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据某个至今没有出现过全名的厨房工作者吐槽,因为老板总是有事没事溜进厨房来吃老板娘的豆腐然后展开小情侣拌嘴日常,所以他现在已经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二十四个字倒背如流。
据某位每天都带着狗来写稿的常客感叹,这家店的老板对他真是照顾,回回都亲自送餐过来,然后还会笑吟吟地跟他聊上那么几句,给他以后开言情类小说积攒了许多灵感与素材。
而对此,肖悦只有一个想法——
我们家如花似玉的冰山白菜居然被一头满嘴跑火车的富贵猪拱了!
不可原谅!
不可原谅啊!
这天,叶秋岚得空来奇遇坊喝喝下午茶,坐下来后环顾一周,转头轻声地问肖悦道:“怎么不见侯二少的人啊?”
现在客流量不多,肖悦在她对面坐着,一听提到某人就没有好气儿:“今天那个混蛋不在,说是家里有人从国外回来,要去接机。”
“啧,”叶秋岚点了点头,“太可惜了。”
肖悦看向她,炸道:“喂,你难不成是来看他的?叶秋岚,你眼睛被眼屎糊住了吗?!”
叶秋岚眨了眨眼:“我眼中没有屎,只有你。”
肖悦:“……呵呵。”
叶秋岚说:“其实我是听了你说的话后,感到有点好奇。”
“好奇什么?”
叶秋岚看了眼在吧台做甜点的慕锦歌,笑道:“锦歌被粉红色的泡泡包围住的样子。”
“呸呸呸,什么粉红色的泡泡?!”肖悦不由地抬高了声量,“明明是那姓侯的像狗皮膏药一样缠着锦歌好吧!这抱抱那亲亲的,纯粹就是个臭流氓!”
“啪——”
杂志刊物被重重合上的声音瞬间将两人的目光吸引到了隔壁桌。
只见隔壁桌的沙发上坐着的是一个气质独特的女生,穿着一件米色的h领收腰修身针织毛衣连衣裙,身后搭着脱下的浅灰色厚大衣。
她戴着一副金色细边的圆框眼镜,一张瓜子脸轻施淡妆,唇上抹着豆沙色的口红,很显气色。她的五官其实很精致,皮肤白皙,眉毛天生长得好,修成柳叶眉,都不用画。眼角微勾,有点桃花眼的意思。
两人看她都有点眼熟,但想了想,又确实之前没有见过。
察觉到了她们的目光,女生偏过头来,目光落在肖悦身上时有那么一瞬间的犀利,但转瞬即逝,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微微一笑,眼睛稍稍弯了下,卧蚕饱满。她慢条斯理道:“这么大声说老板坏话,是会被听到的哟。”
肖悦心比马路还宽,摆手道:“没事,他不在。”
叶秋岚心细,响起刚才对方合上杂志的声音,心想对方大概是被她们吵到了但不好直接说,所以才用了个这么委婉的说话。于是她道歉道:“不好意思,是我们讲话太大声了。”
女生笑道:“没事,刚才是我手滑不小心关上了书,吓到你们了……其实我对这些八卦也挺感兴趣的,不介意的话可以带我一个听吗?”
肖悦十分大方道:“行啊!”
叶秋岚:“……”总感觉哪里不对?
三人索性拼在一桌,肖悦全然忘记了自己还要工作的事情,非常投入地控诉起侯彦霖的种种罪行,说得是义愤填膺。
科普了大概十分钟,女生点的热饮到了。
看着这杯盛在玻璃杯中的深红色液体,叶秋岚闻了闻弥漫到空气中的奇怪香味,不太确定地问了句:“……红酒吗?”
肖悦介绍道:“这是煮红酒,锦歌前几天才推出的新品!”
女生拿起杯子,微笑道:“看到菜单上写着这道饮品,我也是很好奇,这是第一次喝。”
肖悦鼓励道:“不用担心,很好喝的!杯口沾的都是砂糖。”
叶秋岚问:“那你知道这里面加了什么吗?”
