都吐得昏天暗地的。她才明白,原来这才是容华借调她过来的原因。这个陈总根本就是个千杯不醉!他们二人轮流灌他一人,他才倒下。倒下前,居然还说,他很高兴,终于遇上能放倒他的人了。此人,真可谓是商界里的奇葩。
“他只要喝醉了,一切好说话。”纪慕斜躺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然后,再听他说,“女孩子家的,以后还是少喝点。跟在容华身边可以学到很多,不一定非得替他挡酒的。”
他的声音冷冷清清的,但是居然为着她着想。
她靠在沙发脚上,身子累得倒在地毯上,一动不动的。忽然,就觉得眼眶热了。她双手抱着膝盖,她一直是渴望有人关心的。可真正想的那个人,却不愿意关心她。
后来,她怎么睡过去的,都不知道,只知道醒来时,她是睡在床上的,而他一直躺在沙发里。
他那么高大的一个人,腿也没地方摆,就那样一并缩在沙发里,睡梦里,都是眉头紧蹙,与他平常的花花公子模样很不相同。
风过,吹动起洁白的窗纱,日光似水,搅起一圈、一圈的淡金色涟漪。风吹拂过她的脸庞,她蹲了下来,看着沙发上熟睡的男子。他有一张娃娃脸,眼睛大而狭长,看人时总是似笑非笑的,可紧闭时,却是安静乖巧的。他还有酒窝,只有笑意直抵眼睛时,才会显出。他的鼻子挺秀,衬着一张轮廓俊秀的脸庞。
这是她第一次认真看他。他们有过最亲密的交汇,可分明又是那么陌生的两个人。她一叹,心下明白,他始终不是他……
☆、8 勾引
回到上海,在诺大的会议厅里,水露得到了容总的点明表扬。她将客户侍候得很好,那位千杯不醉的陈总是出了名的难缠,居然也被她打发掉了,使得容华集团的业务得已顺利拓展。
容华与她始终保持着老板与员工之间的距离。
但白明珠却乐于与她交朋友。她也从香港回到了上海,宣传事宜也并没有结束。之前,白明珠名不见经传,可戛纳封后以后,个个都知道了她的名字。
其实,白明珠的家世也属上佳。父母是上海着名大学的教授,而爷爷是退休的省级高级干部。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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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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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子弟也不为过。只是她一心热爱演戏,才会进了娱乐圈,可她一直洁身自好,也只接拍文艺片,所以为人十分低调。那些娱乐圈里的有心人,想挖一挖她的边脚料,和丑闻,也不可得。
她经常约水露出来玩。约多了,水露也不好拒绝。
晚上,水露正在加班,却接到了白明珠的电话。“出来玩呗!”白明珠在电话那头都是笑嘻嘻的。
“还在替老板卖命呢!”水露一边说着电话,一边做文件记录。
“阿华,他还在和那群公子哥玩呢!老板都打马虎眼,你这个员工,要不要那么拼?”她调侃起来。
水露听了,心思一动,只要不是和他们那一帮公子哥聚在一起,她倒是无所谓的。见手头功夫也做得差不多了,也就答应了她的约会。
等赶至咖啡馆时,白明珠已经等着了。见了她,笑眯眯地:“一回到上海,就不认得人了?”
“大明星,哪敢,哪敢!”水露笑着应了话。
这里的气氛十分不错,安静,适合聊天。淡淡的歌声飘来,是爵士乐。墙上壁灯有些暗,浸染墙体上暗红的花卉,桌子上,各置有一个椭圆形宽口的琉璃杯子,杯子里置有红烛,红烛摇曳,琉璃杯子也变得光影流动起来。一切都是美的。
两个女生絮絮地说着话。一天的疲劳也似淡了几分。
其实,是纪慕想见她。
他就坐在另一桌上,可她没有发现他。
桌子上还置有一个水晶碗,里面放有一朵小小的粉色玫瑰,漂浮于清水上,花瓣点点,十分美丽。水露一时玩心起,捞起花瓣,可花瓣随了水流,又从她青葱的指尖流进了碗里。水珠沾上她洁白的手,盈盈的光亮倒映在她的眼中。她一笑,竟托起那朵玫瑰,吹了吹,水珠飘洒,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一切那样美好,纪慕竟怔住了。连走到她那一桌的勇气也没有了。
过道传来一阵熟悉的味道,是淡淡的烟味。他一怔,就看见司长宁在他身后走了过去,在她那一桌上坐下。
“露露,你许多天没回家了。”他并不介意,还有旁的女生在。
水露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尖锐起来,“陪陈小姐从香港选婚纱回来了?还是和她在这一头附近逛?”
