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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毒药吧,令人欲罢不能的味道,太可口了。
辰茉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还未亮,眼角有微弱的床头灯光照亮房间一隅。
她缓缓挣开眼,没有星空的天花板以及脸庞传来的疼痛感,让她瞬间精神紧绷。她坐起来,卧室跟之前一样绫乱,身上的衣服在刚刚混乱的撕扯中变成了几块布挂在身上。
远处,落地窗前,月光将少年身影拉得颀长,他双手插在裤兜里,听见床…上传来“沙沙”声,遂转过头来。
四目相对。
辰茉缩着脑袋,猫着腰,欲开门的手停在了门把上。
她讪讪一笑,“桀大少爷饶命,小的走错房间了。”说完欲继续拧开锁离开这危险之地,不料霎时间,北宫桀已经来到她身后,凶戾的杀气自后方传来:“你的底细我知道得一清二楚,如果不想你妈妈跟弟弟出事,我劝你将今晚所发生的一切都当作是一场梦游。”
辰茉惊得虎躯一震,他原来什么都知道啊。
不过以北宫家的实力,这l国,哪有他们查不到的事情。他装傻欣然接受这门联姻,还在清楚得知西门家在背后的捣鬼依然没有站起来拆穿她,这婚,怕是悔不了了。
辰茉懊恼地垂下头,悻悻然回答:“是,谨遵圣旨!”
保命要紧。
北宫桀怪力惊人,吸血,眼睛绯红,暴力。
哼,这些随便拎一个出来足以成为热搜及今日头条的震惊新闻体,辰茉憋成内伤便秘也不能说!
一块布飞过来盖在辰茉耷拉的脑袋上,她伸手拿下来,是件宽大的男式t恤。
“把衣服穿好,滚。”
辰茉这才注意到,在破烂的衣服之下,淡蓝色的bra几乎是拖家带口,全部跑出来乘凉了。
还不是你干的好事!
可是辰茉敢怒不敢言,套上他的衣服,羞愧又懊恼地跑了。
待女生走后,北宫桀身子一软,躺回自己的床…上。
这百年之前的诅咒果真还是灵验了。
北宫家族枝繁叶茂,人丁兴旺,为何这诅咒就偏偏落到自己这一人身上。
去年二十岁生日一过完的当天夜晚,他的身体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人毫不受控制,暴力,残忍,掀翻了整个墨情堡,吓家里所有人一拥而出,纷纷喊着有怪物啊,逃到了山下。
第11章 跟野狗打架,被咬的!()
到底是经历过百年风云变化的世家,临危不乱,连夜找到了根源,同时立即封锁消息。
祖传他们的曾伯父北宫雪松年轻的时候被一个巫女鬼迷心窍,下了蛊。巫女断了他曾伯父的后,还留下了可怕的诅咒。
她诅咒,北宫雪松转世,将会变成一个凶残暴戾的怪物。
“为什么是我”
这明明是老一辈留下的风流债,现在要我来偿还,我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专业单身22年啊。
北宫桀的手臂搭在额前,原先每个月都得承受一整晚的狂躁,最近变成两周就犯病一次的趋势,已经越来越频繁,这不人不鬼的生活,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这样的惊天秘密,另一个家族亦有所闻,就是百年之前嫁给北宫雪松的西门紫云。
她爱雪松,所以放言道,如若这诅咒真有灵验的一天,她西门家定当与北宫家族联姻,一起携手共同对抗诅咒,渡过难关。
作为长房一脉西门楚的妻子大少奶奶刘书容,平时跟几个兄弟姐妹明争暗斗争抢家产。这祖上留下来的联姻,当然是都推到他长房一家了。