“香茅,八角,桂皮,红豆蔻……”肖悦想了想,“哦,还有丁香和香叶!”
叶秋岚:“……”竟然加了这么一大堆香料?!
在两人的注视下,女生缓缓地喝下了第一口——
经过和香料微煮后,上好干红中的酒精挥发了一定程度,化作一层萦绕不去的气息铺洒在表面。红酒的酒味淡了,浓郁的葡萄果香锁得紧,在饮下的过程中,温热的液体淌过杯口内壁沾着的一圈用量适中的砂糖,加了香料助力后更加妙不可言的香气与淌过糖后更加浓厚的甜味先后入口,接下来又在口中合二为一,完美融合。
下雪天捧着这么一杯热乎乎的红酒啜一口,有种心情也随着漫天的雪花肆意飞舞的愉悦感,随性自由,畅通豁然。
一道料理,多少都能体现出料理者本身的某一面。
——这样纯粹自然的甜蜜与慵懒平淡的喜悦,大概也能代表创造出这道饮品的人的心情吧。
就在女生把一杯煮红酒喝到一半的时候,餐厅的大门被突然拉开,一个高大的身影可以说是急切又匆忙地走了进来。
烧酒被来者带进来的一阵寒风吹得来猫毛都立起来了。
“喵?”咦?
侯彦霖环绕四周看了看,最后锁定目标,径自快步朝肖悦她们这桌走了过去。
肖悦一看到他就忍不住炸毛,她往叶秋岚那边坐了坐,外强中干道:“卧槽,你怎么回来了?我还以为终于能有一天眼不见为净了呢!”
叶秋岚发现了她的小动作,唇角微勾,不敢表现得太明显。
然而侯彦霖并没有先回复她,而是直直地盯着那个仍然在气定心闲喝煮红酒的女生。
“二姐,说好的接机呢?”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君迁子给我的作者专栏投的地雷
谢谢辗转流年的地雷,来自火星医院的二号床的3个地雷, 榴莲味奶糖的地雷,大大大大大梨子的2个火箭炮,逗宝贝的地雷,cherry不太甜的地雷
…
我自己也好想变成码字机啊,唉
第51章 桂圆()
侯彦语大约是四十五分钟前到的奇遇坊。
她拿出手机,解锁看新消息——置顶的微信聊天群是他们的核心家族群,群里有侯家二老和侯家四小,外带大嫂和大姐夫,想来等不了多少年,大姐侯彦晚的那对双胞胎也能光荣入群了,反正现在小孩接触电子产品都早,到时候就可以实现侯家的三代线上同堂。
群里的最新信息是侯彦霖发的:“已到机场。”
侯彦语勾了勾唇角,手指点了两下,进到有新消息的另外一个群。
这个群也是他们的家族群,只不过是前些日子才临时建的,成员里少了侯家老父亲和大姐夫,最重要的是还少了幺子侯彦霖。
相比起大群里的沉静,这个小群倒是十分热闹,特别是在她发了“我到了”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把全部成员都炸出来了。
大嫂:恭喜小语,调虎离山成功'鼓掌''鼓掌'
侯彦晚:看到人了吗?说上话了吗?如果还没有的话我晚点再来问
侯母:语语啊,拍张照看看
侯彦森:抓紧时间,彦霖应该很快就能反应过来
大嫂:咦,是我眼花了吗?楼上那位不是说在开会没空接我电话吗?嗯?
