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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让章丞相和阮丞相不对付,自然阮黎和章婉心关系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朱秀秀的父亲是章丞相的下属,朱秀秀从小就知道她必须讨好章婉心,他们一家才能过得更好,而章婉心与阮黎不对付是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事。
为了讨好章婉心,朱秀秀决定整阮黎,但是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阮黎知道了,人没整到,自己当众出糗。
不止朱秀秀一个,哪怕是没去,但凡参与过的人,也一个个倒了大霉,那时大家才知道阮黎很不好惹,尽管她黑料很多。
这辆万众瞩目的汗血宝马车停下来了,却不是章婉心等人以为的,停在雅楼面前,而是对面的赌馆门口。
一只纤纤素手从马车里伸出来,细腻的肌肤在阳光下白得发光,叫人一看便能联想到手的主人必是有着倾国倾城的姿『色』,事实也是如此。
马车的主人正是朱秀秀诸位被整过的贵女恨得牙痒痒的阮黎,她一下来,附近的人群都忍不住屏住呼吸。
但见阮黎身披纯白『色』的狐裘大衣,犹如天外来的仙子,这是今年品质最上层的狐裘,据说这种狐皮只有终年冰雪的天白山有,每年只产不到十件,整个京城能用得上的贵女没几个,真要细数出来,拥有它的人必然都是身份非同一般的。
平民见识不高,只知道这身过分好看的狐裘大衣也掩盖不了阮黎的美,堪称神仙玉骨。
二楼的章婉心和朱秀秀等贵女心里却明白得很,尤其是章婉心,别看她看似淡定,心中的不甘其实已经化为海浪将她淹没,嫉妒的目光久久也无法从阮黎身上那件狐裘大衣移开。
这件天白山狐裘大衣当初她也看上了,但是因为价格高昂,稍次一点的也要上千两,最好的更是翻了三四倍,就因为她拿不出三四千两,这件狐裘大衣就落入阮黎之手。
同是丞相,地位权势旗鼓相当,只是因为她没有一个首富之女的娘,便令她处处低阮黎一头。
很多时候,章婉心也恨不得跟阮黎调换。
阮黎似有所感,忽然回头看向二楼,恰巧与章婉心的视线对上,只一眼便知道对方在想什么,顿时笑了。
波光流转间,顾盼生辉,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就在眼前。
隔壁的君子楼几乎立刻发出一阵吸气声,声音不大,几个人加在一起便显眼多了。
淑女楼众贵女偏头看去,发现几乎所有男人,盯着阮黎的眼睛都看直了,顿时胸口堵塞,男人果然都是好『色』鬼。
大底发现自己失态了,这群自诩君子的男人齐刷刷的移开视线,想要向淑女楼的人证明自己不为『色』所『迷』,有的甚至用交谈掩盖,须不知他们的行为早已暴『露』。
第四十一章()
此为防盗章 老板娘是个不怕事的; 立即回了一句; “我没记错,那人来的时候; 身上的脂粉味跟这位姑娘一样。”
“一样的脂粉味不能证明什么。”阮如曼咬牙说道。
“如曼说的没错,”张氏似想到什么,腰杆突然直; “所谓送簪子的朋友也是阮黎说的,事实上有没有这个人我们根本不知道; 至于当铺老板和老板娘; 我们就更无从得知是真是假。”
当铺老板娘是个气『性』比较大的; 看出张氏在阮府的地位不高,『性』格也不讨喜; 便不客气的呛回去,“这位夫人,我只是个乡下糙『妇』; 好话不会说,我若说半句假话; 就让老天叫我家破人亡,倒是你的女儿,如果那日不是她; 夫人可敢让她发誓?否则一辈子嫁不出去。”