辰茉吓得后半夜完全没有合上眼。她在怕,混世魔王的她害怕自己一闭上眼,北宫桀那令人发悚的绯红眼睛就盯着她看。
现在她知道他的秘密了,被封口是迟早的事。
不知道北宫桀是怪物这件事,泽少是全都知情,或者也跟自己一样被蒙在鼓里。辰茉想了想,还是先不要说的好,别人几十年兄弟,她没必要去捅破这些。
当务之急已经从悔婚书演变成了保住小命。
讨好,不停地,不要脸地,卑微地,无私奉献地讨好北宫桀。只有在他放松警惕,对自己完全信任的情况下,辰茉才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辰茉掐指算着北宫桀这个时候应该用餐完毕,才贼头贼脑潜进餐厅用餐。
“早啊,小茉。”泽少依旧是温暖和熙地冲她打招呼,但他的笑在看到辰茉更加严重的黑眼圈,及脸颊上即使贴了创可贴依然无法完全掩盖的伤口时,呆滞了:“你这一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辰茉察觉到他异样的眼光,但此刻更令她惴惴不安的是,为何那个每天生物钟跟作息时间精确到秒的北宫桀,此刻正悠闲地刷着手机,没有离开的打算。
“咳咳——”辰茉昨夜第一次被人羞辱得这么惨,拉开椅子,往下坐的动作继续着,一双眼却充满怨气地直勾勾盯着刷手机的北宫桀。
昨夜告诫自己的“讨好”路线被抛到脑后,她咬牙切齿地说:“我昨晚夜跑,跟野狗打架,被咬的!”
佣人刚好在这个时候端上来一碗红油面条,泽少吩咐道:“撤下去,换成鱼片粥。”
辰茉吞着口水,眼睁睁看着这碗香味四溢的面条被佣人收走,一脸的惊讶,“为什么要换?”
泽少不理会她,手机快速地敲完字后,才一本正经道:“我刚跟高老师请了一节课的假,等下吃完我带你去打狂犬疫苗。”
辰茉扑哧一笑,她眼角余光隐约扫到北宫桀刷手机的手,微微一抖。
不好——
他放下了手机。
第12章 等一下,我是宠物吗?()
只见北宫桀不徐不急冲他们走过来,辰茉赶紧拿块泽少的方包遮住脑袋。
不知内情的泽少唤了声:“哥。”
北宫桀“嗯”了声,越过他,停在了辰茉身后,他用脚踢了下辰茉的椅子腿儿,声音冷淡地说:“你出来一下。”
我没说是你咬的啊。
辰茉哭丧着脸,给自己做了几秒钟心理建设后,在泽少疑惑的眼神中跟着北宫桀走出了餐厅。
北宫桀绕了半天,直到后院的人工湖边,才停了下来。
“干嘛。”
为了稳住谈话的主导权,辰茉率先发起了进攻。
北宫桀转过身来,辰茉下意识双手护住胸,往后退了两步。就算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要说一点也不恐惧是假的,因为他毕竟不是正常人呐。
北宫桀一步一步靠近,辰茉一步一步往后退。
“你这里要退回餐厅的节奏?”
“我怕粥凉了。”
“别动!”北宫桀倏尔伸出抓住她的右手,一直放在兜里的手,掏出一条深综色项圈,作势要给辰茉戴上。
“等一下,我是宠物吗?”你们北宫家的人,爱心是有多泛滥,个个把我当宠物养。
北宫桀带有杀气的眼神瞪住辰茉,想到昨夜被他完全制衡的力量悬殊,她立刻化身萌宠小花猫,乖乖束手,垂头,委婉地说:“敬爱的桀大少,这个风格实在不适合小女子”
“你要是嫌命长,就取下来试试。”他轻轻将辰茉的头发拨到边上,将项圈扣起来。不清楚真实内幕的人撞见这一情景,还以为是情侣之间在收礼物呢,比如此刻远远地,站在树后观望这一切景象的泽少。
“我带这个狗链子的意义何在啊?”
