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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采薇将剩下的几份药粉倒入药膏,用力搅匀:“那是逼不得已,平时我们与莫叔何时让郎君用过冷水。前些天下雨,郎君说膝盖不适,还不是早前伤了身子。”
莫雨哼笑一声:“你现在倒是胆子大了,过去在巴陵,我不说话你害怕,我说话你还是害怕,烦的我要死。”
“那是因为郎君不记得采薇第一次见到郎君的时候了。”莫采薇心平气和地抱着药钵,将药膏中的气泡一一去掉,这是个极费时间与力气的事,但她做了许多年,早就习惯了,“那是郎君刚刚入谷,杀了一屋子奴隶的时候。”
莫采薇现在都无法忘记那时直面修罗场的情景,虽然日后她也见过比那凄烈百倍的场景,无论是百里饿殍还是易子而食,又或者用千万人的残肢堆砌的漂杵战场,都无法比那一日她所见的更令她畏惧。
她被谷主身边的侍卫从父母手中买走,买她的人告诉她,买她是为了去侍奉谷主新收的弟子,是个比她还要小两岁的小郎君。
那人说她漂亮,小郎君一定会喜欢她。
她当然明白那人暧昧笑容后潜藏的意味,对于她这种恶人谷出生的女孩子,情事并不是需要被遮掩的龌龊事,更何况她被买来,正是因为她天然的好颜色。
但她还是对那位即将成为她的主子,更甚至可能成为她侍奉的夫婿有着少女的憧憬。
想象他的容貌,想象他的性格,想象他是否饱读诗书本领高强,想象他是否会待她体贴温柔琴瑟和鸣。
“奴特意穿了最漂亮的桃红杉子,可还没进门就被郎君溅了一身血,又热又腥。一间屋子满地的死人,墙都给染红了。”莫采薇将蒲团在莫雨身边摆好,直身跪坐着为他按捏头部的穴道,“奴见到郎君前有多高兴,那之后奴就有多害怕。”
莫雨换了个姿势,还未干透的长发泼洒在莫采薇膝上,表情有些不耐烦:“我说莫杀那几天一个劲儿傻笑,搞这些闲事儿。”
“谷主也是为了郎君好,谷中不少人在郎君那个年纪已经成亲了。”莫采薇早已经过了连看莫雨一眼都要战战兢兢的岁月,随手将落在膝上的长发理顺,免得垂到地上,“奴还是挺漂亮的。”
莫雨睁开一只眼睛看她,语气颇为惊奇:“你居然还有心情想这些?”
“奴是女人啊,想这些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莫采薇从柜子里取了犀牛角的篦子来梳头:“那时候郎君还是个又瘦又小的小郎君,后来郎君出落的这般好看,奴却是早就吓怕了,一点不敢对郎君起心思。”
篦子是莫雨的师兄叶凡从西湖特意让人送来的,犀牛角打磨的齿列,用白象牙做的横梁,上面还刻着藏剑一贯的银杏叶纹路,握在手中清凉微温,是市面上根本寻不到的珍品。一同送来的还有大大小小十几个刮板,皆是牛角制成,莫雨却看都懒得看,让她们这些个侍女喜欢就拿走。
恶人谷虽然穷山恶水 ,却远没有外人以为的贫穷,谷中颇有些在经商方面有才干的人,至于不问自取的人那就更多了。有段时间,谷内很是风靡过玉杯金盏琉璃屏这些个风雅奢侈的物件。
先谷主是个雅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衣饰用度虽不是珠玉琳琅,但桩桩件件都大有来头。偏偏到了莫雨这里,玉盘珍馐也能挑出毛病,粗布麻衣穿着也从不抱怨,实在是难伺候。
“你们这些女人。”莫雨叹了口气,“想一想我都头疼。”
“奴不会把郎君的话告诉陈夫人的,否则一碗清热解暑的黄连水,郎君就不止头疼了。”
“这么多年,蓉蓉都知道在我面前要有规矩,反倒是你越发没个轻重。”莫雨侧过身,莫采薇假装没听见莫雨嘴里头“都是跟着小月学的”,将药膏捂在手心里,微微发热了才往白发上抹去。
“天气这样热,没必要捂了。”
莫采薇不去理会,只循序渐进的将莫雨一头花白的长发一点点染回过去水墨一样的乌黑。
她过去最是羡慕郎君这一头长发,那把犀牛角饰象牙的篦子齿列紧密,头发微有粗糙便扯得生疼,莫雨倒是用的顺畅。
偏莫雨从不是个知道保重自己的人,着实令人气结。
“奴没有几日好为郎君染发了。”莫采薇将药膏一丝丝揉匀,想着明日要为那位先生出殡,想想这些年经历的悲欢离合,不禁有些悲从中来,连声音都哽咽了。
莫雨睁开眼,眉头紧皱了起来:“你家中出了什么事?”