“放肆,你一个平民; 也敢咀咒相府的二小姐; 我看你是活腻了。”张氏举起手就要打过去。
当铺老板娘立刻躲到阮黎身后。
阮黎抬着下巴盯着张氏; 谅她也不敢,又看向阮如曼,“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想狡辩吗,那日去当铺的女人分明是你。”
阮丞相皱眉,看着阮如曼的目光哪怕收敛多了,也有种穿透力。
阮如曼被看得内心发慌,下意识喊道:“那天去当铺的人明明是个男人,怎么可能是女人,是你们串通起来说谎的。”
大厅瞬间安静下来。
“你终于承认,簪子是你当掉的。”阮黎得意洋洋的看着还没反应过来的阮如曼。
阮如曼的脸『色』一下子白了。
“如曼哪里承认了,你不要血口喷人。”张氏还没反应过来。
除了她,其他人都听清楚了,包括阮老太太,盯着阮如曼,似乎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何要当掉自己送给她的珍贵翡翠玉簪子。
“如果不是阮如曼,她怎么知道那天去当铺是个男人,老板和老板娘可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除了他们,只有当事人知道。”阮黎事前特意吩咐过他们,指认的时候不要说出对方女扮男装,就是为了炸阮如曼的话。
果然,她一下子就上当了。
“为什么要骗大家,你其实把簪子当掉了。”阮丞相犀利的目光落在阮如曼身上,带着压迫感。
“爹,她不止当掉了簪子,还有部分首饰,你问当铺老板,听说当了有五百多两呢。”阮黎说道,不过,收买何明的银子是一千两,阮如曼当掉的首饰只得这么多,剩下的一半,她一直查不到是怎么来的。
阮如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还有一声是张氏的。
“老爷,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曼这么做其实是为了她那个不成器的舅舅,我爹娘曾经说过,如果他敢再赌博,就把他逐出张家,结果他还是没控制住跑去赌了,还偷偷欠下一笔债,债主说如果期限到之前不还,就直接找上张家,他只好来找如曼,他是如曼的亲舅舅,总不能看着他送死,只好卖掉首饰,帮他凑银两还债。”张氏声泪俱下的道出前因后果。
阮黎暗道一声失算,没想到他们连后路都准备好了。
【没有给自己准备后路的才女不是聪明的才女。】
【一个能够从地位低下的庶女爬到周朝第一才女,被文人墨客所认同,足够说明她是个聪明人。】
【这里面的水深着呢,书读得多还是有好处的,像阮黎这个宁愿气死夫子,也不愿意去学堂的女人,脑子果然还是简单了些。】
阮黎:“……”
我去,你个死八卦系统,还带人身攻击的?
“不管你们是什么原因,你们欺骗了姑祖母,又想利用她从我这儿把簪子拿回去,你们母女俩真是打的好算盘。”阮黎嘲讽道。
阮如曼跪着爬到阮老太太跟前,仰起小脸,“姑祖母,我对不起您的信任,我知道您一向反对舅舅赌博,我怕您知道这件事后会气坏身子,才不敢告诉你的,舅舅向我保证过了,这一次之后,他绝对不会再赌博了。”
“如果您还不解气,您可以惩罚我,我绝对不会有一句怨言。”阮如曼说完就给她磕头认错,态度积极又诚心。
“要罚罚我吧,都是我这个当娘的不忍心,才会同意她那么做。”张氏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阮老太太唉声叹气,转向阮宣,“阿宣,没想到这件事是和张涛有关,她们也是帮人心切,我看这件事就让它过去吧,你看如何?”
