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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她第五次劝说了。
“给我闭嘴!”被她这么一路唠叨,采薇的心情更加糟糕了,难得的声色俱厉:“再多说一个字,我就把你一个人扔在这里喂狼!”
香荽就叹了口气,低头不语。
“走快点,离县城三里左右的地方有一个破庙,今晚就去那里对付一下。这茫茫荒野,也不知道有没有狼群出没!”
说着,采薇就加快了脚步,心里也有点懊恼自己太冲动了。这西北的野地里,夜晚有狼群出没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过去自己一直在南方生活,一时之间,倒是忽略了这个问题。否则的话,说啥也得等到天亮再离开。
“嗷~呜!”一声骇人的狼嚎声,打破了夜的沉浸。一大片绿莹莹的眼睛,在漆黑的夜色里特别的醒目——
预告:下一章,端王出场。
第4章 是活人,还是鬼魂?
“小姐!”香荽汗毛倒竖,惊呼道:“真的有狼啊!好多只啊!怎么办呢?!”
采薇也大吃一惊!这不是一只两只,而是一大群啊!粗略估计了一下,至少也有十只狼!
哎呦,我的妈呀!十只狼啊,堪比几只猛虎了!
“不要慌!”采薇大声喊道,既是安慰香荽,也是在给自己打气,“咱们都会武功,对付狼群,也不是没有胜算!切记,咱俩背靠背,沉着一点!先跟狼群对峙,等狼群靠近,再稳稳的出手,注意节省飞刀!”
“是,小姐。”平生第一次历险,香荽的声音都是颤抖的,立刻依照采薇的吩咐,和她背靠背。随即从随身的的背包里取出柳叶小飞刀,紧紧的握着,精神高度紧张,保持着最高的警惕。只等采薇一声令下,就向狼群发起攻击。
都说狼最狡猾,也最凶狠的动物,果然如此,在头狼的带领下,狼群将两人团团包*围了起来,连个缝隙都没有留!这下看清楚了,不止十只狼,应该有十六七只!这,这可不太妙哟!
随着狼群的*逼*近,采薇的手心里,也有了些微的汗湿。这方面十里,连棵真正算得上树的植物(只有灌木和低矮的植物和小草)都没有,如果是在树木茂盛的丛林里,她还可以借助轻功飞上树梢,并借助树木遁去。
“嗷~呜!”头狼一声骇人的嚎叫,其余的狼也齐齐嚎叫了起来,在这寂静无声的黑夜里,非常的渗人!
采薇和香荽的心,都不禁颤抖了一下。背靠着的背,都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对方身体的颤抖。面对如此可怕的狼群,采薇也着实怕啊,只是怕也是没有半点用的。
采薇深深的吸了口气,竭力平复了心底的恐惧,让自己不再发抖,大声道:“狭路相,逢勇者胜!”这话,既是说给香荽听到,也是说给她自个儿听的。
“是,小姐!”这一次,香荽的声音,明显的平静了许多,不再抖得那么厉害了。声音里,有着某种决绝和坚定。
此时,狼群已经来到了只有十步远的地方了!
“出击!”采薇一声令下,两人同时出手。香荽飞出了两把柳叶小飞刀,采薇飞出了“暴雨梨花针”。
“嗷~呜!”一声声凄厉的惨叫之后,狼群里有五六只狼倒在了地上,有的当即毙命,有的只是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而已。
“嗷呜~!”头狼突然发出了一声怪异的嚎叫,采薇暗叫一声不妙:“香荽,头狼似乎是在呼朋唤友,说不定会招来更多的狼,必须得速战速决!”
两人加紧了攻击的速度和力度,片刻之后,狼又倒下了五六只。没有受伤的,也就剩下六七只了!而此时此刻,两人的飞刀或者梨花针,也所剩无几了!
采薇大喊一声:“准备突围!”说着,就向狼群发起了最后一次攻击,香荽非常默契的配合着她的行动,也扔出了一把飞刀,击毙了一只恶狼。
“向南突围!”采薇大喝一声,拉住了香荽的手,两人同时腾空而起,越过了包围圈。头狼见“仇敌加食物”想要逃跑,带着其余的狼紧追不放,速度快如疾风,非常的疯狂。
香荽心惊胆寒,好几次在施展轻功的时候,都从半空中掉了下来。有一次,那头狼的嘴巴,都几乎要咬住香荽的脚后跟了!