“它防水,连洗澡都不能取下来。”
“北宫桀,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当然是为了——”北宫桀一挑眉,嘴角勾起阴谋得逞的笑容,“定位你。”
北宫桀今天的心情非常地好,当他往回走,看到站在室外的泽少时,还微笑着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
他当然开心。
昨晚赶走辰茉之后,他又重新把事件在脑海里回放了一遍。这次发病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就结束了,而且恢复过后,感觉四肢百骸前所未有的舒服。他想了下,唯一的解释,就是人类的血液可以压制他身上诅咒的觉醒。
发现这令人欣喜的破解之法后,他一大早就迫不及待让助理去医院,调来很多新鲜的血液储存起来,以防万一,各个血型,包括稀有的熊猫型,各种口味,一应俱全。
管家亦得令,连忙将他卧室旁边的房间打通直通卧室的门,做了个小冷藏库,随时供应他的需求。
北宫桀有些兴奋,甚至第一次,希望下次的诅咒早些来,他要再次确认,这个令他开心到爆的破解之法。
躺在天台上的北宫桀吹着微风,喝着柠檬苏打水,掏出手机,他习惯性地先翻看一遍姚熙真的朋友圈,再把聊天对话窗口打开,欣赏一遍之前的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停格在去年冬天他在奥地利找她的最后一夜。在离别的机场,她给了无精打彩的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北宫桀揣着没有送出去的钻戒,失落地登上飞机,刚一落坐,她的消息发送过来。
别等我了,小桀,你还不明白吗?我真的无法给予你爱情。
第13章 火锅的最后一颗丸子给你吃()
“我明白了。”
北宫桀盯着手机屏幕自言自语喃喃道。
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联系的彼此,纵使有十年相识的情谊又如何。
在全国上下,七姑八婶都在叨唠他那场盛大无比的订婚盛典时,他还特意托付了彼此共同认识的朋友,一定要将自己快订婚的消息传到她耳朵里。
尽管那个时候,他已经知道自己身上有可怕的诅咒。可他还是有贪念,有妄想,有对那个人执迷不悔期许。
可她没有发消息来祝贺,没有远洋电话的关切,更加不会来抢婚。
是的,他北宫桀的人生过得怎么样,跟她姚熙真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无所谓。
她还在他订婚当天跟着一群朋友去登山野营,朋友圈照片里,她的笑,一如既往的灿烂。
你北宫桀无论做什么,都无法影响到她的人生。
回忆总是令人胸…口绞痛。北宫桀关掉窗口,刚要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什么,他眉眼微扬,点开了某个小程序。
辰茉神采飞扬的声音自手机扬声器里传来。
“阿泽,我们等下吃完火锅再去上课哈。”
“你英语这么烂,还好意思逃课。”弟弟泽少责备的声音紧接着传来,结合早上他们吃饭的聊天谈话,北宫桀推算,他们此刻应该刚从医院里出来。
“我又不出国,学不学英语有什么关系!司机先生,请往春秀路步行街开。”
“别听她的。”泽少没好气地说:“你是打算刚转学来的第一个学期考倒第一?”