侯彦森:……
大嫂:呵呵
侯彦晚:'蜡烛'
侯母:'蜡烛'
侯彦语:'蜡烛'
简单来说,这个小群就是以关爱侯彦霖感情状况为宗旨而存在的组织。
上一次出现同类型的群组,还是侯彦晚和大姐夫刚处对象那会儿。
侯家的人,都有一颗八卦的心。
而这次侯彦霖谈恋爱的事情,可谓是引起了全家空前绝后的重视——
小少爷谈恋爱不稀奇,稀奇的是他竟然认认真真地主动追了人家姑娘大半年;追了大半年才追上也就算了,竟然还为了接近别人而在厨房打工了一两个月;打工也就算了,后来竟然还往公司递了辞呈,有模有样地和那姑娘搭伙做起小本生意来。
要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
呵,你们真是对八卦的力量一无所知。
而当消息漂洋过海,传进侯彦语的耳朵里时,她觉得自己仿佛在听一出天方夜谭。
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这位慕小姐究竟是何方神圣,居然能把她那个狡猾顽劣的弟弟收拾得服服帖帖?
——因为想要知道答案,所以她作为家族八卦小分队的先锋,出现在了这里。
行李已经让司机运回侯宅了,此时的她一身轻便,只挎了一个布艺包,上面绘着五彩斑斓的城市风景,颇为文艺,而包里更是只塞了一两本随手在报刊亭买的小说杂志,方便她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有闲情逸致来一边喝茶一边看书的知性小文青。
她事先看过照片,所以一进餐厅就认出了目标。
室内暖气开得很足,慕锦歌穿着一身单薄的深蓝店服,身前系着方格围裙,站在吧台后低头做着料理。她戴着一张卫生口罩,遮住了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蘸了墨似的眼眸,无波无澜,神情专注,听到有客人进来的声音也没有反应,眼中只有手头的工作。
来招呼侯彦语的是小山,她迎上来问道:“您好,请问就只有您一位吗?”
侯彦语点头应了一声,指向吧台前的一个空位,道:“我想坐那里。”
小山道:“好的,我为您拿一份我们的下午茶菜单。”
拿了菜单在吧台前坐下后,侯彦语先是打量了一番慕锦歌,然后微笑着缓缓开口道:“你好,听说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娘慕锦歌小姐?”
慕锦歌正在炸东西,油锅里发出滋滋滋的细响。她没有抬头,只是应道:“嗯。”
侯彦语表现得就像个好奇的新客,她语气羡慕道:“没想到慕小姐这么年轻,就事业有成,自己一个人开店了呀。”
“不是一个人。”慕锦歌淡淡回道,“这家店是我和我男朋友一起开的。”
侯彦语拉长了声音,明知故问道:“噢……所以说你男朋友是这家店的老板喽?”
慕锦歌道:“嗯。”
侯彦语笑道:“真好奇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不会和慕小姐你一样惜字如金吧?”
“不,他话很多,也很傻。”慕锦歌终于抬头看了她一眼,语气平淡,仿佛在陈述一件在寻常不过的事实,“但是我很爱他。”
侯彦语只觉得心里一动,竟有些愣住了。
“爱”这个字着实太重,总是把它挂在嘴边的人要么是在开玩笑要么就是为人轻浮,外国人还好,这条准则对于中国人来说尤为符合。
而当这个人说“爱”的时候,虽然语气轻描淡写,但眼中却是纯粹的真诚与坚定。
明明坐在她面前的,不过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罢了。
就在她愣神的空档,慕锦歌早已停火,把刚刚炸好的东西夹了一份放在小瓷盘中,放到了侯彦语面前,道:“请慢用。”
侯彦语回过神来,有些疑惑:“可是我还没点单啊?”