莫采薇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奴都已做了大家,在家儿孙绕膝,在这谷中又有郎君顾着,哪里有委屈。只是如今烟先生也去了,再过几年,旧人都去了,郎君何时顾惜过自己。”
“别想那么多。”莫雨又闭上眼睛,眉头也舒展开,显然没把莫采薇的话放在心上,“我能有什么事情。”
莫采薇将篦子复取回来:“郎君早就出事儿了,穆郎君去了,郎君你也就回来一半儿。”
莫采薇的眼泪扑索索掉下来:“谷主和我们这么多人,加在一起,都抵不过穆郎君。”
莫雨没奈何地要坐起来:“主子落了婢子一顿排头,你如今胆子是越发大了。”
“药膏不干要弄脏衣服,郎君还是先躺着。”莫采薇直身托起莫雨的头发,待莫雨重新躺回榻上,“奴就是觉得,郎君自从出征后回到谷里,不像是自己回来的。”
“倒像是放心不下谷主和我们,专程回来顾看我们的。”
“以前郎君不让我们提穆郎君,可我们都知道郎君心里苦。如今郎君好像把穆郎君放下了,心里头却不知苦成什么样子。”
“这一次你倒是说错了。”莫雨似乎是笑了一声,“我这些年心里头安定的很。”
“郎君?”
“我回来的时候就知道剩下的日子要怎么过,自然安定。”莫雨闭着眼,语气有些含糊起来,“时辰不早了,你也早些回去吧。”
莫采薇也不拖沓,将手洗净后麻利地用布帛将郎君的头发包好:“奴煮了新茶,郎君等下若是不想用饭,吃些茶也好。奴这便走了,改日再来看郎君。”
尽管当年是被采买来充作少谷主的侍妾婢女,但除了跟着莫雨东奔西走的几年,莫采薇的日子倒是比一般的闺秀还要养尊处优。战乱过后几年,莫雨做了谷主,便做主将莫采薇嫁给了谷中一名得力的管事,人虽相貌平平,却胜在做事踏实为人体贴,日子过得比莫采薇食不果腹时做的梦还要好。
莫采薇提着食盒走下烈风集,丈夫正站在路边等她,看到她过来早就笑开了花,迎上来接过食盒,与她并肩行走:“烟先生去世,谷主可还好?”