“那你考倒数第二陪我啊,听到没有啊叫你前面右转往步行街开——”
“小茉,你能不能听话点。”
“火锅的最后一颗丸子给你吃。”
听到这里,北宫桀冷哼一声“谁稀罕”。
他把窃听器装在项圈里给辰茉带上,时时录音并可随时听现场直播,就是为了防止这个心怀鬼胎的女生不听话,将他的秘密抖了出去。
不过刚才他随意听了下,好像昨天那场事件并没有给她的心里造成阴影,你看,她还一心惦记着吃呢。
在手指刚要点掉关闭程序时,扬声器里又传来泽少无奈又妥协的声音:“好,我陪你,不管是吃火锅还是考倒数第二。”
北宫桀的手一滑,手机栽到他的胸…口上。
“这小子,敢情是喜欢上辰茉了。”
这品味,“啧啧”。
自从北宫桀在辰茉身上装了窃听器后,他剧荒,无聊,或是上课枯燥无味等着下课的时候,他就会有意无意点开小程序,戴上耳机,别人以为他在听歌,实际上,他在偷听辰茉说话。
尽管话痨的她说的全是废话。
就这样过了两个星期,他差不多可以肯定辰茉不会将他的秘密说出去后,他也开始放心了不少。
是夜。月圆。风凉。
辰茉洗完澡,点了根蚊香,躺在床…上。
最近要期末考了,景同同学为了明年可以考到首都来跟辰茉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高中生。
发奋图强是好事,可没人跟自己聊天也是很无聊的好不好。
辰茉看了一会儿综艺节目就困了,她关了平板电脑,灯也熄了火,准备睡觉。
哈欠打到一半一阵阴风扫过辰茉的脸庞。
她就这么张着嘴,看到天花板前,绯红的光芒直勾勾射下来。
“啊”
在她刚要呼救的时候,北宫桀的唇立刻覆上来,粗鲁地将她的声音堵回去。
第14章 苍天饶过谁()
辰茉想起上次被他欺压的画面,身体不由得打个哆嗦。
她想要甩开北宫桀的唇,在她十分不配合地扭…动了几次脑袋后,北宫桀双手箍住她的头,毫不客气地咬破她的薄唇。
鲜血的汇入使得北宫桀体…内狂躁的暴戾缓和了不少。
辰茉逃出生天的双手狠狠地捶打北宫桀的背部,她已经用出吃奶的力气了,可北宫桀始终毫无反应。
于是辰茉将双手探进他的衣服里,用指甲狠狠抓他的背部。
她感受到指甲缝儿嵌进皮肉里的触感,她微微一顿,心想着自己这样会不会太过残忍。结果他大爷的,北宫桀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变本加厉,咬得更凶狠了。
是了,就是这个味儿,只有这个人身上的血液才能缓和自己身体椎心的疼痛及无法控制的暴戾。
到了下半夜,辰茉因为失血过多,加之又被北宫桀的大块头压得她喘不过气,脑子一沉,昏睡过去了。
北宫桀在身体渐渐恢复如常后,斜倒在辰茉的身侧,他的嘴角还残留一丝鲜红的血液,眼睛藏匿在眉宇间的阴沉沉的黑暗里。
凌晨刚一过那会儿,北宫桀察觉到身体的异样,他快步躲进冷藏库,强忍着身体的狂躁,把一包包血袋拿出来,根据血型的不同一字排开。
从a型血开始
然后直到自己发狂般差点把整个血库毁了,身体依然没有因为喝了鲜血而产生片刻的压制。
带着最后一丝神质,他冲到辰茉居住的小木屋,远远地,还没踏进房间,他就嗅到了猎物诱…人的芬芳。
北宫桀的眼神霎时闪现森森杀气。
他几乎是毫无思考地,像动物对食物最最原始的冲动,身体被这股诱…人的芬芳引导,饥…渴如同饿了三天三夜的狼。
到头来,北宫桀转过头看一眼昏睡的女生,她的侧颜被头顶天窗散下的月光映衬得晶莹透白。其实,直到订婚仪式之前,他都未曾见过辰茉一次,连个照片,他都不愿意瞄一眼。
当她挽着西门楚,从教堂的另一端,踩着红毯一路而来,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的眼睑才微微一抬,片刻的愣怔,他轻轻唤了声:“熙真?”
全场一片哗然。
辰茉有着一张跟姚熙真长得九分神似的脸。
越是相似北宫桀的内心越是排斥她。
特别是发现辰茉成天不像个女生,动作粗鲁,言语放肆,行为不检点,还妄想对自己霸王硬上弓之后,他是有想过,要不要设计将她赶走。
但是,苍天饶过谁。
北宫桀在经历了两次嗜血后悲催地发现,他这辈子可能真的得跟辰茉捆绑在一起了。
他闭上眼思考了一会儿,血库养成计划的雏形便在脑海里规划好了。
第二天的早餐进餐时间,自打辰茉入住以来,第一次缺席。
落雁堡内,老管家通晓事理,站在北