“就照姑母说的吧,”阮宣同意了,“不过做错事总要受罚,就罚她向黎儿道歉,和三个月的月例。”
“好。”阮老太太没怎么犹豫。
【老太太还能怎么办,阮如曼母女要靠她,她也要靠她们呢,当然只能选择原谅了。】
【心机婊是不分年龄的。】
阮黎:“……”
阮如曼尽管内心很不情愿,面上还是不得不做足态度,当着大家的面向阮黎道歉。
就在这时,钱管家匆匆的走进来,手里还拿着东西。
“老爷,夫人,小姐,刚刚衡王府的下人送了这两样东西过来,说衡王让交给大小姐的。”
“衡王?”阮丞相还不知道送阮黎簪子的人是贺蘅,听到这话有些意外,他竟不知自己的女儿什么时候与衡王有了联系。
“给我看看。”阮黎注意到有封信,猜测是不是上次的回信。
钱管家将盒子和信件递到大小姐手里。
阮黎拆开信,看完顿时笑了。
“衡王在信上说了什么?”阮丞相问道。
“爹,把簪子送给我的人就是衡王,我之前算是帮了他一个忙,这是他给我的真正谢礼。”阮黎一边解释,一边打开盒子。
只见里面放着几本书,书上还有一个小盒子,盒子里放的,赫然是一支颜『色』极为纯正的手镯。
阮黎正想看看是什么书,阮丞相便站起来,“你跟我来。”
“外面的人不都在传阮黎不爱读书,当初上女子学堂不到一年,听说气病了两个夫子,成功荣获周朝历史上第一位被禁止去学堂的女子。”说到这,沈子安就想笑,“可是谁知道,这位阮大小姐就是不想去上学,才故意气病夫子的。”
贺蘅也听说过一点传闻,嘴角往上牵了牵,目光落在信封上的字,正所谓见字如见人,阮黎的『性』格在这字上也能窥见一二。
奇险率意,又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
她的字特点太过明显,没有任何条条框框的束缚,张扬跋扈,不受束缚,每个字一笔而下,没有一丝犹豫。
就像她的人,总是说出让人出其不意的话,做出令人惊诧不已的事来,堪称特立独行。
“快看看她说了什么,赏花会才过去一天,她就迫不及待送信找你,该不会是主动来邀赏的吧。”沈子安哈哈笑道。
贺蘅想到阮黎那双明亮又总是带着满足笑意的眼睛,“你认为她缺什么,她爹是当朝丞相,从我这儿能图什么?”
“那可不一定,衡王妃可是块香饽饽,而且你还是‘那个’最有力的竞争人选,京城想嫁给你的女人不知凡几。”沈子安没有点明,他知道贺蘅听得出来。
贺蘅笑了笑,只说了一句,“她爹是阮丞相。”
沈子安哑然,阮宣在朝中是个异类,他是周朝最年轻的丞相,在如今几乎人人都已站位的振『荡』局势下,唯独他一直没有明确的表达过立场,可是没有谁敢忽视他。
阮宣的站位将会影响到朝中局势的平衡,所以每个有实力争夺皇位的皇子王爷都想拉拢他。
阮黎是阮宣最疼爱的女儿,谁若娶了她,相当于将阮宣绑到自己的船上,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阮黎如果真对王妃的位置感兴趣,根本不用她去谋取就能得到,要不是她名声不好,又有一对不着急她嫁人的爹娘,阮府的门早被拍烂了。
“听你这么一说,我怎么突然有种你能娶到阮黎,是你的福气。”沈子安一时无语。
贺蘅低声沉笑。
片刻后,他取出信里的纸,上面亦是阮黎的亲笔字迹。
开头便是一番感谢和赞美,直言很喜欢王爷送给她的簪子,第一眼看到它就觉得特别有眼缘,仿佛命中注定,说得天花『乱』坠。
最后才进入主题,说不小心把簪子摔坏了,伤心得晚上做梦都梦见簪子质问她,为什么要把它摔坏了,所以想问他簪子是在哪里买的,大抵是怕他说那支簪子是唯一的一支,还在信里特别强调,她想亲自去看看,就算没有,她也认了,可要是不亲眼看到,她就不死心。
“哈哈哈,笑死我了,眼缘,命中注定,还做梦梦到,这些话亏她说得出口,不就是想知道阮如曼当掉簪子的当铺在哪里,说得好像遇到一见钟情的郎君。”沈子安笑得肚子疼。
贺蘅合起信纸,转向他,“你今天没有别的事可做了?”