“不要害怕,不过就几只狼而已,以咱们的轻功不会是什么难事!”采薇暗道不妙,再这么下去,可就危险了!香荽无论是武功,还是轻功,都只是个半吊子。一旦增援的狼群来了,那可就完蛋了!
正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话音未落,采薇就察觉到前后左右,都有危险在逼近!猛一抬头,目光所及之处,是一大片绿莹莹的眼睛,仓皇的四下看了看,顿时惊得魂都快没了:四面八方,都是狼,看上去似乎有上百只呢!
哎呦喂,哪里来的那么多狼啊?莫非,这荒原上的狼,都跑到这里来了?!这下,该怎么办呢?这狼群狡猾得很,似乎知道她们会轻功,竟然分成了好几个包围圈,最远的那个包*围圈,压根就看不到!
这么严密的包*围圈,就算她的轻功再厉害,在这茫茫的荒原,也是无济于事!心慌意乱之中,她无意识的,摸了一下右手的戒指,眼前忽然一片耀眼的蓝光闪过。
采薇和香荽,从狼群的包*围着,凭空消失,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这里,宛如传说中的仙境:远去,是云雾萦绕的山峰,山脚下是一个小小的湖泊,湖水澄净湛蓝。
湖的左边是一块一亩见方的田地,生长着几种叫不出名字的庄稼(玉米、小麦和甘薯);右边是一座两层的楼房,漂亮新奇的让人难以置信(这就是小洋楼,此时的采薇对这种建筑,没有半点印象)。
小楼的前面,是一棵古老的核桃树,核桃树下,是一汪汩汩的清泉。泉水顺着一条浅浅的小溪流,流入湖泊之中。核桃树,是生长在一片绿草地上的,草地上星星点点的花儿,宛如一副美丽的锦缎……
核桃树的树干上,贴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那纸自动飘落在了采薇的手上,写着这么两行字:欢迎主子贺采薇的到来!主子,您上辈子积了莫大的福德,这个神奇空间,是佛祖赐予您的,是给您的奖励!
什么?采薇满脸的震惊,有点目瞪口呆。香荽凑上前去,飞快的看完,惊得下巴都快要掉了!好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抚掌大笑道:“小姐,这是大喜事,是佛祖对您的眷顾,该高兴才是!”
说完,就对着天空,虔诚跪拜:“谢谢佛祖,谢谢老天爷,谢谢各路神仙!”末了,又神神叨叨的补充了一句:“谢谢小姐上一世的祖先和亲人!”
说完,又蹦跳了好几下,兴奋的高喊一声:“太棒了,我香荽的主子,是有神仙护佑的贵人!哇塞,真是太棒了!”孩子气十足。声狼十两。
采薇忍不住摇头笑了。
推开楼房一楼左边的第一间屋子,原来是一个书房,书架上摆满了各种珍贵的书籍。这些书籍,都是彩色书籍,是图文并茂的。纸张和书籍的样式,都不是这个时代所有的,看在两人的眼中,那就是天书(或者说,是仙书)。
采薇激动得脸颊飞红,拿起一本《天工开物》,小心翼翼的翻看了起来。许久,越看就越喜欢,越看就越激动,爱不释手。渐渐的,翻看到了“玉米”、“小麦”和“甘薯”这三个章节,顿时惊喜交加,脑海里灵光一闪,有了一个决定!
转身一看,香荽正翻看着一本童话故事书,看得津津有味,口水似乎都要流出来了!摇头笑了笑,猛然喊了一声:“狼来了!”
“啊?狼来了?!”香荽条件反射的蹦了起来,惊慌的喊了一声,很快又回过神来,发觉原来是采薇在逗她,就不依道:“好啊小姐,就知道欺负奴婢!”
提起狼,采薇忽然脸色大变,神情不安的道:“现在天应该快亮了,也不知道外面怎么样,咱们赶紧出去吧!”她担心阿娘发现她不见了,会不会出来找?如果找的话,是否会遇见狼群?
香荽一听,顿时也着急了:“可是,这个仙境,怎么要如何出去呢?”这话提醒了采薇,她猛然一惊,叹道:“唉,就是啊,如何出去呢?”