“烟先生病了这些年,郎君心里有数,可到底还是伤心,话都比平时多了不少。”莫采薇正坐了一个下午,慢慢行走活动筋骨,“郎君是个长情的人。”
“你以前不是特别害怕谷主吗,全恶人谷的人都知道。”丈夫憋不住地笑,“然后谷主突然说我干得不错要把你嫁给我,我还以为听错人名了。”
“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莫采薇捋了捋自己的发髻,“郎君,郎君虽然年轻时显得脾气不好,但天生是好心肠。现在想想,我那时候应该是明白郎君是什么样的人,才敢肆无忌惮,若郎君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我哪里敢真的把害怕他表现在明面上。”
丈夫拍拍莫采薇的手:“只是谷主一生坎坷。”
“郎君自己倒是不在乎。”莫采薇叹了口气,“该关心郎君的人早早走了。郎君这人,面上不显,内里浓情又长情,那个人竟然也能舍下郎君一个人去死。”
“这话不占理,穆少盟主是病重不治,谁能和阎王抢人。”
莫采薇低着头:“我知道,可郎君一颗心都给了他,他要是活得长长久久,跟郎君团团圆圆的过日子,郎君哪会活得跟个出家人似的看破红尘。郎君说自己活得明白,可活得明白的人,哪个不是吃够了苦。”
丈夫默然不语,最后只将莫采薇的手握在手里:“结发同枕席,至死都能做到,便也是人生无憾了。”
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
人这一生,能有这样一个人,大概也就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最早想要写的就是莫采薇,不过作为一个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的逗比,我让她第四章才出现。
但是想要写跟写得好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我还是比较擅长叶唐甜那种变脸比翻书还快的凶残派少女……
☆、章之五·丁丁
身为王遗风的大弟子,丁丁对小师弟的感情很复杂。
丁丁的根骨足称一流,悟性也高,人生的漂亮,性格也利落,随便哪个武林名宿收这么个徒弟半夜都得笑醒。
但王遗风不是随便哪个武林名宿,王遗风或许武功不是最高,声望不是最高,但把武功、声望、学识综合一下,必然无人出其左右。
丁丁知道自己成不了师父那样的人,先天资质所限,她虽然一流,但架不住师父那一脉不要一流,连天才也不要,只要天才中的天才,得万中无一才行。
没过几年王遗风在小西天收了个徒弟,丁丁挺喜欢叶凡的,以为这个师弟以后就是继承师父衣钵的人。
叶凡为人活泼率性,人也生的英俊无匹,就连他对唐小婉的痴情也是丁丁动心的理由。但丁丁不是活在自己梦想里的普通少女,她很清楚什么是自己应该争取,而什么又是应该放手的,更别提她也不认为自己爱师弟爱到这一生非他不可的地步。
等她在外面东奔西跑为师弟阻挡追兵的时候,她的师父悄无声息收了个徒弟,等她知道的时候,这个小师弟已经一路杀过三生路,小疯子的名号血淋林响彻整个恶人谷。
跟师父屠尽自贡城的手段都有微妙的相似。
丁丁虽然不太喜欢关于未曾谋面的小师弟的种种传闻,但还是带着特意买的见面礼赶回恶人谷。
大师姐嘛,自然要有大师姐的样子。
当莫雨本人站在丁丁面前的时候,丁丁真的感觉,非常一言难尽。
十五岁已经不是小孩子的年纪了,但是小师弟实在瘦小的像竹竿一样,看起来似乎才十二三的样子。头发乱蓬蓬的,皮肤青白的像埋进地里的死人,一双眼睛比最凶恶的野兽还要恕�
看上去,就像一个不应该活在人世的怪物。
丁丁强撑着跟小师弟说了几句话,然而莫雨只是看着她,好像她心底那些有的没得哪怕是一闪而过的念头都翻涌着被挖掘了出来。
太可怕了。
第一次见到莫雨的心理冲击太大,丁丁其实没怎么记住小师弟的样貌,再怎么努力回忆也只能想起那一双红色的眼睛跟苍白的皮肤。
后来小师弟就出名了,丁丁一路看过听过至少二十个版本的小师弟到底长什么样子。除了三头六臂这种明显不是人类长相的形容,丁丁也搞不清楚莫雨是不是真长成了身高八尺腰宽八尺青面獠牙的样子。
反正在恶人谷那种地方,丢进去一只芦花鸡都可能异变成百兽之王。
只是小师弟出着出着名,出名的方向就从疯癫血腥变成了冰山男神,然后变成了大街小巷少盟主与少谷主失落的十年这种奇怪演义。
身高八尺腰宽八尺青面獠牙的小师弟到底是怎么变成冰山男神的这个暂且不提,丁丁不太相信恶人谷少谷主跟浩气盟少盟主是怎么联系到一起去的,但是考虑的楚霞影和雨卓成刚刚私奔,丁丁又觉得也不是那么不可信。
师父应该不会放着不管的。
不对,应该是师父才不会管这些。
安史之乱爆发的时候丁丁恰好在东瀛,人生目标就是走遍天下的大师姐立刻掉头回中原,除掉半路翻船落到海里捡了个情缘,她迅速加入了抵抗狼牙军的义军,用在恶人谷熏陶出来的斗殴技巧杀了个痛快。
回城时一个背着重剑的浩气盟青年拦住了她:
“姑娘是王谷主高徒吧,我是浩气盟天狼穆玄英。”
这个场面,着实有点不妙。
怎么看都像是来寻仇的。
一脸正气英气不凡传说中的浩气盟未来接班人忽然露出一个让丁丁怀疑天上太阳都落了下来的笑容;“丁丁姑娘,你最近有见到小雨哥哥吗?”