“新品赠送。”
侯彦语第一次来,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有,以至于她甚至有点怀疑对方是不是认出了自己是侯彦霖的姐姐。
应该不可能吧,一家六口里她和大哥侯彦森长得更像父亲,幺弟侯彦霖和大姐侯彦晚长得更像母亲,如果不是站在一起的话很难发现他们之间的相像之处。
见对方一脸疑虑,慕锦歌解释道:“刚才做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把这盘甜点送给下一个进来的客人。”
——然后她就进来了,并且坐到了这里。
侯彦语暗自叹了口气,心想对方要是个男的,那她很有可能会以为这是命中注定。
可惜对方不仅是个女的,还是她弟弟看上的女的。
她低头看着盘中放着的那颗小小的丸子,不过两个食指宽,表面裹满了面包糠,被炸得金灿灿的,隐隐可见金色下白白的内里。
就是很普通的炸糯米团吧。
她不喜欢吃糯米制品,也不是很喜欢吃油炸产品,在她看来这两者混合起来实在是有点油腻,不易消化。
换做平常,侯彦语早拒绝掉了——在拒绝的艺术上,她的造诣比起自家弟弟来说可以说是不相上下,留学以来追她的男孩都要占领两个华尔街了,但有幸能从追求者转正到正式恋人的屈指可数,那些被宣告出局的人也并无怨言。
无论对人,还是对事,只要是不喜欢,她都能很漂亮地拒绝掉。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并不想拒绝。
好歹也是彦霖辛辛苦苦追到手的姑娘,十有**是准弟媳,总要给点面子。
就……吃那么一口吧。
这样想着,侯彦语用筷子夹起一块金黄色的团子,小小地咬了一口。
一口下去,温热的巧克力酱便混着一股味道清新的果汁涌入嘴中——
原来面包糠下白白的东西并不是糯米!
而是……而是……
不确定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侯彦语为了寻求答案,又再次咬下一口。
上一口咬的小是因为不太想吃,而这一口咬的也不大是因为担心还没等她闹懂是怎么一回事儿这小小的丸子就被她给吃完了。
甜而不腻的味道在口中蔓延,酥脆的面包糠如同夜幕之上的繁星点缀,使得辽阔的天际不至于太过单一。
“这竟然是龙眼肉!”侯彦语不由地发出一声惊叹。
桂圆这么小的东西,料理者竟然还能如此耐心完好地去核,然后将切碎的巧克力塞进去,周身淌上蛋液和蜂蜜,再在面包糠里裹一圈,放到油锅里去炸。
这个创意我给十分,满分十分,不怕你骄傲!
b市这个季节自然是没有这种亚热带水果卖的,现在奇遇坊的一箱龙眼都是侯彦霖从海南带回来的,除此之外他还带了一箱莲雾。
侯彦语倒是没有注意到食材来源的问题,她很快就吃完了那个小巧的龙眼,意犹未尽地问道:“你这个点心是按个卖的吗?”
慕锦歌答:“只是一时兴起想起来这样做一做,菜单上没有写。”
侯彦语舔了舔嘴唇上沾着的面包糠,笑道:“那我能就点这个吗?你再给我做几个。”
慕锦歌淡淡道:“桂圆本就上火,更何况油炸过来,尝尝味道就行了,多吃的话身体承受不住。”
侯彦语这才反应过来,万万没想到一向对饮食节制注意的她竟然会犯这么愚蠢的错误,她笑了笑,道:“行,那我点杯喝的吧。”
慕锦歌:“好,跟服务员下单就行了。”
侯彦语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家弟弟会对这个女人如此迷恋了。
当你看着她,就像是在看一幅画,鸿雁远山,天清云淡,就算是做着庖丁之事,也从容优雅得如同弹琴描画,赏心悦目,让看客皆沉下心来,稳住心中的浮躁。
而吃过出自她手的料理后,水墨画上就像是用朱红勾了几朵花,给整张画新增浓墨重彩的一笔,令人为之惊艳,更加难以忘怀。
这样的人,远远看着就很美好,但总是忍不住想拨开缭绕的云烟,走近看得更真切些。
侯彦语自觉心中的天平已经明显倾斜,如果继续和慕锦歌面对面地坐着,只怕到时吃什么都觉得好,偏心起来,无法公正地在家庭八卦小群里做出评判了。
于是她拿起包站起来,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沙发位:“我换个位置,那边桌子大,好看书。”
而就在她换了位置点完单过了没多久,隔壁桌就来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