话音一落,两人就又奇迹般的,回到了狼群攻击她们的那个荒原。此时此刻,天色已经大亮了,太阳高高的挂在了半空。
“小姐,狼群不见了!”香荽非常的高兴。
“嗯,咱们赶紧悄悄的回去看一看!”采薇施展轻功,迫不及待的往前赶,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白府附近。
远远的,就听到一阵悲痛欲绝的大哭声,那声音正是谭芷荃的声音。其中,还夹杂着两个娃儿的哭声,不用说就是南瓜和月牙儿的哭声了!
采薇脸色大变,身子有点发抖。
香荽拉住一个小女孩:“小妹妹,白府发生什么事情了?”
小女娃五岁左右,眼里有点点泪光:“大姐姐,南瓜的姐姐昨晚被狼给吃了!”看得出她大哭过,应该是跟南瓜相熟的。
什么?!这是天大的误会啊!
香荽匆匆谢过小女娃,拉着采薇就直奔白府。
白府的庭院里,来了十几个邻居,正在帮忙布置办白事的装饰。采薇不禁抚额,哭笑不得,对着厅堂的方向大喊了一声:“南瓜,月牙儿!”
邻里们都还不认识采薇,还以为是来客人了呢,就自动让开一条路。采薇对大家挥挥手,笑道:“没事,你们都回去吧!我就是南瓜的姐姐,谢谢大家的帮忙!改天,我请大家去下馆子!”
此话一出,顿时雷翻了一院子的人!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呆愣在了原地,脑袋呈现出了空白的状态。
这,这是什么情况?到底,是活人,还是鬼魂?
正惊疑不定,南瓜已经飞奔了出来,一头扎进了采薇的怀里,含泪笑道:“阿姐,你回来了!没事就好,南瓜可担心了!”——
汗,端王下一章才出场。本来,这一章,是想要写五千字的,可是今天太累了,精力不够。亲爱滴们,晚安啦!
第5章 采薇所爱也!
“薇儿啊,回来就好!”谭芷轩嚎啕大哭,“回来就好,阿娘再也不干涉你的打算了,想要做什么就去做好了,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
采薇站在庭院角落的葡萄树下,默默不语。说实话,她对阿娘非常的失望,都跟大侠一般的人物白渔生活多年了,骨子里的“三从四德”的思想,却依然是那么的根深蒂固。
贺家算啥?贺有德又算什么东西?过了十六年之久,阿娘依然惦记着要让她认祖归宗,并以贺家的女儿的名义出嫁。口口声声的,说是为了她好,实际上阿娘的心里到底怎么想,也知道她自己知道。常阿落只。
反正,按照采薇对她的了解,这其中应该还有对贺有德的一分情意在。在生气恼怒跟恨铁不成钢之余,采薇又有点为阿娘,也为白渔感到悲哀。贤良淑德是好事,与人为善也是好事,有情有义更是美德。只是,不能太过了!物极必反,太过了,就是对真理和至亲之人的一种伤害!
念头转过无数,采薇的心里很不是滋味,看向阿娘的目光非常的复杂。有责怪,有担忧,也有悲伤难过,还有“怒其不争”的意味。总之,一言不发,就这么静静的站在葡萄架下,身上透出隐约的冷冽。
邻里们很有眼色,知道这母女俩必定有点不对付,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年纪最大的那个大娘连忙招呼众人,快手快脚的,把那些办白事的东西都收了起来,然后告辞离去。
白渔闻讯,急匆匆的从外面回来了,满脸憔悴,一身的风寒。亲眼见到采薇好好的,一颗悬在半空的心,终于放下了,长长的舒了口气:“好孩子,平安回来就好!”话语里,满是真心的关切和浓浓的慈爱,就像对待自己嫡亲的女儿一般。
不等他再说什么,采薇就盈盈下拜:“爹爹,我想买三千亩荒原,就是昨晚狼群出没的那一大片地方。对了,买地之前,我想先把户籍给改了,就改成白蔓儿,可好?”
“白,白蔓儿,你,你这是说要做爹爹的女儿么?”白渔非常意外,有点愣怔,感觉舌头有点打卷,话说的有点语无伦次。其实,他要表达的真实意思,就是想要问采薇,是否要以他亲生女儿的身份立世……
“是的!”采薇很肯定的点头,一字一顿,掷地有声,“如果爹爹不嫌弃的话,从此往后,采薇愿意尊爹爹为唯一的父亲!”