这个时候丁丁才知道,街头巷尾的那些个谣言话本,偶尔也有对的时候。
小雨哥哥这个听起来很可爱的称呼,丁丁想起那双择人欲噬的眼睛,深感一点都不搭配。
穆玄英是个很容易博人好感的青年,为人坦诚,心思灵敏,作战英勇又不失策略,像是六月的骄阳,耀目灼人。
没过几天莫雨带着恶人谷的人马赶来汇合,丁丁站在城墙上看马上白氅红衣的恶人谷少谷主,跟旁边的天策七秀藏剑姑娘一起倒抽一口冷气。
恶人谷那穷山恶水鸟都长得比别处凶恶的地方是怎么养出这么一张精致脸的,虽然杀气还是很重,可杀气重的美人还是美人啊,难道师父的红尘密意还自带美容养颜功能?
旁边天策府的女将军捧着脸说带着杀气的美人才是真得美,浑身沾着血的单修冰心抓着心口说冰美人看着就心醉,藏剑的小姐握着重剑说文武兼备的美人才是真的好。
丁丁觉得可能不是红尘秘意有美容功效,就是这个门派把脸和天赋放在了选徒的同一高度。
搞不好脸还排在前头。
丁丁并没有刻意去见莫雨,虽然是师姐弟,但实在没什么感情,丁丁甚至怀疑莫雨同师父之间是否有最普通的师徒之情,因为这两个人看起来都不像是感情丰富的样子。
那一夜的月色很好,尽管不是满月,但清风朗月,还是很合丁丁的胃口。恰逢那个跟丁丁一起翻船落海的情缘托人给丁丁送了一箩筐个大肥美的大闸蟹,丁丁四下里分了分,就拎着半筐的威武将军去找小师弟。
感情生疏是生疏,可师姐得了好东西还是该给小师弟送上一份。而且丁丁看着小师弟别说传闻中的身宽八尺,简直就是腰宽一尺八,要不是战火连天,丁丁实在想杀回恶人谷给小师弟还有师父增个肥。
其实最该做的是给师父师弟都介绍个老婆,男人成了亲,身材就跟发面团似的,心有多大,腰就有多粗。
还没走到小师弟住的院落,丁丁就听见有人在弹琴,正经的七弦古琴,琴声松旷安远,如春日雪融,又如皎月高悬。
跟她师父那个催命的笛子完全不是一个水准。
丁丁自己的文艺水平并不高,琴棋书画的水准也就维持在画个绣样弹个华胥引,不过鉴赏水准倒是一等一。琴曲听着有如冰下流水含情脉脉,简直让丁丁的心都要化了。
把风雷引弹得跟凤求凰似的这种高难度活计到底是谁干的,小师弟啥时候有这么个倾慕的姑娘了?丁丁把螃蟹放下,自己做贼一样扒到墙头上,露着半个脑袋往院子里看。
她首先看到的是一个身着蓝衣的高挑背影,琥珀色的头发高高扎成一个马尾,夜色里也仿佛凝了一束光。
那人正坐在石桌前剥桔子,暖色的桔瓣如花一般整齐排列在清新雅致的青瓷盏上,白色的桔络并没有去掉,更加被映衬的柔软可爱。
丁丁有点不太开心,这个少盟主出现在这里干什么,还搞得这么风骚,根本就是跟她家小师弟抢女郎的注意力,有这么干扰哥哥恋爱的弟弟吗。
不过,不是说谢渊是个大老粗么,怎么教出来的弟子还有点儿风流手段。
弹琴的姑娘隐在柳树垂下枝条的阴影中,只露出一个隐隐绰绰的侧影。白色披风的衣摆落在青石板的地面,在光影的摇曳中浅浅显露出缠绕的冬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