“我是来找你的。”他一声叹。
车子已经停在了楼下,她上了他的车,离去。
“公司有员工宿舍的。”水露只觉得疲倦。既然,他不愿再和她住在一起,又何必还要来找她。
“你住不惯的。”他笃定。
“哦,我怎么觉得好着呢!”她挑衅。
一声笑自他胸腔溢出,“你也不看看你那宿舍里铺的是什么地板,意大利空运过来的防滑地砖,德式的厨具,法国牌子的居家装饰?”
他就是看准了她,已经养成了一个公主习性,再也受不得半点苦。她的脸“噌”地就红了。堵着气,不说话。“怎么,不请我到你宿舍坐坐!”
“司长宁!”她连名带姓地叫他。
“我还是喜欢,你像小时候那样叫我。”他的笑意有些疲倦。人前,他从不明说彼此的关系,他可以是她的叔叔,她的义父,她的监护人。
“长腿叔叔?”她大笑了起来,“可我已经长大了,而且,故事里,小女孩最后还是嫁给了她的长腿叔叔。”
她的话使他有一刻怔忪。最后,车子还是停在了彼此的家里。
陈小姐从来没到过这个家。
他在外面还有许多住处,他与陈小姐同居了,他与陈小姐住在另一个家里。
曾经,水露一度以为,这里会一直是她的家。十五岁前,他与她的卧室,只隔一道中门,门可开可锁,但他与她都从来没有锁上过,门是通的。可她十五岁后,他就将卧室搬到了另一层。
回到家,彼此都疲惫到了极点。她沐浴出来,发现,他也已经沐浴过了,干爽清新,是同一款的沐浴露。将他方才女伴的香水味,洗干净了。她笑一笑,靠着沙发坐下。他已经煮好了晚餐,是煎牛排。
餐前一杯红酒。她也不是真的喝,只是坐在餐桌上,添玩着红酒。她的小舌头卷起,卷得小小的,像一条小蛇,小小的一条,红色的,带着异样的妖艳,呼吸间,是甜蜜的香,其实是果香,可司长宁却感觉到了她的馥郁,是她身体的甜香。而他觉得,那舌头真像条小蛇,似乎嗖嗖地往人心里钻。
“哪有这样喝酒的?”他觉得躁动不安,一把抓住了她握酒杯的手。她的手冰凉,而他的手,炙热火烫,像一块烙铁,使得她缩了缩手。“你很热?”她微笑。
☆、9 逝去的旧日时光
他放开了她,垂下了眼眸,喃喃,“果然,我不该再和你住在一起。”
“你不是早搬到陈小姐那里住了?”她哂笑,见他蹙了蹙眉,再道:“小时候,不是你教我品酒的吗?就该卷起舌头,一点、一点地抿。”
她的笑声,充满了诱惑。
“快吃吧,菜都凉了。”他情绪不辨。
客厅里,来回播放着的,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
俩人都陷入了沉默。
忽然地,水露问了出来,“当初为什么想到收养我?”