“愿意,愿意!太愿意了,爹爹求之不得呢!”
白渔喜不自禁,一叠声的应下。这个孩子,是大师兄最得意也最喜欢的弟子,文武双全不说,主要是人品好得很,既善良又坚强,还十分的果敢,是个万里挑一的好姑娘!能有这么一个既聪慧又可爱的女儿,白渔只觉得是天上掉馅饼,砸在自己头上了!
谭芷荃惊呆了!什么?女儿竟然要跟白渔姓?心里虽然不认同,但是却不敢再反对半句,只是忍不住问道:“薇儿啊,你买荒原干啥?而且,你看中的那地方,狼群时常出没,可不是啥好地方!不如,去别的地方看看?或者,就在家里做做针线活,看看书,陪陪阿娘和弟弟妹妹!”
白渔也皱眉道:“就是这话,我觉得那地方不妥当。而且,那荒原能种啥?很不合适,还是不要买的好!再说了,咱家也不愁吃喝,银子也够花,你一个女娃娃,就不要操劳太多了!每天在家读读书,陪陪南瓜和月牙儿,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闷了,就到处去逛一逛,也蛮好的嘛!”
春日明媚的阳光下,阿娘和继父那满脸的深情关爱,让采薇的心里涌过一股暖流。她走近前去,嘴角高高扬起,浅浅一笑,拉住了阿娘的手:“爹爹,阿娘,走,薇儿有话要跟你们说!”刚迈开脚步,又回头吩咐了香荽一句,“把院门关好,带着南瓜和月牙儿在庭院里玩,不得让人靠近厅堂半步!”
“哎呦,这丫头,要跟爹娘说啥啊?神神秘秘的。”白渔咧嘴一笑,摇摇头,还是毫不犹豫的跟在了采薇的后面,进了厅堂。
待爹娘落座之后,采薇就压低声音,将神奇空间的事情,告诉给了他们:“里面有一汪神奇的泉水,据空间里的一本小册子(空间使用手册)介绍,那泉水可以帮助庄稼果树生长,对伤口也有神奇的疗效。而且,那叫玉米、小麦和甘薯的东西,是非常好的农作物,不但抗旱性好,而且产量也很高。如果在灌溉的水里,掺上一些空间泉水的话,庄稼的生长速度和产量,都将会大大的提高!”
采薇越说就越兴奋,满脸的喜色。
谭芷荃听得目瞪口呆,震惊极了!
白渔也非常的震惊,没有想到采薇竟然会有这么大的造化,竟然得到了一件仙家至宝。看来,那相国寺的主持大师所说的话(就是说,采薇是福星,一生福泽深厚),确实非常的可信!
到底是堂堂的蓬莱派掌门的得意弟子,听了采薇的话,心里虽然也掀起了浪涛,但是脸上却表现得还算沉稳。略一沉思,就一脸了然的问道:“这么说来,薇儿之所以要买下三千亩荒原,就是要用来种你刚才所说的玉米、小麦和甘薯么?”
“正是,爹爹猜的没错!那些荒原,女儿其实也粗略的考察过,土质其实都还可以。最大的不足之处,就是方圆十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无论是离雪莲村(白府所在地,就是雪莲村),还是离县城,都远得很!”
瞥见阿娘一脸“我就说嘛,这地方买不得”的样子,就对她和煦一笑,话锋一转,又道:“不过,一般的人家会怕,我可不怕!嘿嘿,我可是蓬莱派赫赫有名的豌豆女侠!”
采薇,采薇,顾名思义,就是采摘野生豌豆苗的意思(薇:豆科野豌豆属的一种,学名救荒野豌豆,现在叫大巢菜,种子、茎、叶均可食用)。
为此,荣获“豌豆女侠”的光荣称号!
豌豆,乃采薇所爱也!故此,豌豆女侠的称号,亦她所爱也!嘿嘿!对于这个缘故,白渔可是清楚得很,闻言不禁灿然一笑。
“很好,不愧是咱们蓬莱派的侠女!既然如此,那买荒原的事情,就这么订下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