“没啊,我能有什么事。”沈子安仔细想了下,确实没有。
“沈将军昨天还问我你去哪里了。”贺蘅说。
沈子安瞬间反应过来,举起手,“行行行,我走我走,真小气,让我看一下又不会怎么样。”
贺蘅听到了,没理会,让管家取张信纸过来,给阮黎回了一封信。
“小姐,小姐,衡王回信了。”春花拿着刚收到的信急匆匆的跑进来。
“这么快。”阮黎一听立刻放下手中的瓜子。
信纸一『摸』就知道不是普通的纸,而是特供皇室使用的明黄纸,上面写着阮黎亲启。
一打开信纸,阮黎第一眼就被上面笔走龙蛇,苍劲如松的字吸引了。
早就听说衡王的字自成一派,颇有大家风范,就连当代最具盛名的书法大家都称赞不已,这话果然不假。
若不是衡王的墨宝极少流落在外,只怕早就成为文人墨客竞相模仿的对象。
“小姐,衡王写了什么?”春花好奇地追问。
“他也太够意思了,一句话也没问就把当铺地址给我,还告诉了我一件重要的事。”阮黎欣喜的折起信纸。
“什么事?”春花问。
“秘密。”阮黎收起信纸,想了想,便又回了一封感谢的信,接着将当铺地址告诉阮丞相。
阮丞相出马,当铺老板很快就被带到阮府,毕竟阮如曼一个姑娘家,也不可能真的跑到很远的地方去。
张氏和阮如曼之后被叫到大厅,待人一齐,当铺老板二人就被叫进来。
“你二人看看,认不认识这支簪子。”阮宣让下人将断成两半的簪子端到当铺老板面前。
当铺老板知道眼前的男人是当朝丞相,他一个小老百姓,这辈子都没想过能与这么大的官面对面说话,双手紧张得冒汗,盯着簪子看了一会,点头,“回丞相大人,是这支簪子没错,只是后来被人买走了。”
“我不问买它的人是谁,你看看,这里的人,有没有当掉簪子的人。”阮宣面『色』威严。
他也不问是不是阮如曼,只问人在不在,这样如果人被指认出来,就不能说是受了别人的暗示,结果反而更有说服力。
当铺老板看了大厅里的人一圈,因着自家婆娘曾经说过,所以他直接略过男子,只看女『性』。
阮如曼一脸镇定,反倒是张氏,紧张得脸都绷起来了,尤其是当铺老板的目光看过来时,更加心神不宁。
当铺老板的目光没有停留太久,只一会就移开去看其他人。
这一口气刚松没多久,当铺老板的目光又很快粘了过来,疑『惑』又纠结的打量着阮如曼。
第四十二章()
此为防盗章 赵天见自己被对方忽视了; 这个傻头傻脑的小子还敢觊觎他表姐; 气得撸起袖子,冲过去时被阮黎拽住。
“别丢人现眼了; 我没猜错的话,这位温公子应该是温太傅的孙子。”
温太傅乃天子之师; 虽然现在不怎么参与朝中之事,但仍是文学界举足轻重的泰斗之一; 备受文人学士敬仰,尤其是年轻学子; 想成为他的学生的学子多不胜数。
温少阳作为温太傅的孙子,从小受熏陶,亦是位才华横溢的才子,只可惜生不逢时; 前面有个比他更出『色』的贺蘅; 貌比潘安; 博学多才; 颜『色』才华皆被盖过,否则出风头的人便是他了。
“太傅的孙子难道就能不遵守礼仪,直勾勾的盯着一个未出阁的少女看吗?”日天日地的赵天才不买一个太傅的账,故意大声说话。
“在下……不; 不是故意的,只是小姐长得太美了。”温少阳涨得脸『色』通红; 他一向知礼守礼; 温文尔雅; 从未做出过任何失礼的事情,这是第一次盯着一个未出阁的少女看到失神,赵天的话令他羞愧万分,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