“因为你是个孤儿。”他答,依旧优雅地摆弄着刀叉。
“孤儿有很多。”她说。起码,孤儿院里有一大堆,数也数不过来。
“那时,你还那么小,见到了谁都怕。却不怕我!你抱着我的脚,不让我走。而那时,也是我人生中的最低谷,父亲死了,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没有了,女朋友也抛弃了我。”他苦笑起来。
这些,他从未对她说过。
“原来,你也是孤儿。”她喃喃。
“是的,我们一直都是孤儿。”他答。所以他们互相扶持,相互取暖。她离不开他,而他需要她。
他永远没有办法忘记那些过去了的时光。
十岁的她,父母遇上车祸,都去世了。在那个灵堂里,她那么无助。后来,她父母的东西被全部搬空,她却被留在了那个待拍卖的家里,她的全部亲戚都避着她,没有一个人愿意接收她。
那时的自己,也是那般落拓,他与她的父母是好朋友,是忘年交。看着朋友的孤儿失于照顾,险些沦落街头,那一刻,他就决定了要收养她。
他对她说,“露露,过来。”
可她小嘴抿得紧,不说话。
他坐到凳子上,伸直了长长的腿,拍了拍大腿,说,“快过来,长腿叔叔的脚可以当滑滑梯。”
她才破涕为笑,走了过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腿,她扬起小小的脸蛋,亮亮的眼睛注视着他,说,“你以后,永远也不会抛下我。”
他摸了摸她的发,“我发誓,永远不会。”
她搂着他的腿,搂得那么紧,明明还是一个小孩,却有了一双大人的眼睛。
他经常将她置于膝上,给她讲故事。她会安静地听,笑意恬淡。明明还是个小孩,却成了一个冷静自持的人。
他教她跳舞。
十二岁的她,已经有一米六高了。可在他身边,还是那么娇娇小小的,要努力仰头,才够得着他的视线。
而他,总会垂下头,温柔的眼睛,只注视着她。他实在是太高了,她将两只脚踩到了他的皮鞋上,由他带着她,一起漫步,一起旋转,一起起舞……
他还教她穿衣打扮,他说,身上不要超过三种颜色,把自己搞得五颜六色的,只会是一棵圣诞树。他喜欢她扎马尾,他说,毕加索的名画《扎马尾的女郎》,你该如此打扮。于是,她变得与同龄人不同起来。
中学时,十五岁的她已经一米六八了,身体发育得异常的快。在学校里,也不是没有男生追求她。她的家门,总是有男生流连,情书,玫瑰花也没有断过,甚至直接放到了她家门前的邮箱里。可每次,总是被司长宁打发掉了。他会说,“这个阶段,你该好好读书。那些,都是些蠢男孩。”
确实,都是些蠢男孩,又有那个男子比得上她的长腿叔叔,比得上她的司长宁呢!
若不是他说,他要结婚,她想,自己就不会被送出国外的。
那是他第一次提出要结婚。
当管家李姆妈走上楼,叫她下去吃饭时,脸上笑意满面,一种家有喜事的高兴劲,“小姐,快下去吧!客人都上桌了,那黄小姐有几分像你咧!都是白脸孔,大眼睛,小嘴红红的。”
她走了下去,穿了一条长及脚踝的小黑裙,因为高,每步走来摇曳生姿。裙子的料子是最贴身,轻薄的黑纱。她的发随意披散,只发尾有些卷,白的脸面,没有化妆,但涂了防水防脱的艳丽口红。白脸红唇,远远看来,是有几分与黄小姐相似。
黄小姐,刹那间,就屏住了呼吸。她有些惊慌失措,柔柔地问了句,“这是?”
“这是水露,露露,这是黄小姐,黄洁仪。”司长宁没有过多的介绍。他一向如此,从不点明彼此的关系。
可那时的黄小姐很明显没有陈小姐聪明,她是那种很黏人的女性。娇娇嗲嗲的,一个晚上都霸占着她的司长宁。
她坐在一旁,冷眼旁观。
后来,他去书房接听工作上的电话。
见黄小姐总是在一旁偷眼看她,反正也是无聊,她一笑,道:“要不我带你参观参观房子。”
她把房门一间一间推开,向黄小姐介绍。
黄小姐忍不住好奇,终于问道:“你今年几岁了?”
她头一歪,露出一点顽皮的笑意,“十五呀!”
黄小姐惊叹了一句,“我还以为你十八了。”
她没接话,将一扇巨大的门推开,然后道:“这里是长宁的卧室,很大吧!连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